秀书网>都市小说>整座大山都是我的猎场的小说>第六百七十六章.公野鸡 黄狐狸
  赵有财一进后厨,就有人看见了他手上戴着的金镏子。

  等赵有财显摆一圈后,大家伙儿该摘菜的摘菜,该搞卫生的搞卫生只留赵有财一个人坐在后厨,一边摸着手上的金镏子,一边在心里琢磨着事。

  定钱都收了,就必须得给人家办事。赵有财就在心里盘算,啥时候能把家里人都支出去,然后找机会干他一票大的。

  正赶上韩大名抱着大面盆从他面前经过,这盆里装的是发好的两合面,准备中午给职工们蒸干粮的。「大名啊!」这时,赵有财抬手叫住韩大名。

  韩大名答应一声,先把面盆放在面板旁边,才回到赵有财身旁,问道:「师父,咋的了?」赵有财抻脖,往周围扫了一眼,然后从兜里抽出手来,递向了韩大名。

  韩大名一看赵有财的手半攥着,而且手心向下,就知道赵有财的手里有东西。

  既然赵有财行事如此隐蔽,韩大名就警惕地往旁看了一眼,然后才伸出双手扣住了赵有财的这只手。当韩大名把赵有财手中的东西捋进自己手中时,他忽然愣了一下,忙问赵有财说:「师父,你咋又整来这么多钱呢?」

  赵有财特别信任韩大名,要不然也不会把私房钱都放在他那里。

  此时,赵有财一拍自己身旁,韩大名侧身在长条板凳坐下,然后就听赵有财跟他说:「统计的刘仁山跟建军说的,让我帮他抓俩野猪,这是他给我的定钱。」

  「这个······」韩大名把钱揣好,眉头微皱地跟赵有财念叨:「师父,前天你没上班是不是?」「啊!」赵有财点了下头,问道:「咋的了?」Χiυmъ.cοΜ

  韩大名仔细回忆了一下,才跟赵有财说:「我记得大前天的时候,建军是不是也来找你了。」「嗯呐。」赵有财又点了下头,此时连他好奇自己徒弟能说出什么来。

  「那天·············」韩大名在记忆中确定了一下,才问赵有财说:「那天建军说的也是这事么?」「嗯。」赵有财再次一点头,忍不住问道:「大名啊,到底咋的了?」

  韩大名心里已经有数,对赵有财说:「师父,你那天跟建军出去说话,如海搁门口贼不溜丢的,他好像是听着啥了。」

  「啊······」赵有财恍然大悟,心里无形中生出一根根无形丝线,将某些事一桩一件的串联在一起。「难怪呢!」赵有财心中暗道:「肯定是他回去给赵军通风报信了。」

  赵有财刚才也在想,是不是自己误会了,按理说赵军没理由知道刘仁山下订单的事啊。现在对上了,肯定是李如海偷听完了,回去跟赵军说的。

  如此一来,赵有财印证了自己的猜测,心里也生出时不我待之感。

  「师父!」韩大名还在一旁进言,道:「如海那孩子嘴松,可别让他都给你说出去呀!」「那不能!」赵有财答了韩大名一句,又在心里盘算起来。

  可就在赵有财琢磨这些乱七八糟的事时,赵军已带着青龙出了永安屯。

  屯北这边,也有一大片苞米地。按照老太太的说法,她家的地就在这边,但好像还有块水田在屯东头。

  江华老爷子在的时候,近几年他们家都没种地。而这年头也没有包地的说法,老爷子就把地给屯里人种,屯里人到秋打完粮,会给老头儿、老太太拿口粮。剩下的,就归人家了。

  但明年如果不出意外的话,整不好赵军一家就得种地了。

  种地这活,赵军两辈子都没干过。不光是他,就连赵有财和王美兰也没干过。但是没事儿,明年马玲就嫁过来了,这姑娘种地可是一把好手。

  「哦!喔!哦!喔······」

  突然,一连串的叫声在对面的林子里响起,青龙身形一顿,

  抬头望向声音传来的方向。「汪!汪······」然后青龙张口,狠狠地叫了两声。

  「青龙。」赵军一声低喝,打断了青龙,青龙回头看着赵军,只见赵军以将枪从肩上摘下。枪入手的一瞬间赵军突然忙撅枪一看,枪里果然没有子弹。

  然后,他抬头看着青龙,下巴往前一点,道:「别叫,过来。」

  赵军一句话,青龙就快步来在赵军身旁,然后将身一转,靠着赵军的腿坐下。此时,赵军已从蓝色布袋拿出一颗子弹,将其塞入枪膛。

  合枪在手,赵军低头看了身边的青龙,而这时,青龙也正好抬头看着他。「走,跟着我。」赵军伸手往前一比划,又叮嘱道:「不行叫唤哈。」

  青龙是真听话,几乎是寸步不离地跟在赵军身旁,一人一狗悄悄地往刚才传出声音的地方走去。这就是赵军为什么不带别的狗,只带青龙出来的原因。

  这半大的狗,战斗力虽然还不行,但服从性特别好,赵军说什么,它就听什么。

  一人一狗悄悄在林子外移动,现在正是打响叶子的时候,他们靠近林子一踩树叶,必会惊动那声音的主人。

  「哦!喔!」

  那叫声又响了起来,这次声音似乎离着赵军不远了。

  赵军怕青龙蹿出去,便抬腿一挡。但这狗特听话,没叫也没往出跑,当被赵军挡住时,它停下来看着赵军,还晃了两下尾巴。

  小青龙没吃过的东西还很多,不知道是什么玩意叫唤,闻到其气味,也很难分辨出来这是食物。「哦喔······」

  那家伙又叫了两声,没有狗叫声回应,这声音的主人似乎放松了警惕。

  忽然,一阵声音传入赵军耳中他抬眼一看,只见一只色彩斑斓的野鸡拖着长长的尾巴,自林中飞出,滑翔落地。

  这是只公野鸡,刚才那叫声就是它发出来的。

  当野鸡落地的一瞬间,离赵军大概二十米远。野鸡看着了赵军和青龙,但听赵军一声「去」,青龙撒腿就奔野鸡而去。

  野鸡转身蹬腿、展翅,瞬间蹿在半空,可却听一声枪响。

  「嘭!」

  二十米之距,枪砂成一束,打在野鸡身上,野鸡一头扎在地上,下一秒就被青龙给咬住了。这狗叼起野鸡,狠狠一晃脑袋,甩得野鸡跟它脑袋一起摇晃。

  「哎!」赵军撅枪,从中拽出子弹壳,看到这一幕,忙喊了青龙一声。青龙闻声,叼着野鸡,迈着小碎步来在赵军近前。

  此时赵军正从布口袋里往出掏子弹,青龙把野鸡丢在赵军脚前,然后低头使嘴往前一撅。

  「行了!」合好枪的赵军弯下腰,但第一时间并没去捡野鸡,而是摸了摸青龙的头,笑道:「好狗哈。青龙仰着头,眯起了眼睛,享受着和主人的温存。

  这时赵军从裤兜里拽出一根细麻绳,再将野鸡捡起。

  秋天野鸡也抓膘,这鸡还靠着苞米地,吃的身子都圆了,大概有三斤多沉。

  但野生的野鸡,肉就是少、就是柴。不过有总比没有强,回去放点蘑菇、土豆干一炖,咋也是道硬菜啊。

  赵军手拿着鸡爪,把野鸡送到青龙嘴前。但刚才被赵军喝过,青龙不但没再咬野鸡,反而把鼻子往旁一挪。

  「青龙!」赵军喝道:「闻!」

  听赵军吩咐,青龙又把鼻子转过来,在野鸡身上闻闻。

  赵军此举,倒不是要把野鸡给青龙吃,而是想让它记住这味道,下次再碰着野鸡好知道顺着味儿追。赵军使细麻绳把野鸡两只鸡爪一捆,另一头系个扣使手拎着。

  「我也不是为它来的。」看着手里的野鸡,赵军自言自语地笑道:「行啊,就拎着

  费点事儿呗。」说着,赵军看向了青龙。他刚才跟青龙配合的不错,主要是这狗听话。

  一时间,赵军感到有些惋惜,这季节野鸭子都迁徙了,要不然带着青龙去打野鸭子,青龙一撵,野鸭子往起一飞,那可就妥了!

  等明后年吧,等这狗再大点儿,练好了本事,哪怕小熊越来越老,青龙也能挑大梁。赵军带着青龙穿过林子,往山场外围走去。

  这一路上,青龙不时地向四周观望,但赵军之前让它跟着自己,青龙真就不往外跑。

  走了大概十多分钟,突然青龙身形一顿,猛地往前蹿了两步,冲着那荒草丛中汪汪叫了两声。深秋时节,草都黄了,那一米来高的草乱七八糟地倒下,在那草丛中说不定藏着什么。

  反应过来的赵军,把野鸡往地上一扔,反手把枪抓在手里。

  他微微猫腰,仔细地观察着青龙所视的方向,却见那片草丛里似有动物在动。以赵军的经验看出,那草丛里藏的东西不小,应该不是野鸡或跳猫。

  「青龙!回来!」赵军心里一惊,忙将青龙叫回身旁。

  有之前苞米地外遇猞猁的经历,赵军可怕那草丛里再是猞猁,青龙自己哪能斗得过猞猁呀?一个照面给青龙折里打多少猞猁皮,赵军也不认可压。

  青龙闻声,刷刷几步回到赵军身边。而这时,那草丛里蹿出一只野兽。

  它倒是不傻,蹿往和赵军相反的方向。但它也不聪明,蹿出两三米就停在那里,转身看着赵军和青龙。

  此兽,身上皮毛成土黄色,腹下长着白毛,也是支棱耳朵,但长着一张长脸。而它身后还拖着一只大尾巴,毛茸茸的,可不是猞猁。

  它是只黄狐狸。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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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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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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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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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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