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也就说明了,陈海潮其实并不在乎做什么工作,现在他能够去钟表行当学徒,那是因为在他的眼中,只有这一个看得到的前途,如果有了更好的选择,相信陈海潮会毫不犹豫的放弃现在的这个选择。
楚欢正是因为上一世单打独斗,才知道一个人想要成功,会有多么的艰难,现如今既然已经重生了,楚欢自然不想要让自己的将来再那么的艰难了,身边有些帮手总是好的。
而陈海潮就是一个不错的选择,不过现在想这些还是有些早,楚欢还需要再考察陈海潮一段时间。
“小昭你呢?”楚欢将目光对准了祝小昭,也许是感受到了自己与这里的环境有些格格不入,祝小昭不像刘平奎那样,能够做到毫不要脸,也不能做到陈海潮的漠视,她现在就有些紧张。
“我想去工厂上班!”祝小昭小声的说道。
祝小昭的回答,也是这个时代香江一些没有学历,没有背景的女孩子的普遍的选择,现在的香江制造业非常的发达。xǐυmь.℃òm
香江各种制造业的工厂达到了16507家,工人数量更是达到了恐怖的55万人,而此时香江的人口也不过四百万左右。
楚欢想了一下,自己现在也没什么好安排祝小昭的,于是点了点头,祝小昭的性格有些柔弱,去历练一番也是好的。
“那好吧,祝大家前程似锦!”楚欢端起了柠檬茶笑道。
“谢谢欢哥!”
三人也举起了自己的柠檬茶。
刘平奎将柠檬茶放下,有些好奇的问道:“欢哥,那你的打算呢?以后想做什么?”
“上学啊,我现在可是一名准港大的大学生!”楚欢靠在椅子上,面带笑容的说道。
至于楚家那边,楚欢没有跟他们说,因为他们三个也没有办法帮到自己。
“哦,那欢哥以后你发达了,可不能忘了我们!”刘平奎大大咧咧的说道,在这个时代的香江,考上了港大,就跟八九十年代你身边的人考上国内的那两所顶级学府一样,意味着出人头地。
“说什么呢!”楚欢讲道。
“嘿嘿!”刘平奎尴尬的一笑,不单单是陈海潮发现了楚欢的不同,其实刘平奎也发现了,只所以有刚刚一说,也不过是担心楚欢会像一些人一样,成功了,就跟他们的距离远了。
楚欢看着三人,发现陈海潮的神情有些落寞,祝小昭的神情则是有些复杂,既有自豪,也有自卑,想了下,楚欢也没说什么。
“好了,下午我要去港大附近租一套公寓,你们要是没事就跟我一起去吧!”
港大也有自己的学生宿舍,不过楚欢有自己的计划要进行,肯定是不会住校的了,这点港大方面倒是没什么规矩,住不住校全凭学生自己决定。
“好啊!”刘平奎笑嘻嘻的说道。
四人说走就走,打车来到了港大,在附近找房子,楚欢倒是有租房子的经验,不过那是在前世。
现在吗?绝对是两眼黑。
倒是陈海潮对于租房的事情,十分了解,带着楚欢左挑右选,没用多久就挑好了一件600多方尺的公寓,距离港大也不过几百米的距离,房间内的家具虽然有些陈旧,倒是也都能用,对于这些,楚欢也没有什么挑剔,直接与房东签署了合同。
每个月200港币,价格略高一些,但是考虑到周边的环境以及与港大的距离,楚欢也没有跟房东纠缠这些细节。
其实最主要的是,楚欢发现这个房间的布局非常符合自己的审美,所有东西都挺对称的,唯独让楚欢看着有些难受的是,桌子旁边两个椅子,其中有一个缺了一条腿,看着让他无比的别扭,想了一下,房东走的时候,直接把两张椅子送给了房东。
随后他们四人又去采购了一些生活的必需品,和两张一模一样的椅子。
“欢哥,明明就一张椅子有问题,为什么要都给房东啊?”刘平奎扛着两张椅子,汗流浃背的说道。
“难受!”楚欢没头没脑的回了一句。
原来的那张椅子看样子是老式的了,楚欢不确定自己还能不能买到同样款式的椅子,如果两张椅子款式不同,颜色不同,楚欢肯定成宿成宿的都睡不着。
刘平奎摇了摇头,表示不能理解,楚欢的想法。
回到租的物业,四人开始了收拾,其实主要干活的还是祝小昭,三个大男人只是做了一些粗重的活。
很显然这个房间原来的房东应该是一个不差钱的人,电视冰箱之类的奢侈品全都有,空调没有,只有一个吊扇跟一个落地扇。
电视里放着无线的黑白片,倒不是无线刻意在放黑白片怀旧,是因为现在的香江电视还没有有色频道,无线要到明年才会开启彩色电视。
楚欢只是看了一眼,就没有什么兴趣了,倒是刘平奎在旁边看的有滋有味的,活也不干了,其余三人对他的行为也没有什么说的,大家都是十几年的朋友了,自然是了解对方的了。
收拾完以后,楚欢已经是汗流浃背了,打开冰箱,取出来三瓶瓶装可乐,本来是不想给刘平奎的,不过看着冰箱里不对称的可乐瓶摆放,楚欢叹了一口气,又拿出来一瓶。
陈海潮,刘平奎,祝小昭三人一人一瓶可乐,可乐瓶里还放着一个吸管,倒是楚欢对此没有那么讲究了,直接对瓶开始吹。
陈海潮与刘平奎见此,也没说什么直接将吸管拿出来,也是对瓶吹,倒是祝小昭,虽然也是满头大汗,但依然是轻咬吸管喝可乐。
看着祝小昭因为流汗,导致的裙子有些贴身,楚欢没想到祝小昭虽然看起来有些柔弱,却拥有着一副傲人的身材。
晚上的时候,楚欢本来是提议出去吃的,不过祝小昭却说自己做菜,在家中吃,对此楚欢没有什么意见。
半个小时以后,桌子上已经摆满了菜肴,虽然说不上色香味俱全吧,但是却透着家的味道,这让一直习惯在外面吃的楚欢食指大动。
“要是明仔在就好了!”刘平奎感叹道。
明仔,原名包天明,是原来楚欢最后的一个死党,如果说刘平奎与陈海潮只是与社团有些关系的话,那包天明就彻彻底底的是社团中人了,年纪比他们都大,去年为社团顶岗,现在正吃牢饭呢。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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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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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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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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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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