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修真小说>综武我有一座大客栈读一读>第二十四章 不胜人生一场醉
  “你还会唱歌?”

  黄蓉一脸不屑,她可是音乐世家,老爹一首《碧海潮生曲》,那在江湖上也是有名号的。

  虽然黄蓉没怎么继承他爹的音乐天赋,但对于一些曲谱还是有过研究的。

  “蓉儿你这个问题,充分的体现了你的无知,今天本掌柜就给你们露一手,让你们见识见识啥叫老艺术家!”

  苏云拍了拍黄蓉的头,脸上显现出得意之色。

  黄蓉本就个子不高,站直了才到苏云的肩膀处,一脸厌烦的打开了苏云的手臂。

  没过多大会儿,苏云就从自己房间中,翻箱倒柜找出一把落满灰尘的古琴。

  “那个长时间不练了,可能会有些生疏,别太介意啊!”

  苏云笑着简单的擦拭了一下古琴上的灰尘。

  小时候的苏云,也是被他爹当成状元郎去培养的,只是后来培养到一半,发现实在不是那一块料子,也就放弃了。

  这也导致现在的苏云,虽然不能说琴棋书画样样皆通,但也都略懂一二,只是跟那些成名的大家没得比。

  擦拭完灰尘,苏云喝完一整碗酒,坐在石台边上调整好姿势。

  琴音逐渐响起,黄蓉眼神一亮,然后就摇了摇头。

  手法一般,水平有限!

  这是黄蓉只听了开头,就对苏云做出的评价。

  倒是周芷若与东方不败此刻听得入神,特别是东方不败端着一碗酒,停在了嘴边。

  “红尘多可笑,痴情最无聊,目空一切也好。

  此生未了,心却已无所扰,只想换得半世逍遥...”

  夜晚的星空很亮,后院中不点灯火也能看到全貌,周芷若与东方不败听得入迷,黄蓉也觉得虽然曲调很怪,但还挺好听的。

  客栈二楼的窗户慢慢的被打开,秦霜缓缓探出头来,听着歌声眼神露出些许哀伤。

  “他在鬼叫什么?”

  听惯了名家弹唱的陆小凤,听着歌声直皱眉头,不由得对着花满楼问道。

  “嘘!”

  花满楼做了一个噤声手势,然后微笑着小声说道:“没想到小小的一家客栈掌柜,竟如此洒脱不羁,目空一切,这一份境界你我皆不如啊!”

  “那是!没点背景,能让大魔头给他打工?”

  陆小凤撇了撇嘴,然后继续说道:“明日你我尽快离开此地,这个客栈不简单,明日我就通知司空,让他来摸一摸情况,以他的轻功,天人境也奈何不了他!”

  陆小凤说完,便打开窗子,自己不喜欢听,但他看花花听得很入神。

  二楼的另一间客房中,姜黎小心的把窗户打开一角,不敢把缝隙开的太大,怕被教主看到。

  对于教主,估计所有日月神教的教众,都是惧怕大过尊敬。

  这也是没办法的事情,教主是一个喜怒无常的人,以前也有不服气的,但最后都被埋在黑木崖后山的山坡下。

  “副使,这曲子听着怪怪的,比醉风楼阿月姑娘弹得差远了,您喜欢这种曲风啊?”

  姜黎身后一个教众听着苏云的弹唱,眉头皱了起来。

  “你懂个锤子!”

  姜黎白了一眼那个教众,然后自言自语的说道:“你们不懂,这首曲子很明显,是苏掌柜跟咱们教主告白的,你没看教主脸都红了吗!”

  身后教众撇了撇嘴有些不服气的说道:“喝酒也会脸红啊!”

  “你懂个锤子!”

  姜黎这一次直接一个脑瓜崩敲到了教众的头上。

  “你瞎吗?这普天之下,谁人能让咱们教主屈尊去做一个账房?你何时看到过教主对一个男人微笑?”

  姜黎有些恨铁不成钢的继续说道:“好好看好好学,本副使做到这个位置,靠的就是察言观色!”

  琴声悠扬,苏云的嗓音不算太好,但总归五音俱全,一首《笑红尘》唱完,引得客栈内的众人皆沉思不语。

  看着望着自己发呆的东方不败,苏云挺了挺脊梁,忽然找到了前世拿着吉他在心爱的女声楼下弹琴的感觉。

  他放下古琴,端起一碗酒,看着天上圆圆的明月,声音压得很低。www.xiumb.com

  “天下英雄出我辈,一入江湖岁月催。

  宏图霸业谈笑间,不胜人生一场醉。

  提剑跨骑挥鬼雨,白骨如山鸟惊飞。

  尘世如潮人如雨,只叹江湖几人回。”

  一首诗词被苏云念得那叫一个酣畅淋漓且荡气回肠,连自己都感动了,一整碗酒水吞入喉中。

  “好诗!”

  黄蓉最先反应过来,她本就是个才女,无论是诗词歌赋,还是琴棋书画,造诣都非常高。

  现在的她双眼都冒着小星星,一旁的周芷若更是眼中都泛着爱心。

  他不仅会弹琴,还会唱歌,不仅会唱歌,还会作诗。

  只有东方不败不为所动,假装淡定的喝完碗中美酒,但眼中却露出几分涟漪。

  一入江湖岁月催,不胜人生一场醉,白骨如山鸟惊飞,只叹江湖几人回。

  东方不败对这些话简直太有感触了。

  以往的岁月,她虽然是个女儿身,但无时无刻不在行走在刀刃之上,血雨白骨早就是常态。

  这几日的片刻安宁,似乎又让她回到了还未踏入江湖时的那几年。

  那些年,她还只是个懵懂少女,不是这高高在上的东方教主。

  那些年,她也幻想过平静温和,而不是那累累白骨。

  那些年,她还未曾看过葵花宝典,更没动过那称霸江湖的杂念。

  那些年,为何他不早在自己的人生中出现。

  东方不败眼神恍惚,酒不醉人人自醉,看着苏云望着圆月那有些寂寥的面容,她苦笑着用自己才能听到的声音对着自己说。

  “冤家!”

  酒不知什么时候喝完的,苏云也不知道什么时候喝醉的,他只记得回忆起以往,他很怀念。

  这一场大醉,也是对自己往日的告别,人活着总要有新的目标,不能总回忆着过往。

  他还是要好好的活下去,做一个富甲一方的财主,置上百十晌地,娶个漂亮媳妇,啥也不干天天在家里造娃。

  睡梦中,苏云不断地桀桀怪笑,好似做了一场春秋大梦。

  不知是谁家该死的公鸡,总在清早时惹人清梦,东方不败揉了揉有些疼痛的额头,又忽然感觉胸口有些疼痛。

  睁眼望去,她从羞意难当,紧接着变得咬牙切齿。

  一只大手似乎觉着手里的事物太小,正试图穿过红袍探一探峰峦叠嶂的山峰。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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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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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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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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