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枢没有强求。
陆思宁全当他是在开玩笑:“你这青铜剑是真的假的?”
拿出来未免也太吓人了。
顾枢摇摇头没说话。
“你不喜欢吗?”
“喜欢是喜欢,但是……”平白收人家的东西不好。
“喜欢就送给你,是假的。”
陆思宁:“……”
“你当我傻吗?这哪里像假的?”她又不是没见过世面的傻子,这青铜剑一看来历不凡,价值不菲。
顾枢:“……”Χiυmъ.cοΜ
“我回家跳操了,回见。”
陆思宁不搭理他了,因为她这人真的很贪心,这把青铜剑要是再多看几眼,她怕自己克制不住贪念,真收了人家的青铜剑。
溜了溜了。
——等到拍戏的时候,陆思宁这个后知后觉的小脸盲终于确定顾枢当真是新剧的男主演,他演大侠客,她演大魔头。
陆思宁:“……”
还真是顾枢。
陆思宁认为自己长大了之所以对男生脸盲,全赖自己的两个哥哥,因为他俩长得太像了,看多了混淆,她也混淆别人的脸。
“真巧,男主是你呀!”
顾枢点点头,只是笑笑看着她不说话。
陆思宁也不说话了,因为一看见他,她就不由自主想起了那把剑。
很漂亮,很想要。
又跑出来诱惑她。
曾经有把好剑摆在她面前,她没要!
那天分开之后,陆思宁去打听了下那把剑的来历,后来打听到有人曾花两百万港币从一个古董商买下来了这把剑……不用多说了,买剑的人肯定是顾枢。
是她买不起的价,就算买得起也不买。
*
拍武侠剧很累,也很苦,实景拍摄,他们剧组走过了不少地方,做了十几年邻居的陆思宁跟顾枢逐渐熟悉了起来。
除了演戏外,顾枢平日里还要处理很多生意上的事。
陆思宁搞不懂那么有钱的顾枢为啥还要来拍电视剧,或许她心里知道,但是又假装不知道。
拍完一部电视剧,说快不快,说慢也不慢,杀青的时候陆思宁哭得死去活来,因为这部分剧情实在太虐心了。
结局男女主并没有在一起,不是大团圆结局,她这个女主角死了,只剩下男主一人。
陆思宁已经不忍心再去看后续的剧情。
她提前离开了剧组,然后在心里臭骂编剧,为什么要写这样一个让人伤心的故事,大团圆结局不好吗?
离开前,顾枢又将那一把青铜剑送给她。
顾枢望着她,浓墨色的眸子蒙上一层看不清晰的云雾,他哑着声音道:“这把剑送给你。”
这一次,陆思宁没有拒绝,她收下了那把剑。
回到家里,陆思宁看着那把剑发呆,因为她发现自己对顾枢也有了一些奇奇怪怪的心思。
“是喜欢吗?”陆思宁有些迷茫地说出声。
她不知道自己究竟喜欢谁,是真实的顾枢,还是电视剧里的白衣大侠客。
拍完这部戏之后,陆思宁没有再接戏了,而是带着剑回到了琼州岛上,陪在父母身边。
“累了,我想休息几个月。”
休息的日子,每天都很懒懒散散,偶尔练练基本功,更多的时间是在发呆。
她发现自己很想念顾枢。
陆思宁告诉自己不要去想他,可她心里却总像是缺了什么,对任何事都提不起兴趣。
每天吃饱了睡,睡饱了吃,陪在爸妈身边倒也自在。
亲妈秦柔调侃她,说她是条小咸鱼。
陆思宁厚着脸皮道:“我是妈妈最爱的小咸鱼!”
时间就这么流逝而过,陆思宁跟顾枢通信了几次,两人没有再见面,直到电视剧开播了,陆思宁跟秦柔一起坐在电视机前看电视。
“来看你女儿拍的戏!武侠片。”秦柔招呼陆琰来看女儿拍的电视剧。
——这可真是一种神奇的体验。
“妈!我这次演的是武林高手!”
“是吗?这么厉害。”
“当然啦!来看蓉蓉女侠大杀四方!”
……
随着剧情进展,剧情越来越虐心了,陆思宁吃着馒头看自己在电视屏幕上演绎着一段刻骨铭心的爱情。
不知不觉,早已经泪流满面。
幸好,她这会儿在家里,亲妈秦柔的泪点非常低,早就哭得稀里哗啦,于是她凑到亲妈的身边,母女两个一起哭得稀里哗啦。
亲爸陆琰坐在一旁默默地看着她俩。
陆琰:“……”
秦柔:“太虐了,蓉蓉,后面剧情怎么样?男女主在一起了吗?”
陆思宁正要开口说话,秦柔立刻摇头:
“不行!你不要开口跟我剧透,我不听!我要自己看。”
陆思宁:“……”
“你这男主真养眼,真好看,长得很眼熟。”
“妈,你不记得了,就咱们住在广城的邻居小哥。”
“是他啊?怪不得瞧着眼熟。”
“小顾还挺好看的!”
陆同志此时有点吃味:“他好看还是我好看?”
“你好看你好看,我们家陆哥最好看。”
……
等到大结局出来,母女俩一起哭得天昏地暗,李庆花和黄老师看着她们母女俩笑个不停。
李庆花:“我本来挺难受的,但是看见蓉蓉好端端坐在这里,我又不难受了。”
“电视剧嘛。”
“男主角认识?什么时候一起吃个饭?”
……
母女俩沉浸在剧情中哭了半天,她妈秦柔有爸爸给擦眼泪,陆思宁只能自己擦眼泪了,她还接到了好几个电话慰问。
有姐姐陆思瑶,还有大哥大嫂跟二哥,他们也是第一次见到她在电视剧里的角色死掉了,都说要给她包个大红包。
等到了晚上,陆思宁终于忍不住拨通了一个人的电话,开口道:
“你丢了一把剑,你要找回来吗?”
*
第二天,陆思宁将这把青铜剑摆了出来,仔仔细细地将剑身擦了一遍。
她看着这把剑傻笑,满心欢喜等着来寻剑的人。
但是——
陆思宁最先等到的,并不是她想要等的人。
文物局和各大博物馆人员以及各种教授来找她问剑了!
“这是稀世珍宝!”
陆思宁:“……”
*
一年后,陆思宁结婚的时候,将这把青铜剑捐给了博物馆。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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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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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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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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