傍晚,这时的风有些凉,汪念念走出了歌舞团大门,她脸上的妆还没卸,径直往外走,还未走下阶梯,她已经看见了站在路灯底下的男人。
他的身影高大挺拔,如同悬崖边上的一株古松,巍峨而立。
汪念念的瞳仁里倒映出路灯的光亮,脚下的步子加快,走完阶梯后,忍不住小跑了下,跑了没两步,又觉得自己该矜持些,放慢了脚步走到他的身旁去。
男人的怀里抱着一只小橘猫,橘猫浑圆的大眼睛,在看见汪念念的时候,将小脑袋抬起,两只软乎乎的猫耳朵微微一动。
汪念念在他面前停下,也跟一只猫似的盯着眼前的男人,她面无表情喊了一声:“陆维泽!”
男人忍俊不禁,他摸了摸鼻子,喊了声:“……念念嫂子?”
汪念念脸颊一红,忍不住抬脚在他脚背上踩了下,羞愤欲死:“你乱喊什么呢?”
“谁是你嫂子?!!!陆维洲你还要不要脸了?”
“真该让垚垚老邓他们来见见你这副模样,平日里瞧着人模狗样,好好一个华清大学毕业生,私底下不要脸不要脸臭不要脸!!”
“念念。”陆维洲温柔笑了下,“别踩了,我疼。”
汪念念:“我都没用力?”
“你数数几个脚印?”
“……”
“你跟你养的猫一样,天天都要挠我,汪叔叔也当真该来见见你这模样,平日里温温柔柔说话细声细语,在我面前霸道又蛮横。”
“怎么了?我就霸道蛮横怎么了?”
“没怎么,谁让我这么倒霉,正打算娶你。”
汪念念气闷:“有本事你就别娶,咱们从小认识,两三岁就玩在一起,想到将来真要嫁给你,剩下七八十年见到的还是你,我就觉得烦躁无趣。”
“还让不让人有一点新鲜感了?我早就把你看腻了。”说完后,汪念念轻轻哼了一声。
陆维洲道:“我又何尝不是呢?”
汪念念撇了撇嘴:“你说古代人家青梅竹马在一起,两人真的能有爱情吗?那我怎么感觉不到?”
“两个人待在一起久了,哪还会有什么爱情和冲动。”
陆维洲摇摇头:“是吗?那估计是没有吧。”
“那他们为什么结婚?”
“也许是习惯,就跟我从小就爱吃馒头,以后无数年还是会吃馒头一样。”
汪念念:“我又想踩你了,陆维洲!”
“你说我是馒头?!!!”
陆维洲无奈看了她一眼:“我可没这么说过。”
“我明明说的是我从小爱吃馒头,可我从小爱你吗?不爱,我可没那么禽兽。”
汪念念:“陆维洲,我以后要跟陆维泽结婚,不跟你在一起。”
“维泽他可不喜欢你这样的,你还是老老实实当嫂子吧。”
汪念念静默了一瞬,转过身,凉凉道:“我走了。”
——跟眼前这狗男人待在一起,还不如跟歌舞团的狗待在一起。
陆维洲笑着牵住她的手:“你还要走哪去?念念。”
“我回歌舞团喂狗。”
“咱们团里有一条流浪狗,长得可丑了,每次见到它,我就想起某个人。”
陆维洲淡定地“哦”了一声。
“这狗吧,虽然丑是丑了点,但是狗可比人有良心多了,喂了它好几次,它现在一见到我就开心摇尾巴,不像某些人,连狗都不如……”
陆维洲摸了摸怀里的小橘猫:“那估计是因为我养猫,不太懂养狗的事。”
“这猫啊,无论怎么养,它都是这样在主人面前高傲地仰着头,还张牙舞爪的,你看,这颐指气使的模样是不是很欠教训?”ωωω.χΙυΜЬ.Cǒm
“我倒数三声,如果你再这么阴阳怪气的,我肯定不嫁你。”
“那我不这么阴阳怪气的,你肯定嫁我?”
“你又不爱我,我为什么要嫁你。”
陆维洲笑道:“你不是说想要一点新鲜感吗?”
“嫁给我不就有新鲜感了?”
汪念念:“……”你一定是被隔壁张叔叔家的苦瓜吃坏了脑子。
“嫁给你这么一个认识了二十年的臭男人,我能有什么新鲜感?”
陆维洲摸了摸鼻子,笑:“你以后别叫陆叔叔秦阿姨,改口叫爸妈,有没有新鲜感?”
汪念念:“我爸可能会想打死你!”
陆维洲安慰她:“放心,在打死我之前,汪叔叔肯定更想打死我爸。”
陆琰同志拉仇恨的能力才是一级棒。
有他爹在前面顶着,火力烧不到他身上去。
汪念念:“……”
她嫌弃道:“这样的新鲜感我才不要。”
“你别急啊,还有别的。”陆维洲将手中的猫放下,小橘猫甩了一下尾巴,迈着优雅的步态在两人的腿边喵喵喵。
他牵起汪念念的手,凑到她的耳畔轻轻道:“念念,我们试试当夫妻?尝尝夫妻之间该做的事情?这总该有新鲜感了吧?”
“从小到大我们住在一个大院,当过邻居朋友,以后做了夫妻……你每天早上醒过来第一眼就能看见睡在你身边的我。”
汪念念抿着嘴:“我怕要做噩梦。”
“死鸭子嘴硬。”陆维洲意有所指道:“也不知道谁上次坐火车睡在我肩膀上,流了我一身口水。”
“你说这人做什么美梦了?”
汪念念脸颊一红:“……算了,我说不过你。”
她怏怏不乐蹲下来,将小橘猫抱在怀里,抬手挠挠它的下巴。
“念念,我想娶你,我想跟你做夫妻,我想以后每天早上醒来后第一眼就能见到你。”
“然后呢?”
“亲你一下。”
“扰人清梦。”
“那,亲完后,抱着你一起睡?”
……
虽然是吵吵嚷嚷互相嫌弃的青梅竹马,第二天两人还是硬着头皮去领了证。
看着手中的红本本,汪念念还真有些不可思议,她真的跟身边这个熟得不能再熟的男人结了婚。
她呆呆地看着陆维洲,脑海里无限播放对方从小到大的样子,有穿小鲸鱼喷水短袖的舟舟,有在少年宫练习书法的少年,还有那个在火车站与她道别的省状元,以及……如今在金融业混得如鱼得水的陆维洲。
“看着我做什么?”终于把结婚证弄到手的陆维洲松了一口气,眼前这张牙舞爪的汪艳艳可算是成了他媳妇儿。
“陆舟舟,我在想跟你结婚有什么意义。”汪念念打开手中的结婚证,看着照片上的两个人,越看越觉得……
跟这男人结了婚,好像也没什么特殊的,以后日子照样过。
可若是被饺子跳跳墩墩豆豆蓉蓉他们知道了,他们要怎么看她……天啊!
汪念念后悔结婚了。
她怎么就脑子打结,跟陆舟舟结婚了呢?他们俩还不约而同地谁都没有告诉。
他们俩偷偷摸摸干完了一波大事。
现在除了他俩之外,谁都不知道她汪念念嫁给了陆维洲。
“结婚还要什么意义?结了婚你就是我媳妇儿。”陆维洲笑着在她脸蛋上啄了一下,“媳妇儿,跟你陆哥回家。”
汪念念捂着自己的脸,虽然脸上烧的厉害,嘴上却道:“陆舟舟,咱们去你姑父家吃个茶冷静冷静吧。”
事到临头,必须得先冷静冷静,他们俩人偷偷结婚的事情到底该怎么昭告天下。
万一她爸妈问她为什么脑袋一愣嫁给了陆舟舟,她要怎么回答呢?
“汪艳艳,你还想要我多冷静?”
“我现在只想抱我媳妇儿,不想吃茶,咱们找个没外人的地方……”
“也好。”汪念念十分怜悯地看着他:“先让你过几天好日子。”
“等我爸知道了,你的好日子就到头了。”
陆维洲:“……”
“不要这么悲观。”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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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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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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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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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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