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都市小说>七零海岛养娃日常>第 96 章 期待
  秦柔问陆琰究竟是怎么跟三姐交代的,陆琰只是高深莫测地笑了笑,给她比了一个“已解决”的手势。

  秦柔十分怀疑:“你到底让人给三姐带去了什么信?”

  陆琰正在家里给自家媳妇儿剥蟹,今天家里蒸了一大锅青蟹,蟹肉肥厚,里面蟹黄多,肉如银丝,他舀了一勺剥好的蟹肉喂到自家媳妇儿的嘴边,不甚稀奇道:“就是那种谈对象的时候,互相写的信。”

  看过赵江鸿几封信的陆琰表示这些信聊起来一点意思都没有,不如他亲手给媳妇儿剥蟹喂蟹再来几个吻,亲热地说上几句话,继而黏糊糊的耳鬓厮磨。

  秦柔:“???”

  谈对象的时候?互相写的信?

  “陆琰,你有写过吗?”

  “为什么作为你唯一的对象我没看见过呢?”秦柔十分好奇,外加心梗,这个男人啥都没给她,情书都没写过,情话更是说得没滋没味,颠来倒去就是那几句话。

  陆琰:“……写了,前几天……学习了一下。”

  “我要看看。”

  陆琰:“……还留了一封,你想看那就看吧。”

  “去去去,拿来给你媳妇儿瞧瞧。”

  陆琰将手擦干净,去把一封信拿给秦柔看,秦柔一打开,首先就注意到了——信的格式格外漂亮,陆琰的一手字还是那样令人赞扬,以及……底下的数学题,解题流程同样格外顺畅。琇書網

  秦柔:“……”

  表面看起来,像是对象之间互相写的交往信件,可这内容怎么就那么奇怪呢?

  谁还在信里跟对象讨论数学题啊?

  “这是不是你在凑字数?”秦柔指了指那些解题公式。

  陆琰点点头,在媳妇儿面前格外诚实:“是啊,果然不愧是我媳妇儿,一眼看出来了。”

  “我就觉得要写完几张纸,看起来才像那么一回事。”

  秦柔:“……”以前你考大学,语文肯定给了你不少拖累。

  他们俩崽崽以后写作文可别像了他们爸爸。

  陆琰瞅见她的脸色,好奇道:“媳妇儿,你也喜欢这样的?”

  秦柔摇摇头,“有那写信的时间,咱们还不如凑在一起说说话。”

  人家作文指不定都没几分,让这男人憋出几百字都是为难他。

  “也可以一起解解题。”

  正好家里有那么多本《十万个为什么》,一家四口凑在一起做题目。

  再有个一两年就要恢复高考了,或许可以提前做准备,秦柔如果要参加高考,她就打算考广城的岭南大学,至于别的什么华清大学那就算了。

  她以后只想在南方发展,也就是在琼州岛、广城、深城几个地方发展,在当地读书能结交更多在粤省发展的同学,多结交人脉多条门路。

  如果同时要做生意搞产业赚钱,那就更得在这种开放的前沿地带买地置业。

  秦柔心里已经做好了决定,她也不知道能不能考得上,佛系复习,考不上就多考一年,其实她已经读过一次大学了,现在想到再读一次大学,也挺没滋没味的。

  难道还继续做播音员吗?等到以后电视机普及了,收音机就要退出市场,不少播音员恐怕也要转变成为主持人。

  “怎么?如果你以后要是想看,我也能给你写——”见到自家媳妇儿陷入了沉默,陆琰有些头疼地开口说道。

  写完那几封信,已经耗费完了陆哥所有的文学脑细胞,让他做题写文书可以,让他写那些个情啊爱的风花雪月的句子,实在是太难了。

  机智如他,才能当场想出用题目凑字数的方法。

  “写,你总得给我写点吧。”秦柔暗搓搓地怂恿他,只要你敢写,我就敢看。

  陆琰:“好。”

  他心想只要你敢看,我就敢写。

  *

  陆三姐收到了从弟弟那捎过来的几封信,她回到宿舍里,坐在床上随意拆开了一封,映入眼帘的便是陆琰那龙飞凤舞的字。

  她仔细通读了一遍,“???!!!”

  好像这信还写得有模有样的??!

  要不是这纸上的字体是她熟悉的字迹,陆三姐还真怀疑这不是自家弟弟写的信。

  ——我弟还能写出这玩意?

  看不出来啊!!

  陆璇把信递给同寝室的女军官孙美玉,孙美玉接过来,她十分惊艳地拿在手上,读完了一遍又一遍,眼睛里几乎要放出光芒来。

  “哎,陆姐啊,这是谁写的,这么有文化?”

  “字如其人,能写出这样信的男人,肯定是个风度翩翩儒雅随和博学多才的男人……”孙美玉看着手中的信憧憬道。

  陆璇眼珠子都快要瞪出来:“……从哪里看出来?”

  怎么她就不知道自家弟弟还是一位“风度翩翩儒雅随和博学多才”的男人?

  “很多地方都能看出来啊,你看他写的这些句子,多有文化啊,你看,还有洋文呢,虽然我不知道具体是什么内容,但这些字写得多漂亮,身上没点文化的,肯定写不出这样的信。”

  “这是谁写的信,他一定长得很英俊吧。”孙美玉随意开口问道。

  虽然嘴上是这么问着,孙美玉脑海里幻想的写信者,应该长了一张像学者一样的方块脸,头发全都梳向脑后,带着金丝边圆形眼镜,看着就很有文化……

  “他……他长得的确不错,是我弟写给他对象的。”

  “你弟,哪个弟弟,有对象吗?”孙美玉见过陆璇的四弟陆骁,那是一个浓眉大眼气质硬朗的男军官,虽然没什么文化气息,却也是很吸引女人眼球的。

  上次过来,不少人就想给陆璇当弟妹,只可惜人家已经有对象结婚了。

  “另一个弟弟,这有一张他的照片。”陆三姐随意翻出了一张陆琰的白军服宣传照,这人长得好看了,军校和部队里的宣传照总是少不了。

  这是她弟陆琰以前寄给家里人的,爹娘和哥哥姐姐全都寄了一张,当真是骚包的要死。

  孙美玉往照片上轻轻一瞥,照片上白色军装服的俊美男人立刻倒映在她的眼眸里,那鼻梁那眼睛那身材……这也长得太俊了吧!!

  孙美玉这会儿再看刚才看过的那封信,她的心跳加速,觉得这信顷刻间镀上了一层金光!!!!

  “你弟弟要是给人写这种信,我相信没有哪个女人能抵抗住。”

  陆璇道:“我弟和我弟妹他俩见了一面就结婚了。”

  孙美玉点点头:“这信可真是写得太好了!!”

  陆三姐:“……?”

  那就……按照这样写吧。

  说句实在话,陆璇以前的作文成绩跟她亲弟弟们一样烂到家了。

  都是老陆家的孩子,并没有厚此薄彼,兄弟姐妹们都很烂。

  陆三姐直接照抄陆琰的句子,抄着抄着,她觉得作为女人,还是有那么一丁点浪漫的情怀在身,她翻出军艺杂志,想起自己之前看过的样板戏和歌舞剧,以及唱过的无数军歌,脑海里开始填充各种文艺气息。

  什么小白杨啊,什么军中绿花啊……全都给写上。

  陆三姐洋洋洒洒写完了一大堆,更是意犹未尽,她觉得自己的文艺细胞都被开拓了出来。

  陆璇找了个时间把信寄给了吕清,除此之外,她觉得写信的滋味还挺好的,主要就是喜欢那种写矫情文字的感觉。

  跟吕清能不能处,陆璇完全不在意了,她这会儿决定多交几个笔友,大家一起写酸言酸语。

  “还是我弟有主意啊!”

  “我觉得我还能写诗!!”

  ……

  陆三姐对以后写信的日子充满了期待,她也搞一些洋不洋中不中的句子。

  *

  广城的吕清收到了陆璇的信。

  收到信的时候,他是很惊讶的,他原本以为这个带着儿子的女人只是开玩笑,没想到她真的寄信给他,是当真想要跟他发展一段关系吗?

  理智上吕清认为自己应该及时制止这种危险的行为,不该拆她的信,也不该与她有过多的交往。

  她的年龄比他大了不少,更是结婚生了孩子,还有一个男孩,是个女军人;而他呢,也曾经是退伍军人,腿脚受了伤,如今在广城的饭店里当厨子,实际上,他并不想当一个厨子,仍旧怀念曾经的军旅生活。

  “我不该拆开她的信。”

  吕清将信带了回去,原本是想珍藏在书页里,打算这一辈子都不拆开,就当做是一场意外。

  可他还是没忍住,想着看看这女人究竟在信里写了些什么。

  吕清把陆璇的信拆开,他满怀柔情地读了读,发现信上写得是小白杨,写的是军中绿花,里面不少描述,让他想起了曾经的部队生活和战友情。

  她的信,可真是写进他心坎里去了。

  原本那一颗如枯井一样无波无澜的内心在此时被一枚意外到来的石子击中,水中溅起波澜无数,再也平静不下来。

  吕清在床上翻来覆去了一晚上都睡不着,他觉得自己应该给她写一封回信,但他又觉得两人之间不可能有彼此发展的好结果,不如就此再也不联系,日后山高水阔,各自安好。

  纠结了七八天后,吕清去买了几本中英文字典,他决定深深地研究研究,再来给陆璇回信,只不过到了这个时候,陆璇的第二封信又来了。

  吕清心神忐忑的把信打开,读完后情绪高涨,立刻刷刷刷写了一封回信,写完了之后,吕清还在信的最末尾写道:“我希望我们之间只是朋友,没有别的其他的可能。”

  他把信寄了出去,吕清的心神忐忑,以为陆璇的信不会再寄来,毕竟他已经在信上把话说清楚了,他们俩之间是不可能的。

  他并不想去给人当继父,也并不接受这件事情,他并不想给陆璇希望,也不想耽误这个女人。

  没想到等了一段日子后,他又收到了陆璇的信。

  ——除了你之外,我还交了四五个这样的笔友,跟你们写信交流很快乐。

  “四五个?!!!!”

  她还跟四五个人一起这样交流写信,他不一定是第一个,也不一定是最后一个,陆璇答应了做朋友的要求,还说认识他这个朋友十分高兴,下次再带着儿子上广城时,一定还去饭店里吃他做的饭菜。

  ——有你这样会做菜的朋友,我感到非常喜悦。

  ——我儿子小明他很喜欢你做的菜。

  ——下次再给我们介绍几个特色菜吧。

  ……

  吕清登时就傻眼了,一股莫名的冲动和愤怒充斥在他的胸膛里,那股怒气怎么都克制不住,几乎要让他失去了理智。

  这女人究竟打算给自己的儿子找几个爸爸?!!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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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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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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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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