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其它小说>长风有归处>第 6 章 第6章
  根据镖师的供述,他们料想常霄汉在被红鹅藤熏了一路后,必会内力受损,再加上何娆又在伏虎山安排了杀手,两下夹击,还怕降服不了他吗?

  结果真就没有降服。

  那一日,镖师们刚刚抵达伏虎山,便寻借口去取水,将常霄汉与常小秋单独留下。他们先装模作样在溪边绕了一圈,而后就偷偷从小路溜回去,本以为会看到两具尸体,结果却恰好亲眼目睹常霄汉拖着浑身是血的常小秋冲下山坡,单手一剑砍杀了最后三名匪徒。

  头颅在血雾中飞至半空,骇得镖师们双腿发软,这才发现常霄汉竟完全没被毒雾影响。万幸的是,他似乎并没有察觉队伍里出了内鬼,还在招呼众人迅速收拾行装离开,所以镖师们也就顺势隐瞒真相,打算沿途再找寻新的机会。

  他们不断在常小秋的伤药中兑入毒药,计算好他会在抵达白鹤山庄前夕身亡。至于要如何处置常霄汉,因为后期赶路时大多夜宿林中,找不到什么机会继续下毒,硬碰硬又没有稳赢的把握,所以镖师们便决定暂且按兵不动——只是没想到会被柳弦安一语道破伤药有毒,眼见恶行即将败露,为求自保,才不得不冒险动手。

  “所以他们对伏虎山的情况一无所知。”梁戍从护卫手中接过湿帕,眼眸微垂,慢慢擦着掌心,“既没有用,就处理干净。至于万里镖局的那位何夫人,手里能有明珠,保不齐还有别的好东西,盯紧一点,别让她跑了。”

  高林点点头,又试探:“那些明珠实在罕见,依王爷所见,会不会与前朝悬案有关?”

  “所以才让你盯紧一点。”梁戍按了按酸痛的脖颈,“休息,明日早起赶路。”

  高林招手叫过五名护卫,将那群还在挣扎惨叫的镖师拖向大山深处,齐齐出鞘的锋刃扭转寒光,仅一瞬,所有声音便都消失了。

  唯一被留下的幸运活口白眼一翻,晕瘫在树下,不过晕与不晕,都不耽误两名护卫将他捆好丢上马背,一路疾驰前往万里镖局。

  阿宁悄悄裹紧毯子,他虽说在白鹤山庄里见惯了生生死死,但因病而终和拿刀杀人,到底还是有极大区别的。而在他身边的柳弦安,则是一如既往的没有反应,也不知是对这类死生之事无动于衷,还是压根又在神游天外。

  如此过了一夜。翌日清晨,天还没有大亮,护卫们就窸窸窣窣地行动起来。柳弦安打了个呵欠,站起来活动几下筋骨,眼睛仍旧闭着,只努力睁开半条小缝,辨明了一下马车的方向,而后便深一脚浅一脚地“飘”了过去。

  在野林子里守着明晃晃的火堆,自然不可能睡得太好,所以他此时着实是困,困得手脚并用爬上马车,帘子一掀就朝自己常坐的角落歪去,却没歪进舒服的棉花垫子窝,反而直直坐进了硬邦邦的骁王殿下怀里。

  “嘶!”柳弦安受惊地站起来,结果一个没留神,脑袋又“咚”一下撞上车顶,嗡嗡响了半天,人更晕了。

  阿宁站在马车外头无声叹气,万分不解为何王爷总是要往里头跑,倘若真的这么爱乘马车,怎么高副将也不提前备好一辆?我家公子的马车并不宽敞,而且王爷还那么高,硬坐进去,不嫌挤吗?

  考虑到大家仍要同行许多天,阿宁最后还是没忍住去找了高林,委婉地提出,等到了下一座大些的城池,我们是不是能给王爷买一架大马车,或者给我家公子买一匹小马。

  高林非常理解他目前的心情,但再理解也只能昧起良心继续敷衍,同时寄希望于自家王爷能早点找到新的解闷方式,不要再没事找事地去骚扰人家柳二公子,这和一有空闲就去踹小寡妇门的地痞流氓有什么区别?

  柳弦安坐在马车另一侧,揉着隐隐作痛的脑顶,还是没懂为什么他会出现在这里,再仔细看看,自己常用的软垫靠枕已经全被征用,银丝绣成的香囊正被对方勾在指尖,随着车轮的颠簸,慢悠悠地晃来晃去。

  “……”

  梁戍道:“本王早起时觉得头甚疼,便想着来借马车小憩片刻,没有打扰到柳公子吧?”

  “没有。”柳弦安轻轻摇头,又道,“那香囊里装填了不少安神花草,恰好能缓解头疼,王爷若不嫌弃,往后可贴身带着,对睡眠也有益处。”

  “既如此,那本王就不客气了。”梁戍将香囊大方纳入袖中,却并没有起来的意思,像是蹭上了瘾。柳弦安自然不能赶他,其实按理来说,现在坐的地方也不是不能躺,但却只适合阿宁那种尚未完全长开的小少年躺,像柳弦安这种稍微高一点的个子,就只能直直挺着脊背,挺得浑身酸痛,等抵达下一处村落时,他不得不站在空地处,活动了大半天的手脚。

  高林拎着两大壶水进了茶棚,不用细看也知道,自家王爷目前心情应该挺好。

  只不过抢了一回柳二公子的马车,便这般如沐春风,那将来倘若再有机会,能扯一下人家的头发,岂不是要当场飞升。

  想及此处,高林嘴角不自觉一抽搐,别问,问就是丢人。

  然后在接下来的路途里,梁戍便都舒舒服服地躺在马车中。柳弦安倒是不太在意这个,只是想着既然有这么大段的独处时光,那是不是能想办法继续说一说妹妹。但梁戍知他心中所想,自不会配合,所以每每一上车就闭眼,活像个欠了几辈子觉的绝世睡仙。

  直到阿宁在下一座城镇里买到了马,柳二公子也没找着机会说话。

  “王爷。”这一日,趁着柳弦安在山道上骑马,高林也挤进车来,“再有三天就能进入伏虎山,该伪装的都已伪装好了,不过前些天他们被常霄汉砍杀了一批同伙,也不知道还有没有胆子再冒头。”

  梁戍道:“人为财死。只要抬着金山去赎人,他们没什么不敢。”

  高林又问:“那柳二公子呢,可要让他在山脚下的镇子里暂住?”

  “不必。”梁戍重新闭上眼睛,“带他一起进山。”

  高林:“……”

  没有这个必要吧。

  他往窗外看了一眼,就见柳弦安还在不甚熟练地骑着那匹小矮母马,步伐慢慢哒哒。在平坦官道上尚且是这种姿势,上了伏虎山的险路还了得。这身手明显是没法参与剿匪的,所以王爷硬要带人家进山,目的可能只有一个——先折腾折腾,再吓唬吓唬。

  唉,要怎么说才好呢,人竟能缺德至此。

  就这么一路缺德到了伏虎山。

  临进山前,骁王殿下还以“不宜太过招摇”为由,将大半人马与阿宁都留在了附近的村落中,随行只带着高林、几名扛着赎金的护卫,以及“万一人质受伤,需要大夫及时救治”的柳二公子。

  哦,还有一名车夫,此时他正赶着马车行驶在山道上,而马车里面,则坐着金贵慵懒的骁王殿下。

  高林:“……”

  造了个大孽。

  他策马紧追两步,护在柳弦安身侧,免得人滚下山。

  柳弦安的骑术经过这些天的练习,其实已经有了飞跃式进步,不过再进步,也架不住山道实在崎岖,初时尚且算是宽阔,后来就变得越来越窄而陡。小母马驮着背上的人,一蹄一蹄踩得惊险艰难,所幸到底没有尥蹶子不干。

  整座山都被金阳铺满了,抬头但见满目青翠碧影绕云环,山重了一层又一层,有一种气势磅礴的空深寂静。

  柳弦安平时鲜少出门,自然也就没见过几回这壮阔美景,但他此刻也确实没什么心情细细体会天籁,实在是太晒了,也太累了,累得腰杆都打不直,晕晕乎乎腿脚发软,整个人几乎要俯趴在马背上。m.xiumb.com

  高林不得不又钻了一回马车:“王爷,我觉得柳——”

  梁戍开口打断:“他们来了。”

  “来了?”高林一把掀开车帘往外望去,果然就见在山崖高处,出现了一堆黑压压的人影,粗看大概有二三十个。

  而与此同时,那二三十个人也在观察着山下。就如梁戍先前所说的,人为财死,这群劫匪虽说因为常霄汉而损失惨重,个个如鸟雀受惊,甚至想过要缩起脖子躲一阵风头,但最终还是没能招架住程素月许下的丰厚赎金。

  他们已经埋伏在隐蔽处观察了半天,见为首的青年居然连马都不大会骑,整个人颤颤巍巍地半趴着,半长墨发被风吹得蒙住了脸,狼狈至极,心顿时放下大半,挥手下令喽啰打开山门,又将刀剑出鞘,做出凶恶的阵仗来。

  好不容易抵达山顶,柳弦安气喘吁吁地爬下马,脑子里依旧是方才那截几乎要竖直耸上天的险道,膝盖没半分劲,亏得高林在旁一把扶住,才不至于一屁股坐在地上。

  土匪们自然把这当成了吓破胆的反应,他们哈哈大笑着走上前,用刀尖挑开小车上蒙的油毡,看着下头满满当当的四五箱金银,眼里几乎要冒出绿光来,当初只是想随手抢个娘们儿,没想到竟是只大肥羊。

  高林问:“我妹妹呢?”

  “放心,她在我们寨子里吃香的,喝——”匪首话没说完便戛然而止,因为柳弦安此时已经整理完衣冠,抬起了头。他脸上的苍白尚未完全退去,嘴唇也没几分血色,脖颈更白,整个人晒在大太阳底下,素色衣袍被风吹得扬起,像一尊玉石雕成的神像,袖口生莲,细腻剔透。

  匪首当场愣在原地,自打出娘胎到现在,他还从没见过如此倾绝的样貌,一时脑子竟有些被看懵了,心中带着几分垂涎邪念,以及另几分不知从哪里冒出来的惴惴虔诚,往前走了两步,抬手便要用刀鞘去勾他的下巴,结果却觉得肩膀骤然一凉,紧接着就有什么东西“咚”地砸在脚边。

  柳弦安皱眉往后躲了两步,没躲开,他的衣摆被溅上一片鲜红,正淋淋漓漓,散发着铁锈的腥气。

  “……”

  而对面的土匪早已炸了锅,他们没有一个人看清是谁动的手,像是只一眨眼的功夫,自家副寨主的一只胳膊就已经飞上了天。

  惨叫声伴随着兵器出鞘声,回响在原本寂静的群山间。对面明显来者不善,土匪们凶相毕露举起长刀,不管三七二十一地冲了上来,原本想要先发制人,不曾想还没走两步,就被一道巨大的内力掀了回去,接二连三似断羽鸦雀“砰砰”落地,口中也溢出鲜血。

  众人挣扎着想要起来,浑身的骨头却像是全部断了,透过被风沙模糊的双眼,只能隐约看到从不远处的马车里缓缓走出一个人,黑色衣摆暗绣金色花纹,靴底先是踩过草叶尖稍,又踩过地上蜿蜒的鲜血,最后堪堪停在自己面前。

  他们费力地抬起头,却什么都没看清,天光刺目,四野也蒙上一层红雾,心底只余惊恐骇然,在剧痛中糊涂想着这一天,先有仙人一样的白衣菩萨,后有修罗一般的黑袍煞神,这……种种诡异场景相互交错,竟连时空生死都辨不明了。

  梁戍踏着血印,继续往寨子里走。高林与柳弦安跟在他身后,沿途就见到处都是散乱堆放的木料,还有尚未完工的房屋,几个穿着短打的男人应该是修房工匠,见着这一行人走进来,先是一愣,又看到柳弦安身上未干的血,这下就算傻子也能猜出来者不善,赶紧将怀里的木头一扔,撒丫子跑了。

  高林对工匠的反应并不意外,毕竟就连大漠里的狼群见了骁王殿下,也恨不能绕着走。相较来说,他对柳弦安的淡定倒是更感意外,除了累得有些狼狈外,这位养尊处优的贵公子似乎完全没有被杀戮和血腥吓到,连脸上的神情也没怎么变,就好像远远看了一场寡淡无味的戏,情绪始终游离在剧情之外,既不喜也不悲。

  啧……白鹤山庄出来的人,果然不可小觑。

  又往里走了一阵,眼前出现了一片新的房屋,挂着“聚义堂”的大牌匾,贼窝本窝。

  高林抬脚踹开木门,伴随巨声砸得灰飞土扬,将里头还在商量分钱的一群人惊得原地窜起,争先恐后拔刀出鞘,警惕地看着这群不速之客。

  高林又问了一次:“我妹妹呢?”

  柳弦安衣摆上的血,已经将山门口那场杀戮的胜负做了很好的说明,匪徒不敢轻举妄动,只是缓慢地后撤两步,将刀柄握得更紧。

  坐在虎皮椅上的男子名叫姜贵,是这伙山匪的首领。他自诩为烧杀掳掠几十年的大恶人,人到中年雄心不死,千挑万选了伏虎山这块风水宝地,本打算将新事业做大,没曾想先是被那镖师砍杀了数名弟兄,还没缓过劲,现在又因为抢来的“压寨夫人”惹下祸患,开局如此大不利,直教他怀疑当初是不是找了个冒牌的风水先生。

  高林不耐烦:“把人给老子带出来!”

  “……”姜贵愣是被震得没敢说话,用眼神打发喽啰去了后院,没多久,就带出来一个红衫姑娘,正是程素月。

  程姑娘打小混在军营,是不懂何为矜持端庄的,在匪窝里装闺秀正装得浑身难受,所以此时一见到王爷与义兄,便恢复了能徒手斩狼的本性,将袖子往上一撸:“哥……哥。”

  她的视线落在柳弦安身上,立刻又将袖子放了下来,双脚并直,连说话的声音也捏细了。

  可见闺秀也不是不能装,主要还是得看对面站着的人是谁。

  高林对这种中邪反应叹为观止。

  “诸、诸位大爷。”姜贵在旁边观察了半天,忐忑开口,“前头是我们有眼不识泰山,冒犯了这位姑奶奶,现在人也还回来了,这件事是不是就能做个了结?”

  梁戍道:“说吧。”

  “说……啊?”姜贵没搞懂,还要说什么?他抬起头,却见对方并没有在问自己。

  程素月上前道:“王爷,这座山寨里藏了不少旧东西,看着皆与十几年前的谭大人案有关。”

  她这声“王爷”一出,姜贵险些没被吓出三魂六魄,哪怕他再没见过世面,也知道这个年纪的王爷,朝野上下唯有梁戍一人。想起骁王殿下没事都要找茬杀几个人玩的盛名,姜贵眼前一黑,从那张还没捂热的虎皮椅上重重跌滚下来。

  程素月口中的“谭大人案”,柳弦安也听过一些。谭大人名叫谭晓钟,曾是先帝朝中一名大员,十三年前,他奉旨押运一批金银粮食前往南方赈灾,不料在途中被人劫道,抢了个一干二净。先皇因此震怒,下令将谭晓钟打入天牢,御林军在一个雨夜前往谭府拿人,推门只见满院横七竖八的尸体,天空惊雷闪电交加,鲜血源源不绝被冲下台阶,染红了整条长街,真如地府一般。

  然后这桩灭门惨案就成了大琰朝的第一悬案,直至今日也未能抓到凶手。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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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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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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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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