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日清晨,伴随着朝阳一起出现的,是震天的战鼓声,和那遮天蔽日的旌旗。
蛮族大军浩浩荡荡,出了军营,杀气腾腾的来到了沉阳城下。
沉寂了两年多的蛮族大军,再次露出了锋利的爪牙。
这次洪泰举全国之兵,再加上科尔沁部落的两万骑兵,合计十万大军,陈兵与沉阳城下,欲要一举攻下沉阳。
洪泰派出大将阿尔哈,带领五千兵马上前叫战。
“呔,城上的人听着,我家大汗亲率二十万大军,已经包围了沉阳城,识趣的快快开城投降,迎接我们大汗入城,自然高官厚禄,荣华富贵,享用不尽。
如若不然,一旦城破,必砍下尔等狗头下酒,到了那个时候,再后悔可就晚了。”
沉阳城的将士,并不怎么害怕。
沉阳城高墙厚,易守难攻,蛮族人曾经数次攻打沉阳,全都无功而返。
现在沉阳城内,聚集了七八万人马,守城物资充沛,蛮族人想要攻下沉阳城,无异于痴人说梦,这一次也不例外,肯定也会铩羽而归。
沉阳总兵张世杰,站在东城门的门楼上。
此时春寒料峭,晨风中带着丝丝的凉意,城下林立的刀枪,闪耀着森冷的寒光。
层峦叠覆的各色旌旗,一眼根本望不到边际,尤其是最中央的一杆隐约可见的明黄色大旗,格外的刺眼,那正是蛮族之主洪泰的王旗。
面对下方的叫喊,张世杰大声喊道:“城下的蛮子听着,有本事就攻进城来,没本事就回家抱孩子去吧,别在下面胡吹大气,有本事你就爬上来,让本将军瞧瞧你的能耐。”
这就是古代的叫阵、骂阵,还有斗将,最后才是两军厮杀。
王子腾严令沉阳守军,只可坚守城池,不准出城野战,张世杰也不敢违背。
双方叫骂了一阵,城下的战鼓声,再次“冬、冬、冬”的响了起来,这是进攻的鼓声,洪泰在后方已经看的不耐烦了。
张世杰听到鼓声,大声喊道:“火油、金汁烧开了,礌石、滚木都准备利索了,他娘的,狗鞑子敢上城来,给老子往死里招呼。”
守城士兵听到命令,纷纷忙活了起来。
有去抬礌石、滚木的,有去烧金汁的,城墙底下的民夫们,也迅速的动了起来,把各种物资,帮着搬到了城头上。
金汁名字虽然好听,实际上就是各种粪便的混合体,那味道不用想也知道。
这东西烧开了之后,味道更加的刺鼻,若是浇到人的皮肤上,其后果不言而喻。
阿尔哈听到进攻的鼓声,不敢怠慢,大声喝道:“小的们,到了展现我们实力的时候了,让这些南朝的弱鸡们,看看什么才是真正的勇士。
第一个登上城墙的,官升三级,赏银一百两,小的们,给我冲啊。”
话音一落,阿尔哈率领着手下五千人马,杀气腾腾的扑向了城墙。
一时间云梯四起,密箭如雨,火炮轰鸣,硝烟弥漫,杀声震天,战斗异常的激烈。
一方拼命的想登上城墙,举着盾牌,拿着战刀,顺着云梯,快速的往上攀爬,后面还有弓箭手,不停的往城头上射箭,掩护攻城的勇士。
另一方死死地守在城墙上,滚木、雷石,不停地往下砸,弓箭手也冲着下面放箭,滚烫的火油和金汁,兜头泼了下去,不让敌人越雷池半步。
攻城的蛮兵们,纷纷被砸中,惨叫着摔落城下,有的摔得骨断筋折,嘶声惨叫,奄奄一息。也有的摔下城去,登时一命呜呼。
城头上一些老式的火炮,也不断的喷射着火舌,打得城下的蛮兵惨叫连连。
战斗一时间,便进入了白炽化。
洪泰看着惨烈的战场,丝毫不为所动,再次命令五千人马,加入了攻城的行列。
攻城战从早上持续到中午,又从中午持续到晚上,直到天色转暗,快天黑了,这才鸣金收兵。
次日,洪泰再次派出人马,向沉阳发起了强攻。
接连持续了几日,高强度的战斗,双方都伤亡不小,让大家也都精神疲惫。
张世元每天都把战报,送到辽阳的王子腾手中。
有了上次击退蛮族人的先例,王子腾并不是太担心。
见连续几日强攻,蛮族人一无所获,王子腾算是彻底放下心来,他不相信洪泰这次能攻破沉阳。
王子腾那个封侯的梦想,一直就没有熄灭过。
以前掌控京营,没有打仗的机会,现在好不容易碰上了,又碰上了硬茬子。
奈何自己没有贾琮那样的本事,只能徒呼奈何。
上次那场大战,贾琮也带人出去偷袭过敌人,而且每次都是大胜而回,对于消息把握非常的准确,应该是在蛮族内部有内线。
这小子现在在京城,那线人对他也没有用了。
要是能让他把那线人交给自己,自己是不是也可以做到像他那样呢?
思虑再三,越想越觉得自己并不比贾琮差,而欠缺的只是情报来源,自己掌军也有十几年了,难道,还比不过一个入伍三年的毛头小子吗?
想到这里,提笔写了封书信,让人快马加鞭送去了京城。
······
阿敏这几天,过的非常的憋屈,日子是一天比一天难熬。
第二天的时候,洪泰就派出了阿敏的人马攻城,接下来几天,天天如此,让阿敏的队伍损失了两成左右,把他心疼的不行。
这是光明正大的阳谋,就算阿敏也不能拒绝。
不然,那就是抗命,后果更加严重。
一旦被洪泰抓到了把柄,可以直接夺了他的兵权,让他多年的努力毁于一旦。
无论如何他都必须忍住,只等寻到了机会,就把他给干掉,就让他再嚣张一段日子吧。
阿敏已经和张虎商量好了,一找到了机会就通知张虎,让他出手干掉洪泰。
张虎也已经带领两千人马,悄悄地藏在了附近,等待自己的消息。
希望这次能够顺利干掉洪泰,自己取而代之,登上大汗之位,从此成为蛮族之主。
看洪泰的样子,这次势要攻破沉阳了,只是不知道他的底气到底在哪里?
沉阳城真不是那么好攻打的,想要攻打下来难上加难,看来这家伙,还有自己不知道的后手。
如此的话,自己更要再等等了。
等他拿下沉阳,自己再取而代之,到时候沉阳就是自己的了。
也免得自己再派兵攻打,此乃一举两得之妙计。
洪泰这是给自己打仗呢,如此一想的话,损失点人手,也是可以接受的,到时候只要打下沉阳,一切损失都是值得的。
到时候,自己登上大汗之位,消化了这次大战所得,就可以把辽东纳入自己的掌控。
为下一步的马踏中原,打下雄厚的基础。
想到这里,心情顿时大爽。
可是,想到远在神京城的贾琮,心中不由的一阵纠结。
自己能有今天,能够一窥大汗之位,可以说全拜贾琮所赐,两人相互联合,相互帮衬,各取所需,相得益彰。
这几年两人合作的相当愉快,彼此之间,也都非常的信任对方。
自己给他提供情报,他帮自己除掉那些拦路虎,和绊脚石,同时也能获得大量的军功,简直是一举两得,可以说是最佳的合作伙伴。
自己依仗贾琮的商队,得到大量的物资,暗中培养了一支军队。
让自己多了一个后手,再也没有了后顾之忧。
就算这次在战场上,把自己的人都拼光了,有那只人马在,自己就有翻盘的机会。
一旦干掉洪泰,自己登上了大汗之位,自己和贾琮的关系,又该何去何从呢?
到时候自己身为蛮族之主,就要以蛮族的利益为主。
占领了沉阳,下一步就是占领辽东,和大楚的关系已经是战争状态。
贾琮身为大楚的将军,不可能会无动于衷,他若参战,两人迟早要对上,这是两国的战争,跟私交无关。
说心里话,他不想和贾琮把关系弄僵了,更不想和他对上。
虽然这么多年过去了,那次被震天雷轰炸的场面,仿佛还历历在目。
震天雷的威力实在太大了,一旦和贾琮对上了,自己这边一点赢的把握都没有。
只是两人分属不同阵营,迟早都会有对上的一天。
自己想要发展,势必要南下,或者西进,这两个方向,分别是大楚,和蒙古喀尔喀的势力范围。
这两个势力,都和贾琮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
无论跟哪一方对上,最终,都会站在贾琮的对立面上,两人一战不可避免。
除非自己甘于现状,困守辽东。
可是这个样子,自己又如何能够甘心呢?
要是洪泰派去京城的人,能够把贾琮收拾了,那就最好了,就不用自己再费心劳神了。
想到这里,不禁苦笑的摇了摇头。
以他对贾琮的了解,洪泰派去的人,根本就奈何不了他。
算了不想这些了,还是先顾眼前吧,以后的事,那就等以后再说吧。
抬头看向战场方向,一连好几天了,那边的攻城战,一直就没有停歇过,一打就是一天,战场惨烈无比,双方损失非常的大。
蛮族作为攻城一方,损失那就更大了。
沉阳这座坚城,想要就这么攻下来,真的是太难了。
阿敏心中有些怀疑,洪泰这家伙,不会是故意消耗大家的实力吧?
“贝勒爷,大汉又下命令了,命令我部,立刻前去攻城。”
正在阿敏心中思量的时候,自己的亲信跑了过来,带来了洪泰的命令。
阿敏心中暗骂,洪泰这个王八蛋,这是铁了心想要消耗自己的实力,看来他也想对自己下手了。
这个时候,可不能给他任何把柄,不然自己就提前出局了。
“通知我们的弟兄,攻城。”
这场大战就是两个人的博弈,到底鹿死谁手,就看各人的手段了。
······
贾琮回到家中,考虑到今年有可能会出现大旱,决定还是提前做些准备。
还有今年计划的生意,也该准备准备上市了。
既然自己以后不打算上战场了,那就留在京城,好好的经营自己的宁国府吧。
赚钱养家,开枝散叶。
与美酒、美食、美女,相伴一生,逍遥自在的过日子。
借着中午吃饭的时候,众人都在,贾琮宣布了自己的决定。
“今天,朝廷接到了辽东的八百里加急,蛮族人又开始攻打沉阳了。”
众女闻言,全都转头看了过来,眼神中充满了担忧。
袭人担忧的道:“爷,你这才刚回来一年,难道又要离开家吗?”
贾琮笑了笑道:“你们放心吧,打仗归打仗,但是没我什么事,我会一直在家陪着你们的。
沉阳城高墙厚,易守难攻,很难被攻破,朝廷都没有派援兵,就算派援兵,也不会让我去的,不出意外的话,我很难再上战场了,你们就不要瞎担心了。”
尤氏捂着胸脯,一脸后怕的道:“谢天谢地,能不打仗最好了,在家好好的过日子多好啊,咱们宁国府人丁单薄,就你一个男丁,你这也大了,也是时候开枝散叶了。
趁着嫂子现在还年轻,也可以帮你们带带孩子。”
平儿道:“大奶奶,林姑娘还没过门,现在要孩子,是不是不合规矩啊?万一林姑娘不高兴,那可就不好了。”
鸳鸯道:“平儿的顾虑是对的,虽然我们也想要孩子,可是当家太太还没过门,要是生个女孩也就罢了,万一生个男孩,又不是嫡长子,那以后就有的官司打了。”
尤氏道:“这些我也考虑过,林姑娘要是过门,还得再等两年。琮兄弟毕竟是武将,再说现在外面又在打仗,保不准哪天琮兄弟又上战场了。
战场之上兵凶战危,谁也不能保证一辈子不受伤,再说,上了战场,什么时候能回来,就不是自己说了算的了,朝廷不让你回来,你就得一直在外面待着。ωωω.χΙυΜЬ.Cǒm
所以,提前留下个子嗣,这算不得什么,有个孩子在身边,我们大家也能安心一些,琮兄弟,你自己什么意思?”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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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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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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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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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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