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息一传到了京城,整个朝堂顿时沸腾了。
隆庆帝闻言也是大怒,这帮蛮子真是太过分了,什么手段都用出来了,看来大战在所难免了。
“戴权,通知那边的绣衣卫,将这件事给朕查清楚了。”
“是,主子,奴才这就下去安排。”
“各位爱卿,蛮族人已经动手了,看来这场大战是不可避免了,我们也需要早做准备了。”
兵部尚书李广路道:“陛下,现在当务之急,需要派一员大将前往辽东坐镇,指挥调度大军,免得大军群龙无首,各自为战,贻误战机。”
胡庸道:“陛下,李大人说得有理,现在需要派一个合适的人选,去辽东主持大局,应付眼前的大战。”
“陛下,末将愿往。”
“陛下,末将也愿意去辽东。”
众将纷纷请战,这可是一個千载难逢的好机会,如果被选中那就一步登天了。
隆庆帝看了众将一眼,没有说话,好不容易空出来个位子,他也想安排上自己的亲信,只是有能力,又会打仗的人,还真是不多。
大多都是父皇留些的臣子,对自己都没有多少忠心。
史家双候虽然投靠了自己,也都是袭的爵位,没有多少战功。
王子腾也是自己的人,本来是京营节度使,现在是九省统制,奉旨查边,倒是可以运作一下,让他暂时主持辽东的大局。
等此次战事结束,立下了功劳,再返回朝堂,无论是为将为相,都增加了一些资本,一些筹码。
“兹事体大,关乎战争的胜负,关乎我大楚数十万将士的生死存亡,朕要仔细思量一番,再做定夺,各位爱卿还有什么要说的?”
话音刚落,就有大臣出班奏道:
“陛下,此次事件,都是由于贾琮无端挑起战事引起的,让我大楚损失一位重臣,贾琮罪责难逃,还请陛下下旨降罪。”
“不错,贾家小儿胆大包天,目无法纪,擅自挑起战事,得罪友邻,招来强敌,累及无辜惨死,实乃罪大恶极,请陛下下旨查办。”
一连站出来了四五位大臣,一起弹劾贾琮,让大家一时摸不清头脑。
牛继宗道:“各位大人是不是搞错了,蛮族可是我们的敌国,什么时候成友邻了?抚顺,铁岭,开原三地,至今还被你们的友邻占着呢,这个怎么说啊?”
“区区弹丸之地,气候恶劣,让给他们又如何,我大楚乃泱泱大国,怎可如此斤斤计较?”
牛继宗闻言瞪大了眼睛,这帮文人也太他吗的不要脸了吧,这都能上纲上线。
隆庆帝实在听不下去了,怒斥道:“够了,都给我闭嘴吧,退朝。”
说完站起身来,一甩袖子,转身离开了大殿。
随后召集内阁大臣,和兵部主管在御书房议事,不久后,一道圣旨从皇宫发出,传令九省统制王子腾结束行程,立刻赶往辽东,暂时接管辽东的防务。
这对王子腾来说,也算是件好事吧。
虽然他现在的官位,比辽东节度使高多了,其本身却没有一点像样的功绩。
他之所以迅速崛起,一是得到了宁荣二府,在军中的人脉,接管了京营节度使一职,另一个就是早早的投靠了皇帝。
现在太上皇还健在,朝中众多文武百官,基本上都是太上皇的人。
就是四王八公这些开国功臣,也都是站在太上皇的一边,皇上的一些政令,太上皇若是不点头的话,很难实施下去。
再加上前几年,太上皇身体好转,有了临朝的心思,更是频繁插手朝政。
这让隆庆帝苦不堪言,憋屈的很,却也无能为力,只能慢慢的笼络一些忠于自己的亲信,巩固自己的地位,趁机多得到一些兵权,以保障自己的安全。
这也是为什么太上皇一死,像江南甄家等一些太上皇的亲信,都遭到清洗的原因。
皇上也是人,也是有气的,奈何不得太上皇,还不能拿他的狗腿子来撒撒气啊,这些年受的憋屈,必须要发泄出来。
王子腾此刻正在宣化,本打算在这里过年的,接到圣旨以后,不敢耽搁,立刻带人赶赴辽东。
对于封爵,王子腾非常的渴望,他迫切地想要得到军功。
这次奉旨巡边,也在不断的寻找机会,想要获得一些军功,奈何天不从人愿。
这次接到圣旨,可谓是欣喜若狂,准备到达辽东后,大干一场,争取得到一个爵位。
有了爵位那才是真正的贵族,贾琮晋升侯爵,可是让他羡慕了好久呢。
他不相信,自己为官这么多年,还比不过一个孩子。
王子腾信心百倍的,带着手下往辽东赶去。
······
消息传到赫图阿拉,洪泰也是疑惑不解。
自己可没有派人去杀辽东节度使熊建昌,这件事到底是谁做的呢?
还把人头挂在了抚顺城头上,这算什么?栽赃嫁祸?
阿敏回来的时候已经向自己汇报过了,拿到父汗的头颅后,他并没有立刻回来。
而是派人跟在了贾琮等人的后面,发现居然还埋伏了两千人马,这小贼还真是够谨慎的。
直到熊建昌的五百骑兵出现,被这小贼全部击杀,一点犹豫都没有,真是个狠人。
按照阿敏说的,贾琮随后就回了广宁。
熊建昌的死,表面上和贾琮没有关系,暗地里什么情况谁又能知道呢?
不管是谁杀的,对自己都没有任何影响,反正年后自己就要发动战争了,这家伙死的正是时候,对自己来说反而是件好事。
对方群龙无首,自己说不定能一举攻下沈阳。
“诸位,辽宁节度使的死,对我们来说是个好机会,我准备在年后对大楚发起大战,为父汗报仇雪恨,希望大家能够提前做好准备,这次大战所得财物,六成归你们自己。”
这的确是一个好机会,再加上巨额的奖赏,这次大家出奇的没有反对,纷纷出言支持。
“谨遵大汗旨令。”
见众人都同意了,洪泰终于露出了笑脸,自己的霸业之路开始了。
阿敏回到府里,琢磨着年后大战的事情。
通过这次事件,他对贾琮更有信心了,别人或许不清楚,他却是可以肯定,这件事就是贾琮做的。
到了他们这个地位,好多事情根本不需要自己出手,有得力的属下出手就行了。
自己的顶头上司,说干掉就干掉了,真的是胆大包天,怪不得要和自己合作。
阿敏算是看明白了,贾琮这个人,确实有些本事,而且胆子特别大,倒是不难相处,但是却不是个吃亏得主。
谁想要对付他,那么熊建昌就是下场。
这也是变相的给自己提醒,提醒自己,将来不要做落井下石的事情。
现在想想,上次大汗王宫被洗劫的事情,估计也是这小子干的,当时放自己离开后,他估计就来赫图阿拉了,时间上却是刚刚好。
阿敏皱了皱眉头,这个贾琮还真是个难缠得住,出入赫图阿拉,如入无人之境。
看来以后就是自己当了大汗,也不能和他把关系弄僵了。
其实两人没有利害关系,两人合作,反而对大家都有利,在贾琮需要帮忙的时候,帮他一把就是了,有这么一个强大的合作伙伴,对自己更有利。
······
很快到了年底,家家户户都在忙着过年。
宁荣二府也忙碌了起来,今年贾琮不在家,宁府里面就由尤氏和平儿出面应酬。
族里的事情,还按照去年的旧例处理,贾琮写了一封书信,让旺财交给了几位族老,让他们照做就是了。
过完小年后,该忙的都忙完了,基本就等着过年了。
平儿,鸳鸯,嫣红,尤氏,秦可卿,袭人,香菱,小红等人,凑在一起商量过年的事情,贾琮不在家就她们说了算。
平儿道:“今年侯爷不在家过年,就我们这些人一起过了,侯爷让人送来了一批珠宝首饰,一会每人拿两件,就算侯爷送给我们的礼物了。
侯爷来信说了,给几位姑娘每人做一件貂皮大衣,每人给两件首饰,别的倒没说,我想和大家商量一下,其他人我们给不给?”
鸳鸯道:“老太太那里肯定的有,几位姑娘穿着貂皮,天天在老太太身边转悠,要是不给老太太,老太太心里肯定不是滋味。”
尤氏道:“鸳鸯说得对,老太太那里是必须要给的,她现在可是两府名副其实的老祖宗了,我们必须得敬着她,至于其他人,既然侯爷没说我看就算了吧。
那些主子们都不缺钱,真想置办的话自己就能买得起,不像这些姑娘们,每月就二两银子,再说侯爷不在家,我们更应该低调点,免得招惹麻烦。”
嫣红道:“大奶奶说的是,侯爷不在家,我们若是太张扬了,很容易让一些人起心思,若是每人都送的话,说不定别人会以为我们有很多,一点都不珍惜呢。”
平儿笑道:“我们就是有很多吗,侯爷说了这些都是留给我们自己用的,不过你们说的都有道理,那就听你们的吧,别人就不给了,那宝玉给不给?那可是老太太的心头肉。”
几人闻言都不说话了,宝玉在老太太眼里,那可是命根子,什么好东西也给他,不给他的话,老太太说不定就会问。m.χIùmЬ.CǒM
若是给他的话,那别人你给不给呢?
真算起来宝玉和这边府里真没多大关系,反而贾琏和王熙凤和这边更近一些,相处得也更亲近。
秦可卿道:“既然别人不给,宝二叔那里也不能给,老太太宝贝他,那是老太太的事情,和我们府里可没有关系。
再说宝二叔毕竟是男子,侯爷又不在家,我们这些女人送东西给他,就更不合适了,侯爷虽然还小,对有些事情还是很在意的。
我弟弟来了都不让他进后院,我听说宝二叔来了几次,也被陈三妹给挡回去了,几位姑娘说情都不行,要是没有侯爷的吩咐,陈三妹怎么敢把宝二叔拦在门外。”
鸳鸯笑道:“宝二爷为这件事,还闹了好几天脾气呢,莪去老太太那里,老太太还问我呢,说:‘你们府里的丫鬟太没有规矩了,拦着宝玉不让进后院,三丫头她们说情都不行,这是谁的意思啊?’
我说:‘老太太,那些女护卫都是侯爷调教出来的,只听侯爷的话,这件事我和平儿去劝过,她们根本不松口,说侯爷不在家,她们就要保护好后宅的安全。’老太太听了也没再说什么。”
平儿笑道:“侯爷这都是为了保护我们,不然真有那些心怀不轨的进来,对我们混来的话,我们说不定还真吃亏了,四位姑娘的已经准备好了,老太太的鸳鸯负责准备吧。”
鸳鸯道:“嗯,这件事交给我吧,还有侯爷猎的那张熊皮也给我吧,一块送给老太太。”
平儿让小红搬过来一个首饰盒子,打开以后,一阵珠光宝气散发出来,里面全都是珠宝首饰。
平儿道:“这些都是侯爷让人送回来的,每人两件,自己选吧。”
女人见了珠宝首饰,都是一个样子,兴奋地挑选着自己喜欢的珠宝,唧唧喳喳的说个不停。
鸳鸯选了一些灰褐色的貂皮,拿回去和袭人等人,连夜给贾母做了一件貂皮大衣。
第二天,平儿和鸳鸯,领着两个丫鬟,带着两个护卫,来到了荣国府,贾母的房间。
平儿和鸳鸯上前行礼:“给老太太请安。”
贾母笑呵呵的道:“你们两个怎么过来了,那边都忙活好了?”
平儿笑道:“也没什么好忙的,今年侯爷不在家,我们那边倒是省劲了好多,侯爷让我们给老太太准备了一件貂皮,我们给老太太拿过来了,老太太看看可喜欢?”
鸳鸯从丫鬟手里接过包袱,将貂皮大衣拿了出来,在老太太身上比了比,笑道:“老太太,这可是我帮你选的,你看看合不合你的心意。”
贾母看着眼前的貂皮大衣,浅褐色的毛发闪着光泽,一看就是上等货,伸手接过摸了摸,柔软光滑,比自己那件黑貂好多了。
“确实是好东西,颜色也适合,还是鸳鸯最了解我,这是你们侯爷从辽东捎回来的?”
鸳鸯点头道:“是的,老太太,侯爷说今年不能回来给老太太拜年了,但是心意却不能没有,就让人选了一些极品貂皮送了回来,给老太太做件衣服。
还送来了一张熊皮,是侯爷亲手猎杀的,身上一点伤痕都没有,听说一箭射在腿上,另一箭从嘴巴里射了进去,就将黑熊射死了。”
贾母一听来了兴趣,让人将熊皮拿过来,展开看了看,又摸了摸,心里满意之极。
呵呵笑道:“好,真好,琮哥儿这孩子虽然在外面打仗,却没有忘了我老婆子,还处处想着我,真是难得,是个孝顺孩子。
你们写信的时候告诉他,让他不要记挂我老婆子,专心打仗,千万要注意安全,宁可不要功劳,也要平平安安的回来。”
鸳鸯今天的表现,彻底让平儿服气了,不愧是伺候了老太太多年的人,太了解贾母的的喜好了。
平儿笑道:“老太太放心吧,过完年商队就会去辽东,我会把老太太的交代,写信告诉侯爷的,让侯爷在外面安心打仗,不要记挂家里。”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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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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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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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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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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