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怕他不动心思,只要动了心思,就会在心里留下一颗种子,慢慢的生根发芽,长成参天大树。
仅仅如此还不够,还需要再加一把火。
“论能力,论功劳,你不必任何人差,甚至还要在他们之上,按理说你也有资格继承大汗之位,你现在有两条路。
一条是自己当大汗,做蛮族人的主人,掌控数十万人的生死,一条是让别人当大汗,自己战战兢兢的活着,像狗一样的祈求主子,饶你一条狗命。”
自古以来,权力的更替,伴随着的都是腥风血雨。
正所谓一朝天子一朝臣,一旦上位了,曾经的那些竞争对手,几乎没有人能够得到善终的。
阿敏的父亲之所以反叛老奴,也不过是想取而代之罢了,只不过棋差一招,成了阶下囚。
听了贾琮的话,阿敏的脸色也是越来越难看。
这不想不知道,一想吓一跳。
这小子说的,还真的很有可能,自己最终的结局,估计好不了。
“我现在是你的俘虏,你对我说这些,应该没有多少用吧,你到底想要干什么?”
“我需要在敌对阵营中有一个盟友,在我需要的时候,出力帮我一把,如果你愿意的话,我不但会放了你,还会帮你登上大汗之位。”
“想得到大汗之位,哪有那么容易,只要大汗在位一日就不可能,你想让我帮你做什么?”
看来这个阿敏真的动心了,一個身居高位的人,知道权力的美妙,对更大的权力,没有不向往的。
“有些事,你不方便出面做,我可以帮你做到,比方说,我可以让你们的大汗回不了赫图阿拉,为你搬开最大的一块绊脚石,让你有了争位的机会。
同样,我不方便出面做的事情,需要你出面为我做到,帮我铲除一些我的敌人,也可以把你的对头送到我的手里,成为我的军功,这都是一举两得的好事。
另外,我们之间可以展开贸易,让彼此更快地发展起来,我需要一些千年人参,和百年人参,我也希望你能帮我搜集一些。”
贾琮的提议,对阿敏还是很有诱惑力的。
抬头深深的看了贾琮一眼,点了点头道:“我答应和你合作,做你的盟友,百年人参倒是不缺,我自己家里就有好几株,我也可以帮你收集一些。
不过千年人参太稀少了,可遇不可求,我只知道大汗手里有两株,至于有没有用掉,就不知道了,那些大部落的头人手里应该也有,但是不确定。”
对于阿敏的应答,贾琮非常的满意。
本来是有枣无枣打一杆子,没想到还真的打到枣了。
这个阿敏可比博尔赤有用多了,地位够高,在蛮族中有一定的话语权,可以帮助自己获得更多的战功。
有了阿敏做自己的盟友,自己来军中获得军功的目的,基本上就达成了。
接下来,两个人又对后续的计划,相互的探讨了一下,制定出了一份双方都认可的计划,留下了联系的方式。
阿敏带领残余部下离开,返回老奴的大营,谎称消灭了入侵的蒙古骑兵。
让王顺和张虎带领骑兵战队,带着战利品返回营地,暂时休整等待命令。xiumb.com
让一百亲兵带着自己的战报,和五百蛮族士兵的人头,返回了广宁,向贺世元报功。
贾琮并没有随大家返回,而是带着晴雯,李彪和春夏秋冬等人,还有十三名特战队员,共计二十人,向赫图阿拉的方向赶去。
······
回到大营的阿敏,让众人吃了一惊。
阿敏的战绩那是有目共睹的,跟随老奴南征北战,立下了赫赫战功,少有败绩。
这次带着三千大军离开,就回来了二百多人,难道失败了?
老奴见了也有些吃惊,疑惑的问道:“阿敏,这到底是怎么回事?难道你也被打败了?”
阿敏上前一步,跪倒在地,恭声道:“末将拜见大汗,那两千蒙古骑兵,已经被莪部彻底剿灭,由于他们拥有火器,抵抗顽强,致使属下损兵折将,还请大汗恕罪。”
众人闻言顿时松了口气,那伙人剿灭了就行,可以让大家没有后顾之忧了。
老奴面无表情的点点头,只要没输就行,这个时候需要士气,只是这结果太惨了点,阿敏的能力他还是了解的。
“既然剿灭了匪徒,何罪之有,起来吧,这次辛苦你了,等有了战俘,优先补充你的队伍。”
“多谢大汉恩典,为大汗效命,死而后已。”
对于阿敏的态度,老奴还是很满意的,环视了一下众人,开口道:“如今后顾之忧已经消除,你们也可以安心作战了,等科尔沁的援军到了,就是我们发起总攻之时。
代善,今天由你部出营对战,要把蒙古人打怕了,让他们心里产生畏惧,士气大降。”
“谨遵大汗号令!”
······
贺世元看着手里的战报,感觉仿佛做梦一般,忍不住掐了一下自己的大腿,“嘶”真他吗的疼。
这小子居然还真就立功了,足足五百颗蛮族人头,这可不是假的。
而且,一百亲兵居然完好无损的回来了,这真是有点不可思议。
虽然战报上说,提前设下了埋伏,还动用了火药,能够得到如此战绩也很厉害了。
还别说,这小子还真是有些门道,是块当兵的好料子。
就是胆子太大了些,竟然没有跟随亲兵回来,只带着几个人,就去了赫图阿拉,也不知道这小子想干什么?希望不要惹祸吧!
有人头为证,这功劳是实打实的,没有半点水分。
贺世元当即写了封捷报,一份上报辽东节度使,一份直接六百里加急,送进京城上报兵部。
这就是上面有人的好处,没有人贪墨自己的功劳。
此时的贾琮,已经进入了赫图阿拉。
豪华的马车上,晴雯一身蛮族贵女的打扮,其他人也都扮成了侍卫和侍女,随侍在车旁。
这副架势一般人见了都躲着走,害怕惹上是非。
进城不久,特战队的人就找了过来,贾琮跟着去了他们的落脚地。
铁柱连忙上前行礼:“三爷,你怎么亲自来了,要是出点事,我们可担待不起啊。”
贾琮摆了摆手道:“能有什么事,有我在你们会更安全,我吩咐你的事情,调查的怎么样了?”
“回三爷的话,整个赫图阿拉的布防情况,我们都已经打探清楚了,整座城里驻扎着五千兵马,各处的布防和巡逻人员,两个时辰轮换一次。
各位贝勒的府邸位置,我们也已经查探清楚,老奴的王宫,我们重点做了探查,前殿有二百守卫驻守,听说以前有一千人,老奴出征都抽走了,后宫是老奴的家眷。
我们重点探查了一下,发现有几处看守比较严密的宫殿,是不是老奴的内库没法确定。”
铁柱说着将一张布防图,递给了贾琮。
贾琮将图展开,仔细的看了一遍,开口道:“通知下去,我们今天晚上行动,目标老奴的王宫,那里有两只千年人参,务必要找到。
为了防止被发现,惹出乱子,先解决那二百守卫,就用韩姑娘配置的一步倒吧,解决了他们后,先将前面宫殿彻底搜查一遍。老奴的家眷迷倒就行了,饶她们一命吧。”
“是,三爷,属下这就安排人去通知他们,让他们晚上过来集合。”
这处院子只有铁柱,和四五个特战队员住在这里,其他人都分散住在其他地方,太多人住一起,很容易惹人怀疑。
贾琮带着晴雯,两个人在赫图阿拉逛了一遍,好不容易来一趟,不到处看看那就有点遗憾了。
说真的这小破城真没什么可看的,和神京城那直接没法比,连一些普通城市都比不了。
不过这建筑风格,却和内地的不同,更加的粗犷,豪放,大气。
两人逛了逛这里的店铺,品尝了一下这里的特色小吃,直到傍晚时分,才回到落脚点。
三更时分,四十多人趁着夜色,悄悄地潜入老奴的王宫。
铁柱带人先将值夜,和巡逻的守卫干掉。
然后潜入营房,隔着门缝将一步倒吹进了屋里,隔了几分钟后,这才蒙住口鼻进入屋里,将正在熟睡的守卫解决了。
前后用了两刻钟的时间,解决了所有的守卫,然后一间宫殿一间宫殿的搜查起来。
老奴的王宫,就相当于隆庆帝的皇宫,虽然规模没法比,但是也不小,足足搜了大半个时辰,才找到了内库。
一个帝王的收藏那可不是小数目,众人进去以后,全都看呆了。
只见无数的人参就这么堆在库房里,像一座小山一样,起码也得两三千斤吧,贾琮随手拿起来看了看,这些人参起码都是几十年份。
旁边还有一小堆鹿茸,都是筛选出的极品鹿茸,老奴自己享用的。
将地上的箱子全部打开,大多数是白银,还有几箱子黄金,有几个箱子里装的竟然是东珠,足足有几百斤。
还有一些宝石,和一些珠宝首饰,装了几个箱子。
在一个货架子上,有十几个盒子,贾琮打开一看,里面全都是百年以上的人参,最低的都是一二百年的,有些达到了七八百年。
旁边一个盒子里,是十二颗比鸽子蛋还要大的东珠,外形圆润,闪烁着迷人的毫光,贾琮直接收进了怀里。
另一边全都是一张张的貂皮,整齐地码放在墙边,就像一堵墙一样,也不知道有多少。
旁边还有几张虎皮,和几张熊皮。
这些物资,都是老奴自己和后宫的女人孩子们用的,可以说是最好的。
除了这些,旁边的库房里,还有一些其他的物资,好东西确实不少。
贾琮找了半天,也没有找到千年人参,难道被老奴给吃了,这老家伙真是太不地道了。
不死心的贾琮又带人去后宫搜了一遍,在最大的那间宫殿里,终于找到了两株千年人参,严格来说是一株半多点,有一株已经被用了一小部分了。
贾琮心疼的不行,直接包起来,收进了怀里,要不是因为这两株人参,贾琮还真不一定来这一趟。
反正老奴也不一定能回来,留着也是便宜了别人,还不如自己拿走呢。
召集众人,将宫殿里的马车全部找出来,开始装车。
先将人参,东珠,鹿茸,珠宝首饰等装车,又将那几箱子黄金给装在车上,最后开始装貂皮,一共装了十二辆马车。
铁柱担心的道:“三爷,我们带这么多东西,怎么回去啊?恐怕都出不了城吧?这里也瞒不了多久,还不得被追杀一路啊。”
贾琮笑道:“被追是肯定的,不过并没有大碍,让所有人换上蛮族护卫的衣服,等天亮后护送车队出城,若是有人前来追赶,就用手雷招呼他们。”
“是,三爷,属下知道了,这就下去安排。”
这时天已经蒙蒙亮了,铁柱让所有人,全都穿上了宫殿护卫的盔甲。
又让人去厨房里找了些吃的来,众人匆匆的吃了顿早饭,等待天光大亮,车队出了老奴的宫殿,往城门的方向赶去。
穿着这身衣服还真的好使,城门守卫连问都不问,众人大摇大摆的出了赫图阿拉,一路往北而去。
直到晌午时分,后宫里的女人们才醒了过来,出门一看已经日上中天了,眼看就快吃午饭了。
随着几声尖叫响起,后宫中顿时乱成了一团。
“杀人了,杀人了,所有护卫都被杀了。”
闹哄了好一阵,才安分下来,找人通知了城内官员和守城将领。
大家赶过来一看,除了站岗和巡逻的护卫,其他人都死在了炕上,在睡梦中就被人杀了。
随后看到库房门大开,里面的东西已经所剩无几,那些比较珍贵的物资,都已经不见了踪影。
随后一路追查下去,查到早上有一个车队出城,还有皇宫护卫守卫着。
这很明显,是有人抢了他们大汗的财物,乔装出城了。
这还了得,被大汗回来知道了,自己等人可就有的受了,幸好大汗的家人没事。
知道就几十个人,众人也没在意,派出一千骑兵,分头追了下去。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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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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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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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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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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