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穿越小说>红楼天骄>第一百三十八章马匪营地
  斩杀乌家人后,趁着大家都在。

  贾琮宣布,在下辖庄子里招收一百名亲卫。

  年龄十五岁到三十岁之间,都可以报名,通过选拔后,每人每月给一两银子的军饷。

  愿意的都可以报名测试,同时也告诉众人,当兵会上战场,会死人的,怕死的就不要来了。

  选拔条件还是跑十里路,能跑下来的就算合格了。

  这件事交给了张大奎全权负责,选兵练兵都是他的事了。

  又让旺财带人,将乌家兄弟抄了个底朝天。

  这件事忙活了大半天,才统计出结果。

  这次抄家,现银并不多,两家加起来才十来万两。

  不过,两家的地契可不少,足足有四万多亩,看来贪污的钱都买了地了。

  还有几处房产,其中一处在广宁,是一座三进的大宅子。

  这倒是正好,自己去广宁有地方住了。

  即便在广宁入了军职,也可以不住在军营里,住在自己的宅子里。wWW.ΧìǔΜЬ.CǒΜ

  贾琮将绣衣卫千户的腰牌交给旺财,让他带人去将这些房产地契,全部过户到自己的名下。

  打发走旺财,把马匪头领王顺找了过来。

  王顺忐忑的站在贾琮面前,不知道接下来自己的命运会如何?

  虽然自己是一个杀人不眨眼的马匪,见惯了生死,在面对死亡面前,还是选择了妥协,能活着谁愿意去死啊?

  面对前面掌控着自己生死的人,也不得不低下那颗桀骜不驯的脑袋。

  王顺小心翼翼的问道:“小爷,你要怎么处置我们这些人?”

  贾琮仔细地打量起了王顺,此人有三十来岁,身材高大,体型健壮,典型的北方大汉,左脸上有一道刀疤,从鼻端一直裂到腮上,看着有些狰狞恐怖。

  “说真的,我也不知道该怎么处置你们,有人建议我,把你们全杀了,被我拒绝了,既然答应了不杀你们,我就不会食言,这一点你倒是可以放心。

  也有人建议我直接送官,还能领些赏钱,把你们送官,你们肯定难逃一死,也被我拒绝了,可就这么放了你们,那肯定不行。

  我也不知道该怎么办好了,你倒是说说看,我该怎么处置你们呢?”

  听了贾琮的话,王顺的心里那真是七上八下的。

  听说有人建议杀了他们时,心顿时提了起来,听说被这位小爷拒绝了,才松了口气,接着又听说要有人建议把他们送官,心又提了起来。

  还好又被这位小爷拒绝了,送官的话更加凄惨,还不如直接被砍了呢。

  看来这位小爷人还不错,是個说话算话的主。

  只是这不杀又不放,还能怎么样?

  难道去矿山做一辈子苦力?这个自己真的不想,自己等人去了估计也落不到好。

  忽然想到这位小爷的商队,顿时有了主意。

  “小爷,我们既然已经归降了,那以后就是小爷的人了,小爷让我们做什么,我们就做什么。小爷的商队规模不小,应该是打算和草原人交易吧?

  这一点小的可以帮忙,通过我们的营地,可以直接进入草原,和草原上的部落进行交易,我在那边也有几个相熟的部落,比在广宁交易强多了。”

  贾琮微微点头,对王顺的态度还是很满意的,有觉悟就行。

  “你能这么想最好了,跟着我混,就算你们不抢劫,爷也养得起你们,听你的意思,广宁这边有互市?”

  王顺摇了摇头道:“广宁有一个市场,虽然不小,并不是真正的互市,有些商人从内地过来,害怕去草原有危险,就选择在这里把货物处理掉。

  那些接手的商人,都和蒙古部落有一定的联系,还有一些蒙古那边的商人,买通了广宁的驻军,可以自由的来广宁交易,慢慢地这里就形成了一个大市场。

  来广宁交易的几乎都是一些商人,他们也需要赚钱,所以就不如直接去蒙古部落交易划算了。”

  原来只是个自发的交易市场,我说怎么没有听说过广宁有互市呢。

  其实这个市场也跟互市没有什么区别,一些小商小贩的都会在这里交易,只不过利润少了一些罢了。

  不过,对于他们来说也已经是暴利了。

  等自己去了广宁,在这个市场上占据一块地盘,搞搞批发到也不错,虽然赚的少点,但是省事也安全。

  “土蛮那边你了解吗?那边的商路如何?”

  “土蛮那边离我们有些远,需要从草原那边绕过去,要么就得从沈阳去抚顺,抚顺那里也有一个市场,过了抚顺往东,就是土蛮人的部落了。

  土蛮人那边主要是盛产人参、药材、东珠,貂皮,和一些其他动物的毛皮,比如,熊皮,虎皮,狼皮,狐狸皮等等。

  蒙古人这边主要是马匹,牛羊,和羊皮、牛皮,也有少量的貂皮和狐狸皮,狼皮等。”

  贾琮点点头,人参,东珠,貂皮,甚至熊皮,虎皮,这些都是那些豪门大户才用的起的,一般人穿羊皮就不错了。

  战马和牛皮算是战略物资,可以组建骑兵,缝制皮甲。

  “你们营地里那些人,你有把握说服他们吗?还有那个二头领是个什么样的人呢?”

  王顺信誓旦旦的道:“小爷放心吧,那些人都是我一手带出来的,不会反叛我的,二头领也不会,他叫许华,是一个文人,更像是我们的军师、后勤。

  他家里是商人出身,被对手逼得破产了,父母也相继去世,可谓是家破人亡,他变卖了家产,弄了几车货物,就来了塞外,然后就被我们给劫了,再然后就加入了我们。

  这人头脑灵活,有一些鬼点子,对我们帮助也不小,更擅长处理内务,于是就把营地交给他打理了。”

  贾琮暗自琢磨了一下,觉得王顺的话可以相信,先把他们全部收编了再说吧。

  他们常年在边境上游荡,对这边的地形,以及局势都了如指掌,对塞外各部落,也有一些了解,就冲这一点就非常有收服的必要。

  有了他们这些人手,自己的计划更容易实施。

  “以后就叫莪三爷吧,把你那些手下都召集起来,领回自己的武器装备,带我去你们营地,将营地里的人一起收编了。

  张虎,你带他一起去办这件事。”

  “是,三爷,属下遵命。”

  两人答应一声,就一起出去了。

  自己要整顿两府田庄,不可能立刻离开,估计要住一段时间,让韩念慈将这座院子管了起来。

  两府的农田加起来,再加上乌家的那四万亩田地,足足有三十万亩了。

  按现在的产量,也可以收十万石的租子,养一万人绰绰有余了。

  自己自然不可能养那么多人,只是多留些粮食,以备不时之需罢了。

  这边的庄子,暂时先让旺财和张管事管起来。

  让他们将一些增产的知识传播下去,按照临河山庄的先进管理模式运行。

  等到张虎和王顺,把人都组织起来,王顺当众宣布加入贾琮的麾下。

  “各位兄弟,三爷说话算数,不但不杀我们,还允许我们加入他的麾下,我已经决定带领兄弟们加入,大家可有意见?”

  “我们没有意见,愿意跟着大头领加入三爷的麾下。”

  大多数马匪都欣然同意,还有一些则是无可无不可的态度,跟着自己当家的走就行了。

  王顺道:“好,现在跟我去拿回武器装备,我们带领三爷回营地。”

  众人脱离了死囚的身份,还是很开心的。

  准备妥当后,贾琮带着晴雯还有春夏秋冬四人,与众人会合。

  同行的还有张虎李彪二人,以及铁柱带领的特战队员,还有五十名盔甲鲜明的骑兵。

  众人离开黑山村,一路小跑,走了近一个时辰,沿着一条山路进入了一座山脉。

  又走了十多里路,前面出现一个谷口,有四五米宽,两边山壁陡峭,地势非常的险要,可以说是易守难攻。

  王顺道:“三爷,这里就是营地的入口了,你看怎么样?”

  贾琮点了点头道:“这里处于山脉之中,本就很隐秘,地势又非常的险要,易守难攻,确实是个好地方,你们没有在这里设置寨门吗?”

  王顺道:“这条山谷很长,我们在里面设置了寨门,这样更隐蔽一些,不进入山谷发现不了我们营地。”

  众人进入了山谷,大约五百米处,出现了一道寨门,有一队马匪守护。

  见了王顺连忙打开了大门,高声道:“恭迎大头领回山。”

  进了大门又走了几百米,前面豁然开朗,是一个大型的山谷,在远处,隐隐约约的有一片建筑物。

  这个山谷很大,就算容纳几千人都没有问题,还真是一个好地方。

  最关键的是,这个山谷有南北两条通道,南边的就是自己来的这条路,往北还有一个谷口,同样非常的险要,出谷一百多里就是蒙古人的地盘。

  就算有大股部队追杀,抵挡不住,也可以从另一条道路离开。

  这里是一个非常好的藏兵山谷,将两边的谷口建立成要塞,在上面摆上十几门小钢炮,还真就无人能闯进来。

  这帮人还真会找地方,这么隐秘的地方都能找到,这运气太好了。

  很快进入了营地之中,也见到了那位二当家。

  此人名叫许华,二十八九岁的样子,身体有些单薄,穿一件灰青色的长衫,给人一种精明能干的样子。

  此人看了王顺一眼,转头看向了贾琮,又看了看那些盔甲鲜明的那些亲卫。

  开口道:“头领回来了,不知这位小将军如何称呼?”

  王顺道:“这位是京城来的三爷,我已经决定带人加入他的麾下,二弟可有什么意见没有?”

  徐华沉默了一会,开口道:“这份基业都是大头领打下的,自然有大头领说了算,我没有意见,我们去大厅谈吧。”

  几人在大厅里坐下,许华重新审视了一下贾琮,问道:“三爷莫非就是那只商队的主人,大头领可是在你的手下吃了亏?”

  贾琮笑道:“徐先生真是睿智,一猜就中,说起来也是家门不幸,家里的奴才想要杀我灭口,这才找上了你们,不过这对我们双方来说也是机会。”

  许华心中暗叹,看着少了一半的兄弟就猜到了,多少年没有碰到这么大的损失了,直接损失了三分之一的人马。

  一个商队而已,怎么会有那么厉害的人马,看来这位新主子,身份不一般。

  “三爷,你打算怎么安置我们这些人?是让我们做商队护卫,还是做别的?”

  贾琮道:“我是京城宁国府的主人贾琮,这次随商队来辽东,是要了解一下这边的局势,打算年后进入广宁军中,想办法获取一些军功,提升一下爵位。

  你们这个营地很不错,我打算让你们继续留在这里,发展壮大,作为我的外援,做一些我不方便出手的事情,同时帮我获取一些周边的情报。”

  许华惊讶的看了贾琮一眼,想不到还是一位贵族,想法倒是挺好,想捞军功哪有那么简单。

  “三爷,请恕属下直言,这边的局势,你可能不是很了解,蒙古和大楚现在的关系还算不错,不会有大规模的战斗。

  边境上虽然偶有冲突,规模都非常小,百人规模的就算大的了,一般就是出来抢点东西,和我们的行为差不多,想以此来获得军功太难了。

  这个营地能容纳数千人,但是太多人我们养不起,以前的三百人已经是极限了,天天出去抢,哪有那么多东西可以抢?”

  贾琮点了点头道:“你说的很对,不过事在人为,小规模我们可以让它变成大规模,总是有办法的,这也是我把你们留着这里的原因。

  既然你们跟了我,一切都按照正规军的规矩来,按月发放军饷,就算一万人,爷也养得起你们,我要的是敢打敢杀的精兵,只要你们能发展起来,要粮给粮,要钱给钱。”

  王顺道:“三爷,只要不缺物资,我们很快就能拉起一支队伍,到时候三爷让我们打哪里,我们就打那里。”

  许华也说道:“大头领说的是,只要有钱有粮,人员不成问题,现在蒙古和蛮族的冲突比较激烈,好多家破人亡的,还有一些失去部落的人,这些人都可以收拢过来。”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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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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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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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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