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都市小说>我养的大蒜坨成精了>第134章 闪电先知
  对于这个“救世主”的身份,李千玺和老祭司之间也有了默契。

  从现在开始,他就是黑山之神从“上界”,派来引领殷地安人的“先知”,一个名叫“闪电”的纯正殷地安人!

  老祭司表示,不管你信不信,反正我信了,谁来问都是这个说法!

  对于李千玺提出的,部落禁酒和不再无偿发放生活费的提议,人老成精的老祭司也给出了更加委婉和不容易引起族人抗拒的建议。

  那就是以发展部落为名,将部落资金集中起来用于采购,不再单独发放生活费用而是直接发放基本的生活物资。

  只要在部落采购的物资中不大量的采购酒精类饮料,分发下去的生活物资中没有酒,那帮子酒鬼自然也就喝不到了。

  对于嗜酒如命的人来说,酒精已经在他们体内形成了成瘾性。

  一下子一滴酒都不让他们碰的话,很容易导致他们出现禁断反应,情绪容易失控。

  老祭司也表示了,这个坏人他来当,避免李千玺准备对部落施行的变革受到阻碍。

  这个老头倒是挺识趣的,而且也是真心想要部落和族人们得到改变,为此他不惜承担下一切。

  而好人,自然由李千玺这个“闪电送来的先知”来做,方便他拉进与族人的关系,迅速融入族群之中。

  其实李千玺是不是殷地安人,又是不是所谓的“救世主”,其实老头都不在乎,他真正在乎的是李千玺能不能给部落带来改变!

  而李千玺的身份,其实梅尔塔部落的成员,都已经有所了解了。

  他们就算再不相信老祭司关于“救世主”的说辞,也会相信自己的眼睛。

  那天,可是他们亲眼看到李千玺被一道闪电劈下来,而且还是他们亲手将李千玺抬进族庙让老祭司治疗的!

  李千玺是不是救世主他们不知道,但是他们能肯定李千玺肯定是个不凡的人。

  特别是在梅尔塔给李千玺换上了一身传统的殷地安服饰,又给他绘制上了战纹之后。

  他的形象看上去比殷地安人还像殷地安人,所以很自然的就接纳了李千玺成为他们部落的一员。

  在老祭司宣布李千玺成为亨克帕帕部落的“先知”时,他们的反应也更多的是好奇和敬畏,而不是排斥。

  要不是老祭司不允许他们过多的打扰李千玺,梅尔塔这个小女酋长又整天陪在他身边寸步不离,部落里的年轻人早就按捺不住好奇心,凑上来跟他聊天了。

  一般来说,举办抛瓦庆典的时间或长或短,规模也或大或小,日期也不固定。

  某个村落的小庆典可能只有一天时间,而某个部落分支的庆典可能持续三天时间。

  而像梅尔塔部落这样的大型庆典则会持续七天的时间,除了住在附近的梅尔塔部落成员会逐渐聚集起来,一些远在其它保留地的殷地安人也会不远千里的赶来。

  也许白人们很难理解,殷地安人为什么这么热爱参加抛瓦庆典。

  但在李千玺这个唐国人看来,殷地安人这种砸锅卖铁凑路费,也要赶来参加抛瓦庆典的行为。

  差不多就相当于唐国人回乡祭祖的概念,是一种缅怀祖先的仪式,同样属于一种祖先崇拜的文化。

  这一点,是没有祖先的白人,或者说鹰酱人无法理解的。

  毕竟他们祖上都是移民,或者两百多年前被流放到这块大陆上来的罪犯和流民,往上数三代就完事了,哪有什么崇敬祖先的自豪感?

  想想也对,一伙流放的白人聚在一起聊祖先,一问:

  您祖上是干嘛的啊?

  哦,我祖上是被流放的小偷!您呢?

  那可不巧了么?我祖上是入室抢劫被流放的贱民,没准跟您祖上还是同一条船来的新大陆呢!

  这种对话能听么?

  摊上这种出身的祖先,怕不是后世子孙恨不得自己没祖宗,是从石头缝里蹦出来的才好吧?

  梅尔塔部落外的荒原上,聚集的殷地安人越来越多,庆典现场的规模也越来越大。

  他们搭起了五颜六色各型各式的帐篷,自带着酒水饮料和食物,还带着各种乐器自弹自唱自娱自乐着,场面很是热闹。

  庆典的前几天,基本上都是让这些殷地安人互相联络感情的时间,中间也会自发的组织一些娱乐活动和游戏,最后一天才是重要的祭祀仪式。

  来的比较晚的殷地安人,从梅尔塔部落的族人那里,听说了李千玺这个“闪电送来的先知”的故事。

  又从先来的殷地安人那里听说了,“闪电先知”请他们吃的蔬菜大餐和美味的黄瓜沙拉,不禁都对这个神秘的先知产生了好奇。

  但是为了保持一定的神秘性,李千玺没有再出去跟这些殷地安人打成一片。

  而是写了一张唐文清单交给梅尔塔,让她派几名族人驱车去临近的城镇寻找唐人超市,采购大批的唐国调味料和特产。琇書蛧

  还特别叮嘱他们多跑几个地方,清单上的东西能卖到多少就买多少,清单上的字不认识没关系,直接把清单交给唐人超市的唐人老板,让他照着清单备货就完事了。

  至于采购的费用,李千玺甚至都没让老祭司这个殷地安老抠掏钱,直接拿出了好几沓厚厚的叨嘞。

  这是他从那些情报人员的安全屋里搜刮出来的,要是不够的话他这还有十几张信用卡呢,都是从那些被他抓住的情报人员身上搜出来,并且用【魅惑动物】拷问出密码的,短时间内肯定不缺钱用。

  有什么是能迅速拉近人与人之间关系的?

  当然是美食!如果一顿不够,那就再来一顿!

  李千玺准备用来自大吃货帝国的美食,给这些生活在美食荒漠的殷地安人好好的上一课,什么才叫做美食,而不是为了活着去吃。

  有人帮忙跑腿,就省了李千玺不少事,至于说满足远道而来的殷地安人想吃蔬菜的需求,这对他来说那还叫个事?

  只要有他在,甭管来参加抛瓦庆典的有多少人,各色瓜果蔬菜绝对管够,无限畅啃!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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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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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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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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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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