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夏深吸一口气,左手推弓,右手拉弦,随着橡木弓臂微微弯曲,长弓被拉开到一臂半的张度,然后定住,紧绷的弓臂和弓弦内积蓄了巨大的弹性势能,它与女孩的手臂肩膀构成了一个脆弱的平衡,一触即发。
半夏的视线沿着箭杆落在马路对面的草丛里,她听到草丛里有动静,是尖细的、像狗一样的叫声。
那是一只麂子。
麂子在南京市里很常见,它是一种小型鹿类,经常在夜间活动,偶尔也在白天出现,相对于庞大的马鹿,麂子要好捕猎得多。
这是优质的肉类来源。
麂子有三好,体轻肉嫩一射就倒。
半夏用食指和中指勾住弓弦,紧绷的弓弦卡在箭尾的凹槽内,左肩朝前,右肩朝后,双腿微微分立,老师曾经教她射箭时的要领,身体要静而不僵,稳而不硬,双肩舒展,毫无疑问半夏是个好学生,她的射箭水平之高如今已是当世第一。
女孩距离猎物有至少二十米的距离,她懂得如何隐藏自己的行踪和气味,麂子是一种非常胆小的动物,稍有风吹草动就立马逃之夭夭,所以半夏藏在一棵大树的后面,疯长的杂草能没到女孩的腰部,微风从前面吹过来,这里是下风口,所以猎物嗅不到她的气味。
第二点,手还是要稳。
那丛翠绿的灌木“簌簌”地动了起来,女孩屏住呼吸,她看到葱茏的绿叶之间冒出了一对挺立的棕黄色耳朵。
紧接着它的额头也露了出来,额头的毛皮上有一道黑色的“V”字花纹,还有两只黑漆漆的眼睛,半夏认出来那是一只雌性赤麂,因为雄性的头顶上有尖角。
第三点,手一定要稳。
机会只有一次。
离弦之箭,不能回头,射偏了就打草惊蛇,麂子这么警惕的生物,第一支箭射偏了就不会再有射第二支的机会。
它往葱茏茂密的草甸子里一钻,神仙都找不着。
人类消失后的第十年,城市就变成了从土地里生长出来的自然景观,自然界的侵蚀能力远比任何人想象的更强大,只要十年时间,人类的建筑物就能变成动物们的天然聚居地,对于在这个时代新生的生物们,对它们而言,城市是天然存在的世界的一部分,和森林沙漠高山平原一样,仅仅是特殊的地貌罢了。
人类消失后的第十五年,城市已经是生物圈内物种多样性最高的区域之一,越缓慢的力量越强大,萌发的种子可以破裂混凝土,任何能照进阳光落进雨水的地方会被生命力顽强的杂草迅速占据,紧接着小型啮齿类动物会钻进来,而以啮齿动物为食的捕猎者们紧随其后,人类搭建起的高层建筑给动物们提供了前所未有的立体生存空间,它们很快就适应了环境,豹子这种擅长攀爬的猫科动物学会了在高楼或者高架桥上设伏,它们是残忍而聪明的掠食者,曾经给半夏带来过很大的麻烦。
这到底是一个野性的世界。
在食物链中,所有生物所扮演的无外乎两种角色,要么是猎物,要么是猎人。自然界既残忍又血腥,在人类文明最发达的时代,人们往往忽视了这一点,因为人类脱离猎物的身份太久太久,他们很久不曾见过被吃剩下的、血淋淋的同类残肢。
半夏瞄准了。
这一箭下去,那只雌性麂子就会死。
杀死猎物后,半夏会就地处理,剥下皮毛,除去内脏,再从脊背或者大腿上切几块最好的肉带走,她不会把整头猎物都带回去,那很麻烦,因为处理剩下的内脏皮毛又要重新运到很远的地方丢弃,以免引来某些凶猛的食腐动物。
安全起见,半夏从不在自己的居住点方圆三公里以内捕猎。
忽然灌木丛又“簌簌”地动起来。
半夏一怔。
她听到了第二只麂子的声音,那声音更细小更微弱。
很快一只小小的鹿头从草丛里钻出来,淡黄色的柔顺毛皮,挺起的耳朵,黑漆漆的大眼睛,头顶上有两个小凸起,它的体型还不到前一头的一半大,可能是一只雄性的小麂子,还没发育长大。
这是一头带崽的母赤麂。
半夏张着弓,把箭头瞄准了那头小的。
小的更好吃,肉更嫩。wWW.ΧìǔΜЬ.CǒΜ
杀了带回去烤着吃,自己好久没吃烤肉了,想想都馋,半夏松开手指,弓弦猛然回弹。
破空声中,利箭离弦,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横穿二十米的距离,钉在那头赤麂幼崽的脚下。
这一大一小都傻了眼,扭头瞪着钉在草地里的木箭,空气寂静了一秒钟,紧接着它们身体像弹簧似的蹦起来,惊慌失措亡命奔逃,钻进草丛里就不见了。
半夏踮起脚,拉了拉背包的背带,抬手搭了个凉棚,望着远处片刻后有飞鸟惊起。
跑得真快。
女孩慢悠悠地走过去,把地上的箭拔起来,塞进背后的箭袋里。
“手生了。”半夏挠了挠头,“好倒霉,到嘴边的肉都飞了。”
她寻思着回去得好好练练射箭准头。
罢了罢了,打不到就打不到吧,半夏抻了个懒腰,“命里有时终须有,命里无时莫强求——!”
从口袋里掏出怀表,看了一眼时间,下午三点半了。
今天的打猎到此结束,该去看看设下的陷阱和捕兽夹有没有什么收获。
女孩从草丛里钻出来,回到宽阔的大路上,脱下长袖外套,搭在肩膀上,抹了一把脸上和脖子上的汗水。
这种烈日炎炎的鬼天气,还得必须穿长外套,真是折磨。
可不穿又不行,草丛里什么都有,有可怕的洋辣子,还有更可怕的旱蚂蟥,这些东西皮肤蹭一下都够受。
老师说洋辣子是绿刺蛾幼虫,这鬼东西在悬铃木的树叶底下偶尔能看见,背阴的叶片底下翻开就是好几只,通体绿色,浑身是刺,一簇一簇的,半夏不怕毛毛虫,但是非常痛恨这玩意,裸露在外的皮肤碰一下就红肿一大片,疼得人想剁手,很难说它和隐翅虫那个蜇人更疼。
旱蚂蟥平时不常见,但雨后会突然冒出来,半夏也不知道它们是从什么地方冒出来的,这些东西一条条地挂在叶子上,有动物路过就蹦上来吸血。
末日生存常备重要物资丝袜,钻草甸子的时候套在头上和手上。
当天下午六点。
黑月即将升起,半夏该回去了。
她把自己设置的陷阱和捕兽夹都看了一圈,不出意外地一无所获。
看来今天是什么都没抓到,明天接着捕猎吧。
半夏踏进梅花山庄的小区大门,背着背包拎着弓箭,嘴里哼着老歌,走在小区里的小路上。
女孩忽然毛骨悚然。
脚步一顿,她几乎是不假思索地拔出手枪转身瞄准。
她又感觉到了。
有什么东西在盯着自己。
那目光疯狂又血腥,像是锋利的裂齿犬牙,半夏直觉性地认为那是一个可怕的掠食者,可她找不到那东西在哪儿,目光扫过夜色之下葱茏的灌木草丛,没有动静。
半夏屏住呼吸,不动声色,一步一步地缓缓后退,退进高压电网的小门,她一只手握着枪指住前方,另一只手把电网的门关上。
她一直后退进单元楼门,扳下墙上的电闸开关,电火花迸溅。
做完这一切,女孩才靠着墙壁慢慢坐下来,大口喘息,她摸了摸衣服,一身的冷汗。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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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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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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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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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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