坐在擂主台上的江浩林,厚实的粉底也无法掩盖他脸上的担忧。
跟前面两次都不一样,因为这次的题目太难,说是达到创作界天花板也不为过。
如果邬阳还能像前两次一样闯过来……毫不夸张地说,已经可以封神了。
什么人气第一,什么C位出道,在这面前根本就是一个笑话,可能他这一辈子,都无法达到这样的高度,甚至跟在邬阳身后吃灰都没有资格。
唯一让他可以稍微安心一点的,便是邬阳使用了大量电音,这可能成为被人诟病的地方。
毕竟西游记是古代流传下来的小说,是属于民族的东西,民族的东西就应该用民族的乐器来展现,上来就用外国人产物,很难服众。
两分四十秒,演奏终于结束,江浩林轻轻地松了口气。
发起人何超倒是没有觉得电音有什么不好,毕竟时代不一样了,有点电音又有什么关系,只要好听就行。
当他已经抬起手,准备开始热烈鼓掌时,突然一阵大鼓的声音震撼响起。
接下来的一首好汉歌,因为不能唱歌词,所以邬阳借用了LIVE中的大鼓前奏。
咚咚——
咚咚——
犹如心脏的跳动,大鼓的节奏很快让观众的情绪发生了转变,从刚才的缥缈灵动落到了实地,很多人都不自觉地跟着鼓点开始动起了脚。
“这是什么意思,风格跟刚才完全不一样了啊。”何超有点纳闷,但很快就想到了某种可能,“难道这已经不是西游了?”
几个导师被他这么一提醒,纷纷露出了惊讶的神色。
有这个可能啊。
毕竟现在大屏幕上,还显示着四个大字:四大名著!
但是这怎么可能啊,之前就已经说过,是选四大名著中的一部进行创作,而一个星期能做出云宫迅音那样的曲子,已经不可思议了。
结果人家还不满意,还要再来一首?
或者说,全部都要来?
就在这时,邬阳从舞台后面走了出来,上身只穿了个坎肩,目山河和袁翰两人也是差不多的造型。
这时大家才想起,邬阳小队一共五个人,刚才只出来了李轩一个,其他四人都没有看到。
“肯定是没错了,”何超把手放下,忽然觉得头皮发麻,“现在出来了四个人,还有马休斯没有出来,后面肯定还有。”
“什么意思?四大名著一起创作吗?”大布问。
你问我,我也不知道。何超想,邬阳这次连彩排都是保密的。
此时邬阳已经走到舞台中间,目山河与袁翰也到了伴舞的位置,邬阳从身后拿出了唢呐放在嘴边。
所有人都眼前一亮,大布更人都麻了:“不会吧,唢呐都出来了?”
但没人来得及接他的话,这时大鼓结束,两句短暂且有力的合奏后,邬阳的唢呐就嘹亮地响了起来。
如果乐器界有一个“谁最流氓”排行榜,唢呐毫无疑问地当选第一。
别看这东西个头小,但人家声音炸啊,能跟它比嗓门儿的估计也只有“号之一族”。
可“号族”虽然嗓门儿也大,但远远不如唢呐灵活、多变。
喜怒哀乐,唢呐都是信手拈来。
逢年过节,它能给你吹个万事吉祥,大婚大寿,它能给你吹个喜庆热闹,落魄失恋,它能给你吹个愁肠寸断,殡葬归天,它还能给你吹个泪流满面。
唯一能压得过唢呐的,估计也只有炮仗了。
要和唢呐比声量,纯属想太多。
而邬阳这一曲唢呐,只是第一句就让人感受到了浓浓的欢乐洒脱。
“水浒?”何超不禁脱口而出。
这种风格,毫无疑问只能是水浒了,谁见过红楼里有这么“摇摇晃晃”、“勾肩搭背”的曲子?
至于三国,应该不是这种江湖风格。
“嘿诶嘿参北斗啊,生死之交一碗酒啊!”
“嘿诶嘿全都有啊,水里火里不回头啊!”wWW.ΧìǔΜЬ.CǒΜ
和声一出,大家心里就更肯定了,这不是桃园结义,这是水浒好汉的结义!
心里有了定论,浓浓的画面感也就上来了。
在场所有人,仿佛都看到了水泊梁山,一百零八位好汉聚集在聚义厅里,大口吃肉、畅快喝酒、大声说笑的情景。
当然,这个和声到底算不算是歌词,大家都有不同的看法,不过在大布看来,因为有唢呐的主调在,所以和声唱点词也不算什么。
其实对于不能一起把词唱出来,邬阳心里也是挺遗憾的。
这首曲加上词,那才是真正的霸气。
不过在小的时候,邬阳对开始的“大河向东流、天上的星星参北斗”不是很理解,觉得这跟水浒好像有点脱节。
但后来读了原著才知道,原来水浒的故事开始,是“洪太尉解开封印、误走妖魔,一百零八将星下凡”的神话传说,所以才有了“天上的星星参北斗”这一句。
这样一来,跟原著贴切了,磅礴的气势也瞬间就有了。
而这一句的创作也不是一帆风水。
在原来地球上的华夏,水浒是四大名著中,最后一部被央视搬上荧幕的作品。当时上级领导指示,制作水平、词曲等,都绝对不能比前面三部差,而且还必须要有自己鲜明的风格和特色。
于是导演赵季平找到了著名的词作家易茗老师,很快就写下了以“四海皆兄弟”为主题的几句歌词。
但赵导演一看,热血和豪迈是有了,但气势还不够啊,后来经过一番创作和改动,才有了最终的词。
当然,所有歌词中,最精彩的并不是第一句,而是那句“路见不平一声吼,该出手时就出手”,完美地体现了好汉的侠义精神。
但这一句更是来之不易,根据演唱者刘欢回忆,当时易茗老师因为没有体现出侠义精神倍感头疼,突然想到了一句二十年前被划掉的歌词。
这句歌词是易茗的夫人雷蕾老师,二十年前为《便衣警察》写的。
当时的原句是“金色盾牌、热血铸就,该出手时就出手”,但这句跟人民警察的形象有点不符,就被划掉了,改成了“危难之处显身手”。
但“该出手时就出手”用在水浒上,那就是百分之百的贴切。
所以创作这种事,更多的时候不是灵感一现,而是十年磨一剑,没有长年累月、点点滴滴的积累,就算灵感再丰富,也会有枯竭的一天。
除了歌词这次不能展现,邬阳还有一个小小的遗憾,就是伴舞太少了,只有目山河跟袁翰两个人,没法好好地表现一百零八将的气势。
目山河那个舞蹈水平,约等于没有。
这是没有办法的事。
他觉得在将来的某一天,他一定要用最完美的方式,再把这首好汉歌搬上舞台。
听着欢快的唢呐声,坐在导师位置的于梦颖,心里突然生出一种自惭形秽的感觉。
今天的她,利用了一些小心思,抢了原本应该属于学员的光芒,这种做法当时觉得很好,但现在一比较之下,感觉自己好像个小丑。
她曾经是那般看不起邬阳,觉得他的作品就是垃圾,他们之间的创作水平,根本就是云泥之别。
现在邬阳的创作肯定不是垃圾,但他们之间的创作水平,仍旧是云泥之别。
只不过以前是她在上面,邬阳在下面。
而这次换了个位置,邬阳在上面,她在下面。
这种巨大的落差,让她感受到了无尽的恐慌,以及发自内心的寒意。
邬阳这个妖孽一出,以后还有她混的余地?
别说是她了,国内又有多少词曲家,这一辈子都没有写出邬阳这短短一个多月写出的经典作品。
邬阳如果还能保证这样的创作速度,他们这些创作者怎么活?
于梦颖茫然了。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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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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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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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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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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