莱安侧卧在实验台上,翠绿的眼睛看着药液从管子里一滴滴流下来。
他面无表情地翻了个身,对身旁的老人道:“如果到了约定期限,你们还拿不出药来,我就去死。”
苍老的双手调整着药液的流速。弗拉基米尔头疼地皱着眉头,嘴里喃喃道:“小殿下,您不会真是爱上什么人了吧?”
爱。
亚斯兰提到过,人类的爱。
爱是什么呢,莱安盯着自己手臂上此消彼长的晶簇。
“爷爷……”
一个嫩嫩的嗓音从实验室外传来,弗拉基米尔脸色微变,回头:“西尔芙!?”
“谁带你过来的,这里可是……”
一个银发的小女孩从实验室门口探头,五官精致得像雪精灵。
她怯生生道:“西尔芙不想跟爸爸妈妈走,我喜欢这里,想一直陪爷爷在这里做实验。”
莱安兴趣缺缺地闭眼。
对于这位灰鸮实验室的总负责人,他也知道一些。弗拉基米尔追随奥丁一世几十年,自从进了灰鸮实验室就埋头搞研究,与家人的关系十分恶劣。
倒是这个叫做“西尔芙”的小孙女,似乎是个晶粒子学方面的神童,这几年偶尔能见到她在实验室的走廊里晃悠。看来是父母那边终于忍受不了,要把女儿带走了。
“凯奥斯。”
忽然,小西尔芙叫了他一声,蔚蓝的眼眸眨巴着,“我知道你叫凯奥斯。我一直想……”
弗拉基米尔怒斥道:“西尔芙!出去!”
西尔芙委屈道:“爷爷,西尔芙已经学完书本上的知识了,我也想用凯奥斯做实验,研究出可以给人治病的药……”
还没说完,小女孩就被爷爷像捉小鸡似的拎起来。弗拉基米尔怒气冲冲地将西尔芙带出去了。
莱安觉得有些好笑,心想倒是不难理解,她的父母为什么想带她走。
这么个纯洁无邪的女孩儿,应该在家里抱着娃娃和童话书,而不是面对一个血肉模糊的怪物实验体淡定打招呼:“嗨你好我可以用你做实验吗。”
但也只不过是匆匆一瞥,时代的巨浪呼啸着将他们裹挟向不同的方向。无论是精灵般出尘的小女孩,还是实验室深处的少年皇子,都很快将彼此淡忘——
等候着多年之后,以截然不同的面貌再次相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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冬去春来,春天的花又很快地落去。
与一复一日地呆在实验室里的莱安相比,姜见明与林歌这边的变化更大。
自从莱安离去后,姜见明开始在墙壁上画正字,数着三百六十五天。
林歌几乎每天都要骂骂咧咧。
“哼哼,那个小混蛋就那么好吗?”
傍晚时分,抢垃圾回来的少女一边把战利品往家里摆,一边嘟囔。
“反正你觉得人家是皇子,可高贵了,和我这种连你的大道理都听不懂的贱民才不一样,是不是……唔,今天有一块土豆呢!这是叫土豆吧?把发青的地方挖掉煮煮能吃……”
“林歌。”
姜见明扔下画正字的石块。他叫了少女的名字,黑色的眼眸深处似乎有尘埃浮沉。
“来听我说点事,你想当个领主吗。”
“?”林歌回以迷茫的眼神。
姜见明目光淡淡地望着那面记日子的墙:“我问,你想当个领主吗。”
林歌:“啊?你是不是生气了?这是什么嘲讽别人的典故吗?”
“……”
姜见明并没有开玩笑。给自己定下的生命倒计时还剩一年时间,但他并不习惯于等待外物的拯救。
别离之前,他决定给跟了他这么久的少女留点遗产。
这两天,姜见明一直在琢磨这事。一方面,莱安屠杀了“尖角”领主派来剥削的人,这算是结了仇了,放着不管对于林歌及周围的流民们都是个后患。
再者,虽然他临别前教了莱安一些反侦察的技巧,但皇室手眼通天,日后难保不会查到尖角这边来,到时危险更大。
但如果能直接把“尖角”占领过来,问题就都不是问题了。
这两年林歌的晶骨开始成长起来,成年后少说也有B级顶尖,甚至可能突破至A级。小姑娘天生是个适合在野区拼杀的性格,被他打磨得渐渐也稳重不少。等他死后,林歌只要能镇住场子,守一方领土不会有什么问题。
而且……收服几个小弟在身边,在野区做个吆五喝六的大姐大,至少不寂寞。
当然,话是不能这么说的。姜见明微微一笑,认真道:“你不是觉得,我指望皇子殿下救命很不靠谱吗?”
“那你去当个领主大人,让我在死之前享享福吧。”
——那是莱安离开的第一个月底。
第二个月,前期工作。
“知彼知己,百战不殆。”
说完这句,姜见明就把尖角领地大大小小的信息背了出来。
林歌眼角抽搐,“所以你早就在打尖角的主意了吗。”
姜见明:“也不是,Z2野区那几个领主的信息,我大概都知道。”
确实,当年轻松挑起两个领地火并的就是这个人。琇書網
林歌:“……我觉得,有没有一种可能,你自己去谋反可能比指望小混蛋更靠谱一点儿……”
多年积累的信息量并不能让姜见明满意。
到了真刀实枪干架的时候,一点偏差很可能决定成败,更何况他们是劣势方。
整整三十天,林歌早出晚归,在日常谋生之余窥探着尖角领地的动向,甚至冒险潜入过两次,累得和死狗似的。
“给你两个策略,”姜见明对她说道,“一是正路,拉起一帮愿意听你话的人,无论是正面突破还是用些伎俩,总之,带你的人攻下尖角的领地。”
“二是邪道,擒贼先擒王。潜入领地,杀死或制服几个头领取而代之,但后续必然会存在服众的问题……你自己想吧。”
出乎意料,林歌选了第一个策略。
于是第三个月的月初,姜见明带她来到了老地方点上了篝火。
果然还是有人的。那些流民们成群结队,畏缩地在远处巴望着。
显然,上次的血光之灾让他们彻底怕了,但又怕被秋后算账,所以不敢不来。
第一次,姜见明没有坐下,而是站着。身前的篝火不再是温柔地勾勒出那副低垂的眉眼,而是自下而上地映照出瘦削的下颌。
“道恩,”终于有人干涩道,“我们是,呃,我觉得咱们之间可能有点误会……”
“这将是我最后一次在这里和你们说话。”
姜见明看都没看那人一眼,淡淡道:“两个月前,尖角的人死在这里,无一幸存。”
“他们至今没有动作,不过是和你们一样,畏惧那个拥有超凡晶骨的少年。”
“但那孩子只是一个借住的贵客,想必终生不会再回到这片野区。很快领主势力也将意识到这一点,你们都清楚这里会面临什么。”
姜见明咳嗽了两声,敛眸看向身侧的少女,“……我命将不久,不在乎什么了。等我死后,你们觉得林歌会管你们的死活吗?”
流民们沉默地望着他。
姜见明低声道:“我累了,不可能等候太久。”
终于,慢吞吞地,有一个干瘦的身影挤出人群。
姜见明立刻认出来了,那是他最后关头从莱安的晶骨下救下的年轻男人。
两个月过去,这个本来就瘦的瘦子更消瘦了,瘦得眼眶与颧骨凸出来,火光下有些阴森。
“以前,我们很多人觉得……只要能活下去,跪着活也是活。”
他嘴角抽动,沙哑地嗫嚅着,望着姜见明的目光渐渐悲怆,“但其实反了。”
“命贱的人,站着是死,跪着还是死。”
干瘦的年轻人脸上似哭似笑,“道恩……我们现在想听你的,还来得及吗?”
“我说过,我命将不久。”
姜见明面不改色,一把将林歌扯了过来,“听她的。”
第四个月,作战开始了。
既然人手备齐,这一场其实并不难打。
原因无他,圣人类帝国对于平民的武器管制十分严厉。贵族出游,可以有几百艘武装星舰随从,而下等人终生可能连一把枪械都摸不到。
在野区作威作福的领主,放在旧蓝母星时代也就是个村长,根本触及不到真正的杀伤武器。
在没有多少技术差距的状况下,古老的战术发挥了奇效。
游击、突袭、埋伏、陷阱。
天时、地利、人和。
第一次行动在起雾的黑夜,姜见明盯上了尖角外出搜刮的小部队。
他用捡来的打火机、香烟和过期杀虫剂做了几个延时炸弹,在偏僻的小山路引爆。林歌带领那帮流民冲出来,残人类们把玻璃碎片粘在树枝上伪装晶骨,把尖角的人吓得屁滚尿流,丢下物资就跑。
次日早晨,那些命贱如草的流民们,第一次体会到了靠反抗的勇气吃饱饭的滋味。
胜利增添信心,信心鼓舞士气。
只是姜见明的身体迅速恶化下去。
为了维持作战计划运转,他不得不日夜操劳。高强度的精神消耗在燃烧所剩不多的生命,病症的发作越来越频繁。
林歌终于意识到这样不行。
她跑去质问姜见明,不料那人低笑:“不然你以为,我为什么到今年才做这事?”
见她脸色铁青,才又改口:“……开玩笑的,之前你还小,我的准备也不充分,想打也打不下来,现在时机正好。”
时机正好。
是说把一块领地打下来给她当遗产的时候,他也耗完了这条命,正好不浪费吗?
可是当初说好的,死之前享享福呢?
这个时候,尖角领主已经把她们这帮人视为眼中钉肉中刺,退路早就没有了。
他连这也算计进去。
林歌恨得咬牙切齿,红着眼:“那个小混蛋呢?你这样等不到一年的。”
姜见明摇头:“我有数。”
……
游击战持续了三个月。
第七个月,当林歌已经习惯被最初那批流民们也称为“领主”的时候,他们和尖角的人之间产生了第一次硬碰硬的正面冲突。
结果很滑稽。
尖角的人打到半途叛变了。
因为打着打着,他们惊讶地发现,对面那帮人的规矩很奇怪,那个十几岁的少女领主更奇怪——她居然让所有人都有饭吃!
老人、伤员、孕妇甚至残人类,都能和领主本人吃到同样的食物。
不仅如此,在那里似乎没有奴隶的概念,没有人需要冲领主砰砰磕头;
投降的战俘不会被滥杀,落下残疾的同伙不会被抛弃;
最好的东西总会作为奖赏分发给立功的人,而不是给领主和领主的直系亲属……
闻所未闻!
世上怎么有这样奇妙的领地存在?
尖角领地的底层“士兵”们一合计,砍了小头领的脑袋,偷了自家的物资,投降来了。
与此同时,周围更多的流民也被吸引过来,纷纷向林歌表示效忠。胜利的天平开始肉眼可见地倾斜。
这时,姜见明已经管不了太多事了。他开始长时间地昏沉,每次苏醒时首先感觉到的都是疼。
好疼。每一次说话、每一次呼吸都是上刑。
不过后续的计划已经安排得很好,倒也不必担心什么。
唯一需要惦记着的,就是把日子记清楚。
姜见明吃力地抬手,在随身的小破纸上画下又一笔正字。
第八个月。
道恩.亚斯兰已经许久不在人前露面了。
林歌把他护得很严实。一些新加入的流民甚至不太清楚有这么个人。
只是偶尔在谈话中听说,曾经有个披着斗篷在篝火前讲故事的黑发少年。是他养大了领主,也是他一点点教会愚昧的人们,何谓善恶,何谓勇气。
第十个月。
尖角领主在一场内乱中被刺身亡。
大火烧了一夜,火焰熄灭后的次日,林歌入主了这片领地。
当她将这个消息告诉姜见明的时候,后者的五感已经很衰弱。眼睛看不清东西,听觉和味觉也迟钝了许多。
听完后,卧在床上的那道身影吃力地伸手,想要如以往那样摸摸女孩儿的头。
苍白的手掌探出来,是颤抖着的,指尖枯瘦得只剩一点皮皱巴巴地贴在骨头上。
姜见明怔了怔,朦胧间以为看见了已经去世的妈妈。
半晌才意识到,那是自己的手啊。
他恍惚地想,我已经到了这个地步吗。
“别动,别动……”
林歌连忙握住他的手,她笑着,眼中有宁静的光芒,“姜,我们赢啦。哼哼,你看,我可以比那个不知道在哪的小混蛋更早让你过上好日子的吧。”
姜见明以为她会哭的,就像上次塞给自己苹果时那样。
但林歌只是笑着,抱着他的手臂,枕在床边不停地和他说话……说了很久,他已经很难长时间保持清醒,半途就昏睡过去了。
第十一个月。
无论是“好日子”还是“享福”,都没有如期而至。
一个不到二十岁的少女领主,一群最低贱的流民们……面对这样一股力量,周边的领主都在试探。
与此同时,大批其余领地的流民拖家带口地前来投奔,转眼间超出了承载的极限。
内部也产生了分裂的前兆,主要是关于如何论功行赏,如何处置尖角旧部,是否接纳外来者等等问题。
林歌每天每天都在焦头烂额,各种选择压在她的肩上。很多事情从未有过先例。
没办法,硬着头皮也得撸袖子干。
干着干着,时间就溜走了。
第十二个月依旧艰难,亏得姜见明隔三差五还能有清醒的时候,帮她把漏子补一补,把最难熬的这两个月给熬过去了。
所以还真是正好。
日头沉下去了,夜幕吞掉了最后那点余晖。
林歌趴在床头,看着姜见明划完了最后一笔正字。
那个“正”一点也不正,歪歪扭扭的。病人在疼痛与虚弱之下,已经无法笔直地写字了。
窗外在簌簌下雪,又是一个寒冬。
就这么结束了吗,一年?
林歌觉得好不真实。她听到姜见明温润的嗓音:
“如果以后有一天……莱安真的回来了,帮我哄哄他。”
林歌不知道该说什么,她从嗓子里挤出声音,感觉自己是把什么汁液往外吐,“你……”
“你要不要,再等等,我是说,等到明天早上暖和点?”
姜见明摇头,含笑低喘着:“我想有星空送送我啊。”
那能怎么办呢?人家最后的遗愿了。
林歌背起姜见明,趁着夜色走了出去。
就像当初丧母的黑发少年,背起又脏又臭的小垃圾,从苍茫的旷野走回家。
只是这次颠倒过来。
林歌背着姜见明,踩过暗夜,头顶星空,走向慢性晶乱病人的万人坑。
姜见明很固执地不许她看自己死亡的样子。所以她到那里,把人放下就回来了。
出来的时候背上还有一份重量,归途是一个人,今后余生也是一个人了。
林歌脑子里一片空白,不知道自己怎么走的路,心里只有唯一的念头:她已经是领主大人了,就连上等人才吃得起的小饼干,努努力也能弄到手的。
这个时候,为什么没谁来扯住她的衣角啊。
回到领地的时候,天好像亮了。
但不应该,明明夜晚还有很长才对。
林歌缓缓抬起头,继而睁大了右眼。
她第一次看到了星舰。
那是姜见明说过的,能瞬间穿梭于星城与星城之间的大船。
星舰的尾焰照亮了夜空,如同白昼。领地里无数人从睡梦中惊醒,赤足冲到外面,抬头张大嘴巴。
野区的贱民们从未见过的武装星舰,从扭曲的球型空间中跃迁而出,向陆地快速降落而来。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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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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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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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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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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