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其它小说>黎明沉眠星际txt>第 213 章 点燃枯槁岁月(6)
  一年时间,实在不好说是快是慢。

  莱安侧卧在实验台上,翠绿的眼睛看着药液从管子里一滴滴流下来。

  他面无表情地翻了个身,对身旁的老人道:“如果到了约定期限,你们还拿不出药来,我就去死。”

  苍老的双手调整着药液的流速。弗拉基米尔头疼地皱着眉头,嘴里喃喃道:“小殿下,您不会真是爱上什么人了吧?”

  爱。

  亚斯兰提到过,人类的爱。

  爱是什么呢,莱安盯着自己手臂上此消彼长的晶簇。

  “爷爷……”

  一个嫩嫩的嗓音从实验室外传来,弗拉基米尔脸色微变,回头:“西尔芙!?”

  “谁带你过来的,这里可是……”

  一个银发的小女孩从实验室门口探头,五官精致得像雪精灵。

  她怯生生道:“西尔芙不想跟爸爸妈妈走,我喜欢这里,想一直陪爷爷在这里做实验。”

  莱安兴趣缺缺地闭眼。

  对于这位灰鸮实验室的总负责人,他也知道一些。弗拉基米尔追随奥丁一世几十年,自从进了灰鸮实验室就埋头搞研究,与家人的关系十分恶劣。

  倒是这个叫做“西尔芙”的小孙女,似乎是个晶粒子学方面的神童,这几年偶尔能见到她在实验室的走廊里晃悠。看来是父母那边终于忍受不了,要把女儿带走了。

  “凯奥斯。”

  忽然,小西尔芙叫了他一声,蔚蓝的眼眸眨巴着,“我知道你叫凯奥斯。我一直想……”

  弗拉基米尔怒斥道:“西尔芙!出去!”

  西尔芙委屈道:“爷爷,西尔芙已经学完书本上的知识了,我也想用凯奥斯做实验,研究出可以给人治病的药……”

  还没说完,小女孩就被爷爷像捉小鸡似的拎起来。弗拉基米尔怒气冲冲地将西尔芙带出去了。

  莱安觉得有些好笑,心想倒是不难理解,她的父母为什么想带她走。

  这么个纯洁无邪的女孩儿,应该在家里抱着娃娃和童话书,而不是面对一个血肉模糊的怪物实验体淡定打招呼:“嗨你好我可以用你做实验吗。”

  但也只不过是匆匆一瞥,时代的巨浪呼啸着将他们裹挟向不同的方向。无论是精灵般出尘的小女孩,还是实验室深处的少年皇子,都很快将彼此淡忘——

  等候着多年之后,以截然不同的面貌再次相见。

  =========

  冬去春来,春天的花又很快地落去。

  与一复一日地呆在实验室里的莱安相比,姜见明与林歌这边的变化更大。

  自从莱安离去后,姜见明开始在墙壁上画正字,数着三百六十五天。

  林歌几乎每天都要骂骂咧咧。

  “哼哼,那个小混蛋就那么好吗?”

  傍晚时分,抢垃圾回来的少女一边把战利品往家里摆,一边嘟囔。

  “反正你觉得人家是皇子,可高贵了,和我这种连你的大道理都听不懂的贱民才不一样,是不是……唔,今天有一块土豆呢!这是叫土豆吧?把发青的地方挖掉煮煮能吃……”

  “林歌。”

  姜见明扔下画正字的石块。他叫了少女的名字,黑色的眼眸深处似乎有尘埃浮沉。

  “来听我说点事,你想当个领主吗。”

  “?”林歌回以迷茫的眼神。

  姜见明目光淡淡地望着那面记日子的墙:“我问,你想当个领主吗。”

  林歌:“啊?你是不是生气了?这是什么嘲讽别人的典故吗?”

  “……”

  姜见明并没有开玩笑。给自己定下的生命倒计时还剩一年时间,但他并不习惯于等待外物的拯救。

  别离之前,他决定给跟了他这么久的少女留点遗产。

  这两天,姜见明一直在琢磨这事。一方面,莱安屠杀了“尖角”领主派来剥削的人,这算是结了仇了,放着不管对于林歌及周围的流民们都是个后患。

  再者,虽然他临别前教了莱安一些反侦察的技巧,但皇室手眼通天,日后难保不会查到尖角这边来,到时危险更大。

  但如果能直接把“尖角”占领过来,问题就都不是问题了。

  这两年林歌的晶骨开始成长起来,成年后少说也有B级顶尖,甚至可能突破至A级。小姑娘天生是个适合在野区拼杀的性格,被他打磨得渐渐也稳重不少。等他死后,林歌只要能镇住场子,守一方领土不会有什么问题。

  而且……收服几个小弟在身边,在野区做个吆五喝六的大姐大,至少不寂寞。

  当然,话是不能这么说的。姜见明微微一笑,认真道:“你不是觉得,我指望皇子殿下救命很不靠谱吗?”

  “那你去当个领主大人,让我在死之前享享福吧。”

  ——那是莱安离开的第一个月底。

  第二个月,前期工作。

  “知彼知己,百战不殆。”

  说完这句,姜见明就把尖角领地大大小小的信息背了出来。

  林歌眼角抽搐,“所以你早就在打尖角的主意了吗。”

  姜见明:“也不是,Z2野区那几个领主的信息,我大概都知道。”

  确实,当年轻松挑起两个领地火并的就是这个人。琇書網

  林歌:“……我觉得,有没有一种可能,你自己去谋反可能比指望小混蛋更靠谱一点儿……”

  多年积累的信息量并不能让姜见明满意。

  到了真刀实枪干架的时候,一点偏差很可能决定成败,更何况他们是劣势方。

  整整三十天,林歌早出晚归,在日常谋生之余窥探着尖角领地的动向,甚至冒险潜入过两次,累得和死狗似的。

  “给你两个策略,”姜见明对她说道,“一是正路,拉起一帮愿意听你话的人,无论是正面突破还是用些伎俩,总之,带你的人攻下尖角的领地。”

  “二是邪道,擒贼先擒王。潜入领地,杀死或制服几个头领取而代之,但后续必然会存在服众的问题……你自己想吧。”

  出乎意料,林歌选了第一个策略。

  于是第三个月的月初,姜见明带她来到了老地方点上了篝火。

  果然还是有人的。那些流民们成群结队,畏缩地在远处巴望着。

  显然,上次的血光之灾让他们彻底怕了,但又怕被秋后算账,所以不敢不来。

  第一次,姜见明没有坐下,而是站着。身前的篝火不再是温柔地勾勒出那副低垂的眉眼,而是自下而上地映照出瘦削的下颌。

  “道恩,”终于有人干涩道,“我们是,呃,我觉得咱们之间可能有点误会……”

  “这将是我最后一次在这里和你们说话。”

  姜见明看都没看那人一眼,淡淡道:“两个月前,尖角的人死在这里,无一幸存。”

  “他们至今没有动作,不过是和你们一样,畏惧那个拥有超凡晶骨的少年。”

  “但那孩子只是一个借住的贵客,想必终生不会再回到这片野区。很快领主势力也将意识到这一点,你们都清楚这里会面临什么。”

  姜见明咳嗽了两声,敛眸看向身侧的少女,“……我命将不久,不在乎什么了。等我死后,你们觉得林歌会管你们的死活吗?”

  流民们沉默地望着他。

  姜见明低声道:“我累了,不可能等候太久。”

  终于,慢吞吞地,有一个干瘦的身影挤出人群。

  姜见明立刻认出来了,那是他最后关头从莱安的晶骨下救下的年轻男人。

  两个月过去,这个本来就瘦的瘦子更消瘦了,瘦得眼眶与颧骨凸出来,火光下有些阴森。

  “以前,我们很多人觉得……只要能活下去,跪着活也是活。”

  他嘴角抽动,沙哑地嗫嚅着,望着姜见明的目光渐渐悲怆,“但其实反了。”

  “命贱的人,站着是死,跪着还是死。”

  干瘦的年轻人脸上似哭似笑,“道恩……我们现在想听你的,还来得及吗?”

  “我说过,我命将不久。”

  姜见明面不改色,一把将林歌扯了过来,“听她的。”

  第四个月,作战开始了。

  既然人手备齐,这一场其实并不难打。

  原因无他,圣人类帝国对于平民的武器管制十分严厉。贵族出游,可以有几百艘武装星舰随从,而下等人终生可能连一把枪械都摸不到。

  在野区作威作福的领主,放在旧蓝母星时代也就是个村长,根本触及不到真正的杀伤武器。

  在没有多少技术差距的状况下,古老的战术发挥了奇效。

  游击、突袭、埋伏、陷阱。

  天时、地利、人和。

  第一次行动在起雾的黑夜,姜见明盯上了尖角外出搜刮的小部队。

  他用捡来的打火机、香烟和过期杀虫剂做了几个延时炸弹,在偏僻的小山路引爆。林歌带领那帮流民冲出来,残人类们把玻璃碎片粘在树枝上伪装晶骨,把尖角的人吓得屁滚尿流,丢下物资就跑。

  次日早晨,那些命贱如草的流民们,第一次体会到了靠反抗的勇气吃饱饭的滋味。

  胜利增添信心,信心鼓舞士气。

  只是姜见明的身体迅速恶化下去。

  为了维持作战计划运转,他不得不日夜操劳。高强度的精神消耗在燃烧所剩不多的生命,病症的发作越来越频繁。

  林歌终于意识到这样不行。

  她跑去质问姜见明,不料那人低笑:“不然你以为,我为什么到今年才做这事?”

  见她脸色铁青,才又改口:“……开玩笑的,之前你还小,我的准备也不充分,想打也打不下来,现在时机正好。”

  时机正好。

  是说把一块领地打下来给她当遗产的时候,他也耗完了这条命,正好不浪费吗?

  可是当初说好的,死之前享享福呢?

  这个时候,尖角领主已经把她们这帮人视为眼中钉肉中刺,退路早就没有了。

  他连这也算计进去。

  林歌恨得咬牙切齿,红着眼:“那个小混蛋呢?你这样等不到一年的。”

  姜见明摇头:“我有数。”

  ……

  游击战持续了三个月。

  第七个月,当林歌已经习惯被最初那批流民们也称为“领主”的时候,他们和尖角的人之间产生了第一次硬碰硬的正面冲突。

  结果很滑稽。

  尖角的人打到半途叛变了。

  因为打着打着,他们惊讶地发现,对面那帮人的规矩很奇怪,那个十几岁的少女领主更奇怪——她居然让所有人都有饭吃!

  老人、伤员、孕妇甚至残人类,都能和领主本人吃到同样的食物。

  不仅如此,在那里似乎没有奴隶的概念,没有人需要冲领主砰砰磕头;

  投降的战俘不会被滥杀,落下残疾的同伙不会被抛弃;

  最好的东西总会作为奖赏分发给立功的人,而不是给领主和领主的直系亲属……

  闻所未闻!

  世上怎么有这样奇妙的领地存在?

  尖角领地的底层“士兵”们一合计,砍了小头领的脑袋,偷了自家的物资,投降来了。

  与此同时,周围更多的流民也被吸引过来,纷纷向林歌表示效忠。胜利的天平开始肉眼可见地倾斜。

  这时,姜见明已经管不了太多事了。他开始长时间地昏沉,每次苏醒时首先感觉到的都是疼。

  好疼。每一次说话、每一次呼吸都是上刑。

  不过后续的计划已经安排得很好,倒也不必担心什么。

  唯一需要惦记着的,就是把日子记清楚。

  姜见明吃力地抬手,在随身的小破纸上画下又一笔正字。

  第八个月。

  道恩.亚斯兰已经许久不在人前露面了。

  林歌把他护得很严实。一些新加入的流民甚至不太清楚有这么个人。

  只是偶尔在谈话中听说,曾经有个披着斗篷在篝火前讲故事的黑发少年。是他养大了领主,也是他一点点教会愚昧的人们,何谓善恶,何谓勇气。

  第十个月。

  尖角领主在一场内乱中被刺身亡。

  大火烧了一夜,火焰熄灭后的次日,林歌入主了这片领地。

  当她将这个消息告诉姜见明的时候,后者的五感已经很衰弱。眼睛看不清东西,听觉和味觉也迟钝了许多。

  听完后,卧在床上的那道身影吃力地伸手,想要如以往那样摸摸女孩儿的头。

  苍白的手掌探出来,是颤抖着的,指尖枯瘦得只剩一点皮皱巴巴地贴在骨头上。

  姜见明怔了怔,朦胧间以为看见了已经去世的妈妈。

  半晌才意识到,那是自己的手啊。

  他恍惚地想,我已经到了这个地步吗。

  “别动,别动……”

  林歌连忙握住他的手,她笑着,眼中有宁静的光芒,“姜,我们赢啦。哼哼,你看,我可以比那个不知道在哪的小混蛋更早让你过上好日子的吧。”

  姜见明以为她会哭的,就像上次塞给自己苹果时那样。

  但林歌只是笑着,抱着他的手臂,枕在床边不停地和他说话……说了很久,他已经很难长时间保持清醒,半途就昏睡过去了。

  第十一个月。

  无论是“好日子”还是“享福”,都没有如期而至。

  一个不到二十岁的少女领主,一群最低贱的流民们……面对这样一股力量,周边的领主都在试探。

  与此同时,大批其余领地的流民拖家带口地前来投奔,转眼间超出了承载的极限。

  内部也产生了分裂的前兆,主要是关于如何论功行赏,如何处置尖角旧部,是否接纳外来者等等问题。

  林歌每天每天都在焦头烂额,各种选择压在她的肩上。很多事情从未有过先例。

  没办法,硬着头皮也得撸袖子干。

  干着干着,时间就溜走了。

  第十二个月依旧艰难,亏得姜见明隔三差五还能有清醒的时候,帮她把漏子补一补,把最难熬的这两个月给熬过去了。

  所以还真是正好。

  日头沉下去了,夜幕吞掉了最后那点余晖。

  林歌趴在床头,看着姜见明划完了最后一笔正字。

  那个“正”一点也不正,歪歪扭扭的。病人在疼痛与虚弱之下,已经无法笔直地写字了。

  窗外在簌簌下雪,又是一个寒冬。

  就这么结束了吗,一年?

  林歌觉得好不真实。她听到姜见明温润的嗓音:

  “如果以后有一天……莱安真的回来了,帮我哄哄他。”

  林歌不知道该说什么,她从嗓子里挤出声音,感觉自己是把什么汁液往外吐,“你……”

  “你要不要,再等等,我是说,等到明天早上暖和点?”

  姜见明摇头,含笑低喘着:“我想有星空送送我啊。”

  那能怎么办呢?人家最后的遗愿了。

  林歌背起姜见明,趁着夜色走了出去。

  就像当初丧母的黑发少年,背起又脏又臭的小垃圾,从苍茫的旷野走回家。

  只是这次颠倒过来。

  林歌背着姜见明,踩过暗夜,头顶星空,走向慢性晶乱病人的万人坑。

  姜见明很固执地不许她看自己死亡的样子。所以她到那里,把人放下就回来了。

  出来的时候背上还有一份重量,归途是一个人,今后余生也是一个人了。

  林歌脑子里一片空白,不知道自己怎么走的路,心里只有唯一的念头:她已经是领主大人了,就连上等人才吃得起的小饼干,努努力也能弄到手的。

  这个时候,为什么没谁来扯住她的衣角啊。

  回到领地的时候,天好像亮了。

  但不应该,明明夜晚还有很长才对。

  林歌缓缓抬起头,继而睁大了右眼。

  她第一次看到了星舰。

  那是姜见明说过的,能瞬间穿梭于星城与星城之间的大船。

  星舰的尾焰照亮了夜空,如同白昼。领地里无数人从睡梦中惊醒,赤足冲到外面,抬头张大嘴巴。

  野区的贱民们从未见过的武装星舰,从扭曲的球型空间中跃迁而出,向陆地快速降落而来。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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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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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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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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