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自己所带的药品有限,用完了怎么办?而且现代西医需要大量先进的科学检验手段和仪器,在这个时代是不可能做到的,在这里只有传统的中草药才是最实用的,这就使他萌发了要学中医的想法,自己本来对中医就不是太明白,而且这些时间练功中对那些什么经络什么气的感到莫名其妙,看来有必要从基础学起,眼前这些人本来是自己学习的好机会,可这些人都尊称自己为医神,每每请教他们时都使他们大惊失色,连称不敢,这让他非常懊恼。于是有一天他闲逛到明杨城中看到街头的郎中铺子,不由得心头一动:何不先向他们学习呢?于是他马上开始打听这个城内的名医,打听来打听去最终打听到章洪身上,章洪本来赋闲在家安度晚年,不想再收徒了,可王兴国居然打听到章洪好喝一口,于是章洪架不住王兴国每天从杏林山庄带来的好酒,就破例收了这个徒弟,可自己既然是杏林的魁首了,人家知道了该怎么说呀!所以他从车中找来胶水,偷偷剪掉小玉的几缕头发粘在嘴上,化名王与祥开始在老郎中这里学了起来。
王兴国这个人虽然胸无大志得过且过随遇而安性格懦弱等等等等,可以说没有什么好的太鲜明的性格,可他并不笨呀!要不然他能考上冶金学博士?他能仅仅凭着自学学到的电脑知识就可以在领域找到工作?他从小没什么朋友,所以学习是他唯一的慰籍。他学起什么来就非常专心,这好象是他唯一的优点了。m.χIùmЬ.CǒM
想当年他为了同学的一句话,仅用了两个月的时间就将几本艰涩难懂的语言啃了下来,他的记忆力非常好,大学二年级就考过了大学英语六级,所以他拜章洪为师后,短短不到一个月的时间就将章洪掏得一干二净,做后章洪都没什么可交给他的了,而每天晚上回来后他就一头钻进车内,打开车载电脑,当初史云龙为了让这些人替史思明打天下,将许多现代的知识技术都装在车载电脑那巨大的硬盘中,其中当然也包括中西医学知识,所以王兴国每天晚上都在电脑前将自己所学的知识和现代中医现代西医的知识相比照,从中汲取有用的精华,以他那股钻劲,居然能融会贯通了中西医学知识,他将中西医学各自的优点综合起来,居然使他真的形成了一套自己的医学理论,目前所缺少的只是实践而已,目前的他再也不是刚来那阵只会吹牛的王兴国了。
冰雪消融,大地回春,蒙蒙迷雾在清晨的密林中飘荡着,悠扬的萧声回荡在林中,引着清晨的鸟儿也随之歌唱。
萧声引着王兴国找了过来,眼前的高碧玉是那么娇弱那么动人,在蒙蒙迷雾中犹如临凡的仙子。
看到王兴国找来,高碧玉放下嘴边的洞箫走到王兴国面前,轻声说道:“先生起来这么早?是碧玉打扰先生了吗?”
王兴国心疼的将高碧玉搂在怀中说道:“早晨天这么凉,林中露水又大,你怎么能站在这里呢?”
高碧玉紧紧搂住王兴国的腰,在王兴国的怀中摇了摇头没有吭声,眼眶中却已充满了委屈的泪花。
王兴国捧起高碧玉的脸,怜惜的问道:“怎么了碧玉?谁欺负你了?还是这一段时间我冷落你了?对不起,这段时间我比较忙,没有太多的时间陪你说话,委屈你了。”
高碧玉破涕为笑,柔声说道:“只要先生能想着碧玉,碧玉怎敢怪罪先生呢?先生有自己的要紧事要做,天下苍生都要等着先生去解救,碧玉欢喜还来不及呢?怎么能怪罪先生呢?”
王兴国苦笑道:“不要对我期望太高了,能解救苍生的是那些杏林高手,只靠我一个人的力量根本就不行的。而且我还要和我的碧玉到南方去隐居呢?等这场瘟疫一过,我再也不问世事,杏林还是交给金石圣手吧。他才是真正的在济世救人呀!我只想过一点安静的生活。”
王兴国站在杏林山庄大门前与那些名医拱手告别,遥望着那些人的车辆渐渐远去,王兴国心中不禁感慨万千,自己本来是那种不爱出风头的人,可没想到这次的风头出的比谁都要大,不禁使他感到世事无常命运无奈呀!
眼见那些人都走远了,金石圣手拉拉王兴国的衣袖,走向丛林深处,王兴国一愣,随后跟了过去。
金石圣手转身站定,对着王兴国说道:“先生这次功德无量,李顺通也就不再说什么感激的话了。先生初出江湖,还没有体会到世事的艰辛和险恶。我看先生似乎并不懂任何武功,这样在江湖上行走是非常危险的。你要是有什么三长两短,那实在是天下苍生的损失呀!李顺通不才,还略通武艺。只是我看高碧玉姑娘的武功似乎是慈瑞师太一脉,但火候不足,自保尚可,但却不足以保护先生,为感谢先生为天下苍生作出的贡献,李顺通今天就将我师门秘传的一本书抄录了一本,现在交给先生,希望先生能勤加练习,为苍生着想,希望先生能保重贵体,不过顺通也有一点私心,希望先生能答应李顺通。”说完,从怀中取出一本书递给王兴国。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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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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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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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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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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