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竟这匹马每天只能吃上几片面包,现在也饿得没什么力气了,任凭小玉如何催促敲打,它却依然那么不紧不慢的向前挪着。
凭借小玉拿的出边关帅府的腰牌,他们顺利的进了城,巨大的马车后面依然是跟着一群看热闹的人。
马车驶进一家比较大的客栈,小儿看到这辆气派的马车,立即跑上前去,殷勤的掀开车前的帘子,恭请两人下了车,随后赶走了一院子看热闹的人。
王兴国众人来到了楼上的雅座,此时并没有太多的人,只是窗门禁闭,使得空中有一种很奇怪的味道,他们挑了一个靠窗的地方坐了下来。
小二殷勤的跑了过来,问道:“这位公子,还有小姐想来点什么?本店的酸菜炖猪肉手抓狍子腿在本城是一绝,要不要来一点尝尝?”
王兴国一听来了兴趣,狍子这东西在现代是不容易吃到的,今天能一饱口福了。这两天尽吃一些脱水蔬菜和快餐食品,嘴中都淡出鸟来了,于是连忙道:“好的,你们店里还有什么特色小菜都一并上来,对了,你们店里有上好的酒也来一坛,另外,等一会我有些事情想问你一下。”
小二答应一声急忙下去了,不一会儿满桌子丰盛的菜肴就摆齐了,同时小二还搬来一坛酒,当着王兴国的面拍开封口,顿时,一阵浓郁的酒香传入王兴国鼻中,王兴国深吸一口气不由得赞叹一声:“真是好酒!”
小二得意地说道:“公子真是个大行家,这就是本店酿制的极品高粱红,已经陈放了十年,本来就没有多少,我看公子气度不凡,小姐更是貌若天仙,所以特地从酒窖中取来一坛请公子品尝,公子既然很满意,我这就给公子热酒去。”说完捧着酒坛向楼下走去。
王兴国边喝着醇香的高粱红,边啃着手中的狍子腿,王兴国本来就很好酒,在以前他基本上没什么朋友,所以常常独自一个人自斟自饮,时间一长倒也迷上了这口,只不过以前喝的都是白酒,而现在喝的却是酿制酒,也就是用大米高粱等谷物经过加曲发酵后轧出的酒,而据王兴国所知,目前这个时代还没有发明蒸馏酿酒法,所以也就没有白酒了,不过王兴国喝着这个酒只觉得醇香可口,倒也别有一番风味,只是酒精度数太低,对于喝惯了高度白酒的王兴国总是觉得有点不过瘾。
这时楼下传来小二惊喜的声音:“马爷来了!您老好今天没过来了吧,小的门都很挂念您呢?您老楼上请。”
一个深沉的声音响了起来:“挂念我?是挂念我的赏银吧,哈哈。“随着声音,楼下走上来了几个人。
随着“咚咚”的脚步声,王兴国感觉到自己脚下的楼板突然颤动了起来,前面几个家仆装扮的人走上来后,楼梯口露出一个硕大的脑袋,接着一个气喘吁吁的人走了上来,随着他在桌前坐定,楼板的颤抖也随之停止。
王兴国第一眼看上去就觉得这个人好生面熟,好象在什么地方见到过,突然他想了起来,如果这个人是个女人的话,那他就活脱脱是一个“肥肥”──香港演员沈殿霞。
只见他肩膀上直接长着一个大脑袋,那肥硕的脸上油光可鉴,一双小眼睛深深埋在肥厚的眼帘中几乎成了一条缝,紫色的双唇厚的有点离谱,宽大的身躯坐在凳子上压得凳子吱嘎直叫,金黄色的衣服上挂满了金银珠宝,肥大的手指上戴满了十个金溜子。几个仆人正在他左右抹胸锤背,而他本人则正在费力的大口喘息,好象空气中的氧气一下就不够用了。
王兴国看到眼中脑中一闪:看来此人是本城的大富豪了,看他这身打扮没准还是个暴发户,但看他那发紫的嘴唇肥胖的身躯非常的困难的喘息,基本可以断定此人有严重的冠心病,看来自己赚钱的机会来了,想到这里,他悄悄的对高碧玉说道:“你们先在这里坐着,我去去就来。”说完,他转身下了楼。
王兴国回到车上,打开药品柜,翻了半天才找出一瓶硝酸甘油,他将硝酸甘油揣入怀中,随手带上柜门,这时放在柜子边上的一安瓶注射液突然掉了下来,向地上摔去,王兴国急忙伸手一捞抓在手中,也顾不得放到柜子里了,随手也揣到怀中下了车。
上楼坐下后却看到胖子的喘息渐渐平息了下来,王兴国微微感到有点失望,看来今天的银子是赚不成了。
正感沮丧间,楼梯微微响动,楼下又上来一个人,此人俊秀挺拔,气宇轩昂,三十出头,大冬天身穿一件单衣,百衣胜雪,手持一把折扇,更显得潇洒异常。
这人上了楼梯,四处扫望了一下,看到王兴国桌上的高碧玉,不由得眼睛一亮,向王兴国走了过来,举手抱拳说道:“这位兄台请了,不知在下可否与兄台同席共饮呢?”m.χIùmЬ.CǒM
王兴国急忙站起身来,说道:“兄台如不嫌弃,请与在下共酌几杯。”
那人哈哈大笑,说道:“兄台果然是爽快之人,如此在下就却之不恭了。”说完,竟紧挨高碧玉坐了下来。
高碧玉娥眉微锁,向王兴国的方向挪了挪,离那人远了一点,那人见状,居然又将凳子向高碧玉靠了过去,一双眼睛紧盯高碧玉那微颦的脸庞。
王兴国见状,微感不快,却也不便发作,开口问道:“不知这位兄台仙乡何处,高姓大名。”
那人转过脸望着王兴国,摇了摇头说道:“真是一朵鲜花插到牛粪上,我跟你做一个交易,你把这位姑娘让给我,我许你黄金百两如何?”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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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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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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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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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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