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见三宫、陌客、沙赞,“弱小的”哈莉真的只是混个脸熟,什么好处也没捞到?这样写有什么用?
首先,哈莉不算弱小,她会功夫,不如西瓦与忍者大师,却也超过大部分普通人。她精通枪术,具有一定战术能力(从小跟老爷子训练,她爷爷可不是普通人,后文会有介绍),她还有金手指,身体素质超越凡人,比丧钟差,却也足以成为哥谭小霸王了。
她不需要按部就班,找低阶层的老师过度,凭她金手指,随便都能超越dc的凡人英雄与反派。就像蝙蝠侠需要修炼一百多种武术,而超人从来不练武,两者路子不同。
现在她显得弱小,只因为她的敌人太强,你让忍者大师去肛圣临十字军,连灰都不会剩下。
其次,好处不是没有,只不过不像力量升级、送法宝那样明显。
最后,这些内容并非无用,很多内容都是后文的坑。
比如,三宫这一块,蕾切尔丢了,哈莉有能力后,要不要去寻一寻,如此就有了后文的地狱与路西法的剧情。
又比如,蕾切尔在哈莉眉心留下的印记,也是个比任何宝贝都珍贵的东西。
看过漫画的人都知道,dc宇宙的魔法就是个天坑,坑死人不偿命的那种。
直接说吧,dc宇宙现在的魔法力量,全部属于隐藏大佬,无论是反语魔法还是最正统的魔法,他们的力量都来自幕后大佬。
你以为你在修炼魔法,其实你在不停被大佬同化,你的魔力也最终属于大佬。
本质上,与黑魔法师借用恶魔的力量没区别,现在借的欢乐,往后呢?
只能说,dc魔法太多坑,比漫威宇宙要复杂太多。
如果没蕾切尔,如果按照某些读者建议的那样,先走忍者大师、西瓦女士、上都夫人、扎坦娜那些人的剧情,跟着他们一步步成长、学习......如果哈莉走武道路线,那没问题,作为新手村老师,他们非常合适。但哈莉要学魔法,一开始就跟着他们混。最终只就有一个结果,被他们坑死。
别说他们了,哪怕哈莉跟着戴安娜上了天堂岛,一样被坑死。
为什么,因为与dc真正的大佬相比,他们的层级太低了。用仙侠中的剧情类比,就是跟着扎坦娜,哈莉会凝结一个下九品的金丹,元婴无望的那种。
所以,在正式修炼魔法之前,哈莉必须有一位甚至多位像陌客、渡鸦那样有见识的朋友——相当于《射雕英雄传》中送郭靖内功心法的马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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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内容混乱,没有主线。
这个问题,其实我在“作品相关——本书的主线”中解释过,哈莉走的是相对偏门的魔法侧剧情。
不过,有一位读者的疑问是这样的——不知道作者怎么展开剧情,莫名其妙死了爹,莫名其妙去了孤儿院,很多剧情都觉得莫名其妙......
我得说,与大部分美漫同人相比,我这篇的确稍显非主流。
假如哈莉爸爸安迪不在哥谭,他会被黑警当成替罪羊,大咧咧杀掉吗?
大概率不会。之所以会有现在的结局,因为他在哥谭。
哈莉为什么没按照预定轨迹“开开心心成长,拿奥运金牌,成为大明星”、“做个大钞,为国国家银行代言,再写书当才女”、“一周内有一户有钱且善心的人家将她从孤儿院领走”,反而在经历那些烂事?
因为这里是哥谭。
为什么哈莉已经算聪明了,知道给吉姆戈登与哈维丹特打电话,还巧妙地录音,可她还是成了被通缉的流浪儿?
因为这里是哥谭,太黑了。
为什么哈莉在流浪期间遇到那些事儿?
因为这里是哥谭。
所以,大家看明白了?
这些剧情其实都在为一个主旨服务——哥谭人杰地灵。
即便没看过《蝙蝠侠》的网友,也能说出“民风淳朴哥谭市,人才济济阿卡姆”,可你们想过没有,为什么呢?为什么会有这样的梗,你们能说出理由吗?
难道是因为哥谭有小丑,有双面人,有企鹅人?
是他们让哥谭变坏的吗?
那样想,就有些肤浅了。
是哥谭这个城市让他们变成小丑、双面人与企鹅人。
从来只有“橘生淮南则为橘,生于淮北则为枳”,而没有“橘生淮南,淮南变淮北”。
所以,我就想通过第一卷,描述一个“正常的”哥谭市,现在只是开头,后面还有类似剧情,而这就是我的主题,我的目的。
哈莉的一切遭遇,是每个普通哥谭人都可能经历的人生,只不过糟糕的方式不一样,他们面对这些黑暗时的反应也不同。
小丑面对真实的哥谭,他成了最清醒的精神病。
蝙蝠侠之所以伟大,不是他多有钱,会多少种功夫,或者打倒多少罪犯,而是面对这个真实的黑暗世界,他坚持住了,没有像双面人、企鹅人那样对现实妥协,没像小丑那样疯狂,也不会像未来的哈莉那样看透一切却只顾自己。
他永不妥协地向这个黑暗世界发起挑战,他要让黑暗之城变得光明,哪怕自身成为黑暗中的孤独骑士,所以他是蝙蝠侠,所以他伟大,所以他能成为当之无愧的正义联盟三巨头。www.xiumb.com
试想一下,如果我不写这些剧情,整个哥谭给读者的感觉,似乎与咱们的现实世界中的大都市差不多,那么,大家还会觉得蝙蝠侠是英雄吗?
比如,魔都出现一位布鲁斯的人物,你觉得他是精神病还是最伟大的英雄?
我也看过不少dc同人文,不评价内容与风格,只说蝙蝠侠,有作者本人甚至都在调侃蝙蝠侠不可理喻,“不杀理念”更是可笑荒唐到极点。
我只想说,他或许没错,但他的蝙蝠侠住在一个不是哥谭的哥谭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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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吧,扯远了,总结一句话,这一卷,我是在写“哥谭”的同人,而非dc宇宙的“正义联盟大战达克赛德”,现在的剧情并没偏离主题。
3,哈莉放任自流,没有性格,没有目标,没有人生规划?
其实她的人生规划非常清晰,在前文多次出现“成为奥冠运动员,拿奖牌,享受富贵生活”,后面又有“努力升级”。
这就是她的人生规划啊。
只可惜天不从人愿(我不会让她如愿以偿)。
经历修道院事件,她的主要人生目标便只有一个了——活下去。
为了活下去,她得提升实力。
为了活下去,为了不被警察打死,她得恢复清白。
为了活下去,等实力足够了,她得掀翻教会与十字军。
大家觉得她没出息,是因为大家在现实中活的很容易,可哈莉生活在民风淳朴的哥谭市啊!
按照她这情况,能在哥谭市好好活下去,人还不变态,已经算个了不起的成就。
有读者拿哈莉与我上本书的龙妈、玛雅相比。
的确,哈莉显得更low,龙妈与玛雅都有伟大理想,哈莉始终都只是凡人性格,没啥大追求。
这是人物性格设定上的差异。
哈莉奎茵能有伟大理想吗?
如果小丑女为老百姓谋福祉,大家不会觉得别扭吗?
这本书的哈莉,可以把她当成普通人与康斯坦丁两种性格的中和。
呃,没错,我写哈莉,在一定程度上参考了渣康,而非原本的小丑女。
很多时候,渣康都是个自私的王八蛋,但面临选择时,他也不会太掉节操(其实渣康当了很多次英雄)。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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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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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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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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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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