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玄幻小说>我成为正道大佬>第22章、不叫北荒入中原
  瓜田东面有一条清澈的河流。

  林北风一行人在河边安营扎寨。

  黄莹在阿梨的带领下钓鱼,她今晚想要吃一顿世子说的石板烤鱼。

  黄莹没有钓鱼的技巧,真正钓的是阿梨,她经常外出行侠仗义,多数只能在野外随便找个地方过夜,食物全靠打猎或者钓鱼获得。

  阿梨的钓鱼技术不错,短短半个时辰便钓上几条大鱼,再来几条就够一行人今天的晚餐。

  林北风坐在一块光滑的石头上,津津有味听着林福和刘根讲述,他们在战场上与北荒敌人浴血奋战的过往。

  红蝶在他们身前生起一堆营火,初春的天北天气依旧寒冷,春风一吹,冰冷刺骨。

  一边烤火,一边听着故事,要是再来一壶美酒,那感觉就对了。

  林北风看了眼躺在一块大石头睡着的老王,想到他可能上个月才刚洗过澡,顿时对他喝过的酒葫芦失去兴趣:“红蝶,将马车上的酒拿下来。”

  红蝶起身去马车拿酒。

  马车上放了不少好酒,不是林北风准备,是林镇北为老王特意准备。

  天北王为一个下人特意准备一堆好酒,两人关系令人浮想连篇,林北风真的怀疑,老王有可能是先帝的私生子,自己的便宜叔叔,要不然怎么可能在王府特立独行这么多年。ωωω.χΙυΜЬ.Cǒm

  黄莹钓鱼钓的很开心,明明一条没有钓到,仿佛阿莉能够钓到几条全部是她在一旁加油的功劳。

  林烈抱剑站在一旁,他似乎对林福和刘根的故事同样感兴趣。

  地支在营地四周散开,禁止任何人接近营地。

  红蝶很快拿着几坛酒回来,老王要是在这个时候醒来,一定会心痛。

  “没有酒杯,一人一坛。”

  林北风想来一次,电视剧里侠客相聚时的豪气冲天。

  林福接过一坛酒,砸开泥封,猛地灌下一口,随后痛快喊道:“好酒,这要是在军中,只有打大胜仗时候,才能喝上如此好酒。平时要是敢偷喝,被军法官抓到,会被军法处置,轻则打军棍,重则人头落地。”

  雪狼军治军严格,军中禁止喝酒,偷喝酒者,没有酿成大错,打30军棍,酿成大错者,人头落地。

  战时的军法最为严格,战时喝酒,一律杀无赦。

  只有在打了大胜仗后,才会格外开恩,允许军中畅饮。

  刘根学着林福,痛快喝了一大口:“想当年在军中时,营正经常带我们偷喝酒,好几次被军法官抓到,有几个倒霉鬼因此挨了军棍。”

  被揭老底的林福道:“我们鹰字营干的是刀口舔血的活计,没有人可以确保自己能够活过今天。而且,北荒苦寒,要是不喝酒,人会被活活痛死,又如何查探敌人的情报。”

  鹰字营全部是斥候。

  斥候的死亡率最高。

  在鹰字营中,每次战争结束,能够活下来的十不足一,而活下来的全部是精锐中的精锐。

  刘根喝着喝着不禁老泪纵横:“几十年前那场和北荒的大战,我们鹰字营一千名弟兄,最终只有三十六人活了下来,老刘我运气好,只是瘸了一条腿,捡回一条命。”

  林福看向林北风,为他讲述刘根的故事:“那是和北荒大战最关键时刻,刘根带着一小队斥候深入北荒王城打探情报。归来时,一队人被数千北荒骑兵一路追杀,最终只有刘根一人拖着受伤的右腿,硬是在雪地里爬行了数十里,回到营中将打探到的情报传了回来。”

  说到这里,林福又喝了一大口酒,一队斥候出去,就一人回来,心中憋闷。

  然而,这就是斥候最残酷的生存现状。

  “得到情报,我们终于知晓了北荒的布局,最终在北风城外击败北荒大军,获得战争胜利。”

  林福说着说着,把酒倒在地上:“战争结束,鹰字营一千斥候,只剩下三十六人活着。刘根因为在雪地里爬行了数十里,右腿没了救治的希望,最终落下残疾。原本王爷要为他加官进爵,但是他放弃了这个机会,选择卸甲归田,回到北荣城当起一个瓜农。”

  林福突然起身,最后一口酒敬了刘根:“他是真正的英雄,像他这样的英雄在雪狼军中还有千千万。”

  林北风心中顿时热血澎湃,都说将军百战死,其实,一场战争打下来,死亡数量最多的是那些普通士兵,比起成名的将军,他们甚至没有名字,只能用英雄来统称。

  “敬,天北千千万万无名英雄。”

  林北风起身表达敬意,将半坛酒倒在地上,而后将剩下半坛一饮而尽。

  林烈同样如此。

  刘根起身,这一刻他不再是一个瘸腿老头,仿佛回到过去,重新成为雪狼军中最精锐的鹰字营斥候:“为了夏王朝,为了天北,雪狼军不杀尽敌人,绝不后退!只有战死的雪狼军,没有临阵脱逃的雪狼军,以我一命,换取天下太平,换取国泰民安,换取我们的兄弟姐妹,不再受敌人的侵袭!雪狼军,威武!”

  红蝶站在一旁,被这股气氛感染,不喝酒的她,突然也想喝上几口。

  正在钓鱼的阿梨停止收杆,任由上钩的鱼儿挣扎,注视着气势如虹的刘根,肃然起敬:“原来这就是天北的老兵,难怪师傅会如此推崇,认为他们才是天北可以稳定的基石,没有他们,就没有天北繁荣安定的今天。”

  林北风把酒坛砸了,仰天长啸:“痛快,天北有雪狼,不叫北荒入中原。”

  他现在总算明白,为何林镇北会将那些身经百战的老兵收为家臣,没有人能够比他们更加无所畏惧。

  “红蝶,烤鱼。”

  林北风心情舒畅,酒喝了,接下来自然要来点下酒菜。

  红蝶走到阿莉用石头围住的小池前,刚要伸手去捞鱼,猛然抬头盯着前方的的水面,神情警惕。

  砰!

  突然!

  水花四溅。

  异变发生。

  一群蒙面黑衣人从水中猛地飞出,数量约摸三十多人。

  不止这点。

  瓜田传来动静,又是一群蒙面黑衣人出现,数量更多,大概有六七十人。

  水里,陆地,合计一百来蒙面黑衣人形成包围之势,杀向林北风。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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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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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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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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