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路镇民风淳朴,受到镇子里秀春门影响,镇子里有不少人习武。
“全民皆兵,北路镇一半壮丁加入了雪狼军,剩余一半在面对北荒入侵时,可以随时由民转兵。”
“黄秀的秀春门,虽然只有一百余门徒,但是教出了不少心怀天下、报效国家、投身军伍的北路镇好男儿。在北路镇,黄秀声望极高,可以称得上是北路好男儿之师。”
林北风一行人在日落之前抵达北路镇,此行的目的是去拜访黄秀,一路上红蝶细心为林北风讲述与黄秀有关的各种信息,确保不会出现遗漏。
黄秀四十年过先天而不入,虽为武道界反面教材,但他作为一个夏王朝子民,绝对比无数武道强者要来得合格,实乃心存家国天下楷模。
北路镇是小型军事堡垒,全民皆兵,镇子只有南北两个出入口,入口城头上有民兵把守,发现可疑人物,城头上的民兵会示警,北荒入侵时,镇子城门会紧急关闭。m.xiumb.com
林北风的马车队,有地支12人护卫,一个个身上透着杀戮的气息,很难不引起城墙上民兵关注。
“这12人,一个个都是刀口舔血的杀神,他们手里的武器肯定全部沾满鲜血,这不是商队,没有一家商队有这等大手笔护卫队。”
地支奔马来到城墙下。
城头的民兵被地支的气势给震慑,负责守卫的民兵紧张地握紧手中的长枪,随时准备和这群杀神战斗,守护他们的家园。
北境男儿,可以畏惧,不会后退,纵使以命相搏,也要守护家园。
不退一步的北境男儿,数十年来牢牢守住夏王朝的北方,不让北荒越过北境入中原半步。
马车从远处行进到北路镇城墙下,高高悬挂的天北王府蛟龙旗飘扬。
“是王旗!”
北境只有一个王,天北王,那是所有人心中的神。
当今圣上在北境人心中的分量,甚至不及天北王一半,天北王才是北境人心中真正的王。
王旗出现,城头上的民兵激动不已,多少年了,终于有在北路镇见到王旗。没有人会忘记上一次见到王旗的时间,那是六年前北荒游骑突入,在北路镇外被北路民兵拦截,这一战十分惨烈,北荒精锐游骑百人全灭,北路民兵战死一百六十五人,受伤八十骑人,其中有三十四人落下终身残疾。
北境好男儿,死战不退,想要侵袭他们的家园,唯有从他们的尸体上踏过。
北境好男儿不死绝,不叫北荒骑兵入中原。
这一战过后,天北王林镇北亲自来到北路镇,望着满镇的好男儿留下一句:“我北境,皆是好男儿。”
时隔六年,天北王旗再次出现,城头上的民兵激动不已,右手放置胸膛,纷纷向马车上的王旗行礼。
不需要单膝跪地,北境各城各镇守军禁止单膝跪地行礼,这是为了防备敌人偷袭,站着行礼可以有效防止偷袭,在遇到偷袭时能够第一时间反击。
马车停下,这是对北境好男儿的尊敬。
“我们步行入镇,马车和地支跟在后面,尽量不要惊扰当地的百姓。”
林北风未来要继承天北王位,从现在开始就得爱民如子,未来他继位,北境民众才会拥戴他。
林北风下了马车,红蝶和黄莹紧随其后。
林烈随行保护。
老王吊在后面一步三摇,手里的酒葫芦时不时放在嘴里喝上两口。
一彪形大汉带领两位民兵,站在入镇口迎接:“北路镇民兵队长王六点拜见世子。”
“六年前的那场厮杀,王六点父子齐上阵,他的父亲双腿被北荒游骑踩踏,舍弃双腿硬是换了一名游骑。王六点更是悍勇,身中十一刀不死,杀死游骑首领。”
红蝶的功课做的很好,沿途一切人与事,全部在她的掌控之中。
她就是林北风的耳目。
至于红蝶掌控的情报从何而来,林北风不关心,王府有独立的情报系统,虽在天北,却能掌握天下大事。
红蝶继续介绍:“王六点师承黄秀,是黄秀最得意的弟子之一,是三品小圆满的武者。”
林北风看向王六点,赞叹不已:“不愧是我北境好男儿。”
天北王府有资格在马车上挂王旗的,只有天北王林镇北、世子林北风和郡主林北韵。
年轻的林北风和林镇北有几分神似,王六点永远不会忘记六年前天北王来北路镇,拉着他手赞他是北境好男儿时的画面,王爷的面容深深印在他的心中。
林北风来到王六点身前,上下打量这位曾经身中十一刀不死的北境好男儿:“我北境有北路民兵这等好男儿,是我北境之福,此次来北路镇,只是为了拜访秀春门主,王队长切勿声张,不要惊扰镇子里的其余民众。”
王六点得知世子来拜访师父,惊喜不已:“师父知道世子前来,一定会十分高兴,我亲自带世子前往师门。”
王六点是黄秀得意弟子,有他带领并无不妥。
林北风一行人进入北路镇,跟随王六点前往秀春门。
天北王府的马车,在林北风进入镇子半刻钟后才入镇。
北路镇不大,只有数千人口,从镇北入城一直走到镇南出城,步行只需半个时辰。
秀春门在北路镇唯一的一座小山峰,路春山脚,秀春,取自黄秀与路春。
整个秀春门正式门徒不过百余人,其余为挂名弟子,黄秀不限制弟子们教学,秀春门的武学对北路镇所有人开放,这才有了北路镇人人皆兵的盛况。
秀春门只是小门小派,没有气派的山门,更像一座镖局,门匾上用笔墨写着“秀春门”。
“好字。”
林北风研究过书法,对秀春门匾上写着的“秀春门”三字赞誉:“龙飞凤舞,不失大气。”
红蝶道:“黄秀门主习武之前,曾经考取过功名,16岁过乡试,同年得省试解元。因逢乱世,外敌入侵,哀鸿遍野,恨文不能救国救民,愤而弃文从武,入境武道,仅用5年便入一品,又用3年登临一品大圆满,名满天下。”
红蝶后面的话没有说完,可惜,从此以后,黄秀的修为境界再也无法精进分毫,四十年过先天而不入,一代北境武道天骄沦为各大门派长辈,戒示后辈的反面教材。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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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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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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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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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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