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宴。
天西王主座,林北风兄妹居左右,而后是林婉容和百里一,红蝶和黄莹在一旁伺候。
林烈不喜欢这种场合,独自在院子,抱刀靠着树干闭目养神。
林北风第一眼见到天西王时,有种见到当年班主任的感觉,天西王身上没有王爷的架势,却有教堂教书匠的气质。
比武招亲擂台塌了,一场闹剧结束。
百里一并没有赢林婉容,林婉容也没有赢他,结果其实已不重要,重要的是两人心中所想。
郎有情妾有意,那么就能有情人终成眷属。
落花有情流水无意,强扭的瓜不会甜。
“你的仙剑用的有模有样,剑意有形,勉强可登大雅之堂,再修炼个十多年,有机会达到你师傅的高度。”
天西王从百里一的剑来,看出他的师承,作为一名父亲,要为女儿未来的幸福深思熟虑。
不是随便一个天才之辈,就能迎娶他的女儿,最重要的是做人品质。
百里一是裴旻弟子,裴旻身为剑仙,一生只会收一徒,收的弟子不仅要有天下至强的剑道天赋,还要有能够成为剑仙的优良品质。
第一关,百里一算是过了。
百里一没有谦虚,作为一名剑仙,没有绝对的自信,又如何登天成仙:“不用十年,我能超越师傅。”
桀骜不驯有时候不是一种劣根,反而是成为顶级强者该有的气魄。琇書蛧
“好!”
天西王认可百里一的气魄:“那我就等你成为剑仙的那天,等你成为剑仙,再来王府娶我的女儿。”
天下只会有一个剑仙,百里一想要成为剑仙,需要在境界和剑道的领悟全方面超越裴旻。
在天武大陆天地之气迸发的新武道大时代,或许不用十年,却也要数年时间。
若是中途发生些意外,可能穷极一生无法达到剑仙之境。
这下轮到林婉容急了,刚要说话,百里一抢先回应:“当我成为剑仙那天,我会御剑而至。”
这话是一个承诺,等他成为剑仙那天,会御剑来到天西王府,风风光光迎娶林婉容。
这就好比,等你踩着七彩祥云来娶我。
林婉容被感动。
林北风作为一个旁观者,知道天西王的顾虑,剑仙在成为剑仙之前,注定会漂泊天下,在行走天下间悟透人间剑道的玄妙,从而破人间登仙。
现在让百里一和林婉容在一起,真正苦的只会是林婉容,要么独守空闺等待情人了了无期归来,要么陪着情人从此浪迹天涯。
当十年,或者几年后,百里一成为剑仙,手里的剑就能够守护林婉容一生。
要是两人忘记对方,那么说明感情被时间冲淡,不会让两人受到天下最为煎熬的情伤,对两人有利。
“天下英雄最难过,莫过美人关。”
林北风不由想到,武道万古多少强者,最终倒在情字之上。
家宴过后。
天西王独留林北风一人:“北风你留下,我有话对你说。”
天西王是林北风长辈,长辈有话要单独说,林北风不会拒绝。
没有在大厅,林北风跟随天西王来到书房。
天西王的书房有两个巨大的书架,上面放满书籍,有武功秘籍,也有武者不屑一顾的儒学书籍。
天西王在书桌前坐下,这时,一人推门而入。
是一名女子,没有惊艳的美貌,没有年轻的气质,年龄与天西王相仿,身上的服饰华贵,不是婢女。
林北风立马猜到对方身份,向对方行礼:“北风见过王妃。”
刚刚家宴,天北王妃并没有出席,主要原因是因为有外人,也就是百里一在。
天西王妃来到林北风身前,仔细打量他的脸:“像,真像。”
就当林北风以为,她要说自己像林镇北时,她来了个拐弯:“眉宇间有你母亲的几分英气,我与你母亲在年轻时候是闺中密友,见到你,我就忍不住想起你的母亲。”
原来不是江湖处处有后妈,是江湖处处有闺中密友。
林北风佩服自己的父母,年轻时候结交了一群牛人,不管到哪里,总能遇到他们的挚友。
读万卷书,果然不如行万里路,万里路好歹能为子孙后代谋福利。
当然,要是这万里路到处结交仇敌,那么还是不要生后代,免得坑杀后代。
提到天北王妃,天西王妃不禁触动心中的悲伤,她没有在书房待太久便离开。
书房内,又只剩下天西王和林北风。
天西王开门见山道:“你先来拜访我一个逍遥亲王,而不是去拜访天西最强的金家,就不怕惹怒金家?”
林北风刚正不阿:“天西是金家的天西?”
天西王没有想到他会这么回答,忍不住叫好:“不错,不愧是林镇北之子,天西确定不是金家的天西,那是我们夏王朝的天西。”
天西王不争,不代表他喜欢金家称霸天西的做派,他是夏王朝的亲王,怎么能容忍王朝的土地落入某个豪门世家手中。
林北风道:“树大招风,金家想要成为天西之王,天安不会同意,”
天西王道:“陛下最疼爱的妃子来自金家。”
林北风笑了:“总有年老的一天,会有更年轻的妃子出现。”
林天昊是先天强者,再立几个妃子不成问题。
林北风的话大逆不道,但是天西王却很满意,要是连这种话都没有胆量说,又有何资格继承天北王位。
天西王问:“天下人都说我不争,你如何看?”
林北风的看法很简单:“不争,不代表不想争,更多时候是无法争。”
天西王和当今的二皇子很像,母妃出身低微,所以无法与其他皇子争。
他不不想争,是无法去争,去争的下场唯有死。
天西王叹了口气,没有刻意掩饰:“不错,我是不能争,也没有资格争,与其如此,不如当一个逍遥亲王。”
看着略显沧桑的天西王,林北风脑中不禁浮现出二皇子林文轩的身影,这位二皇子是否与天西王一般,想过去争,却碍于势力不足,不敢争。
“我这次单独让你来,是想提醒你,去金家时候多加小心。”
天西王素来与林镇北交好,不希望林北风在天西出事:“有金墨兰这层关系,金家不会对你出手,但是在金家你还是要注意一人,金玉兰。”
“金家家主,金玉兰?”
林北风对这个名字不会陌生,金家当今家主金玉兰是金墨兰的大姐。
金家最近三代女强男弱,家族重要的人物多为女性。
家主金玉兰。
家族第一强者金墨兰。
三教宗中地王教教主金洛兰。
还有天安皇宫那位三皇子生母金丽兰。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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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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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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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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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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