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以,阿梨喜欢跟低头同样可以看到双脚的黄莹相处,两人很快打成一片,成为好姐妹。
林北风的马车上,多出一个阿梨,变得更加热闹。
阿梨终究是个少女,活泼好动是天性,一路上和黄莹叽叽喳喳,像极了报春的百灵鸟。
离开北路镇一日,要到天北最繁华的商业之城“北荣城”,还需半天路程。
路边,出现一大片瓜田。
“世子快看,好多北瓜啊。”
黄莹指着外面的大片瓜田惊喜不已,嗅着从瓜田飘来的瓜香,垂涎三尺:“开春的北瓜最甜,咬一口,细腻绵软,甜如蜜饯,唇齿留香。”
北瓜?
是什么瓜?
林北风一脸懵逼,他吃过西瓜、冬瓜、南瓜,破过瓜,就是不知何为北瓜。
闻所未闻,见所未见。
外面的北瓜田,勾引了林北风兴趣:“停车。”
林福拉动缰绳,双马乖乖停下。
黄莹激动地替林北风掀开车帘,口水差点要滴落在地面:“我们去吃北瓜。”
一行人下了马车,地支全部散开,将整个瓜田笼罩在他们的守护范围内。
老王对吃瓜不敢兴趣,趴在车辕上呼呼大睡。
每次马车停下,林福就会喂马,尽忠尽职担任马夫。
站在瓜田前,林北风望着一望无际的超级大型瓜田,忍不住惊叹:“想不到在初春的天北,农作物会如此富饶。”
北瓜田金灿灿,像极了遍地黄金。
红蝶为林北风介绍:“北瓜在冬季开花结果,初春成熟,立春过后的北瓜最为美味。北瓜只能在天北种植,北荣城周边的土壤最适合种植北瓜,这里的北瓜最为出名,被天武大陆各地追捧,价格不菲。”
北荣城是天北最为繁华的商业城市,天北经济中心,是确保天北抵抗北荒的关键一环,如果没有北荣城的经济支持,不可能养活几十万雪狼军。
如此一座重要的商业城市,天北王自然不会让其落入他人之手,在北荣城有一支五万人规模的雪狼军驻扎,统领的是雪狼军中素有“天北雪虎”之称的虎将军“林虎”。
北荣城中还有一个响彻天北的武道世家“北刀世家”。
北刀世家可不是北风城的秦家能够相提并论,北刀世家历史悠久,在夏王朝建立之初就已经存在,是传承了数百年的顶级武道世家。
为了让北刀世家安心,林镇北将北荣城主之位,交于北刀世家。
当然。
林虎统帅的五万雪狼军能有效威慑北刀世家,只要北刀世家有任何异心,五万雪狼军会将这个拥有数百年悠久历史的武道世家踏平。
林北风目前不关心北荣城的情况,他带着红蝶几人进入瓜田。
北瓜,似瓜非瓜,造型不圆,有点椭,表皮不滑,有点皱,颜色偏黄。
林北风取出破日刀,一刀劈下,切开一个北瓜。
瓜心没有想象中的水嫩,不是西瓜的红,是白色,瓜心还有类似西瓜籽的黑色瓜籽,结合外形,简直就是一个忘记长果肉的柚子。
“这是西瓜出了轨,还是柚子偷了情?”
林北风第一次见到如此奇怪的瓜果,对北瓜的味道好奇的很。
快要流口水的黄莹,蹲下把被切开的北瓜捡起,先递给林北风:“世子,吃瓜。”
林北风不吃第一口,她不敢抢着吃。
林北风接过北瓜。
阿梨三观超正阻止:“不问自取,是为贼。”
红蝶手心多出一锭银两,约摸十两重,放到被切开的北瓜原先位置:“瓜田主人不在,我们自买。”
北瓜在天北外价格虽高,却也不至于一个十两,十两可以买到数个。
是买不是偷,天北王府世子不屑于偷瓜。
黄莹递给阿梨一块北瓜:“阿梨,吃瓜。”
秀春门不富裕,以往阿梨不舍得花钱购买北瓜,她终究是一个17岁少女,最馋嘴的年纪,只是稍微犹豫,接过黄莹递来的北瓜。
一个瓜不够分,跟在大家身后的林烈,用刀又切了几个。
林北风第一次吃北瓜,被北瓜的味道惊艳,情不自禁赞叹:“北瓜之绝,瓜中之王。”
别看北瓜的果肉像极了忘记长果肉的柚子,吃起来并不苦涩,反而绵软细腻,入口即化,甜而不腻的瓜香在口腔爆发,唇齿留香,回味无穷。
流口水的黄莹早就按耐不住,抱起半个北瓜一顿啃,就差没有把脑袋埋进瓜中。
红蝶吃得十分优雅,把王府大丫鬟的高雅姿态表现的淋漓尽致。
美味需要分享。
林北风没有忘记其余人:“给老王、福伯,还有地支各分一半瓜。”
红蝶再次取出一锭银两,放入瓜田。
林烈又切了几个北瓜,准备给其他人送去。
“偷瓜贼!”
一声怒斥,声音如雷:“胆敢偷瓜,打断双腿。”
好豪横,瓜田主人来抓偷瓜贼。琇書蛧
林北风顺着声音看去,只见一个瘸了右腿的老头,正怒气冲冲迎着他们而来。
老头右腿残疾,一瘸一拐速度不快,没有拄拐,高举手中锄头,冲林北风一行人挥舞,气势十足。
“这是一个老兵。”
林烈看出瘸腿老头的气势,典型的军中老兵。
老兵永远让人敬仰,瘸腿老头的残疾,十有八九是在战斗中受伤所致。
负责警戒的地支,想要去拦瘸腿老头。
林北风阻止了他们:“让他过来。”
地支再次散开,瘸腿老头得以顺利来到林北风身前。
“好一群偷瓜的生瓜蛋子,刘老头我今天要替你们长辈,好好的教训你们一顿,让你们明白做人不能不劳而获。”
刘老头一看就是嫉恶如仇的性格,举起手中的锄头往地上一犁,没有真攻击林北风等人,只是装模作样吓唬。
庄稼人,不会真下狠手,最多就是虚张声势,吓唬一下偷瓜贼。
黄莹满嘴的北瓜,说话含糊不清:“我们给了钱。”
刘老头瞪大双眼:“给了钱?”
红蝶捡起地上丢下的两块银锭,来到刘老头身前,将银两递给他:“抱歉,我家世子想要吃瓜,瓜田主人不在,我们只好以这种方式购瓜。”
刘老头没有接过银子,而是问了一句:“世子,什么世子?”
这时,喂马结束的林福听到这边动静来到瓜田。
刘老头看到靠近的林福,身体猛地一顿。
当林福走到他身前,刘老头身体激动地颤抖,做出了一个令人吃惊的举动。
刘老头在林福身前单膝跪地,右手把胸膛捶地邦邦响,掷地有声高喊:“雪狼军鹰字营老兵刘根见过营正。”
林福伸手扶起刘根,看了眼他的瘸腿,又看了看他没有因为瘸了一条腿,弯曲的身子,满脸欣慰:“好,不愧是我鹰字营老兵,虽残不折。”
林北风脑中出现有关鹰字营的信息。
雪狼军中最出色精锐的一群斥候出自鹰字营,被称之为“天北雪鹰”。
林福成为家臣之前,是鹰字营营正。
这么说,瘸腿的刘根是他曾经的手下,一名为了夏王朝和天北,与北荒雪原的敌人浴血奋战过的老兵。
林北风再次看向刘根的瘸腿,不禁肃然起敬。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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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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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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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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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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