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北风等人离开天西王府时,百里一没有与他们同行。
“我已知入先天之路,下次见面,你会遇到先天的我。”
不知百里一经历了怎样美妙的一夜,他突然顿悟,悟透如何破先天。
百里一独自离开。
待他的身影消失,林婉容才出现:“父亲让我与你们同行,一起去白凤城参加凤朝凰。”
天西王府同样收到西域女王发来的请柬,林婉容代表天西王府去白凤城参加凤朝凰,正好能与林北风同行。
林婉容同行,林北韵很是开心,虽然林婉容是她童年的噩梦,但是她还是很喜欢这位霸道的姐姐。
“先天之境。”
林北风从林婉容的眼中看到坚毅的决心,她这次去西域,或许是为了找到突破先天的契机。
百里一入先天,她不甘落后,想要追随他的脚步入先天。
林北风现在开始好奇,他们昨夜到底发生了什么,莫非战况过于激烈,需要先天境界才能尽兴?
先天。
林北风等人此次西域之行,又何尝不是寻求入先天之路。
先天大道,越过,是通天之路。
林北风只剩九年时间,想要在九年内破碎虚空,那么他今年内一定要入先天。
“我们去金家。”
队伍中多了一人,不会影响林北风的计划,下一步去金家。
昨夜天西王特意叮嘱他要小心金家家主金玉兰,原因很是简单,江湖处处有后妈。
“你父母游历天西时与金玉兰有瓜葛,你父亲是天下最出色的男人,没有哪个女人能够抵挡他的魅力。”
“金玉兰爱而不得,怨恨你的母亲,你此去金家,碍于金墨兰的关系,她不敢对你动手,却不会给你好脸色,可能会为难你。”Χiυmъ.cοΜ
这是天西王的原话,林北风从他的脸上看到了对林镇北出色的羡慕。
年轻时,皇家众多皇子,以林镇北最为出众。
林镇北一直以来被大家认为是下一任夏皇,在他选择放弃唾手可得皇位,支持林天昊登基时,震惊了整个天下。
金家四朵金花,金墨兰因长公主和霍寒年关系与天北交好。
金玉兰爱而不得,迫于家族压力,招了一个赘婿,心中的怨恨比刀如烟要大。
金丽兰远在天安皇宫,为了三皇子未来能够登基,她不会与天北王府为敌。
金洛兰自从加入三教宗,就一心修教,极少在管金家俗世。不过,她在三教宗的地位,间接提高了金家在天西地位。毕竟她本人不仅是先天强者,更是三教宗中人教的教主。
金家最近三代女强男弱,家族的强者多为女性,为了保证家族的正统,这些金家女性强者几乎都是以招婿的方式婚嫁。
金家的赘婿在家族内地位极低,无法与金家直系相提并论,只能与旁系为伍。
父凭子贵,若是赘婿的后代能出一位武道天才,在家族的地位会相应提高。
因此,金家赘婿们一直想方设法培养后代,希望能出一位绝世天才。
“金家最近三代的绝世天才多为女性,只有这一代出了一位男性天才。”
林婉容对金家非常了解,天西王府要经常和金家打交道,她时不时会与金家天才们切磋武艺。
林婉容一品大圆满的境界,绝对是武道天才,她有资格评价金家同代天才,金家能让她看上的天才一共有三位:“一位是金玉兰之女金妙戈,她与我同龄,一品大圆满修为,被视为金玉兰继承人。第二位是金叶熙,她是金家大爷金不换之女,金不换是金玉兰那一代唯一的男性先天,毕竟是正统嫡系,在金家地位很高。”
先前红蝶所提到的金家五位先天,其实不仅不算金墨兰,还不算金洛兰,五位指的是在金家内坐镇的五位。
境界最高的是金玉兰,五气朝元境界,所以她能力压所有人成为家主。
金不换是一位聚顶强者,只差一步入五气朝元,境界在金家仅次于金玉兰,加之是金玉兰同胞弟弟,在女强男强的金家地位极高。
“第三位是金家当代唯一的男性天才金冷澈,由于他的父亲只是金家一位旁系的赘婿,地位极低,导致他并不太受金家重视。”
林婉容提到金冷澈,表情与提到前两位所有不同:“我曾经与金冷澈交过手,他的修为其实要比金妙戈更强,只不过在家族内一直隐忍,所以才会让金家人认为,他的修为不如金妙戈。”
从西王城前往金家,需要八日的时间,这八日足够林北风真正的了解金家。
先天才是一个家族强盛的根本,只要没入先天,一品大圆满在家族掌权者手中,只要不是嫡传,就能抛弃。
金冷澈的隐忍,让林北风刮目相看,有机会可以结交一番:“不入先天,再厉害的天才,也有可能因为各种意外夭折。”
一旁骑马的黄莹道:“世子说的对,中原萧家那个天才,不就和加入大宗门的未婚妻来了一个三年之约,因为他三年内不懂内敛,太过招摇,生怕别人不知他是一位天才。最后还没实现三年之约,就被人断了经脉,成了废人,现在天天只能躺在床上,吃喝拉撒全要下人伺候。”
听黄莹提到萧家天才,林北风不由一笑:“对付这种想要复仇的天才,最好的方式是消除威胁于崛起,不仅要废了人,还要挫骨扬灰,将整个家族灭了,鸡蛋都得摇散黄,免得未来生出一只凤凰来。”
一旁的林婉容并没有觉得林北风这话有何不妥,这是一位上位者该做的事,斩草不除根春风吹又生,换作是她也会这么做。
八日的路程,转瞬即逝。
林北风一行人终于来到金城地界。
整个天西最安全的地区,不是西王城,不是三教宗所在的三教山,而是金城地界。
金家势大,天西没有哪个盗匪敢在金城地界出没。
“天西之王。”
林北风来到金城城门下,抬头望着这座比西王城雄伟数倍的城市:“金家这是把金城当成了,天西的皇宫。”
一城就是一个家族,金城城主便是金家家主金玉兰,这座城没有驻军,没有城防营,由金家负责管理。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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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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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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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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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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