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隔半年,林北风再次来到北荣城。
“这一次天安之行受益匪浅,此次归来我会闭关,不入一品大圆满不出关。”
见识了中原的众多天才,刀流云明白自己唯有变得更强,才能在未来与那些天才们一较高下。
回到北荣,他与林北风告别,准备回到家族去闭关。
不入一品大圆满,不出关。
刀流云抱拳:“就此别过,希望下一次见面会来得很快。”
来得快是好事,说明他入一品大圆满时间不会太长。
林北风期待下一次见面,可以见到一个更加出众的刀流云:“等你入一品大圆满,我亲自来寻你,我们摆上一桌的火锅,边喝酒边论刀。”
刀流云离开,返回贝刀世家,不入一品大圆满不出。
入了北荣城,林烈独自离开,不用猜,肯定是去悦来客栈见姚娘。
入天北后,姚娘没有继续在暗中跟随,比林北风一行人更快回到北荣城。
林北风虽然不看好林烈和姚娘的感情,但是成人之美总该要有:“在北荣城住一日,再回北风城。”
北荣城是林虎地盘,林鹰的鹰骑没有入城,而是绕过北荣城,去了北门外安营扎寨等候。
林鹰本人则去了林虎的军营,说要去找林虎切磋武艺。
在北荣城住,肯定是住在悦来客栈,今日悦来客栈再度高挂客满牌。
姚娘与上次那般,坐在柜台内,一坐就是一夜。
林烈靠着二楼的柱子,抱刀看着楼下柜台内的姚娘,一看就是一夜。
一夜无眠。
不对。
林北风睡得很美,这是他离开天北以来,睡得最舒服的一夜。
一夜过后。
悦来客栈外的客满牌子被摘下。
林北风一行人一早便离开北荣城,不为其他,只为偷瓜。
其实,现在北瓜田没有北瓜,北瓜会在秋季种植,冬季开花结果,来年春季成熟。
如今北瓜田内,种植的是林北风非常熟悉的地瓜。
天北的地瓜不叫地瓜,那是北地甜瓜,与北瓜一样,会被天北人做成粥。
林北风带着红蝶等人,来到刘根的瓜田偷北地甜瓜,偷了数十根,来到河边冲洗,准备丢入火堆中烤着吃。
阿梨如上次那般,在河边钓鱼,只是这一次身边的黄莹,变成了黄莹加林北韵跟着她一起学钓鱼。
老王只懂得等吃,在一旁抱着酒葫芦睡觉,烤瓜不熟,他绝对不会醒来。
只有红蝶最为贴心,用心帮世子控制火候,用一根木棍不停翻动火中的瓜,让瓜每一寸均匀受热。
难得的悠闲,林北风十分喜欢这种安逸的感觉:“人生就该如此美好,这才是生活。”
若非有十年内必须破碎虚空的生存压力,林北风会选择当一名纨绔子弟,每天遛遛狗、逗逗鹰、调戏调戏隔壁家的小娘子。
抓瓜的老农会迟到,不会缺席。
“好一群偷瓜的生瓜蛋子,刘老头我今天要替你们长辈,好好的教训你们一顿,让你们明白做人不能不劳而获。”
刘根一瘸一拐丝毫不影响他百战老兵的气势,手中的锄头挥舞地虎虎生威。
熟悉的配方,再来一次。
林北风会心一笑:“上一次我们在瓜田中放了银两,这一次一两不放,刘老头要亏钱了。”
知道这个瓜田属于刘根,林北风不会再让红蝶放银两在田中,对于刘根这等老兵而言,世子吃瓜要问他购买,是对他的羞辱。
“我老刘头,难道连请世子吃瓜的资格都没了吗?”
上一次刘根把买瓜的银两还给林北风时义愤填膺:“世子若是执意给钱,那是在羞辱老刘头我,见我瘸了一条腿,想要施舍于我。我老刘头今日即便是把整片瓜田中的北瓜砸烂,也不会接受要世子一两银子。”
铁骨铮铮刘根,他不是自尊心太强不收银两,只是想要单纯的请林北风吃瓜。
气冲冲过来的刘根,看到正在微笑的林北风,手中的锄头立马放下。
“哎,当年比鹰还要犀利的眼睛,如今老了。”
林福在一旁惋惜。
刘根以前可是鹰字营最出色的老兵,鹰字营的斥候观察最为敏锐,双目如鹰眼,即使是隔着北荒的风雪,依然能够看清数百米外的事物。
如今,刘根竟然看不清几十米远的林北风一行人,不免令人感叹,这位老兵是真的老了。
在一旁站着的林鹰,知晓刘根的身份,对这位当年曾在北荒大战中立过大功的老兵肃然起敬。
林鹰身上的军服,让刘根身子一震。
这是鹰字营的军服,他一生不会忘记。
林鹰是雪狼军的斥候之王,雪狼军的所有斥候归他统御,他身上的军服不仅仅代表了鹰字营,更代表了鹰字营的统帅。
鹰字营一般不会穿铠甲,只会着最轻便的军服,这是为了提高斥候的行动能力,方便侦查。
正是因为如此,雪狼军中的斥候伤亡率才会排在全军第一,每一场战斗的胜负,都有斥候的一份功劳,鹰字营的斥候在雪狼军中地位极高,被大家所敬佩。琇書網
刘根老兵上线,冲林鹰行鹰字营的军礼:“雪狼军鹰字营老兵刘根见过统帅。”
现在他已经退出雪狼军,面对林鹰不需要单膝跪地,上一次面对林福单膝跪地,那是因为林福是他曾经的营正,是他对林福的尊敬。
林鹰不同,虽然林鹰军衔高,但是不是刘根的统帅,向他行礼只不过是一名老兵最真挚的条件反射。
毕竟。
一天雪狼军,一生雪狼军,终生雪狼魂。
魂不灭,人不死,雪狼永存。
林鹰回礼:“老兵,请归营。”
刘根掷地有声:“若有战,必归营。”
天北平安了几十年,是他們这些老兵打下来的太平日子。如果再起战事,虽然这些老兵已经退出雪狼军,但是他们会义无反顾再次拿起武器上战场,与敌人战斗,以命守护家园。
林鹰满意点头,现在他明白,为何世子会特意来这里偷瓜,只是为了见一见这位老兵。
天北正是因为有如此多像刘根这样的老兵,才能真正做到立于不败之地。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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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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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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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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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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