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修真小说>我想先苟几年作者>第三百五十六章 龙人
  “你是羊人族?”

  “你才是羊人族,你全家都是羊人族!我是龙人族,龙人,懂不懂?!”

  愤怒的龙萱扒开头发,露出两根尖尖的小角。

  这怎么看都像羊角?

  再说龙人族哪有吃树叶子的?

  林虚心中吐槽,只是没敢说出口。

  他感觉龙萱很在意这个身份,如果继续说下去,对方很可能真的把他拉下来打一顿。

  他现在的身体,可经不起一个小姑娘的折腾。

  “前辈别生气,我妹妹就是刀子嘴豆腐心。”龙震笑着说道。

  “你别乱说,我明明是刀子嘴刀子心。”

  龙萱反驳道。

  她看向林虚的眼神,全是不屑。

  “这么大年纪了才先天一层,肯定是个废物,你还叫他前辈,我呸!”

  林虚:“……”

  如果连他都是废物的话,那么这个世界上恐怕就没有天才了。

  不过他现在的状态,确实很容易引起人的误会。

  这种被幽魂从内而外的掏空,和真正的苍老实在太过相似。别说才先天五层的龙萱,就算是武圣也看不出来。

  中年大汉愿意帮助他,估计也是看出他没有什么威胁。

  如果林虚年纪轻轻,修为高深,浑身是伤,对方大概率会直接绕道走人。

  因为这些特征,稍微有点智商的人都能看出来,绝对是个大麻烦。

  有多大能力做多大事,救一个快死的老头问题不大,但是救一个迷雾重重的年轻人,就要好好思量思量了。

  特别是上界这种到处都是高手的地方。

  万一牵扯到某些大能的恩怨,死,都有可能是一种奢望。

  面对龙萱的鄙夷不屑,林虚没有说话,闭上眼睛,专心修炼。

  他相信自己的感知,这个队伍很可能会遇上麻烦。

  为了避免遇上麻烦的时候,毫无还手之力,他必须尽快提升修为。

  只是——

  坑啊!

  他的身体被掏空的实在是太厉害。

  原本以为凭借上界庞大的元气,能够快速恢复,等真正修炼了一会才发现,是自己想多了。

  腐朽的经脉和血肉,他需要一点点的重新强化。如果不强化到一定程度,根本无法运行高强度的真气。

  这中间所耗费的元气数量,远远超过单纯的提升修为。

  一块豆腐渣,不可能承担得起一块玄铁的重量。

  所以强化身体的过程,根本不能省略。

  “可惜我的兑换点数全都花光了,否则也不至于如此束手无策。”

  不过当时的情况,也由不得他。

  面对铺天盖地的幽魂,以及每时每刻都在飞速消耗的本源,他只能拼命地兑换各种丹药狂吞,慢上一个呼吸都可能挂掉。

  说起系统,倒是也有一个好消息。

  随着他的修为提升到武圣境,每天系统奖励的基础兑换点数,也从一百提升到了一千。

  也就是说,只要十天的时间,就能积累够,兑换千年人参的点数。

  不过依照上界的元气标准,估计千年人参也不是什么珍贵的东西。

  这点数只能用来应急,或者兑换一些必需之物,用来提升修为还是远远不够。

  就拿他全盛时期的修为来说,想从武圣一重天提升到二重天,最少都要十几,二十根,千年人参。

  也就是说要积累最少大半年的时间。琇書蛧

  有这么长的时间,他早就自己突破了。

  所以说,这个兑换系统,有的时候,真的很鸡肋。

  当然,这是林虚个人的凡尔赛想法。

  这个兑换系统,给任何一个武者,估计对方都不会嫌弃。

  毕竟这些兑换点数是白来的,不要白不要。

  如果落在那些修炼疯子的手中,完全可以到处杀戮,拼命搞事,飞快的积累活跃值,获得大量的兑换点数。

  只可惜林虚是一个不喜欢危险的修炼天才,所以兑换系统才会显得稍微有那么一点点鸡肋。

  ……

  “哼!”

  见到林虚一直不搭理她,龙萱也不再自讨没趣,傲娇的吃着不知名的树叶子,脸上带着一丝享受。

  如果林虚睁开眼看的话,恐怕又要质疑她龙人族的身份了。

  这么爱吃树叶,不是羊人族是什么?

  羊人族爱吃青草,爱吃树叶,可是在上界出名的。

  人族在上界是一个非常大的种类,像林虚这个样子的人类,全称并不是人族,而应该称为古人族。

  而林虚口中的羊人族,龙萱口中的龙人族,同样属于人族的分支。

  只是相比林虚所在的古人族,无论是羊人族,还是龙人族都要更强一些,特别是龙人族,在整个上界都是非常强力的种族,实力远远超越古人族。

  龙萱以此为荣,并不奇怪。

  不过她这个样子,并不能算纯正的龙人,否则她也不会在古人族的疆域。

  从她头上只有两根非常不明显的小角来看,她的血脉应该十分稀薄。

  这种人都是混血儿,而且是混了好几代的那种,天赋低下,龙人族根本不承认,甚至非常厌恶。

  这样的混血儿,在古人族其实挺多的,因为古人族是唯一一个,可以和其他人族结合,不影响生育的存在。

  如果是龙人和羊人结合,繁殖下一代的记录,几乎为零。

  有一个说法,人族所有分支,都是有古人族孕育出来的。

  这个说法,其他人族也都承认,但是这并不妨碍他们鄙视古人族。

  这就好像现代人鄙视古猿人一样。

  他们一个个都认为自己得到了进化,而古人族则是未开化的种族,是低等的远古种。

  远古的时候,人族十分弱小,几乎是任人欺凌的存在。而现在,人族则是地表最强种族,主宰整个大地。

  这不是进化,这是什么!

  古人族的实力是所有人族中最弱的一个,连一名神境都没有,这无疑从侧面证明了古人族是未进化种族的说法。

  对其他分支人族来说,被称为古人,那就是在侮辱他们。

  如果不是同为人族,加上地狱魔族时时刻刻的威胁,古人族可能早就已经被灭族了。

  但是不管怎么说,弱小即是原罪,古人族在上界的生活并不好过。

  虽然没有被灭族,但时刻在灭族的边缘徘徊。

  不光要面对地狱魔族的威胁,还要面对周边同族的欺辱。

  像龙震和龙萱他们这个队伍,就是因为地狱魔族突然袭击了他们所在的城市,为了活命他们不得逃向其它城市。

  队伍里的大部分人都不怎么说话,一个个埋头赶路,尽可能的节省力气。

  如果碰见了无法抵挡的威胁,有力气,跑得快的人,活下来的几率肯定更大。

  这也是为什么没有人愿意带着林虚的原因。

  带上他实在太耗力气了,万一魔族追上来,跑都跑不了。

  就在队伍快速前进的时候,两侧幽暗的密林中,时不时的会有一只只黑色的蝙蝠飞起,朝着远方飞去。

  一处荒废的古人族村落。

  树干,屋檐,墙壁,篱笆等等地方,全都倒吊着密密麻麻的黑色蝙蝠。

  这些蝙蝠不仅体型巨大,像是八九月的婴儿,就连模样也十分古怪,除了两对巨大的黑色蝠翼,身上像剥了皮一样血红一片,双眼黄澄澄,像毒蛇一样渗人,嘴角两根獠牙,又长又尖。

  如果有上界的人在这里,定然能够一眼认出来,这是地狱魔族中的蝠魔。

  密密麻麻的蝠魔,大多数静静地吊在那里。只有个别的手中抱着人类的头骨,转来转去,像是在玩耍,又想是在啃食。

  蝠魔身下,大量人类的白骨,几乎铺满了地面。

  啪嗒啪嗒!

  一只体型正常的蝙蝠,从远处飞了过来,钻入其中一间房屋。

  不久后,房屋里传出两个说话的声音。

  那是魔族特有的语言。

  “将军,只是一只很小的古人队伍,交给我好了,我带上几百头蝠魔,就能把他们轻松灭掉。”

  “马上就天黑了,还是等晚上动手吧!这些人没什么价值,没必要消耗我们手中的力量,金麟城才是我们的目的!”

  “属下明白!”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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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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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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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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