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冷澈的性格不是冷,是淡漠,仿佛对世间的一切不太看重。
金墨兰是金冷澈的恩师,他感激金墨兰的教导,若非金墨兰教授《地煞五行枪》,他的修为不可能提升的如此之快,只会与其他旁系一般成为家族可有可无的附庸。
“哼!”
输掉对决的金妙戈并没有服气,如果金冷澈不是熟知她的功法,她绝对不可能会输。
金冷澈跟随林北风去西域,不是代表金家,只是为了历练。
金家依然会由金妙戈带队前往白凤城。
“下次,我一定会赢。”
等从白凤城归来,金妙戈发誓一定会和金冷澈再打一场,那次她一定会赢。
金冷澈没有受金妙戈态度影响,他不在乎家主第一天才名号,他的志向是金家之外,是天西之外,是天下。
穷在闹市无人问,富在深山有远亲。
金冷澈的实力,让他赢得家族其余人的尊重,那些平时不愿与他结交之人,纷纷上来打招呼。
他一如既往冷漠回应,冷到彻底,不苟言笑。
林北风带着金冷澈回到宴席,这时宴席正酣:“从今天起,他会加入我们的队伍,跟随我们去白凤城。”
金冷澈面无表情和大家点头。
林婉容不解:“金家让他去白凤城参加凤朝凰?”
没有看不起金冷澈的意思,她说的合乎情理,金家理应派嫡系长女金妙戈去白凤城,而非旁系庶子金冷澈。
林北风将里面发生之事与众人娓娓道来:“地煞五行枪唯一传人,金家第一天才。”
林烈手里的刀动了动,金家第一天才他毫不在意,能让他动刀的唯有地煞五行枪的传人。
“枪神左弄堂的地煞五行枪。”www.xiumb.com
林烈看着金冷澈背后两把短枪道:“地煞五行枪,枪法出神入化,神鬼莫测。”
金冷澈看向林烈抱着的刀:“你的刀很厉害,杀过人,杀过很多。”
林烈道:“你的短枪,需要渴血,地煞五行枪,地煞为主,地煞主杀,没有喝过血的地煞五行枪无法真正领悟精华。”
林烈虽然不懂地煞五行枪的枪法,但是他却知道这个枪法的厉害之处。
金冷澈道:“这一次去西域,有机会我会杀。”
西域最不缺的就是盗匪,一路上盗匪如云,足够他杀。
能杀就行,林北风不需要不能杀的废物,这一路去白凤城路途遥遥,除去盗匪,那些要杀他的刺客杀手更是不可计数。
寿宴结束。
林北风一行人没有在金家逗留,离开金家入住当地一家最大的客栈。
金城继续往西,再走几日就是令所有天西与西域商队闻风丧胆的大漠。
大漠最可怕的不是盗匪,是不知何时会出现的沙漠风暴。一场可以席卷一切的沙漠风暴,能够吞噬先天强者,即使是天人合一强者遇到沙漠风暴,如果不躲,依然会被吞噬。
天地之威不可挡,无人可挡。
马上入夜,不适合在天西远行,林北风正好可以借着这个机会好好领略一番,天西第一城的繁荣。
而且,要入大漠,需要做好充足准备,林北风可不想死在大漠中。
他们从天北带来的普通马匹无法入大漠,必须要换骆驼。
当然,天西和西域独有的高头大马能在大漠行走,定西军的战马就是高头大马。不过,高头大马并不适合长时间入大漠,特别是遇到沙漠风暴,生存率要远低于骆驼。
“要过大漠,我们不仅要骆驼,还需要一个对大漠非常熟悉的向导。”
林婉容作为天西郡主,在她离开西王城时,天西王就已经准备好一切:“骆驼和向导已经在城中等候多时,明日一早就能出发。”
有骆驼和向导,能够节约准备时间,这样能够更快的赶到白凤城。
白凤城在天西极西,那里有一座凤山,传说风山上有凤凰降世,是西域的圣山,凤朝凰就会在凤山下举行。
过了大漠去白凤城还要数月,林北风必须要在凤朝凰之前抵达白凤城,才能不会错过西域几十年来最为隆重的盛事。
…………
入夜。
金城。
林北风一行人伴着月色,在金城夜市闲逛。
天西靠近大漠,天气比较炎热,只有入夜后气温才能令人感到舒爽。
金城是天西第一大城,更是商业中心,入夜后金城要比白天更加繁华。
“不愧是天西与西域的贸易中心,金城的夜市规模,不逊于天安的西市。”
“金城有金家守护,这座城最为安全,在这里贸易无人敢闹事,更不敢弄虚作假。”
林北风不黑不吹,金城夜市的规模之大,北荣无法相比,唯有天安的西市可比。
这里的商贩三成来自夏王朝,三成来自西域,剩下的四成来自其他几个地区。
“来来来,走过路过不要错过,来自西域的美丽女子,一个只需要一百两纹银。”
当林北风等人来到夜市最为热闹的区域,竟然看到了有西域商贩,在公然叫卖西域女子。
这些西域女子穿着暴露,全部年纪都不大,并没有被关进囚笼内,而是站成一排,如商品被人挑选。
无数来自各自的商人,在挑选自己心仪的西域女子,出价将其购买。如若两人以上出价,那么就会改为拍卖,价高者得。
“西域风情的异域风情女子,在王朝各地极受欢迎,这些西域女子并非被逼,多为主动出卖自身,希望可以在王朝得到富贵。”
红蝶看到世子皱眉,为世子解开疑惑:“西域三十六国,几乎每年都会有战事发生,无数人家破人亡,多数西域人生活疾苦,所以才会想以贩卖自己的机会逃离西域。”
西域三十六国之所以无法团结,正是因为三十六国之间年年互相征战,想要吞并其他国家壮大实力。
而且,还有一些潜伏的势力,会趁乱而起,灭掉一些衰败国家,建立属于自己的新国度。
这是西域数千年的传统,无从破解。
“世子,金城今夜的拍卖会,马上就要进行。”
红蝶提醒。
林北风今夜出来,是要去参加金城一月一度的拍卖会,在拍卖会上,会有来自各地的奇珍异宝拍卖。
拍卖会自然是由金家主持,只要你够有钱,就能够买到你心仪的奇珍异宝。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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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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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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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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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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