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井旁,一名看起来就很壮实的孩子拦住一位头发花白的老人,在旁人赞叹的目光中,一手提一只,便将两只盛满水的木桶拎起,然后两条小腿蹬蹬走得飞快,将水拎向自己家中。
“不得了啊,这小子今年才七岁吧,劲儿就这么大了,这要是长大了那还得了!”
有闲汉蹲在水井旁,看着那拎水回家的孩子,忍不住赞叹道。
“照这架势,我估计他长大了能顶一头牛!”
“说什么屁话呢?瞎了你们的眼了,也不看看那是谁家孙子,他那是跟我们一样,地里刨食的命,人家可是吃墨水的。”
“嘿,这可说不准,风水轮流转,他家上一辈是举人,到了他爷,也就秀才,到了他爹,更是不行,也就勉强混了个童生。”
“笑话人家之前,先瞅瞅自个儿的模样吧,小文他爹就算只是个童生,那也不比你强个几十倍,人家走走关系还能在衙门混个差事呢,你行吗?”
“你这婆娘找打是不是?我这意思不是他家没落了吗?一代不如一代,我看小文也不像是读书的料。”
“你也甭管人家是不是读书的料,就那身子骨,就是种地也肯定比你过得舒服。”
村中的闲人们围在水井旁聊着家长里短,一只手拎着一桶水的风秉文耳聪目明,身后的谈话他能听到一二,不过也不在意。
乡村之人只是见识少,他们又不笨不蠢,他这半年来的变化,单纯地用长身体为理由是搪塞不过去的。
但他家厚着脸皮也可以自称是书香门第,虽然一代不如一代,但到底还是在这片十里八乡中还是有头有脸的人家,也没必要解释什么。
提水回到家中,风秉文后主动将些费力气的活都给干了,他可不是好吃,哦,不对,他挺贪食的,但是他不懒。
但是如此勤劳,却让家中另一位老人看不过去,
“算算年纪,你也满七岁了,可以到县里去读书了,整天在家里厮混也不是个事。明天收拾一下,跟我去县里。”
晚饭时,在县学中回来的风灵钧突然开口,风炳文脸上一愣,然后脸上露出喜色,倒是一旁的老妇有些不大乐意,
“文儿才这么小,你就让他去读书啊!”
“七岁,不小了。”
风灵钧看了老妻一眼,解释道。
“隔壁的蒙山府出了一位七岁就能够吟诗作对的神童,文儿七岁才开始蒙学,已经很晚了。”
“神童?”
可哪知听了这番话的奶奶却不以为然地撇撇嘴,
“整个大乾才几个神童?把你孙子跟这种星君下凡一样的人比,有意思吗?”
“唉,我不是这意思。”
风灵钧拿起筷子摇了摇,
“我明天带他去学堂看看,然后再去张大夫那里坐坐,让张大夫给文儿把把脉。”
“那明天早点去,早去早回。”
这么一说,奶奶就不反对了,甚至还颇为赞同。
风秉文在一旁扒拉着饭,一言不吭。对于他身体的变化,这两位老人也有点不安了,他们都不是浑浑噩噩过日子的人。
至于风秉文自己,他是不反感上学堂的,甚至可以说是颇为期待,不是对读书参加科举考取功名这件事情有多么期待。
他自己几斤几两,他还是知道的,用功努力,估摸着可以混一个童生,拼命学习,大概可以拿个秀才,至于举人嘛,可以定做长期目标,进士就不想了。
他真正在意的,还是善功。半年前,他以一百善功换来雀鸟衔朱果,服下朱果之后,他的身体日渐强盛,其好处是能够直观且清晰的感受到。
尝到了甜头,自然还想着来第二次,第三次,但是先前的善功可是他花费了数年的功夫才慢慢攒到的,主要还是从顽童的手中救下一些可怜的蛤蟆,蜻蜓之类的益虫。
但这实在是太慢了,风秉文不满足于此,但是不满足又能怎么样,风家村就这么十几户人家,他的活动范围也就那么点,就算有心行善,也是有心无力。
而如今,老爷子愿意安排他去县中的学堂读书,那可自然是好事。这活动范围不知扩大多少倍,自然也有了更多行善的机会。
因此,第二天一大早,都不用家中的老人叫喊,风秉文就早早地穿好了衣裳,坐在厅堂中等待,一副跃跃欲试的模样。
“走了!”
对于孙子这副模样,风秉文也不以为意,只当是小孩子对新事物的期待与好奇。
风秉文的确对距离风家村不远的县城好奇,甚至怀有期待,可是真的到了距离风家村只有半个多时辰的青山县时,原本的期待就化作了失望。
怎么说呢?封建时代,一座偏安一方,没什么名头的小县城,不可能比得上现代社会的繁华,那怕是普通的乡镇都比不上。
“这就是青山城啊!”
站在低矮破旧的城门前,孩童的语气带着不加掩饰的失望。
“怎么了?有什么问题吗?”
风灵钧诧异自己孙子的态度,村中的孩子见到县城,不应该惊叹吗?
“我感觉好小!”
其实并不是感觉,风秉文真觉得这座县城很小,他还没进城,就看到了对面的城墙,这座城一眼就可以望到头。
“小?青山县城中近三万户,住民十万人,即便是在整个龙川府,也是能排进前十的县城!”
“哦!”
风秉文点点头,看到似乎还有几分自豪的老爷子,实在是惊叹不起来。
十万人,他要是没记错的话,他来的地方,有不少小区住的人就不止这个数了。
不过也是,发展程度不一样,这么对比纯属耍无赖,毫无意义。
“文子哥!文子哥!”m.χIùmЬ.CǒM
这时,身后传来一道颇为惊喜且激动的声音,风秉文扭头望去,顿时就看到了一位颇为熟悉的身影。
“橘子!你怎么在这?”
看到面前比他足足矮了一个头的小家伙,风炳文也颇为意外,正是村中的一位顽童,比他小了近一岁。
“我跟我爹过来赶集,我爹说卖完鸡,就给我买糖葫芦吃!”
孩童开心地笑着,脸上带着期待。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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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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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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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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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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