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都市小说>我在八零追糙汉无弹窗>第114章一直是你
  穗子恨不得穿到过去,看看哪位祖先这么喜欢啃,有这牙口,啃点萝卜白菜不好吗?考虑到于敬亭所处的年代还没有几线城市的概念,房价什么的对他太抽象了,于是换了个形容。

  “一个银元宝,能换1000头羊。”

  “天黑了,说梦话?”谁脑袋进水拿1000头羊换个这玩意?

  “我说的是几十年后。”

  “嗯,你开心就好。”

  “这里面所有的东西,都有姣姣的份,尤其是这俩龙洋,你和姣姣一人一个。”

  换她前世开的带翅膀的b车,绰绰有余。

  于敬亭把她的信息拢在一起,得出个结论。

  “所以,这一坛子玩意,没有一个现在能动的?”

  不能现在卖,不能融了做首饰,甚至,咬一口都不行?

  挖了个寂寞?

  “敬亭,你信我吗?”穗子问。

  他把视线从打不开的暗锁盒挪到她脸上。

  “我说说我的看法,这一坛东西,不要告诉任何人,你知我知就够了,娘那也不能说——我不是不信任娘,是为了安全考虑。”

  虽然于敬亭不把这些东西当好货,但穗子却是知道这些的价值。

  王翠花固然是个好婆婆,但她心里还有宗族观念,这么多年一直背负着“偷了祖先宝藏”的罪名,心里有口气。

  王翠花是有傲骨的女人,看她一个人能带大俩孩子不改嫁就知道。

  为了争口气,穗子分析,婆婆很可能会把老于家其他几房召集起来,平分。

  “咱们把东西拿出来,刚开始会得到亲戚们的赞许,或许那就是咱娘一直以来追求的‘一口气’,但这口气过了以后,后患无穷。”

  “你倒是对咱家老太太挺了解。”于敬亭嗤了声,他娘的确做得出来这种事儿。

  穗子一看他的表情,心里就有底了。

  他绝对是站在自己这边的,那她就敢继续说了。

  “不患寡而患不均,意思是,不怕没有,就怕有了分不均匀。”

  穗子突然握住于敬亭的手,用她特有的绵软腔调,十分贤惠地说道:

  “敬亭,咱不能给那些人未来骂咱分配不均的机会,更不能打破老于家多年来的平衡,你看,明天吃杀猪菜,大家聚在一起,团团圆圆多好啊,分什么宝谈什么钱啊,谈钱俗气!分了东西,以后就没和平日子了。”

  “说人话。”

  “我想独吞。”

  屋内陷入了安静。

  几秒后,于敬亭哈哈大笑。

  穗子被他笑得一阵脸热,低着头又补充了句。

  “也不是全独吞。有姣姣一份的,等她长大结婚了,要分一半给姣姣做嫁妆。”

  她也只是对不相干的外人比较狠,对自家人还是很有大家长的气度的。

  于敬亭笑够了她财迷,手一挥。

  “那你还愣着干嘛?赶紧把东西藏好,挑个娘看不见的地方藏。”

  “那个,你就不怕,你家祖先觉得咱太过了?”穗子大概也觉得自己有点那啥,嘬了下唇,小小声地说,还有点心虚。

  李有财他娘对她的总结,其实还挺到位。

  她就长了个小白兔脸,心是大野狼的心,这么多的金银,她一毛也不想分给亲戚,多坏啊。

  于敬亭模仿她刚刚的口吻说道,用特别凛然的口吻说道:

  “祖先也能理解咱们为了家族团结的苦心的,他们底下有知咱避免了家人们打成一团不和睦,也欣慰。”

  俩睁眼说瞎话的夫妻愉快地达成了共识,穗子心情和悦,柳眉舒展。

  “笑成这样?就那么喜欢金银?”于敬亭把她搂在怀里,对着她雪白细长的脖颈咬下去。

  不让他啃金银,那啃他的大宝贝,总没错吧。

  “有钱当然开心,不过我更开心的是有你。易得千金宝,难得有情郎。”

  能找到一个跟自己价值观高度相似的男人过日子,多舒心啊。

  “草,又撩!”于敬亭被她蹭出一身火,正想抱她到炕上灭火,肚子咕噜一声。xiumb.com

  忙活一整天,还没吃饭呢。

  “我做饭给你吃——剩下的,晚点说。”穗子从他怀里溜出来,顺手把那个打不开的木盒子塞给他。

  “你要是能在我给你热好饭之前打开——”穗子停住,用手摸了一下,媚眼如丝。

  不用说得太明白,这眼神已经代表了一切。

  于敬亭就觉得浑身有用不完的劲儿,他就是用锯切,也得把这盒子弄开!

  老爷们在上炕这件事上,必须要支棱起来,就不能说不行。

  穗子做饭,他就搬个小板凳坐她边上,手里来回摆弄这个盒子。

  这小盒子用了鲁班锁的原理,别看不大,却十分精巧,想要打开只有找对机关,这也是老物件,古人的智慧真是强大。

  穗子给他煮了一碗鸡蛋面,在她淋好香油准备起锅时,就听身后咔嚓一声。

  “你真打开了?”

  于敬亭本想吹两句牛,其实他也不知道怎么打开的,就胡乱按,不知道按到哪儿就开了。

  但是视线落在盒子里的东西时,思绪却是一空。

  一根金簪。

  能看出有些年头了,却十分符合于敬亭的审美。

  用了十足的金料,金錾花做工算不上精美,巨大一个,光用足金还嫌不够,还在顶端嵌了颗珠子。

  如果不是对这支簪太过熟悉,穗子一定会感慨一句,这是古代暴发户审美啊。

  任何时代都有那种钱多审美极差的,恨不得把“老子真特么有钱”刻在脸上,做这个簪的人,一定就是这种。

  但穗子却看得俩眼发直,她认得这个。

  她前世参加了一场慈善拍卖,想着给灾区捐点钱,顺手拍下了这个。

  多少钱已经记不得了,应该不贵,这个簪经鉴定,就是民间出品,工艺也不算多好,暴发户审美无论任何朝代,都不会有很高的价值。

  她之所以拍下这个,是因为她看到这簪,想到了被她丢在老家多年不见的于敬亭。

  这种又土又霸气的感觉,看一眼就想起他。

  时空变换,物转星移,想不到在这里竟然又见到了,穗子眼圈红了,说不出的难受。

  原来这簪的主人是他,说不定前世,也是他捐出去的。

  他捐,她买,兜兜转转错过一世。

  于敬亭脑子里莫名地出现了一个满脸络腮胡的古装山贼,拿着簪戳到哭哭啼啼的富家小娘子头上的画面。

  不由自主地跟着脑中的声音一起说道。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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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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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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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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