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秀书网>穿越小说>春秋贵族的视频>第97章:听说过吗?士为知己者死
  智瑶看着眼前的爱国者,内心里着实是非常复杂。

  从古至今当然不会缺少爱国者,但是在家比国大的环境中会活得很艰难,往往还会得到一个非常悲剧的下场。

  那个是大家都先顾着自己的家族才会想到国家,看到有那个、么一个人格格不入,心里佩服归于佩服,一旦那人妨碍到了自己,不会有任何犹豫就会手起刀落铲除掉。

  “历史上能干出一番事业的人,他们无一例外都会立足了人设,往往给自己套上一层为国为民的外衣,成就大业的人当然会因为爱惜奋斗的果实,将人设扮演一辈子,事业没有成功又败亡自然是被揭露假面具了。”智瑶看着满脸热切的豫让,考虑要不要接受这么一个刺客的投效。

  在“濮阳”那边时,来自范氏的籍秦投效了智氏,效忠的对象是智跞这一位智氏的一家之主。

  现在,豫让要效力的对象并不是智氏,表态要效忠的人是智瑶这个老智家的第三代。

  听说豫让是在数十名莒国武士的阻拦下杀了梁婴父,随后还干了扬长而去的嚣张举动。

  且不论豫让的武力值怎么样,敢于在梁婴父侍卫环绕的情况下动手,足以证明其人的胆量。

  智瑶将自己的人生定位规划得很详细,没有接管家主之位前肯定是搞各种“发明”,再各种经营老智家的内部,得到出征的任务只算是一种“客串”的干活。

  任何年代的猛士都不难得到,真正难得是一种战略价值的人才,比如跑去越国各种发挥的范蠡。

  智瑶肯花重金,不敢说要有多少猛士就有多少,唯一带有存疑的是搜罗来的猛士能有多大的忠心。

  豫让为什么过来投效?看表达出来的意思,主要是看到了智瑶为国家所做的一切,又听说智瑶致力于恢复晋国的霸业,认为两人的理想一致,才愿意过来效忠。

  “起来罢。”智瑶走过去虚扶。

  站起来的豫让足足高出智瑶一个头不止,固然是智瑶还没有完全发育,侧面也证明豫让真的身材高大。

  豫让的身高应该是在一米八左右,身上穿的衣服太厚,无法使人阅览身材,只是能仗剑杀人,还有勇悍之名,身体素质肯定不会差到哪去。

  “你此后食我家禄,立功亦有赏赐。”智瑶话到一半,想了想吩咐施夷光,道:“内屋案上有一剑,取来与我。”

  很快,施夷光就捧着一柄剑回来了。

  刺杀了梁婴父的豫让一下子在晋国变得很有名,吸纳豫让作为家臣的智瑶肯定要有所表示。

  送住宅、美女、财帛属于操作中的下等行为,以上那些再加上一柄好兵器在操作上会显得高端一些。

  “好剑!”豫让手里的剑是老智家刚刚研究出来的渗碳钢材料制作,带柄长度在七十二厘米左右,剑身的厚度则是稍微加了一点点,全重约有三斤。

  只见拔出剑鞘的剑浑身一种暗银色,仅是看上去就卖相非常不错,它其余的造型比平常的青铜剑也多了一些讲究,体现在剑首、剑柄、剑格和剑鞘上面。

  这一柄剑比寻常的剑要重一斤左右,对于平常人来说肯定不合适,猛士得到则是会显得很欢喜。

  智瑶送礼物肯定是要表现到底,带着豫让来到室外,展示那柄剑的诸多优越。

  吹毛断发什么的?反正老智家的技艺暂时达不到那种高度,甚至还没有改变渗碳钢很脆的弱点。

  从太行山基地送来给智瑶的这一柄剑,它算是诸多产品里面质量最好的一柄。

  这一点在接下来两剑互击中,青铜剑应声而断能够体现得出来。

  豫让却是看着稍微崩开的剑刃而一脸抽抽的样子,不是惊讶于对砍让青铜剑断了,是在心疼手里的剑出现了崩口。

  “剑用于刺,大夫必是知晓?”智瑶完全是在讲废话。

  现在懂得使剑的人,谁会拿剑去跟人互砍?

  智瑶又说道:“此剑锋利,惧于钝器,大夫不得不知。”

  又是一句废话,即便是青铜剑也不适合去抗击钝器,崩断或许不至于,弯却是会弯掉的。

  接下来,豫让亲自试验斩草席,从一捆草席开始,一直到无法完全斩断五捆草席,证明了手里的剑,它的锋利程度。

  “此剑非寻常恶金所造,无有锈斑之忧,只是仍需善持。”智瑶送礼物,该交代的必须交代。

  豫让很是欢喜,重新将剑交还于智瑶,却不是不收礼物。

  智瑶接过剑。

  豫让单膝跪地,脑袋也是低了下去。

  等待智瑶用剑抵在豫让肩膀上念完效忠契约,早就准备好了吃食和水酒的仆人上前。

  智瑶将一盘半生不熟的肉端到豫让手里。m.xiumb.com

  豫让抓起肉直接就是咬,嚼动几下就吞咽了下去,再接住智瑶送上来的酒一口饮尽。

  他们这是在干什么?其实就是进行古老的收纳家臣仪式。

  整个过程看着有点“西化”的样子,而这恰恰是诸夏还有贵族时期的一套礼仪。

  至于为什么西式的效忠礼仪跟诸夏差不多?西方与东方在没有任何交流的情况下都掌握了冶炼技术,一样是从青铜时代进化到铁器时代;又比如埃及那边建造金字塔当陵墓成风,诸夏这边的会盟台是金字塔的形状,没有进入青铜时代的玛雅人也会搞金字塔。

  所以,世间不存在交流的情况下出现一致,只是发生的事情着实太多,礼仪上出现像是算是巧合,关乎到以科学应用为基础的造物则就本身是那种规律。

  智瑶接纳豫让为家臣是在智申的见证之下,同时台狐、夫僚、子贡、子路……等等一些人也在旁进行见礼。

  仪式完成之后,豫让跟台狐和夫僚算是一伙的,跟子贡、子路则算是一同吃老智家的“大锅饭”。

  豫让之所以跟台狐、夫僚成了一伙,根本原因是他们专门为智瑶服务。

  子路、子贡、宰予这三位孔子的子弟,他们效忠的是智氏。简约来说就是效忠家族,而非个人。

  春秋时期各个家族的家臣,他们一样是效忠于家族,所能得到的一切利益跟家族的兴衰有关。谁要损坏家族利益就是跟他们为敌,必然能够看到家臣们为了家族各种抛头颅洒热血。

  “为父不知你为何收纳豫让,亦不多问。”智申确实几乎没有干涉智瑶想做什么和正在做什么。

  “如赵氏责难,你且告知乃是为父纳之。”智申说完就走了。

  再没有用的父亲,总是希望为自己的妻子儿女挡风遮雨啊!

  智瑶从来没有觉得智申是个废物,相反很是敬爱这位父亲。

  有些人明明不行非要各种逞能,不但把自己作死,连带家族也跟着遭殃。

  智申的难得之处在于清楚自己的能力有限,不会去干各种超过自己能力之外的事情,为人就秉承“谨慎”和“不多事”两个准则。

  站在原地的智瑶怔怔地看着逐渐远去的父亲,内心的柔软被触碰到,有一小会才将目光收了回来。

  赵氏会找豫让算账吗?他们的确是有放出风声,不过一点实际行动都没有对豫让怎么样。

  而大家都清楚赵氏只会喊一喊,豫让不再去挑衅赵氏的话,赵氏多少会给魏氏一些面子。这个也是豫让大摇大摆回到“新田”的原因。

  智瑶肯定不会带上豫让去赵氏那边挑衅,刻意隐瞒吸纳豫让为家臣也没有必要,反正就按照正常收纳家臣的流程来办便是。

  时节恰好是在冬季,没有谁会在大冷天到处乱窜,可以让赵氏收到智氏接纳豫让当家臣的消息之后,有充分的时间得到冷淡化。

  赵氏没有在第一时间发作,以后想发作就缺了“时效”这么一种玩意,再提起会变成是赵氏在主动挑事的行为了。

  “现在赵氏没有闲工夫来找豫让的麻烦,他们真正关注的是多吃一点利益。”智瑶在仪式后没有特别对待豫让,重新专注干自己的事情了。

  不出意外的话,明年智氏就能和平接收中行氏的那些城邑,智瑶在用有限的资料了解接收的城邑属于什么成份。

  城邑隶属的人口,每年的粮食产粮是怎么样,当地有多少自然资源,等等方面搞清楚了才能进行规划。

  而智氏在接收中行氏的遗产之后,不会马上交给中行錡去管理,并不是要扣着,纯粹是因为政治方面的困扰,导致需要有那么一套时间比较长的过程。

  去年的出征有一件事情让智瑶吃到了甜头,他打算在未来继续执行下去。

  什么事情?其实就是编练精兵,组建专门的精锐部队。

  这一件事情魏氏早就在干了,挑选身体素质极佳的青壮,训练他们家族的重甲步兵。

  先走不一定赢,不走则是一定在原地踏步。

  “魏氏的重步兵好像也就七八百人?接收完中行氏之后,我家变得更加家大业大,也许能搞出一支三千人规模的精锐?”智瑶觉得搞出三千的数量不显得心大。

  什么职业军人之类?其实“士”和“徒”本身就是靠征战过日子的群体,除了平时不一块训练之外,他们早就是职业军人了。

  魏氏训练重步兵,其实一年之中也就不到两个月集结起来演练,其它时间都是在家各自练自己的。

  智瑶在寻思的是召集“士”和“徒”集中一处,长年累月地进行有编制的团队训练,搞出真正意义上的职业军队!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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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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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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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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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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