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素将纸铺在桌子上,思考了一下,“我的新书就不一样,那玩意儿太俗了,凡人修仙,那可比什么妖魔鬼怪谈恋爱好的多。”
他提笔的时候,确实有些犹豫,凡人修仙写的实在是太长了,真的有人看吗?
万一扑了呢?
罗素静静的沉思了一下,脑海中忽然有了一个好想法,不如在里面写些春秋,那不就有人喜欢了吗?
我有个朋友,最喜欢从书里面看这样的桥段,最好还带些画,多姿势多彩画。
他就不信这些古代人能扛得住,性趣不大增。
罗素越想越觉得可行,提笔就开始在那纸上缓缓的写,一写他就发现了毛病,这纸实在是太小了,准确的来说是字儿太大。
若是写个几百万字,那要多少啊?
话说写个刘皇叔要写这么多字,关二爷恐怕不止要脸红,恐怕要吐血身亡了。
这一边,罗素在为自己的长篇小说埋头苦干的时候,书店的书生们讨论起了最近的怪事。
原本罗素还没注意,毕竟他现在已经地师七重天了,无论放到哪一重天都是一个高手,还需要在意这些怪事?
他们这些弱书生口中的怪事,又能咋的?
最多也就是一些小小女鬼而已,都不够罗素塞牙缝的。
他现在只有一个目的,先把书店那个大老板给弄出来,紧接着,出去找两个大妖怪,好好的练练拳脚,再回茅山去练练自己的金光轮。
那玩意儿可是打妖怪的利器,一定要把它练好了!
这可是光之纽带呀!
直到罗素听到书妖两个字的时候,两个眼睛瞬间都亮了,如果把这个玩意儿逮到,那自己为什么还要写字呢。
他从小就有一个梦想,让书自己写字,一天写个十万字,不动笔那是实在太好了。
至于书妖愿不愿意动?
没事,四目师叔,很久之前就告诉他一个道理,狗这个东西,不听话的打一打就听话了。
书妖应该是一样的道理吧。
他细细地竖起耳朵认真地偷听,说起来也是个丢人的事,自古就有说书中自有黄金屋,书中自有颜如玉。
虽然这是地狱,却也有类似的说法。
就在前两天,学馆的周老先生总是面色惨白,脚下轻浮,却没看到他去那赏春楼,家中也没有女眷,有书生就大着胆子,半夜去偷窥。
赫然发现了周老先生,睡在床上,怀中抱着一本书在那虚空搏击。
好一个虚空搏击!
罗素面色古怪至极,虚空搏击周老先生,你的前辈们草莽英雄许汉文,幽魂绅士宁采臣,御虫仙师落十一,乘仙郎君牛郎,睡仙尚书董永,蜘蛛骑士二当家,机缘巧合陆小千,坐兔海神唐三,偷天换日宁缺发来了贺电。
你干了一个常人不敢干的事!
那书生继续讲道,当时夜黑风高,偷窥那人看到那书化作一个美人,朝着他诡异一笑。
顿时吓的大叫,引得四周的邻居互相争看。
那周老先生也顿时名誉扫地,连夜搬走了,顺带还带走了自己的颜如玉。
书馆十分震怒,教书育人之地,且能出此等淫秽之事,于是就对藏书进行了一番搜查。
竟然从那万千藏书中找到了十几个通灵的书妖,不仅仅如此,大多都是春秋之类的,看那印记,还崭新的很。
书妖通灵,与人同伴,时间过久,才有机会,也就是说那些春秋看的人数,要比那些正经书看的人多的多,以致通了灵。
这事儿一出,书馆大先生当场气的牙痒痒,一声令下,把那些书妖喝散。
只剩下几只好的书妖,则留在了书馆,每天放在那桌子上,监督着众书生读书。
刚好之前教书的周老先生跑路了,留着书妖做顶替,还不用给工钱。
书馆的大先生都乐笑了。
这个世界似乎还讲文气一道,书生善养浩然之气,虽然先生也不是很厉害的儒生,除一些刚刚通灵的小妖还是轻而易举的。
而众书生谈论此事,倒不是说有辱斯文,而是甚是遗憾自己在那求学,为何一直没有注意到那通灵的书妖?
据可靠消息,那些书妖都是绝世美人,身材妖娆,能歌善舞,美艳的很。
唉,一说起这个,众人就忍不住唉声叹气,用手拍打着胸脯以示不甘,御书使者,他们好一点就当上了。
“读书人,成何体统!”
掌柜的看不下去了,一巴掌拍在桌子之上,声音如同惊雷,瞬间震的书店之中轰轰作响,众书生心中一惊,瞬间不敢再说话。
罗素若有所思的看了看掌柜的,这威慑还有这静心的能力怪异的很。
这是文气?
似乎是察觉了罗素在那偷窥,掌柜的回首横瞪了他一眼,“看什么,好好写你的小说,狐狸和书生你不行,写一点仙女和凡人不就妥了吗?”
“凡人跟仙女?”
这玩意儿我有经验,一定要男的在上面,女的在下面,要是让女的在上面,说不定一下子就把男的压死了。
最好是凡人跟仙女,千万不要是神仙跟凡女,这样的故事少之又少。
为什么呢?
罗素想起自己练体大成之时,一泼尿将三十米外的墙壁直接洞穿时,才醒悟这个问题。m.xiumb.com
古人早就想到了,简直是有大智慧呀!
他要用咬了咬笔杆子,静静的思索着,到底要写一篇什么样的刘皇叔,才能达到石破天惊的那种地步呢。
哪怕他阅书无数,此时也有些为难,好的太多了。
唉,不对!
罗素猛的一拍脑袋,自己可是过来打算写凡人修仙的,怎么想着想着就想到写皇叔上面去了?
都怪外面那群不正经的书生,对的,都怪他们。
罗素在这停停写写,外面的人换了一波又一波,时间过得飞快,天很快又黑了。
他看了看天色,径直走向了厨房,便开始准备今天的晚饭,吃饭嘛,不寒碜。
他前脚刚走,掌柜的便将双手背在身后晃,悠悠的过来了,看了看这纸上的一行字,呵呵一笑就走了。
小年轻终究是小年轻,不知道把握住市场。
狐狸精才是王道!
耳朵可以玩,尾巴可以玩,身上的毛软软的,身子骨柔软。
掌柜的摇了摇头,迈着小步伐的走了,留下满是遗憾的叹息。
到底是年轻人呢,年少不知狐狸好,抱着修仙不跑。
啧……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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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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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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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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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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