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竟在他看来,罗素只是个小年轻,小娃娃,不了解始皇帝的伟大之处也是正常的。
像这样的小年轻,只要教一教,他自然会迷恋上始皇帝的伟大的!
“据《大秦帝国秦始皇张之维本录》记载,太一道招大不祥,天怒之,故伐,以罚不孝之臣。
恰逢大元帝国昏庸无道,专用奸佞,挥霍无度,唯知酒色,恰逢旱涝交加,民不聊生。
天星摇晃,国运黯淡,皇道龙气无光,有道之士退隐山林,一时间鬼魅丛出,妖邪吸血夺魄,有大妖作崇,生吞一城人口,而朝廷无力阻挡,漠视不闻。
始皇帝张之维生于草莽之间,天生聪慧,天资过人,半岁走路,一岁说话,三岁便熟读经书,五岁通阅经典,七岁便成一方大儒。
天资强盛,引得天上仙神瞩目,被仙人收入门下,仙山名曰龙虎。
于仙山潜修十年,方才出世,神功大成,举手投足间,无尽妖魔尽皆俯首!
阴阳五雷,调动体内五炁中的心肺二炁,炁体呈纯净的白色电弧状,清澈灵动,一击便令鬼神魂飞魄散。
金光咒,护体金光,万邪不侵,诸法不染。
净心神咒,心如止水,净化诸魔,妖魔不能惑心。
始皇所到之处,群魔避退,威名震惊四海,天下竟无一人是其敌手,群雄追逐,威临天下。
大元王朝惶恐至极,号令天下,举国库之力,欲诛杀始皇帝。
一时间风起云涌,大地之上暗藏杀机,始皇帝不愧是人中楚翘,愈战愈强,孤身进国都,斩大元王朝皇帝于王座之上,天下无不震动。
次年,始皇帝有神功大成,天道龙气加成,登基称帝,自号秦始皇,建立大秦帝国。
始皇将大秦帝国分为两洲三十四省,上为北亚洲,下为南亚洲,大臣皆诧异,始皇笑而不语。
建国之日,风起云涌,时有地狱鬼王率百万鬼卒进犯,大臣护卫皆慌乱不已,惟始皇哈哈大笑,视百万大军如同粪土。
‘吾乃人皇,区区鬼王,亦敢在吾面前造次,言罢,一道金龙从始皇身中飞出,百万鬼卒烟消云散。’
始皇封天绝地,足有千丈之高,仰仗天空,神色肃穆,似乎已和人对视,众人不得而知。
大秦历二年,始皇在国都开设最高学府,亲任校长,一学府为国都大学,占地999间,名师云集,举国上下,莫不以此为豪。
而国都大学隔壁另一学府则为青华大学,占地1间,破烂不堪,开设数年,无人问津。
大臣上书云何以至此,始皇答:‘我于梦中,曾求学于国都大学,对面之青华,甚是气人。’
梦中之景,也能当真?众大臣哭笑不得,碍于帝威,不敢多言。
大秦历三年,秦太子诞生,始皇大悦,赐名为张氢,次子为张氦。
大秦历五年,始皇帝亲征,横扫天下,扩疆土三千里,设立行省为俄罗洲。
大秦历二十三年,始皇有感帝国鬼怪不断,日益猖獗,一剑划破六道轮回,一人独战万千阴兵,封锁地府入口,至此,人死不可复生,鬼亦不可轮回。
同年,全国科举之日,青华一考生碾压国都大学,夺得魁首,取得状元之位,全朝震惊。
其名为刘基。
始皇帝听后神色凝重,唏嘘不已,赐名刘伯温,将国都大学499间房屋给予青华,两顶尖学府仅一墙之隔,一直斗争不休,至今己近五百年。
大秦历一百年,始皇神功大成,至此天上地下,再无敌手。
同年自著巜在人间凑数的日子》《我卑微的一生》,引得国民疯狂购买。
次年,始皇发表另一篇自传《我的那些事儿》。
此书长达300万字,回忆了始皇帝136个女人,46个儿子与53个女儿,还有数千后代的故事。
一时间,国都纸贵!
大秦历三百年,始皇帝锻造轩辕剑,霎时间乌云滚动,九天神雷降世,始皇帝持剑飞身攻入天界,自此再无音讯。
大秦历四百年,始皇帝久久不归,帝国摇摇欲坠,大汉王、大明王相继造反,帝国动荡,剑指帝都。
大秦王张铁力拦狂澜,手持传国玉玺,以一敌二,镇压诸王,大汉王、大明王远遁,收揽残部,建立大明帝国、大汉帝国。
大秦王欲乘胜追击,天降巨手,欲夺传国玉玺,玉玺光芒大震化作光影,消失天际,不知所终。
——大秦文化管理局记载。”
王启年在那喋喋不休,脸上还带着些许得意,“范公子,我当巡逻使之前,可是教书的。”
谷</span>还真别说,嘴皮子可是溜的很,说的罗素有些头昏脑涨。wWW.ΧìǔΜЬ.CǒΜ
倒不是因为他说的多,罗素神魂强大,早已过目不忘,这些东西他还是可以记得住的。
可令他真正头晕的是,那个叫做秦始皇张之维的人!
还有这诡异的秦始皇本纪!
对于这里的人,他们感觉很正常,很敬仰,很崇拜,可对于罗素而言,他翻来覆去的看,里面都透露着三个字。
“穿越者”
无论是那个人的名字,建立的帝国,称的名号,所作所为,无一不在诠释,他就是一个穿越者。
而且比传说中的穿越者王莽更加凶残,因为他没有碰到位面之子,刘秀。
又或者说,所谓的位面之子,已经成了那大佬脚下的踏脚石,不知名的踏脚石。
按照历史的记载,这大佬手铸轩辕剑,自号人皇,横扫地府,孤身入了天上……
这是比孙悟空还狠的狠人呐!
“我怎么感觉我这个穿越者有一点丢人呢?”
罗素忍不住摸了摸自己的鼻子,有这个穿越者珠玉在前,自己这个一年才到地师四重的,简直菜的一批。
人家修炼了一百多年,直接就可以自号人皇,打上天庭,哪怕不知道有没有活下来,那实力,啧啧啧……
话说那哥们儿的金手指到底是啥?
越打越强,专门找地府的刺儿,一剑横扫地府,一人斩落千万阴兵。
罗素脑海中有一个可怕的想法,他忍不住吞咽一下口水,紧接着猛的摇了摇头。
这离他太远了,他太弱小了,根本不用想这些事情。
现在有一个迫在眉睫的事情。
那就是他没钱,是的,他在人世间是传说中的狗大户,可到了地狱,那些人用的可不是金银,而是一种翠绿色的刀片。
难道这就是刀山地狱的特色不成?
罗素扫视左右,想要找两个前来送钱的地痞无赖,找这些大哥借借钱花。
可他余光一瞥,王启年就跟在他身后,顿时眉头一皱。
有王启年在,这地痞无赖的钱财可不好借?
他又看了看,意外看到了那街边行乞的乞丐,顿时眼前一亮。
咱可以去要饭呀!
生活不易,纸人要饭,咱别的不多,纸人多呀,反正丢的又不是小爷的脸。
罗素依旧有些不满足,无奈的感叹了一声,“要是有直播就好了,小爷我一夜暴富,十几个小目标轻而易举。”
嘀咕着,他脚步就加快,开始了他的要饭之旅。
“范公子,你这是要去哪?”
“我去要饭!”
“啥?要饭?”
王启年直接呆傻在原地,完了,范公子傻了!
人家穿越成当皇帝,我这个穿越者混的需要饭……
好丢人哪!
ps:今天6600字,拓展了一下世界观,给主角安排了一条隐藏主线,复仇。
感觉莫名其妙反天庭有点怪怪的,就埋一些支线,挖一些坑。
嗯,就好比打架之前总要找理由、放狠话一样。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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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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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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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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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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