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砂红火天雷炮?”
这可是道士界最不正经的法器。
毕竟大炮火药的威力,他们这些人早就见识过。
可将大炮跟法器符咒联合在一起,这样新奇,这样叛经离道的想法,九叔也是听说过,可还从来没见过。
初一先是摇了摇头,最后摇了摇头。
“我自知修为浅,天资蠢笨,听人家修士说过这武器,我就自己琢磨出来的,就是为了找鬼王报仇。”
“我并不知道这中用不中用。”
初一满脸期盼的看着九叔,“以前不放心,现在有九叔你在,我就信心十足了。”
中用,肯定中用!
一旁的罗素淡淡一笑,没有九叔救场,就是初一使用这门大炮,最后才将那鬼王轰死的。
听听人家这名字,朱砂红火天雷炮,多么专业呀。
这比隔壁那海南王直接用大炮轰腾腾镇来的专业的多。
九叔也是瞪大了眼睛,面前这胖子简直是个人才呀。
知道自己天资不够,就努力刻苦,去钻研。
这跟自己徒弟秋生文才一比,嘶,九叔忍不住暗自摇头,顿时起了收徒之心。
可他又想了想,最终这话没有说出口。
一是人家是麻衣门的人,再拜入茅山,身份是问题,虽然他不介意,但人家也不一定愿意。
第二,他打算带着罗素闯荡天下,起码两三年的时间,收徒,有些不合实际,耽搁人家前程。
看着初一期盼的眼神,九叔缓缓的点了点头,答应了这个请求。
地藏鬼王虽然不好惹,但毕竟失去了躯体,哪怕重新出世,实力也会大幅下降。
再说了,他林九是好惹的吗?
就算他打不过,不要紧,他还有一个小徒弟。
小徒弟打不过,不要紧,小徒弟背后还有人。
这小崽子可是备受茅山祖师爷喜欢,九叔可不止一次听到小师叔祖唠叨,让这小崽子快点修炼,去内茅陪他。
还是这小崽子机灵,那群老头死板的很。
老头是谁?xǐυmь.℃òm
九叔眼神飘忽,他也不知道,他也不敢说。
他轻声的咳嗽了一声,弯腰仔细的看了一下朱砂红火天雷炮,眼神中尽是好奇。
虽然有很多人反感这样的新式法器,批判这种新式法器是叛经离道的想法。
可九叔不在意,他本来就不是一个守旧的人。
只要好用,威力大,他也不建议学习学习。
“这上面还可以刻上一些符咒,比如说,十二生肖。”
九叔伸出手指,在那炮口左右比划了一下,像是在跟罗素说,又像是给初一十五说。
“相传在上古,天地出现一只时间猛兽,名日夕。”
“每到过年,新旧时间交替之际,就会出来为非作歹。”
“嫦娥大仙感慨人间疾苦,就请命于玉皇大帝,带领着十二生肖下凡镇压了夕。”
“而夕是上古就诞生的时间神兽,没办法消灭,于是十二生肖商议,轮流镇守的人世间。”
“每到各自镇守的时间,刻画它们的符咒,那威力就会格外的强大。”
九叔讲述着这神仙一界的辛秘,听的罗素瞪大了眼睛。
其实很久之前,他就发现这神仙界跟前世的不一样,有真有假,有一样的,有不一样的。
可九叔就是不跟他提,因为知道多了,死得快。
神仙离他们太遥远,太强大,名字都不能提起,很容易招来祸事。
看今天九叔心情不错,罗素有些意外的询问道,“嫦娥,也能被称为大仙?”
大仙呐,有这个称呼,一般在神仙界地位都不低。
只有起错的名字,可从来没有起错的外号,起错的称呼。
“那是自然!”
九叔点了点头,“嫦娥大仙自然就是大仙,不过提醒她,就要提起另一个人族大能大羿。”
不是巫族后羿吗?
“当时十日横空,大羿使用神弓射下九日,救万千黎明百姓于水火之中,又射杀妖族,立下无量之功德。”
九叔神色变得愤恨,“都怪逢蒙那阴险小人,卑鄙无耻,见利忘义,用桃木棒刺杀大羿,夺取了他的性命。”
“唉!”
九叔一阵叹气,人族有大功之士,竟然死于人族之手,着实令人愤恨惋惜。
“后来大羿进入地府,成了四大鬼帝之一,统领众鬼。”
“而杀死他的桃木,也成了他的兵器,拥有了震慑鬼的能力。”
罗素眯了一下眼睛,“那这世间有巫族吗?”
“嗯,没听说过,似乎南疆那边有一点点。”
九叔思索了一会,紧接着摇了摇头,“或许历史太久远,我也没接触过。”
“大羿真的有那么厉害,竟然以凡人之身,射杀天上的太阳?”
不是巫族,竟然以凡人之躯,射杀天上的太阳,这……
“谁说他是凡人?”九叔一脸奇怪的看着罗素,“大地圣母娲皇创造人类,那些人都具神性,说人也不是人,说神仙也不是神仙,不过也是咱们人族的先祖。”
大地圣母娲皇?
罗素忍不住伸手揉了揉自己的脑袋,看来这个世界的水太深,很可能不是自己想象中的洪荒世界。
而是一个原始的神话世界,古代神话世界。
“不对!”
罗素不经意的余光一扫,看到了那个女鬼,忽然眉头一动,想到了一个严肃的事情。
按照原剧情,这个叫做嫣红的女鬼是被一个医生所挖出来的,好心的将她的尸骨埋藏,不用曝光天日。
非常狗血,这叫嫣红的女鬼想要报答那医生,所以跟了过来。
而如果他没记错的话。
那医者还带回来了鬼王之心,并且问一个妇人接生,接生了一个小娃娃,意外的激活了鬼王之心。
那鬼王直接将那小娃娃吸干,化作了一团焦炭。
现在女鬼出现了,那鬼王之心?
罗素再也坐不住了,直接站起身来,看着那嫣红,“我问你,那鬼王之心在哪里!”
嫣红一脸迷茫的摇了摇头,她可不知道什么是鬼王之心,她只是一个被鬼王害死,吸走元阴的倒霉鬼。
罗素又扭头看向了初一,十五,“我问你们两个,这镇子上的医生是不是这两天给人接生?”
那挖出鬼王之心的医生正是两人的老熟人。
果然,两个人点了点头,起身说了一句。
“有!”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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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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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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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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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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