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如跳舞,真的不如跳舞……”
三个女蛾妖瞬间暴怒,脸色变得铁青,身上的妖力膨胀,她们要杀死这个丢妖脸的。
这样的人,不配称为蛾妖!
三人冲得快,面色峥嵘,直接现了原形,铺展着翅膀,格外的庞大。
好大的蛾,鸡鸭看到了估计都要吓个半死。
那黑蛾叹了一口气,嘴巴一吐,浩瀚的火焰从中蔓延开来,将三个女蛾妖吓得魂飞魄散。
蛾怎么会吐火?ωωω.χΙυΜЬ.Cǒm
这一定不是个正经的蛾!
可等她们醒不过来的时候,已经太晚了,恐怖的火焰已经遍布了她们的全身,这根本就不是凡火,妖力根本无法阻挡,反而越烧越大,在一声惨叫中,三个女蛾妖彻底的化成了灰烬。
也正是这一声惨叫,将破屋子中的所有人都惊醒,望着屋中的那大黑蛾子跳动着诡异的舞,忍不住陷入了沉默。
见众人久久没有反应,那大黑蛾子甚是遗憾,真是寂寞,竟然没有人能够欣赏他这优雅的舞姿,这舞蹈放在以后,起码能换来百万点赞。
唉。
原本还在跳舞的大黑蛾子径直化作了纸片,飘到了阿初的手上,阿初此时才如梦方醒,惊恐的看着那屋中的烧成灰的灰烬。
这是什么鬼东西?
妖精还是僵尸?
阿初摸了摸手中的纸片,幸亏这纸片,要不然自己跟阿海恐怕今天晚上就要出大事情了!
师兄,真的不愧是神仙呀!
有了这一次经历,阿初和阿海一路上提心吊胆,时刻警惕着,终于安全的将犯人送到了县城。
他们回来向九叔诉说着经历,九叔笑着不说话,有时候他说的再多,传授的江湖知识再多,还真的不如亲身经历一下。
或许有这一下子,两个人就不敢再粗心大意了。
要不是罗素的纸人,他们两个说不定就成了女妖蛾的胯下之臣了。
亡灵骑士?
不,御蛾先锋……
这么重口味儿的人真的不多,真的是急先锋了。
接下来的日子倒是很松散,很悠闲,罗素也没有一味的修炼,而是在甘田镇溜达了两圈,好好的玩了几天。
修炼了这么久,那总得放松放松吧。
民国的娱乐措施实在是太少了,要么插花弄玉,要么就是勾栏听曲,要么就看人家胸口碎大石。
胸口碎大石的人很少,一个月都不一定有人来一次,甘田镇终究是小了。
可这一天,原本平静的甘田镇瞬间热闹了起来,大街上都挤满了人,人头攒动。
原来,有一个唱戏的戏班子,非常有名的戏班子要到甘田镇来唱戏了。
以后的年轻人肯定对唱戏不感兴趣,自然也无法想象一个戏班子对现在人的影响有多大?
罗素也是这样,他从来就不觉得唱戏的有什么好听,自然也不觉得戏班子有什么厉害。
直到这一天,甘田镇的老百姓给他上了一课。
原本空荡荡的街道,被挤得满满的,水泄不通,无论男女老少都在那大声的叫喊。
“易小龙!”
“易小龙!”
这神色疯狂的,就仿佛后世的狂热追星族一样,尖声呐喊,搞得罗素都有些怀疑人生,是不是自己又穿越回了现代?
易小龙就是这个戏班子当红小生,唱戏的功夫那叫一个绝,而另一个当红小生就叫应锦堂。
谷</span>两个人就是这戏班子的金字招牌,瞧瞧这些男女老少疯狂的样子就知道。
“唉,没想到唱戏的这么受欢迎……”
阿初看着面前的场景,忍不住露出了羡慕的神色,他要是会唱戏,达到这个地步,那老婆且不是想要多少就有多少。
说实话,他心中还是有些不理解,要知道他师傅降妖除魔,庇护甘田镇的安危,也只是得到了一身尊称,毛师傅。
这唱戏的就亮亮嗓子,引的人们这么疯狂。
为啥呢?
“慢慢习惯吧,以后比这疯狂的事还多着呢。”
罗素摇了摇头,“你到时候会搞两张,师傅倒是很喜欢的东西,让师傅去听一听这个人最后的一场戏。”
“这人太多了……”
阿初一脸的愁眉苦色,他低头往下看去,远远的就看着乌泱泱的人头攒动,排队买票的人早已经站了不知有多远。
看这个架势,要想买到票,最起码也要站两天吧。
这是人干的事儿吗?
但是很快,阿初就意识到了一丝不对劲,他想起了刚才师兄罗素说的话。
什么叫所唱的最后一场戏??
“师兄。”
阿初像是发现了什么不得了的秘密似的,瞅了瞅旁边吃饭的人,压低了声音,“这个易小龙是不是要死啊?”
“对。”
“为啥?”
“印堂发黑,有血光之兆,我看他阳寿已久,恐怕活不过明天晚上。”
罗素淡淡的喝了一口茶,紧接着又补充了一句,“心术不正,想要学习人家曹贼,却没有夏侯护体,也没有典韦断后,自然就没了命。”
他这话说的阿初似懂非懂,意思说这易小龙不是个东西,想搞别人老婆,结果被人搞死了?
阿初点了点头,如果是这样的话,今天买不到票的话,那的确没有用了。
他忽然又想到了一件事情。
“师兄啊,你这识人望气也太夸张了吧,我感觉师傅都没有你厉害了。”
仅仅看了一面,就知道别人的死期,还知道因,这相面术,真的是太厉害了!
识人术肯定没有那么厉害,只能知道什么时候死,却不能知道为什么死。
这样的天机,哪怕看到了也不是一件好事。
但谁让罗素有挂呢?
他还开了预知挂!
“去吧,不需要排队去买票,戏班子唱戏,镇上有头有脸的人手上都会有票。”
戏班子唱戏,一方面收入是门票钱,而另一方面嘛,自然就是当地权贵的打赏。
甚至有的被权贵看上了,那就一飞冲天,脱离唱戏的苦海了。
阿初心领神会,径直走了,留下罗素坐在那喝茶,他在想,师傅喜欢看戏,要不要把那易小龙的鬼魂拘留下来。
好主意,这叫劳改,嘿嘿。
只要不给钱,就不算压榨,你告我也没有用啊!
我罗某人不怕!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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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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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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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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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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