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师叔,早上好!”
此时,听到动静的文才,秋生才起了床,看着院子中蹦跶的尸体,他们这才恍然大悟。
原来是四目师叔来了。
四目哼了一声,也不答话,他刚才可是受了老鼻子的刺激,哼哼哼!
神气个什么,不就是徒弟比较厉害吗?
谁没有似的!
四目不仅想起了自己的徒弟家乐,似乎、好像、也许、有可能比得上罗素1/10。
越想,四目越气的牙痒,他那个笨蛋徒弟是真笨蛋,你就不能努力努力吗!!!
回去就拿自己的3m长的大砍刀好好的教训教训他。
“小师弟,你手中这狼崽子是从哪儿来的,师叔送的吗?”
秋生经常帮助他的姑妈看店,早就练就了眼观六路,耳听八方的本领,一眼就看见了罗素两只手抱着的小狼崽子。
罗素不认识,他可认识的。
义庄住的荒僻,时不时就有野狼在旁边溜达,为的不是别的,想要翻墙偷鸡。
对,就是经常跟罗素斗气的那个大公鸡。
它的命可硬,硬生生跟了九叔将近十年,生的那叫一个高大威猛,鸡冠血红,而且格外的好斗。
时不时飞到院子外,跑到那丛林里面去捉蛇,捉蜈蚣吃。
秋生之所以对狼认的清,就是因为那一年,院中的大公鸡跟那狼打了起来,自己的爪子被打断了一只,而那狼也没占到好处,命丧当场。
九叔当时心痛的不得了,用了好些珍贵药材,才将这大公鸡给养好。
秋生听的小道消息,这个大公鸡是某个人送的,是湘西那边的怒睛鸡,珍贵着呢。
一直被九叔当着宝贝养,只到小罗素的出现。
话说那大公鸡那时还真的二憨二憨的,分不清局势,小罗素那时还不会走路,躺在被窝里面睡觉。
那大公鸡阴损得很,嫌外面天气冷,直接屁股一拱,把罗素拱出了被窝,把窝给占了。
小罗素硬是被冻的哇哇大哭。
秋生记得很清楚,九叔从没有生过那么大的气,那一天,他花了大价钱从镇上买了十几只鸡。
罗素每哭一声,九叔就手起刀落砍掉一个鸡头,就让那大公鸡看着。
自那以后,大公鸡再也不敢招惹罗素了,偶尔争吵打闹,爪子连挥都不挥,都是挥着翅膀到处乱跑。
秋生蹲下身子,用手摸了摸那小狼崽子的头,看了看那小狼崽子牙口,“小师弟,这可是上好的狼崽,真不错!”
那大公鸡惹不起罗素,郁闷的经常去找狼打架,秋生有时无聊,就扒墙头看着。
时间长了,他也成了相狼的行家。
能在大公鸡爪子下坚持一段时间不死的就是好狼!
“胡说!”
罗素撇了撇嘴,“这分明就是狗,名字我都取好了,他以后就是小黑的小弟二黑!”
二黑?
望着灰白色的狼崽子,秋生怎么也想不到,小师弟罗素是怎么想的叫二黑的?
难道因为小黑?
秋生面色有些古怪,所谓小黑就是九叔养的那个色彩斑斓的大公鸡。
为什么管那个色彩斑斓的大公鸡叫小黑?
秋生也不知道。
取名字古怪就算了,可这分明是狼啊!
秋生想问一下,也许是小师弟没见过狼,所以才会将狼认成了狗。
他开口说道,“小师弟,你认错了,这个是狼。”m.χIùmЬ.CǒM
“狼?”
罗素眨了眨眼睛,小眼睛中充满了迷茫,他低下头看着脚边的狼崽子,“你是狼吗?”
秋生有些哭笑不得,这小东西怎么可能会听得懂人说话?
可令他猝不及防的事情发生。
那小狼崽子叫了一声。
“汪?”
它不仅叫了一声,而且还无师自通地开始摇起了尾巴。
秋生傻了,呆立在了原地,原来小丑竟是我自己!
“呆站着干什么,今天早课做了吗,八卦拳练了吗,院子打扫了吗,符咒画了吗?”
九叔有些看不下去了,直接上来夺命四连问,秋生和文才都不敢说话了。
他们早上睡了一个懒觉,才刚刚起床,这些东西怎么可能做了?
“哼,没做还不赶快去做,还想去跟周公唠嗑儿?”
秋生,文才连忙跑路,一个呛着打扫卫生,一个装模作样在那打着拳。
九叔这才点了点头,然后他反手一巴掌拍在罗素的小脑袋,“天天不学好,净学你师叔忽悠人,你两个师兄本来就笨,还天天忽悠!”
一旁,刚刚平复好心情的四目眼皮子忍不住直跳,好大一口黑锅朝自己袭来。
罗素也有些不好意思了起来,自己天天这么欺负两个师兄,确实有些不道德。
可小小的义庄,又没有其他的活物,也没有什么同龄的玩伴,罗素一个人也很无聊。
不过今天有些不一样,罗素有了二黑。
二黑小小的身体忍不住抖动了一下,它迷茫的看着周围,丝毫不知道它已经落入了某个人的魔爪之中。
“这次出去可遇到什么麻烦?”
九叔开口询问道,他已经很久离开任家镇了,走的最远的路,就是去附近的山间的小村子。
一是因为他是任家镇赫赫有名的道长,坐镇一方,守一方安宁。
任家镇说大不大,说小不小,要不了几天,总会有人碰到些古怪的事情。
这就需要九叔出场了,若是他走了远门,说不准就会丢了一条甚至几条人命。
这第二个原因嘛,自然就是因为罗素还小,九叔深知自己的两个徒弟文才,秋生是什么样的性子。
三个字儿,不靠谱。
五个字儿,相当不靠谱。
这也强求不得,毕竟人家修道那叫大富大贵,他九叔修道穷的住义庄,天天跟死人打交道。
又有几个年轻人喜欢的了这一行呢?
除非是真的混不下去,想要讨口饭吃,才会选这一行。
正因为此,九叔这么多年只收了文才,秋生两个徒弟,天资还不是很出众。
难道任家镇真的没有天资聪明的吗?
不出远门儿,九叔所得到的消息,大部分来源于那些报纸,一些闲言碎语、追风捕影,剩下的自然就是师弟四目走南闯北的消息。
四目摇了摇头,“外面还乱着呢,那些军阀虽然没有打,但谁也不服谁,早晚有真的你死我活,至于百姓,唉!”
乱世的人呐,命贱!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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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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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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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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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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