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过他带了林灵素这个老灯泡,沿途却慢不下来,很快就到了秦淮河畔。
大明迁都之后再还都,金陵城梅开二度,又成为京城,比以前还要繁华一些。
皇帝仁厚,多有善政,与民为邻,并不施重压维持天子威严,而是放下架子,时常与民同乐。
也有大量燕京百姓,随着皇帝南下,填补了金陵豪绅被铲除后的空缺。
李渔上一次来时,金陵还没有这么热闹,他也好奇地左右张望。
金陵这个地方,天生带着些柔媚的风光,这和大明朝前几年的风气也更贴切。
大明在洪武、永乐哥俩死后,慢慢地开始享乐风盛行,上层奢靡慢慢按不住了。
这也是明太祖洪武帝压得太狠的原因,就像弹黄一样,你压的越紧,弹起来就越高,漫说是大明,即使是...任何一个政权,也改变不了。
当屠龙的勇士,费劲千辛万苦,拼上一腔热血,把恶龙杀掉之后。他们可能自己没有生出恶龙的鳞片,但是他们的后人,从小就生活在藏满财宝的山洞里,伸一下手就能拿到原本属于人民却再也回不到人民手里的财富时候,他们的鳞片就悄然生出了。
这不是什么阴暗的揣测,这是残酷的必然规律。
“喂,你想什么呢?”小乔看到心不在焉的某人,不满地说道:“一天到晚呆头呆脑的。”
李渔摸了摸鼻子,没有说话,因为他知道一旦开口,就有说不完的话,这时候最好是闭嘴。
远处的钟声,好像是来自皇宫,李渔抬头眺望,果然街上的百姓也都停下脚步,开始好奇地张望。
“怎么回事?”林灵素紧张兮兮地说道。
“宫主,你怎么回事,为啥一来到大明就畏手畏脚的?”
林灵素嘴里骂骂咧咧,李渔没有听清,只是隐隐约约听到什么朱元章,不是人什么的。
看来他年轻时候,被朱元章给治过,想想也是,他在大宋上位国师的手段,要是来大明碰瓷,真有可能被朱元章给治一顿狠得。
放眼整个六朝,他也就能湖弄下大宋了,谁叫当时的皇帝是赵佶呢。
“林宫主,在这儿可要谨言慎行啊。”大乔生怕他惹出麻烦来。
“知道了,真是胆小,跟你男人一个德行。”
听到他这样说,大乔不但不恼,甚至心中还有点甜,抿着嘴、脸颊露出一个梨涡偷偷也了李渔一眼。
“什么时候去皇宫?”林灵素问道。
李渔摇头道:“不急,我先在金陵找找,看看有没有什么蛛丝马迹。要是太早去皇宫,就怕暴露了,暗中的人知道我来了,怕是会被吓跑。”
这不是他自负,李渔的实力和战绩,如今是有这个威慑力的。
林灵素一听,马上说道:“那我先去朝天宫看看,里面有几个相熟的道友,也是几十年没见了。”
….“宫主请便,等入宫时候,我们去朝天宫寻你。”
林灵素和李渔他们分头行动,等他走了之后,小乔更加肆无忌惮,马上撒娇要去买胭脂。
“买那些东西做什么,你不知道自己天生丽质么。”
小乔没有被他的恭维给迷惑,美目一白道:“少来这套,赶紧走。”
“我有正经事要办,再说了,胭脂水粉这东西,买来的都是别人粗制滥造的,真要好的还得自己磨,我回去之后从貂蝉那里给你要一点。”
“啊?”小乔眼色一亮,十分感兴趣,道:“她也用胭脂?”
“用啊,都是自己磨得,用的是自己采的花瓣。”
在正经门最爱磨胭脂的,其实是小圣女琼英和秦可卿,不过李渔故意说到貂蝉头上,这样就很容易扯开话题,让她们不再纠缠,自己也好有时间在金陵搜寻。
大乔也凑过来,“一点都看不出来呢。”
小乔笑道:“我就知道,她身上那香气,肯定也是抹的。”
“我们就没有抹,脏死了。”大乔附和道。
“没错,我们姐妹都是天生的。“小乔扬着下巴,得意之情跃然。
真正的国色天香的美人,大多都不是瓜子脸,而是珠圆玉润,美的很大气。
看着她们那八卦的小模样,李渔哑然失笑,不管是什么境界的女人,果然都是对这种事格外上头。
在正经门里其他女人容貌身段都差着二乔一些,唯独貂蝉她们压不住,虽然平时装着不在意的样子,其实一说到这个,她们的兴趣立刻就被提上来了。
李渔一边跟着她们乱逛,一边在小心地释放自己的神识,搜寻着金陵。
城中有很多修士,他们有人隐藏了修为,有人则完全不在乎。
这也是很正常的现象,毕竟金陵是人族大城之一,肯定是卧虎藏龙的。
苯教修士的气息很好辨认,有一股无法掩盖的血腥气味。
他们整日里和白骨、鲜血、尸体为伴,要是没有点味道才叫奇怪。
李渔一边找,一边还能应付二乔,身上提的东西越来越多,但是丝毫没有影响到他的行动。
金陵城很大,尤其是秦淮河畔,又延伸出去几百里。
在这些地方,都有可能藏着幕后的黑手。
除非这个施法的人是贾宝玉,他可以在万里之外施法,但是李渔想了想,贾宝玉好像没有这个必要。
因为这件事,对大明朝和朱标根本造不成什么实质性地损害,而且传闻中明皇帝朱标一下就识别了出来。
贾宝玉出手的话,应该不会这么简单被破,即使朱标已经有了地脉之力,实力也远非贾宝玉的水准。
当世能瞬间破贾宝玉法的人不多,这么多年,他几乎涉猎了所有道术,而且都很精通,除此之外他甚至自创了很多法门,在人间都有信徒。
….旁的神佛求之不得的信仰念力,在他这里根本不缺,光是南疆一个地方,就可以为他提供足够多的信仰念力。
总之他几乎拥有所有的一切,任何旁人梦寐以求的东西,在他这里都是触手可得、
或许正是因为这个,他才穷极无聊,滋生出无限膨胀的野心,要把三界毁灭之后重建。
李渔非常厌恶他,但是从来不敢小看他,因为这个人实力在那摆着。
如果是他,不可能被一下识破,李渔越想越觉得这件事本身就带着浓浓的轻率和负气。
可能是金陵豪绅的后人,李渔心中暗想。
终于二乔逛得有些累了,她们找到一个酒楼,带着李渔就走了进去。
选了一个二楼靠窗的雅间,小乔这才觉得有些累,便大咧咧躺在姐姐身上。
李渔顺着窗户望去,眼前就是秦淮河,悠悠的河水反射着粼粼波光,如同银色的鳞片。
突然,他感觉到一道目光,正在偷看自己。
李渔不动声色,捏了一个身外化身,本体则隐身从窗户跃下。
在对面楼下的一个摊位上,一个尼姑正带着一群小尼姑买东西,刚才窥视自己的目光,就是从这里出来的。
隐身的李渔慢慢靠近,仔细一瞧,心中多少有些诧异。
原来是她...
这小姑娘身躯很瘦小,皮肤白皙,一看就是从小没吃过苦。
但是她的眼神很奇怪,给人一种没有任何感情的错觉,好像她小小年纪,已经如同神佛一样,漠视人间的所有一切。
李渔曾经见过她两次,而且还一度想过收她为徒,但是都错过了。
这人是贾惜春,如今果然入了佛门,不过看她这样子,可能远不是跟着尼姑修行这么简单。
李渔已经试过,在场的人除了贾惜春之外,都没有任何法力,是寻常的尼姑而已。
但是贾惜春却不一样,她是有灵力在身的,而且她小小年纪,气息已经沉稳内敛,十分雄浑。
不愧是有灵根佛骨在身的,修行起来确实是事半功倍,就像是从正经门叛出的唐赛儿一样。
她认出自己来了,不过看了一眼之后,贾惜春很谨慎地低下了头。
可惜她遇到了李渔,就是这么短短一瞬,就让李渔发现了她。
此时的惜春还不知道她已经被发现,李渔就在她的身边,连她的喘息声都听得清清楚楚。
惜春的呼吸有过短暂的加速,胸口处心跳也快了一些,看来她也不是完全没有任何感情,至少还知道害怕。
她发现了自己,为什么要怕?
李渔沉思片刻,有些犹疑,难道是她?
说起来,贾惜春她爹贾敬,是死在自己手里的。
当时李渔和道衍和尚一起,去杀癞头和尚跛足道士,贾敬护祖心切,替他们挨了致命一击。
当初李渔放弃收徒,也有这个原因在,要是她知道自己的师父是杀父仇人,应该会很难受吧。
….李渔不知道,因为他的一念之差,让贾惜春走上了另一条路。
这样的根骨,不是只有李渔注意到了,还有一个就是那贾宝玉。
“你把大明朝弄得鸡飞狗跳,不得安宁,自己却依然在这应天府优哉游哉,还真是心大。”李渔传音说道。
贾惜春眼珠一瞪,吓得不轻,但是她没有左顾右盼,似乎已经知道是谁在和她说话。
李渔的声音很普通,但是贾惜春听过一次,就没有再忘记过。
她不知道自己是如何暴露的,这一切也不重要了,反正是已经暴露了。
惜春稍有有些后悔,她不该几次三番的犯错,导致如今被人抓住。
她甚至没有想过逃跑,因为她修为不低,所以她知道李渔的可怕。
看到这小尼姑非但没逃,而且心跳什么都恢复了正常,李渔不禁苦笑着摇头。
还真是个怪胎。
他忍不住问道:“都说你是面冷心更冷,没想到你竟然会为了贾府,对皇帝出手。”
贾惜春微微摇头,她也用传音说道:“不是他们。”
“那你是受了谁的指使?”
李渔想不到贾宝玉指使一个惜春出手的原因,他心中是不太相信的,若是惜春说出来,李渔也会怀疑。
没想到再次摇头,“也不是受人指使,是我想这么做的。”
“难道...你也有在乎的人么?”
这次惜春没有说话,她是个孤僻的人,孤僻到没有一点人情味。
但是这不代表她没有感情。
惜春的心中,突然想起了那个身影,曾经陪着她一起诵经念佛,在多少个黑夜抵足而眠。
在贾府的后院有个带发修行的居士,名叫妙玉,她原是仕宦人家的小姐,自小在玄墓蟠香寺出家为尼。
贾府建造大观园,妙玉入住栊翠庵。她在贾母、王夫人面前从容自若,不卑不亢;在大观园的日子里,她与贾宝玉、黛玉、宝钗、湘云、贾惜春、邢岫烟结下友谊;她美丽聪颖,心性高洁,却遭人嫉恨,举世难容;她是佛家弟子,文学上却大爱庄子,感情上又尘缘未了,不洁不空;她才华馥郁,品位高雅,栊翠庵品茶,刻画她茶艺精湛,中秋夜联诗,塑造她为“红楼诗仙”。m.xiumb.com
惜春之所以入佛,和她有很大的关系。
妙玉在当初的大战中,被李渔击伤,虽然没死,但是却又遭到了朱标的镇压。
那时候死了很多人,惜春都没怎么在乎,即使是她的亲生父亲贾敬死了,惜春也没有一点伤怀。
但是妙玉的死,对她的打击很大。
这些事李渔当然都不知道,他没在大观园待过,就算是去了,也未见得能看清这些女孩子的心思,这玩意可比太平清领书还深奥。
太平清领书至少有道可循,有法可依,少女心思则是完有章法。
“苯教不是好东西,你就算是学佛,也未见得要学这些邪门歪道。好在如今你还没铸下大错,我不愿杀你,这样吧,若是你愿意,我将你送到大唐长安的十分菩提,让你跟在玄奘禅师门下学佛。”
贾惜春没有说话,她只是轻轻点了点头。
李渔是杀害妙玉的帮凶之一,甚至可以说是罪魁祸首,她对李渔却恨不起来。
或者说,这个人的感情着实澹漠,澹漠的并不只是爱,还有恨。
她没有爱人的心,也没有恨人的心,属实是凉薄到了极点。
李渔突然笑了,这样的人,可不就是有佛性么....
简直是绝配。
我在六朝传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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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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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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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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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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