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手中的巨斧,不停地挥舞,根本就不知道疲倦。其实那肌肉早就肿的如同树根,身体的各个关节,也都磨损了。
但是此刻的他,已然是失去了痛觉,只剩下杀戮本能。一声声凄厉的嘶吼,宣泄着他胸腔内被强加上的无穷的杀意,恨不得把天地间所有生灵全部屠戮。藏法中的秘术,来源于古老的宗教:苯教。
这是一个崇拜尸体,喜欢搞各种活体祭祀的宗教,和佛教融合之后,才出现了藏传佛教。
这个吐蕃战将和他的手下,全都是大昭寺的杰作,也是吐蕃赖以统一高原的杀手锏,像这种佛奴,他们的军队中还有很多。
六朝其他将士,全都屏息凝神,看向战场。他们根本没想过此战的胜负,因为他们都知道,身骑白马的那员战将,他就不会输。
传闻赵子龙单枪匹马,在长坂坡杀了曹操五十员战将,惊得曹阿瞒直呼:有不让吕布之勇。
吕布的风采,自己是见识不到了,今日能亲眼看到赵云破阵杀敌,也算是不枉此生了。
吐蕃战将挥舞着巨斧,要把赵云和白马劈成两半,他的眼中满含着无穷的怒火,被佛法洗脑又被秘术燃尽了生命,此刻的他爆发出的力量,百倍于平时。
砰的一声,巨斧挥舞劈下,吐蕃战将眼神中,露出一丝疑惑。他那巨斧到了一半,便像是被夹住了,再难向下分毫。
他赤红色的双目,往下看去,只见一个枪尖,顶住了自己的斧刃。那杆长枪通体雪白,枪尖上有三道篆文,血槽内闪耀着刺眼的白光。
赵云手上虎口一震,轻轻扭转枪尖,一股震荡的力道从枪尖传出,吐蕃战将的巨斧直接碎裂。他手里握着一根光秃秃的斧柄,还没来得及反应,赵云的下一个动作已经完成了。
只见他轻轻一划,枪尖从吐蕃战将脖子里划过,割断了他半个脖子。吐蕃战将眼中的狂躁慢慢消失,他的脑袋无力地垂下。周围的吐蕃佛奴恍若不知,依旧是嘶吼着向前。
赵云把枪一扫,周围围攻上来的吐蕃战士,一半都被抽地头颅碎裂。血雾弥漫,战场上没有一个呼痛的嚎叫,只有狰狞地嘶吼,他们早就失去了恐惧,失去了痛觉,只剩下狂躁和嗜血。
自己这边的武将如此神勇,后面六朝的将士爆发出一阵欢呼声,宋江脸上的笑意消失了,他喃喃自语道:“谁能挡住此人?”
一向咋咋呼呼的铁牛,此刻都没有了声音,他就算是再莽撞,也知道那个人不是他惹得起的。刘禅洋洋得意,看着赵云大发神威,不停地拍手叫好。
当年在长坂坡,他没有机会叫好,这次一并补上。孙翊等东吴兵马,还有大魏的兵马,全都沉默不语,他们的手下也是一样。
蜀国的几员大将,一直是他们心头的梦魇,尤其是坐镇荆襄的关羽,魏吴两国都因为他一个人,动过迁都的念头。
突然,叫好声戛然而止,一直看着战场的人们,陷入了沉寂。
只见那倒下去的吐蕃战将,竟然站了起来,他歪歪倒倒地向前走,犹如一具坏掉的扯线傀儡,随着他僵硬扭曲的步伐,发出喀啦啦的铁炼摩擦响。
这诡异的模样,吓坏了六朝这边的兵卒,他们哪里见过这么邪门的事。人死不能复生,是世间的常识,大家都是亲眼看到这个吐蕃战将死去的,他的脖子被斩断了一般,按理说肯定是死的透透的了。
倒是梁山这边,很多人不屑一顾,鲁智深撸起袖子就要上前,“装神弄鬼,看洒家再杀他一次!”
宋江伸手拦住众人,他黑乎乎的脸上,挂着迷弟般的笑容,“且看赵子龙如何神武。”
赵云眉心一皱,冷哼道:“邪魔外道!”
他手中长枪一点,此中尸体的眉心,掌心运力微微一震。那道震荡之波顺着枪杆,将吐蕃战将的尸体上悬着的脑袋彻底碎掉。
他的尸体上,无头的脖颈处,喷出大量的鲜血。那血的颜色不是一般的红色,而是墨绿色的,带着浓浓的腥臭。
赵云把枪往地上一插,顿时荡开一层气浪,周围大地仿佛被抖了一下的被子,起了一圈土浪。地上的尸体被气浪冲击,朝着山顶飞去,腥膻的恶臭也为之一净。
山顶上的吐蕃兵,集体朝后仰倒,人人面露惧色,这个战将是大昭寺派来的佛奴,在他们眼中直如天神一般的人物,竟然被如此轻易地灭杀了。
眼前这个人,究竟是何方神圣,难道他就是班禅所说的邪魔?
后军大营中,薛仁贵眼色凝重,死死盯着战场中心的赵云。
身为一员武将,他感到前所未有的压力,让他几乎喘不上气来。
薛仁贵并不是一般武将,他在战场上也是立下过赫赫战功的,但是面对赵云依然有这么大的压力。
大唐内的武将们,谁能抵挡此人,听说他这么厉害的,在蜀国还有四个。薛仁贵是大唐的后起之秀,秦琼、程咬金、尉迟敬德等人,都是他的前辈。
但是薛仁贵面对他们的时候,没有这么大的压力,赵子龙不愧是赵子龙,果然是绝世武将。
“将军,前线缺口已经打开。”副将在他身边,忍不住提醒道。
薛仁贵点了点头,说道:“攻下这个隘口,今夜在此驻扎,我估摸着敌人的援兵也该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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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明,紫禁城。
一个美人儿立在一面一人高的铜镜前,身穿着一袭碧衣,飘飘然有出尘之感,明眸善睐,秋波欲流。她的衣领处尽饰洁白的狐毛,瞧来明眸皓齿,光润玉颜,柔情绰态,媚于语言,正是贾元春。
她虽然封了贵妃,但是当今皇帝年幼,还没有到能宠幸后宫的时候,所以这些妃子也蛮无聊的。
元春看着镜子里的自己,长长叹了口气,这些日子以来她时常做噩梦。
究其原因,还是打醮的时候发生了意外,这是不祥之兆,元春总觉得会有什么事发生。
“娘娘,要沐浴么?”
元春想了想,点了点头,说道:“去准备吧。”
很快,汤池内就备好了温水,贾元春站起身来,宫女伺候着除去外衣露出她秾纤合度的苗条身段,肩若削成,腰如约素。延颈秀项,芳泽无加,是个十足的美人。
进到浴池中,被热气一烘,她的肌肤红润娇嫩,吹弹可破。
淡淡的水汽中,元春舒服地躺下,轻轻合上了眼睛,开始想这些天的心事。
慢慢的,她竟然在池中睡着了,再看旁边宫女们也都七歪八倒。
一双诡异的眼睛,从房顶窥视下来,正好看着元春的脸庞。
很快,睡梦中,元春就遇到了两个老人。
谷奷</span>他们鹤发童颜,身材魁伟,身影越来越近。
元春觉得有些熟悉,而且十分亲切,忍不住上前招手道:“两位老人家。”
“你竟然能看到我们?”
“呀!这好像是我们的血脉,小女娃,我来问你,你可是金陵荣国府的子孙?”
“小女子贾元春,正是荣国府的女儿,家父便是贾政。”
“小女娃,你听着,我是你的曾祖父,我们贾家有一场大的劫难,只有你能解...”
......
窗外虫鸣声不绝于耳,元春豁然醒来,哗的一声从水池中站了起来。
她的额头满是汗水,不知道是水气蒸的,还是发梦的缘故。
水声惊醒了打盹的宫女,她们不敢出声,生怕被贵妃发现自己睡着了。
好在贵妃并没有发现她们,她直直地站在那里,浑然不顾自己春光乍泄,姣好的身材展露无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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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明皇帝朱祁镇刚刚继位,就要去金陵拜祭孝陵,满朝大臣刚想反对,听了皇帝陛下的理由,全部闭嘴了。
先帝驾崩,按理说刚刚继位的皇帝没有任何理由出京,但是真给朱祁镇找到一个。
陛下说是太祖托梦,要他为先帝去一趟金陵,祭拜祖先。
皇帝说了这话,基本上没有人敢反对了,除非你活够了。
你若是觉得皇帝说的是实话,那就没有任何理由反对,毕竟孝是最大的政治正确。m.χIùmЬ.CǒM
你若是觉得皇帝在撒谎,那么恭喜你,喜提欺君之罪一个。
而且小皇帝去一趟金陵,也不是什么大事,如今的朝中权贵,都是金陵豪绅推荐的。
这次皇帝去应天府,非但点名很多达官显贵随行,还带上了贤妃贾氏,正好顺路省亲。
官道上早早就净了街,行人们莫名其妙,直到看见皇帝的仪仗出来。
所有人都好奇地观望,中心的马车内,元春挑起了车帘的一角,心情十分好。
她终于可以帮家里做些事了,而不是在那空担心,原来贾府真的有灾难即将到来,好在祖宗庇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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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件大事,即将发生,我们会再次震惊整个六朝大地。”
李渔显得有些激动,在他身边,玄狐白毛表情懒懒的,眼皮都没力气翻一下,左慈也很平静。
“喂,你们不激动么?”
白毛笑道:“说实话,你可比你的前几任没劲多了,人家是直接造反,引得天下大乱;要么就是原地兵解,消弭一场旷世灾祸,你倒好,到处搞政变,有些上不了台面了。”
左慈伸了个懒腰,十分认同地点了点头。
“汴梁你搞政变就算了,最后扶持一个小女娃登基,然后就放权了。合着忙活半天,什么好处都没捞到,还要帮着人家打点江山,收拾烂摊子。”
李渔冷笑一声,啐道:“你们懂什么,斗争要讲究手法,你看他们轰轰烈烈,可是他们成功了么?搞政变怎么了,只要目标是高大上的,就不会有档次低的手段。”
薛蟠在一旁说道:“没错,我们做事就是这样,脚踏实地。”
脚踏实地四个字能从薛蟠嘴里说出来,李渔感到一阵欣慰,自己也算对得起薛夫人和宝钗了。
他拍了拍李渔的肩膀,说道:“这次成功之后能不能让皇帝给我个官儿当,挂个名号那种就行,我好让那些看不起我的人瞧瞧,什么叫光宗耀祖。”
李渔刚想答应,但是一想朱标那性格,这事八成很悬...
就算是他看在自己的面子上,给薛蟠封个官,恐怕心里也有芥蒂。
李渔说道:“你糊涂啊,你想一下,这次不知道整倒多少你的亲戚,到时候你封了官,他们都知道有你的份了,全都一股脑儿去找你娘,你怎么办?”
薛蟠一听,吓得直呲牙,“我就是随便说说,你可千万别当真,这事完了我马上就回汴梁,大明这地再也不来了。”
李渔点头道:“孺子可教也...”
他转头看向左慈和白毛,眼睛一动,问道:“现在你们总可以说一下,到底是怎么得罪大明皇室了吧?”
左慈嘿嘿一笑,说道:“这不是当年老朱要给他儿子来个逆天改命嘛,我们两个就来凑了个热闹,他看我们法力高强自然是十分高兴。可是这事毕竟是违反天条的,做了之后恐怕会惹上无穷的麻烦,所以我们拿了好处之后,就撒丫子开溜了。把老朱气的不轻,下旨大明后代子孙,世代通缉我们。”
李渔咽了口唾沫,沉默片刻说道:“猛,连老朱的便宜都敢占,手段还这么下流无耻。”
左慈尴尬一笑,“虽然这事朱标也是苦主,但是我知道,这小子是个厚道人,跟他爹大不一样,他肯定愿意解除这道通缉令的。”
“你们是真好意思张嘴。”李渔嘲讽道:“脸皮够厚的,要是我干出这种事来,一辈子也不要再来大明了。”
他的这番言语攻击,对左慈和白毛这对滚刀肉来说,根本就没有一点伤害。
这两个人的脸皮,不是他能想象到的那种厚度,没事人似的继续眯眼打盹。
李渔心情澎湃,望向远处的孝陵,在那里朱标已经在等待了。
死去的懿文太子王者归来,从陵墓中爬出来的时候,在场的人的表情,一定很精彩吧。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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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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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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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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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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