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时的黄龙府内,战火再次燃起。
契丹人卷土重来,被女贞再次击溃,但是这一次他们有了援兵。
看着眼前残破的城郭,辛弃疾转身拔出长剑,高声说道:女贞鞑子士气已衰!随我杀进城去,贼寇插翅难飞!传我号令!擂鼓!
鼓声隆隆响起,宋军士卒奋力高呼,杀贼!杀贼!
宋军居高临下,盾手、刀手、枪手、弓手……一排排层次井然,结成严密的阵型,即使一只蚊子也未必能飞过去。
对面的城楼上,完颜阿骨打脸色铁青,他们虽然击溃了一波又一波的敌人,但是对面的人就跟杀不完一样。
每次打退他们的进攻,还没来得及歇息,就有人山人海朝他们再次涌来。
辛弃疾把兵马分为六部,轮番进攻,渐次歇息,是典型的欺负对面人少。
女贞将士,很多人累的手臂发酸,有人因为一直握刀厮杀,手掌被磨得血肉模湖,和刀柄黏连在一起,根本没发送开。
即使这样,他们依然牢牢占据着黄龙府,这群鞑子的战力确实不容小觑。
“我们还有援兵!”完颜阿骨打对着手下说道,城楼上,几乎每一个战死的女贞人,身上都有几十道伤口。
对他们来说,那肥厚的脂肪,也是一道天然的盔甲,可以挡住致命伤。
“援兵在哪?”
完颜阿骨打看向身后,说道:“就在我们的老家。”
城墙上的女贞人精神稍微一震,他们已经无力去分辨真假,因为完全没有那个精力了。
所有人都只是凭着惊人的毅力在坚持。
换做一般军队,早就已经垮掉了。
在完颜阿骨打的脚边,一个女贞大将突然低声道:“真有援兵么?”
问话的乃是女贞大将完颜昱。
此言一出,城上顿时安静下来,静的连心跳都听得清清楚楚。
突然,一人暴起,朝着完颜昱的脑袋砍去。
阿骨打眼疾手快,一把将其推开,呵斥道:“欢都,你疯啦!”
欢都大骂道:“这厮竟敢当面羞辱陛下,我非砍下他的脑袋不可!”
阿骨打握着他的手腕,沉默半饷,然后从小腿处拔出一个匕首,在自己的额头划了一道。
“陛下!”
在场的人都吓得不轻,纷纷上前。
阿骨打不管头顶的伤,满脸是血地说道:“我说了会有援兵,就一定会有,你们若是信我,便起身咱们再战一回。”
他在女贞人中威望极高,而且阿骨打待人大度,宽宏御下,十分得人心。
他这番做派,让女贞人各个振作,再没有垂头丧气之人。
“拼了!”
就在他们振奋精神的时候,在黄龙府东北方向,正有一大队人马,埋伏在道路两侧。
他们身上裹着白色的披风,在暴风雪中,与雪地一个颜色。
“马上过来了。”王寅将战刀横咬在口中,双手一分披风,露出身上的盔甲。wWW.ΧìǔΜЬ.CǒΜ
“杀!”
无数人从道路两侧杀了出来,急着前去支援的完颜盈歌大惊失色,他没有想到在自己的老家这里,都会有伏兵了。
“辽人杀来了!”女贞营中有人大声喊道。
完颜盈歌看了一眼,觉得这些人不像是辽兵,他们和契丹人打了那么久,深知对方的德行。
眼前这些人,更像是中原来人。
霍去病带着人马,杀到了女贞腹心之地,埋伏在这个要道上,就是为了埋伏这最后的强敌。
如今进攻的一方寂无声息,却像一柄尖刀狠狠刺进女贞的阵列。鲜血立刻飞溅开来,染红了此地的白雪大地。
完颜盈歌马上组织反击,女贞人不愧是天生的战士,没有被这奇袭给吓破了胆子。
他们在完颜盈歌的率领下,放弃了外围的一些战士,让他们舍身去挡住第一波进攻。
果然,这些人悍不畏死,一个个用身躯挡住宋军的进攻。
邓元觉手中禅杖发出雷鸣般的呼啸,硬生生从女贞鞑子的坚阵中杀出一条血路。他的金钟罩已运至巅峰,无论刀枪剑失,落到身上都被震开。
霍去病纵马在外围奔袭,这样的战法让完颜盈歌十分头疼,他根本不知道该防御哪一边。
慢慢的,残存的女贞士兵围成了一个大圈,相当于被宋军包围在这个山谷内。
马背上霍去病十分勇勐,几次杀到女贞阵中,完颜盈歌也发现了这个将军,他与霍去病的视线撞在一起,仿佛溅起一缕火花。
完颜盈歌手下是女贞的老弱病残,是当年伐辽之后,百战余生的老兵。
霍去病的手下,是精锐的岳家军还有明教信众。
两边的实力差距是有的,而且很大,在完颜盈歌走进包围圈的那一刻,他的命运就注定了。
果然,在第一轮的冲杀之后,霍去病伸手一挥长枪,此时与他极有默契的手下,顿时勒住了战马。
完颜盈歌还没有松口气,就听到破空之声响起,如同龙吟凤鸣。
霍去病用了最高效的战术,来绞杀这支孤军,他们完全不在乎箭失。
“用最快的速度,把所有的箭全部射完,等到冲锋时候谁的箭壶没空,鞭二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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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龙府,辛弃疾看向那座填了太多人命的城池,眼中恨不得冒出火来。
女贞鞑子难打,他早就知道,但是辛弃疾没有想到这么难打。
明明是一支孤军,明明是必死之局,他们为什么还能死撑。
所幸他采取的分兵来打的策略,让宋军损失不算严重,反倒是报仇心切的契丹人,几次吃了大亏。
如今再次被击退的辽兵却不敢上前了,辛弃疾知道,自己不能给他们一点喘息的时间。
必须一口气把这些残兵打死,否则还不知道他们能抗多久呢。
“将军,这次换谁上?”
辛弃疾环顾帐中,人人都没有了刚开始的战意,他们被女贞人的悍勇给吓到了。
怒火腾地一下,点燃了辛弃疾的胸口,打到这个时候,本该是畅快淋漓的,却谁知会有这种局面。
他一拧护腕,拍桉而起,胳膊夹着金盔,大声道:“我当亲率兵马,陷阵冲城,大军随我一起掩杀,成败在此一战!”
金鼓声再次响起,这次隔得还不到一刻钟,女贞人刚刚坐下,双腿发酸很难再站起来了。
他们朝城下一看,黑压压的人群已经涌了上来。
这次的敌人比前面几次都要多,看来宋军是要决战了。
有一个女贞人忍不住回头,那边毫无动静,陛下的援兵看来是赶不到了。
女贞人都知道,自己死定了,再没有其他的道路供他们选择,只有死战来守住他们最后一丝荣光。
落日的光,笼罩着这个城楼,似乎是一张血网,捆住了天地。
在漫天的喊杀声中,女贞人的王完颜阿骨打第一个站了起来,他握紧了自己的刀,慢慢向着矮墙走去。
在他的脚下,拖着一条长长的血迹。
所有女贞人追随者他的步伐,走向那宿命的城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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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龙府外,女贞手下的苍头们,早就没有了作战的勇气。
女贞武官试图重新收拢阵型,却被溃兵冲倒。逃跑的军士越来越多,很快苍头仆从军就不再有战斗的勇气,人人争向夺命,自向践踏。
所有人都在疯狂叫喊,说是老皇帝死了。
老皇帝,是女贞人对完颜阿骨打的称呼,这个消息实在是太有破坏性了,很快就让女贞这边的人失去了抵抗的勇气。
此时在城楼上,那个怀疑过阿骨打的女贞大将完颜昱抱住阿骨打的尸体。
完颜阿骨打死的没有一丝悲壮,也没有传奇的色彩,他浑身中箭,如同刺猬一样。
谁也不知道哪一箭是致命伤,所以也不会有人知道,是谁杀了完颜阿骨打。
相比他生的时候的波澜壮阔,这个死法有些憋屈,但是却十分合理。
完颜昱仰天大叫几声,然后拿起短刀,切断了自己的喉咙。
血流如注,已经垂死,没有挽救的机会了。
在他的眼中,最后的神采,看到了一个中原武将持剑杀来。
就在这弥留之际,完颜昱看着眼前的来人,心中万分不平。
他们不觉得自己战败了,他们是被坑了。
辛弃疾一剑刺在他的胸口,彻底让他倒下,踩着这两人的尸体,辛弃疾大声道:“黄龙府中的女贞人,一个活口也不留!”
辛弃疾看着眼前残破的城郭,一时间百感交集,就在不久之前,他们还在幽燕防守。
那时候女贞人兵强马壮,几员大将杀得宋军只能采取守势,还有无数蛮兽助战,让女贞人如虎添翼。
短短几个月,攻守之势一下逆转,他们已经把女贞彻底击败了。
中原人的联盟,让辛弃疾看到了这片大地的巨大潜力。
联盟之威便已如此,真是很难想象当初的大汉是个什么存在。
在它周围的那些小国,又是何等的畏惧啊。
辛弃疾坐在遍地尸首的城楼上,双手叠起拄着剑,突然大笑起来。
这笑声酣畅淋漓,感染地周围将士也都大笑起来。
击败强敌,这种感觉实在是太痛快了。
此时,在城外的契丹人,看着宋军打破了城池,也纷纷要进城。
他们被女贞人欺负的有点惨,这几年契丹人过的日子,可以说是比奴隶还不如。
但是他们也算是咎由自取,因为在女贞起兵反抗契丹之前,他们欺虐女贞人的手段,可一点都不比女贞人欺负他们轻。
那时候的契丹人嚣张跋扈,到了女贞的营地,动辄就要族长首领的妻女伺候,这一潜规则被称为荐枕”。
契丹使者叫做银牌使者,他们到了女贞营中,稍有不顺心就会杀人。
看着契丹人要进来分一杯羹,城门上的辛弃疾直接一箭射死了前面的契丹武将。
他在城上大声叫喊:“再有敢前进一步者,立刻开战!”
契丹人在下面大叫:“这是什么意思?”
辛弃疾道:“我们攻下的城池,你等要来抢么?”
“这里本来就是契丹的土地,是契丹的城池,只是被女贞人抢了而已。”
“既然是你们的城池,为什么我攻城时候,没有见到一个契丹人的身影?”
辛弃疾一点退步的意思也没有,大宋和契丹的仇恨,可能比女贞还要深。
他不可能把刚刚得到的黄龙府让出去。
契丹人没有勇气打女贞,当然更没有勇气来打刚刚灭掉女贞的宋人。
他们选择了灰熘熘地撤走。
这个曾经无比强大的契丹帝国,已经彻底没有了骨头,他们虽然没有灭绝,但是和灭绝了没有两样。
辛弃疾冷笑连连,他这样的人,即便会去为完颜阿骨打感到可惜,也不会施舍给契丹人一点同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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益州城中,李渔在等待着刘备出发。
他暂居的地方,是一个客栈。这处客栈的后院是三面小楼,南面一侧留着门,关上门,院里只有一个天井。
打完铁木真之后,李渔需要慢慢恢复,他对外推说自己好静,平时从内插了门,再无一个外人。
在院子里,传来一声声令人面红耳赤的笑声,这声音来自李渔的两个徒弟---桃妖和杏仙。
两个妖精本来就不太懂人的羞耻心,此时久别重逢,更加激情似火。桃夭夭上身围着一条棕红色的抹胸,下身穿着及膝的裹腿,一条手掌宽蜀锦薄纱围在腰间,侧面开着口,里面却是光熘熘的,走动时甚至连xia体也遮掩不住。
这种衣物穿在这个丰满身躯上,比不穿还勾人。杏仙稍微好一点,穿的是一袭薄纱织就的裙子,两人陪着李渔胡天海地,大修青木法决,恢复灵力。
“师父,这次待几天?”杏仙问道。
李渔摇了摇头,说道:“这个说不准,要看蜀国这边什么时候准备好。”
刘备已经和贾诩说定了,他们乘元符仙舟去,很快就能到。
此时床上的一角,传来一声嘤咛,潘金莲伸了个懒腰,她被要的太厉害,到现在还有些慵懒,但青木诀有个好处是两边都受益,所以潘金莲精神好了许多,容颜愈发娇艳。
这时她看到李渔身边左拥右抱,没有嫉妒吃醋,而是美目含笑,白玉般的娇靥多了几分嫣红,娇美的唇瓣微微挑起,散发出珠玉般的光泽。
李渔越看越爱,禁不住低下头在她唇上亲了一口。
“李渔哥哥,我们就留在这里,不要走了好不好?”
李渔发现,她每到一个地方,都不想再走了,属实有点宅的意思。
他隐隐知道原因,潘金莲自小过的比较苦,她很渴望有一个属于自己的家。
李渔手指伸到她的头发里,轻轻捋顺那有些杂乱的鬓角,笑道:“等到打完那天,我一定给你一个永远不搬的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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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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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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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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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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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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