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来困扰他的种种问题,全都不再多想。
冠军侯霍去病复活、玄奘放出啄眼鸦来生事、白毛额头的时空隧道...
所有的一切,种种烦恼,他都不再去想。
李渔心中想通了一个道理,世事无常,想要算计好所有事,最终都会被那百密一疏给坑惨。
唯有保持勇气、信心和意志,然后不断地朝着自己的目标前进。
这就像是一条没有开拓,全是荆棘的道路。
有的人追求极致地稳妥,想要把沿途的沟壑全部填平,把荆棘全部除掉,然后再走。
那么他的结果很有可能就是一个----累死。
更加明智地做法,就是奋力向前,遇到困难就想办法克服,破开前面障碍的那一刻,你才能看到前面是一路坦途,还是步步惊心。
眼前就是曹丕上演闹剧的地方,他的所作所为,让李渔深深不齿。
当然,也坚定了李渔的一个想法,就是绝对要保住曹操。
也可以说是保住如今六朝的人皇。
真要是顺着以前的局势走,没有李渔的不死药,那么继承的人还真不一定能撑得起接下来的天地之战。
大地上任何一个族群要强大,都得有一个合格的领军者。
人也不例外!
人的想法千奇八怪,是世上神奇的东西,若是任由每个人都随心所欲,那么人永远都不可能有今时今日的地位。
贤者在其位,愚者受其惠。
伴随着一声叹息,李渔站起身来,他走到圣殿中心,抚摸着盘古的雕像。
曾经何时,他一斧子劈开天地,在那混沌之中,他可曾有过迷茫和恐惧。
人们都只看到了强者顶天立地,似乎他们天生就是无所畏惧的,就是无所不能的。
自己若是打赢这一仗,或许也会被后人如此认为吧。
李渔笑了笑,浑身充满了斗志,前些日子的彷徨和焦躁全都消失不见。
如果有人这几天一直在李渔身边,一定会惊叹,曾经那个天不怕地不怕的正经道长又回来了。
他曾经无数次走在汴梁街头,走在正经门的山路上,如同邻居家的一个大哥哥,恬静淡然,却能给人无穷的力量和信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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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域戈壁上。
几道人影,顶着风沙前行。
方腊没有使用灵力来格挡风沙,他带着手下,走在戈壁上,风沙扑面,打在脸上真正疼痛。
随他一道走的人,没有一个叫苦,都时不时大笑着聊天。
世人难以忍受的苦难,对于明教徒来说,都是寻常。
唯有磨炼过的意志,才能追随明王,成为那救世之火中的一簇。
邓元觉走到方腊跟前,问道:“明王,那狐狸蛊惑明王不成,多半也不会消停下来。我看她肯定还会出手,明王觉得她还会去找谁?”
方腊笑道:“他被左慈缠上,一时半会估计不敢再造次了。你们不要小看狐狸,每逢人间大乱,就是她浑水摸鱼的时候。”
“这狐狸是什么来头?”庞万春也好奇地问道。
“她乃是天下异兽中的一只,这几个畜生,号称九般灾,每一个出世,都能引起灾祸横行。”方腊蹙眉道:“我听说在那西方天竺的乌斯藏国境内,诸葛亮的大军西征时候,曾经发现了九头虫的踪迹。李渔手下有两个徒弟,是九般灾中的食梦兽。”
“再加上苏妲己,九般灾已经出现了三个,这是不祥之兆啊。”
邓元觉笑道:“反正咱们不在中原,管他九般灾十般灾,只要别招惹到我们明教就行。”
方腊摇头道:“三界中心在人间,人间中心在中原。你看那中原大地,即使是秦末打成了赤地千里,但是只需短短几十年,它又称为世上最富饶的地方。汉末群雄并起,易子而食,中原百姓十不存一,可是短短五十年,中原再次繁华富裕起来。”
“即使是分为六朝,每一个单拎出去,依然不是其他地方的小国能抗衡的。”
“中原若是爆发大战,我们明教即使不是主角,也绝对不可以籍籍无名,隔岸观火。”
邓元觉看着方腊的眼色,就知道他心如坚铁,他双手合十,念了一声佛号,道:“明王说的对。”
突然,从地底冒出一个巨大的毒刺,眼看就要把庞秋霞刺穿。
方腊浑身罩起一阵罡风,把自己手下护住,然后众人各自祭出兵刃,准备迎敌。
只见那黄沙之中,高高涌起,片刻之后,一个巨大的蝎子从沙子里爬了出来。
他浑身的甲胄都长在身上,两个钳子如同参天巨木大小,尤其是身后那根毒刺,恨不得把天刺穿。
这个蝎子一出现,就散发着一股惊人的妖气。它的双眼是两个黑洞洞的眼眶彷佛是空透的,正注视着眼前的人。
庞秋霞登如虚脱,差点一跤坐倒,这才发现周身大汗淋漓,衣衫早已湿透。
她兄长庞万春将其拉起来,护在身后。
方腊看着拦路的妖怪,没有说话,他的眼神十分冷静,但是却并没有对这个庞然大物出手。
众人都看向明王,发觉他的这般反应之后,全都涌出一股不详的预感。
难道还有更厉害的妖怪?
明王在防备什么?
果然,砰的一声巨响,在原本干枯的戈壁滩上,突然出现几十个血池。Χiυmъ.cοΜ
一幕仿如地狱无比震憾的画面映入目中:红色,到处是血红色。面积最大的是十来个血池,血池里边是似沸的血浆,随着温度的不同分呈为桔红、殷红、赤红、紫红、暗红……
其中有两个血池已经决口,夹杂着人的头颅、肢体与内脏的浓稠血浆从破裂的堤围滚滚涌出,淹没了大片戈壁空地,散发着惊人的恶臭腥膻。
被血池里的血液污染的地面,传来莎莎的声音,仔细看去,有密密麻麻上千个骷髅,正在破沙而出。
虽然它们的形态与装束各异,但从裸露的部份可以看到全部都是雪白色的骨头。
方腊的人,灭掉了整个大昭寺,他如何不认得这手段,正是藏传密宗的看家本事。
从最中央的血池中,走出一个身影来,他的声音十分古怪,嘶哑中带着一股邪意,好像是两块石头摩擦的动静,让人光听见就难受至极。
“明王,好久不见。”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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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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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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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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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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