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渔坐在一截枯木上,稍作歇息,他已经逃了很久,自认是没有危险了。
虽然他天天在手指上晃个火球吓唬人,但是这样生死相搏,还是第一次。
坐下之后,李渔开始总结经验,白胜不是一个很强的对手,但对自己也很有威胁,尤其是最后他放出的老鼠,要是被咬到,后果不堪设想。
从行囊中,拿出那块石头,李渔稍微有些失望。
为了稳妥起见,把白胜烧的灰飞烟灭,可惜了他身上那些珠宝。
剩下的这块石头,虽然耐烧,但是怎么看都不像是贵重的东西。
有一丝丝清凉,从石头中传出,李渔明显感觉到这凉意顺着握着它的手,传到自己全身。
突然,他脑海中开始浮现,那一箱箱的珠宝。
生辰纲啊,那可是蔡京的女婿搜刮了好几年的民脂民膏,是一笔不菲的财富。
李渔的内心如同猫抓一样,双眼慢慢发红,表情有些狰狞扭曲。
突然,屁股下面的枯木中,传来沙沙的声音。
李渔吓了一跳,往后一躺,碰到自己的行囊。枯木中,窜出一条大的蛇,快速地逃进了密林中。
背靠着行囊的李渔,感觉身上的凉意通过他的身体向行囊中传去,这才让他恢复了一丝理智。
脑中片刻的清明,让李渔心中震惊不已,他赶紧把石头丢下,那股凉意快速退散。
李渔又惊又疑,翻开破旧的行囊,里面是自己熟悉的东西,没有异样。
在最下面,是张老头给自己的破织布袋,李渔伸手打开,只见那段枯藤,浑身闪着妖异的光芒,以肉眼可见的速度,慢慢消散。
很快,它就恢复到原样,一根普通的扭曲木棍。
李渔小心翼翼地伸手拿起枯藤,一股酥麻的感觉传来,让他浑身一震。
适应之后,他用枯藤触碰了下被扔在地上的石头,没有任何异样。
李渔守着这块奇怪的石头,心中有了一个大胆的想法。
生辰纲是十万贯,对于一般人来说,算是很大的一笔数字,但是对蔡京、梁中书来说,或许不值一提。
在大宋,普通的行商,也带着几千贯、上万贯的交子。就算是巨野小镇,也常听人说起,在汴梁王孙公子打赏花魁行首,动辄缠头几万贯。
梁中书为什么费尽心思,还要派自己手下本事最高强的杨志去送,更奇怪的是,这件事好像全天下都知道。
那公孙胜直接找到素未蒙面的晁盖,就要和他一道去劫生辰纲,来路不明的刘唐也是为了这个而来。
智取生辰纲之后,一伙人被逼上梁山,过了不多久,率先发起此事的公孙胜,就退伙下山了。
以前没觉得什么,现在亲身经历之后,李渔越想越嗅到一丝丝阴谋的味道。
难道十万贯不过是个幌子,他们要杨志运的,是这块石头?而公孙胜要来劫的,也是这块石头?
他仔细回想刚才的感觉,那是什么滋味?
对了,是贪欲!
这玩意只怕不是什么好东西,李渔心里纠结起来,留在身边未必有好处。
但是它又是各方争抢的东西,要是就这么丢了,多少有些可惜和舍不得。
万一有大气运呢,岂不是失之交臂?m.χIùmЬ.CǒM
李渔一向是个稳妥的人,不知道是不是受了刚才的影响,还残存着一些贪欲,他终究还是舍不得丢掉,小心翼翼地把它和枯藤放到一块。
张老头的这根枯藤好像可以克制一下它,老头一辈子最缺的就是贪欲,看来他留下的东西也和他一个德行。
老头,你可得保佑我,别至真至善的好徒弟没替你寻到,我先死在外面了。
李渔朝天拜了拜,拿出柴刀,系好行囊,劈砍着沿途的荆棘,准备继续赶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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晁盖等人正推着车走,公孙胜不动声色地追了上来。
“白胜呢?”
“我没寻见他,而且那树下乘凉的少年也没了,估计是他贼心不死,又去谋害那少年,取他财货了。”
吴用也说道:“他会掘地道,逃得说不定比我们还快,不与咱们一道走,危险又小了几分。”
晁盖怒道:“真是狗改不了吃屎,从此以后,俺晁盖没有这个弟兄。”
晁盖义薄云天,脑子里只有义气二字,你要是对他脾气,为你两肋插刀都行,不然正眼也不瞧你。
公孙胜满腹心事,随口回了两句,应付过去。
他脸色沉郁,低着头赶路,前面的阮氏三兄弟,却兴奋的不行。
他们推着十几个汉子挑的珠宝,却一点都不累,健步如飞,扬起满地的黄土。
“大哥,这次咱们再不愁吃喝了。”
“大哥,学究,咱们为什么不宰了杨志。那厮本事着实不低,以后碰到,岂不是个麻烦。”
晁盖摇头道:“咱们只为和蔡京老狗作对,杨志是条好汉,三山五岳都听得他的名号,不该死在俺们手里。”
其他人虽然都不以为然,但是他们当中,晁盖最强,也就没有人顶嘴。
黄昏时候,杨志才悠悠醒来,身边只剩下横七竖八的一群军汉。
他胸中憋着一股抑郁之气,几乎要从胸膛炸开,这是自己最重要的机会,竟然被人劫了。
杨志仰天大啸一声,举刀劈砍,路两侧的松树瞬间化为齑粉。
这一声直冲云霄,如同春雷+在耳边绽开,地上的军汉也都醒了过来,痛苦地捂着耳朵。
“都是你这厮们,猪狗一样的蠢物,不听我言语,因此做将出来,连累了洒家!”
这些人一看两边松树,足足有二十对丈,一下子就被这厮劈没了。这要是打在人身上,哪还有活口。
而且来时杨志和梁中书立下了军令状,他现在是个亡命之徒,大宋境内很难存身,难保不会狗急跳墙。
一群人赶紧跪倒,磕头如捣蒜,“杨提辖饶命。”
“都是小人们不听杨提辖的好言语,回去之后,一定在中书大人面前为您说话。”
“是是是,千错万错,都是俺们的错,与提辖无关。”
杨志一想到那天梁中书对自己所说的事,如今东西被劫,得罪的不是一个梁中书,也不是蔡京,而是东京那尊大神。
得罪了他,哪还有活路?
他举起刀来,想要自杀,地上的军汉误以为他要大开杀戒,吓得哭爹喊娘,声音凄厉,丑态百出,一时间倒是把杨志惊住了。
他放下刀,寻思道:“这些猪狗一样的东西,尚且求生,何况是俺?爹娘生下洒家,堂堂一表,凛凛一躯,自小学成十八般武艺在身,终不成只这般休了!比及今日寻个死处,不如日后等他拿得着时,却再理会。”
他把刀收回鞘内,回头瞪了一眼,喝骂道:“滚!”
十四个军汉,如奉仙纶,连滚带爬,逃命去了。
杨志拿了朴刀,挂了腰刀,周围看时,别无物件,深深叹了口气,迈步离开黄泥岗。
夕阳如血,把人影拉的很长。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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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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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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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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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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