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修真小说>我在六朝传道百科>第三百二十一章 瓶儿(7500/10000)
  遍地枫林歇马,采莲歌换关山调。

  秋日的街头,落叶堆积行人道,西风吹彻城关。

  迎面而来三十匹骏马,马上骑士皆身材魁梧,头戴鎏金凤翅盔,身穿青色长身鱼鳞甲,挟弓佩剑,手持长刀,面容肃穆。

  这些人都是从大唐皇帝贴身侍卫的一千五百名翊麾校尉中细选而出,要护送秘书少监虞世南出使汴梁。

  大唐一直以强盛著称,六朝人人都知道大唐的实力深厚,轻易没有人敢和唐人争锋。但是例外终究发生了,来捋虎须的竟然是大宋。

  如今大唐在汴梁几次吃亏,死了很多高僧,让大唐内外震怒。要知道,大唐自从玄奘出世以后,力压道门,逐渐开始崇佛。

  究其原因,其实是因为一桩奇案,贞观六年,长安城中出现了“太白屡昼见”的天象。

  道家出身的太史李淳风据此占卜得出了一个“帝传三世,武代李兴”女主昌的卜象。

  早年,长安城中民间又早就流传着一种《秘记》,说道:“唐三世之后,女主武王代有天下。”

  李世民对此极为厌恶和憎恨,亲自召见李淳风,夜谈至天明。

  谁也不知道那天晚上他们说了什么,反正从此之后,玄奘在长安崛起,道门式微。

  大唐可是自称李耳后裔的,出现这种局面,属实令人不可思议。

  后来李淳风、吕才、柳宣三人,与玄奘辩论,皇帝亲自下令,宣布佛门获胜,从此奠定了佛门在长安的超然地位。

  这次死了这么多的高僧,他们不可能没有反应。

  但与其说大唐君臣是震怒,不如说是窃喜。他们终于找到了梦寐以求的宣示武力的机会,大唐的高层震怒的面具下,说不定就笑开了花。

  这次再派使臣去大宋,就是继续试探一下,顺便找茬。

  稍加运作,一个不好,两国开战,说不定就能拿走大宋一大片土地。大唐不怕打仗,就怕师出无名,被其他五国侧目。

  当然,在五国之外,还有一些天上的眼睛,时时刻刻注视着六朝呢。

  就算不能开疆拓土,能够在金钱上占点便宜也不错,毕竟大宋有钱,而且舍得给外人花,是六朝中出了名的。

  大宋的岁币,蛮夷鞑子要得,我大唐就要不得?

  负责护送他的武将过来回禀道:“虞秘监,此地已是开封府境内,天色已晚,可要在此扎营?”

  虞世南看了一眼天边,说道:“既然到了开封府,快马加鞭就到汴梁城了,不如去大宋鸿胪寺内歇息。”

  护送武将原本还担心虞世南文弱,不能疾驰,控制着马速,不想这位秘书少监骑术精湛,纵马疾奔,精神抖擞。

  大唐这一批文臣武将,都不是病体书生,不然很难入李世民的法眼。

  虞世南看着开封府的地面上,往来的客商如织,多少有些羡慕。

  大宋繁华,生在了最好的地方,这是一快富饶的土地,而且连接六朝各国,是最适合开商的疆土。

  这也给他们带来了丰厚的关税,让宋人的财富冠绝六朝。

  可惜赵匡胤早早死了,他的继位者如同遭遇了诅咒,一个比一个命短。短短几十年时间,换了六代君主,没有一个能胜过这个诅咒。

  开国没几年,皇位传到了赵佶头上,一下子破除了短命的诅咒,谁曾想这是一个浪荡浮夸的王孙公子,轻佻难掌天下。

  世人都说,大宋开国皇帝赵匡胤,是背刺了他的主公柴荣一刀,所以才落得这个下场。

  在六朝中,一直流传着这样一个传闻,当初斩金龙分天下的,应该是柴荣。柴荣雄才大略,放在开国六君主里,也丝毫不落下风。

  可惜天妒英才,柴荣死后,他手下将军赵匡胤,乘机夺取了他的班底。

  如今几十年过去了,大宋也立国这么久,威信日隆,没有人在宋境内敢再提这件事了。

  “这开封府,真乃膏腴之地!”

  虞世南纵马驱驰,难掩眼中的馋意。

  大唐的土地也有很多沃土,但是这东西就像是媳妇一样,总是觉得别人家的好看,因为你还没有得到。

  一个人强大了,可能不会去惦记邻居,但是一个国家强盛了,眼睛总也忍不住去看邻居家那点地。

  尤其是,当你的邻居,它是大宋的时候。

  ---

  汴梁,一处豪宅内院。

  三个小丫鬟身姿苗条,倚门而立,在说着闲话。

  “香主真像是变了一个人,那模样看着挺吓人的。”

  “有什么吓人的,我觉得香主现在挺好的。”

  三个丫鬟叽叽喳喳,全没注意从墙后走出一个女子来,是一个美貌女子,身段妖娆,眉目如画。

  尤其是酥1胸翘起,走起路来粉莹莹,颤巍巍。配上一轮姣美如梨的翘臀,肉感十足,就像灌浆的果实一般充满累累地质感,看着就知道充满柔腴弹性。

  随着她扭腰走路,每走一步就是一阵臀波乳浪晃人眼球。

  “三个小蹄子贱贱丫,缺少管教的东西,在这儿乱嚼什么舌根,仔细你们的皮子。”

  三个侍女唬了一跳,待看清楚来人,纷纷围上前笑道:“夫人。”

  搀扶的搀扶,赔笑的赔笑,十分殷勤亲热。

  李瓶儿点了点头,她其实对待下人不错,所以丫鬟们不怎么怕她。

  “香主呢?”

  一个丫鬟呶了呶嘴,“在里面呢,还在修炼。”

  李瓶儿的脸上,露出一丝怀疑,“真的?”

  “夫人不信,自己去看。”

  花子虚爆发出前所未有的勤奋,让身边的人都刮目相看,他甚至戒了女色,这可真是太难得了。

  以前的花子虚,就是色中饿鬼,仗着他养父的身份,在堂中夜夜笙歌。那时候的花子虚,真可谓是人憎狗嫌,除了他的三个结义兄弟,没有人愿意跟他交往。

  偏他身子虚的的不行,没有他那几个义兄的本钱,却比他们都急色。很快就被掏空了身子,每次全靠药物助兴,也因此更加损耗了精元。

  又菜又爱玩...是最被欲奴们看不起的,背后给他取了个诨名,叫:腰子虚。

  李瓶儿凑近了一看,果然花子虚正在修炼,他用的是养父给他的功法,算是十分高明的功法。

  花太监在宫里当差,大明的太监和别国不同,他们有自己的一套完整的功法。

  本来这套功法,花子虚练起来不怎合适,但是现在问题迎刃而解...

  为了躲过那炼狱一般的苦痛,花子虚真是豁出命去,努力让自己变得上进、稳重,积极参与御灵堂的各项事务,然后给花太监写信,表示要痛改前非,让养父帮自己走动。

  李瓶儿一阵疑惑,看了一会,发现他确实是在修炼,不禁闷闷地走了出来。

  想了一会,实在想不到他为什么会有这种转变,李瓶儿只好摇了摇头,心中暗道,这总归是一件好事。

  在御灵堂内,虽然有公公护着,但是花太监年事已高。

  他是一个宦官,活着的时候,大家还敬他几分,一死就全烟消云散了。

  自己的丈夫努力修炼,将来在御灵堂靠自己能支撑一阵,才不会别人欺辱。

  御灵堂,是一个彻头彻尾的若肉强食的地方,在这里没有任何的仁义道德。

  花子虚若是再不上进,等到花太监死了,他们可就惨了。

  ---

  和花子虚一样努力的,还有正经门的掌教李渔。

  李渔把自己关在风月宝鉴内,不停地淬炼身体,几乎是上瘾了一样。

  他出来之后,看了一眼天色,已经是白天。不知不觉间,在风月宝鉴内,待了一个晚上了。

  丝毫没有通宵的劳累疲乏,李渔可以说是精神百倍,他满意地看着自己的身子,他迫切地想要找个人试验一下,正好黄信进来。

  “掌教,有件事...”m.xiumb.com

  李渔一摆手,说道:“先别说话,砍我。”

  “掌教?”

  黄信一头雾水,这是什么奇怪的要求,简直是超出了他的理解能力。

  李渔含笑点头道:“砍我,快点,用你的丧门剑。”

  他脱去半截道袍,赤着上身,露出精壮的臂膀和胸膛来。

  “朝这砍!”

  黄信终于明白了,掌教学了一些强体的法术,他要试验一下。

  黄信祭出自己的丧门剑,笑道:“那我可不客气了!”

  砰的一声,丧门剑临空劈下,剑锋正好砍在李渔的胸口。

  李渔纹丝不动,皱眉道:“使劲,没吃饭啊?”

  黄信刚才确实留力了,哪有一上来就使全力劈人的,眼见李渔没事,他暗暗加了一些力道,“掌教,我来了!”

  这一剑比刚才力道大了一些,但是依然无法伤到李渔分毫。

  李渔拍了拍自己,说道:“你用尽所有功力,朝我这里刺过来。”

  黄信终于屏气凝神,暗暗聚劲,然后手掌把丧门剑托了起来。

  剑锋发出淡绿色的光芒,凝结着黄信全部的功力,一剑斩下!

  铮~铮~铮

  金属碎裂的声音,丧门剑上出现一条条裂缝,在黄信和李渔的注视下,碎了一地。

  黄信欲哭无泪,看着自己的宝剑,再抬头看看李渔。

  李渔干笑一声,说道:“这把剑是你以前的武器,现在你修为大涨,估计是不实用了,有机会再寻摸一个吧。”

  “掌教,这可是你非让我用全力的,我觉得这柄剑掌教应该赔...”

  “啊,哈哈哈,我突然想到,今天约了国师有点事,等我回来再说吧。”

  黄信看着满地的碎片,心疼不已,这是他的师父,霹雳火秦明给他的武器。

  黄信对丧门剑十分看重,恨不得枕着它睡觉,今天来砍人竟然把剑折了。

  一阵风之后,李渔来到地道外,心中大感失望。

  黄信修为不高,被砍的实在是不爽,根本测试不出自己的水平来,要是吕玲绮在就好了。

  吕大小姐的方天画戟,或许能给自己试一下成色。或者让杨志来一刀、鲁智深来一禅杖。

  李渔一边想,一边往外走,准备去找林灵素,商量一下安排自己和高俅见一面。

  现在看来,高俅是自己这边很重要的一个人物,李渔与他的接触不多,甚至还有一些过节。

  这可不是什么好现象,必须得交流交流。

  毕竟大家算是盟友了,知己知彼,才能百战不殆。

  若是不懂高俅手里的底牌,就相当于不知己。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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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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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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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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