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渔回到小楼里,莲儿已经给他收拾好了房子,小丫头干活挺麻利的。
李渔是属于没有条件的时候,从不讲究,有了条件,从不将就的人。
在路上他席地而睡,枕草而眠不在少数,但是在巨野县,小小的茅草屋也被他拾掇的干干净净。
这房子既然是自己的了,还要在这长住,当然不能凑活。
他拿着鸡毛掸子,想要把角落的灰尘清扫一下,发现这些犄角旮旯也都收拾过了。
推开窗户,月色正好,夏夜繁星灿烂,清风带着花香。
有自己的宅子,不用一睁眼就到处奔波,这才是人过的日子嘛。
李渔躺在床上,美美地睡了一觉。
第二天一大早,天朗气清,惠风和畅,透过窗子向天看,碧霄浮云相映成趣,正是出游的好天气。
薛家的人,带着薛蟠去外面采办,东京汴梁是大宋乃至整个六朝最大的货物中转站。
整个六朝的货物,几乎都能从这里买到。
院子里,另一个小楼出来的小金莲,早就收拾好了,正端着一个木盆,在院子里晒衣服。
李渔轻咳一声,小金莲抿了抿头发,抬头看到李渔,赧然一笑,白里透红的脸蛋煞是好看。
“一会咱们出去一趟。”
来到汴梁,自然是要出去转转的,这里人口稠密,找几个徒弟应该不难。
李渔信心满满!
大相国寺下,是汴梁最大的庙会所在地,这地方的庙会六朝驰名,热闹非凡。
两边叫卖声不绝于耳,往来逛庙会的,既有普通百姓,也有达官显贵;
既有穿着镶嵌珍珠的丝履,宽袍大袖,风度翩然的文士;
也有衣衫褴褛,面色饥黄的穷苦人。
大相国寺依山傍水,据说是在大汉王朝时候,寺里有大法力的僧人,在原本的空地上作法,引来了湖水。
水畔多植柳树,每一株都几人合抱那么粗,组成一排的柳荫。
湖里有几个水上阁楼,轻纱遮挡,时不时传来娇声曼语、慷慨悲歌,是一群才子佳人,王孙公子在聚会。
李渔带着一个小丫头,这里逛逛,那里看看,不一会就买了一大堆东西。
当然,为了锻炼某人的体魄,都由她提着。
李渔逛了一会,来到一株大柳树下,这儿也有几个摊子。
“来这里乘会凉。”
小金莲擦了擦额头的汗珠,点了点头,她里面的衣服都湿透了。
柳树下,有三五个摊位,排的乱七八糟。
这儿已经不是庙会的中央了,所以游人不多,李渔走到一个摊子前。
地上摆了一个布袋,布袋上放着一把刀,刀鞘很厚,锈迹斑斑。
卖刀刃脸上盖着一顶草帽,抱着双臂倚着柳树,鼾声阵阵。
最奇怪的就是他的这顶草帽,大的出奇,连胸膛都盖住了。
李渔伸手去摸,卖刀人虽然盖住了头,但是却跟看得见一样,伸脚踩住刀鞘,“不买不让动。”
“不看看怎么知道买不买。”
他运转金灵之力,偷偷窥探了一下,是把好刀!
材质精纯,是上等的寒铁,李渔这辈子也没见过这么纯粹的金灵。
李渔虽然打斗时候不需要刀,但是心里算计着,等以后遇到金灵之力天赋异禀的徒弟时,把这刀给他防身也好。
“识货的买主,是不需要看的。”
李渔哈哈一笑,说道:“那好吧,不看就不看,你说多少贯,我买了!”
他现在豪气的很,从狗大户那里搞到宅子不说,还额外拿了一千多贯。
“这把刀,只赊不卖。”
赊刀?
别人做买卖,都是概不赊账,这摊主竟然反其道而行之,不亏死才怪。
李渔顿时来了兴趣,在地上一坐,问道:“怎么个赊法?”
“谁要买我这把刀,不消出一文钱,只要他名满天下之后,满足我一个愿望就行。”
“要是我赊了你这把刀,但是一辈子籍籍无名呢?”
“那你就白得此刀!”
李渔默默笑了笑,站起身来,招呼着金莲准备走。
这赊刀人从上到下,透着一股古怪,还是不要轻易招惹的好。
虽然他很想得到这把刀。
古怪的人,往往有着古怪的麻烦,李渔怕麻烦,更怕古怪的麻烦。
“慢着。”赊刀人拿下草帽,露出一张很普通但是却很刚毅的脸来。
他的双臂赤着,穿着一件短袖的汗衫,露出的双臂呈古铜色,肌肉贲起,泛着油光。
他嘴里叼着根草杆,眉宇间英气勃勃。
好雄壮的汉子!
李渔心里暗暗喝彩,这身材可比健美的那些阳刚多了。
“你不想看看我这把刀么?”
“不是不买不让看么?”李渔摆手说道。
赊刀人咧着嘴一笑,“你是个例外。”
李渔不想惹麻烦,摆手道:“算了,在下从小有一个毛病,什么事都不想和别人不一样。”
“这是为何?”
“难道你没听说过,木秀于林风必摧之;堤高于岸浪必摧之;爷秀于市孙必摧之么?”
“前两句听说过。不过我却觉得,男儿在世,可以穷苦可以困顿,绝对不可以庸庸碌碌。”赊刀人目光灼灼,看着李渔,说道:“买东西就要讨价还价,你可以和我讨价啊。”琇書蛧
李渔有点心动,眼珠一转,回头道:“我这人,不做奸邪恶毒之事,你那愿望...”
“成交!”
赊刀人用脚一条,挑起刀来握在手里随手一扔,李渔当空接住,拔刀出鞘,一阵龙吟。
骄阳下,宝刀熠熠生辉,在他轻松拔出宝刀的一刹那,赊刀人眼中精光一闪,一抹喜色闪过。
“这刀归你了!”
李渔握着刀,突然有种很奇妙的感觉,赶紧收起宝刀。抬眼一瞧,那个奇怪的赊刀人,已经转身要走。
巨大的草帽,系在脖子上,遮住了魁伟的后背。虽然穿着粗布汗衫,一种气势从他背影散发出来,说不出的威风凛凛、气宇轩昂,让人心折。
“喂,还没请教你叫什么名字?”
赊刀人朝后摆了摆手,朗声道:“李俊。”
“在下李渔,有缘再见。”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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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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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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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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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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