慧能看着远处的夏州,不由地感叹道:“失去了佛祖的庇佑,人间果然处处都是地狱。”
“可恨这些异族,平日里来掠夺就算了,如今更是充当了天庭的走狗!”
玄奘看向远处的戈壁,那里只有无穷的黄沙,一墙之隔的夏州却是水草丰美。
他低声说道:“你看这些地方,本来也是党项人的牧场,但是汉人强大善战,于是这里建起了城池,成为了中原势力范围。而那些黄沙之地,因为无法开荒,便丢给了异族。”
“这世上任何人,任何生灵,都有生存的权力。他们那边每到冬天,便会万里冰封,若是不抢便只能饿死。久而久之,不来抢的人都饿死了,来抢的反而活了下来。”
众人诧异地望向玄奘,不知道他为何会突然说出这段话来。
大家来到这里,可是为了大唐,与铁木真决战的。
说到底,他们是要保护中原,避免异族铁蹄踏入中原大地。
玄奘念了一声佛号,说道:“所以最好的办法,不是杀光他们,而是把他们也纳入中原。中原大地的土地肥沃,若是没有纷争和硝烟,那么所产足够养活整个大漠,只需要他们用自己的牛羊来交换便可以。
佛说放下屠刀,立地成佛,铁木真虽然凶恶,那是因为他没有接触过佛法。只要他感受到佛法的高深和广博,便会心甘情愿放下屠刀,成为我佛的信徒。”
众人纷纷称善,这时候李勣走了上来,笑着说道:“禅师所言虽然大有道理,但是却极难实现,因为他们都是些嗜血之辈,习惯了抢掠或者饿死。曾经有些异族,是愿意放牧交换的,大汉也不是没有和他们互市,可惜这些人都被如今草原的人杀完了。”
“想要实现和平,就要先把这些人杀光,就像是一个人身上生出了恶疮,想要把烂掉的肉化为正常的血肌,是根本做不到的,而且费时费力。剜去烂肉,放掉坏血,才是正道。”
李勣看向远处,说道:“铁木真是我中原大敌,这次若不将其击杀,灭其族,我李勣就愧对中原父老。”
远处的地平线上,黄沙漫天,渐渐露出一个个磨盘似的身影来。
他们骑着的马,不如女贞人的高大,但是却极其精壮。
驮着平均二百多斤的蒙古战士,能长途跋涉,爆发力不如辽东大马,但是耐力却胜过很多。
他们大都没有头盔,头发挽成椎髻,用布带扎紧,身上穿着黑色的皮甲,方形的甲片上部穿孔,用皮革连缀起来。
这些蒙古兵手中握着的是短刀,刀刃在阳光下闪动着凛冽的寒光。远远望去,彷佛一片刀山,又像是湖中的粼粼波光。
看着慢慢出现的蒙古人,有些将士已经开始手抖,尤其是大宋西北的兵马。
这支蒙古兵,让人打眼一看,就知道他们不好惹。
李勣却拍手大声道:“好!蒙古精锐尽出,正是一劳永逸的好时机!”
一个蒙古骑士,越众而出,来到城下,他拔出弓箭,朝上一射。
有亲兵身后握住,果然这软绵绵的箭矢,只是传信的。
亲兵撕下裹在箭上的牛皮卷交给李勣,后者展开一看,上面写着:明日投降否则屠城
八个字,尽显铁木真的狂妄,李勣冷笑连连。
他把这封信随手一丢,从亲兵手里拿过弓箭,朝天一箭。
一只盘旋在空中的猎鹰,被他一箭射穿了喉咙,直挺挺地摔落下来。
城下的蒙古人大怒,发出阵阵低吼,声音果然如同野兽一般。
他们刚刚统一了蒙古所有部落,将自己的首领,送上了蒙古大汗的宝座。
自古以来,蒙古人就是一盘散沙,他们各自为战,互相之间仇深似海。
正因为如此,他们才会一直被契丹和女贞压制,现在情况不一样了。
统一的蒙古实力强横,他们的大汗铁木真据说法力滔天,势要横扫天下,征服所有的土地。
想要征服天下,就要拿下中原,否则即使是打下其他所有地方,你依然是一个蛮夷,是不入流的番邦。
铁木真也知道这个道理,所以当神仙来找他谈合作的时候,没费什么时间,他们就达成了一致。
他没有想到神仙会找到他,那些高高在上的家伙,从来都不屑于看向中原以外的土地。
他们的神庙和道场,一个也没有出现在中原之外。
但是现在他们没得选了,铁木真知道,在中原出现了一个人,他挑动人间的帝王,联起手来对抗天庭。
铁木真得知这个消息的时候,抑制不住心中的狂喜,他知道自己最好的机会来了。
站在他的视角,这分明就是天选之子,因为他刚刚统一了蒙古,中原的人杰们就给他们自己惹了一个天大的麻烦。
本来还不敢贸然南下的铁木真,此时的心情就像是王八退壳---鳖不住了!
他几乎是用最快的时间,就同意前来谈判的神仙的所有条件,当然对方给出的条件,也让他无法拒绝。
铁木真就骑在马上,他的身材很是高大,不过因为常年骑马,所以脸上坑坑洼洼,眼神锐利,背稍微有些驼,显得更加强壮。
他的唇上留着两撇八字胡须,腰间佩着一柄短刀,看样子和普通士兵的弯刀差不多,但是刀柄却是很显眼夺目的玉石打造。他一手按在刀柄上,目视前方。在他身边的军士面无表情,彷佛一群沉默的雕像。寂静中,透出肃杀和死亡的气息。
没有人知道,他们已经杀了多少人,在铁木真的大军中,很多都是从十二三岁就开始上战场杀人。
这些年,他们陆陆续续灭掉了十几个种族,沿途只要被征服的土地上,超过车轮的男人全部被杀。
蒙古人的车轮很低,大概五六岁的孩童机会超过车轮。
留下的都是些懵懂的孩子,他们要么被阉割了伺候蒙古贵族,成为奴隶,要么便被洗脑加入蒙古的军队为仇人征战。
这么长时间的杀伐和屠戮,早就泯灭了他们心中那点本就不多的人性,这些人比起女贞来,丝毫不落下风。
铁木真看向城楼,没有选择下令进攻,他沉声道:“城中气象有变化,看来是有了援兵,这绝对不是府谷那些草包。”
他已经看到了城楼上的将士,虽然隔得很远,依然给了铁木真很大的压迫感。
面对自己的铁骑,他们没有一点胆怯,反而迸发出很强的战意,这是铁木真能够感觉到的。
这样的兵马,必然是战无不胜心中有很强的自信的精锐之师,显然不是大宋西北那些苦哈哈。
“后撤三十里,安营扎寨!”
铁木真在这支兵马中的威信无可比拟,所以他一声令下,大军开始有序撤退。
李勣看着蒙古人的撤兵,脸上的表情逐渐凝重起来。
行军时候,甚至是进攻时候,都很难看出一支兵马真正的精气神。
唯有撤退的时候,最能见真章,一支精兵的撤退定然会进退有据,互相掩护,不会让人追击得手。
“铁木真会带兵啊。”李勣笑着赞叹道。
“末将愿领一支兵马,出城试一试他的深浅。”在李勣身后,薛仁贵抱拳道。
李勣点头道:“也好。”
很快,鼓角声响起,城门打开,一支兵马从中杀出。
为首的大将头戴金盔,身穿银甲,举起长枪一声呐喊,无数兵马随着他涎尾追击。
蒙古人没有多少慌乱,他们很快后军变前军,与薛仁贵的兵马就地厮杀起来。
这些蒙古人,穿着粗糙的兽皮甲胄,脖颈粗大,肩背像岩石一样又厚又宽,赤裸的手臂上,没有多少肌肉全是肥肉,一晃一晃的肥肉下面,才是力气惊人的肌肉,这样的身体才是最适合打仗的,一刀下去甚至砍不到他的要害。
厚厚的脂肪,本来就是一层天然的护盾,在这些肥肉下,是一个个力大无比的壮汉。
这种兵马冲锋起来,就如同一个个磨盘向你奔来,关键这磨盘成千上万,甚至是几十万,你怕是不怕?
薛仁贵丝毫不惧,纵马驱驰,身为大唐上将的他,冲锋在前,士卒们更加是士气如虹。
战斗从一开始就立刻进入了白热化,薛仁贵一手按住枪柄,身体向前倾斜,枪尖对着前方,完全依靠脚尖的力量往前飞掠,整个人就像在草上滑行,不仅姿势优美,而且速度极快。
倏地一声,在刚接触的瞬间,薛仁贵就一枪,刺穿了一个蒙古将官的小腹。他发出闷雷般的怒吼,然后腾身而起,在半空中将手里的弯刀举过头顶,猛然劈下。
薛仁贵身边有八个亲兵,前面两名骑兵同时举起短矛,交叉架住斧柄。“铛”的一声,巨大的冲击力使两人肩膀一沉,身下的座骑也被震得退了半步。
薛仁贵趁此机会,一枪刺中了这个将官的喉咙,他这才倒了下去,临死时候,眼中依然是凶狠的模样。
薛仁贵的亲兵,和他配合的默契十足,很快就在阵中冲杀起来。
但是其他的大唐士卒,则感受到了巨大的压力。
这些“磨盘”太抗揍了,往往是你砍他刀没事,他砍你一刀要命。
有一个年轻的蒙古小将,跃到一个唐军马匹上,从背后狠狠刺入,将他刺死马下,然后从腰间拔出两柄弯刀。他双目赤红,怪叫连连,左劈右砍杀了不少唐军。
薛仁贵斜刺里击杀一个蒙古鞑子,然后便杀到这人身边,一枪荡开了他的短刀,救下一个唐兵。
年轻的蒙古人兴奋地看了过来,伸出舌头,舔掉了自己嘴边的鲜血,他吼叫着杀奔薛仁贵。
这时候,城中突然响起了鸣金声,薛仁贵稍微一愣,然后便指挥着众人且战且退。www.xiumb.com
奇怪的是,对面也响起了号角声,很快蒙古人也急着脱离战斗,与大部队汇合。
两边的统帅竟然默契地同时下令撤兵,薛仁贵十分疑惑,他们接触才这么点时间,不知道李勣为何下令撤兵。
等他来到城楼的时候,薛仁贵便知道原因了,此时的天空中,突然亮起一轮赤色的太阳。
双日升空,刺眼的红光铺洒大地,好像是染了一层血色。
“这是什么?”薛仁贵惊奇地问道。
他刚刚经历了一场厮杀,杀伤不低,却面不红气不喘,好奇地问道:“是我们这边的修士施法么?”
李勣摇了摇头,他也不知道这是什么,刚才突然就出现在了天空中。
生怕这是铁木真的手段,李勣也顾不上看蒙古人的成色了,赶紧下令撤兵。
同样的,铁木真那边的情况也差不多,看到双日的他完全不知道这是什么情况,所以铁木真求稳也选择撤兵。
与薛仁贵厮杀的那个年轻蒙古人,气咻咻地回到自家阵中。
在他身边,有一个稍微年长一些的蒙古贵族,笑着拍了拍他的肩膀,说道:“蒙哥,这还是你第一次上阵,这样的表现已经不错了。”
这位壮年的蒙古贵族就是孛儿只斤·拖雷,铁木真的第四子。
而年轻的蒙古人,就是孛儿只斤·蒙哥,也就是忽必烈的爹。
在南下之前,拖雷已经征服了大片的土地,他进围塔里寒寨,塔里寒军民凭险据守,蒙古军围攻七个月,直到拖雷奉召回军与其父会合时才将此山城攻克下来。该城的守军和人民皆被屠杀殆尽,死的人尸体堆积成山,血水流了一个月,河还是红色的。
不久,拖雷受其父之命进入呼罗珊地区,对敢于反抗蒙古的城市进行残暴的报复。有一次,因一支蒙古小部队在马鲁城下被歼灭,拖雷带精兵围攻马鲁,马鲁长官出城投降,拖雷假许不杀,但在蒙古军入城后只选取工匠四百人后将全部居民和降卒进行屠杀,死者达七十万人,马鲁城被夷为平地。
被他下令屠杀的人,至少有四五百万了,即使是在六朝这寥廓的大地上,也从未有如此凶残的人。
“父王,你说这两个太阳,到底是什么意思?”蒙哥问道。
拖雷看向天空中的红日,它的眼色和鲜血是如此相近,便开口说道:“这是长生天对我们的祝福,我们一定能征服中原!”
蒙哥大喜,将盔甲一扔,有奴隶慌忙爬过去捡起来,蒙哥兴奋地喊道:“到时候一定要杀个痛快!”
此时,没有人能够看到,在“红日”的中央,正坐着一个身影。
他唇红齿白,面如美玉,身若长柳,一双眼睛清清澈澈,宛似那夜空里的明星,只随随便便地坐在那里,便教人自惭形秽。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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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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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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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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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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