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都市小说>我真不想跟神仙打架笔趣阁>536、不服,再来
  宫泽可热烈了。

  荆小强也不赖,音乐本来就有助兴的功效。

  这么奔放的情绪当然要释放出来。

  舞台下的环境,让拥吻更如同在云端。

  全身心投入进去,周遭的整个世界都不见了。

  他吻得专业,吻得温柔,还很有技巧的保持了身体平衡,让宫泽的体验极好。

  十九岁的美少女可以把所有的心力都集中在唇齿间。

  甭管她演过多少吻戏,这一刻都应该留下了无限美好的记忆。

  坂井清泉就觉得自己真多余。

  台边空间也只这么点,除了粉脸发烫的装没看见,就是竭力倾听外面的缠斗的歌曲。

  斗得可激烈了。

  绝对让观众们大呼过瘾的场景。

  毕竟在这种大舞台上,斗歌绝对罕见。

  因为稍有名气的歌手,面对面的这样比试,气息、音高、唱腔、咬字,各种环节,输了都很难看。

  看看布莱恩亚当斯和帕瓦罗蒂的合唱就知道了。

  那还是美声大家很有风度的迁就流行乐高手,没让场面那么难看。

  情歌王子都吃力得不行。

  可人类历史上斗歌又是个很自发本能的喜闻乐见场面。

  特别是在很多比较原始的族群。

  无论迎亲访友,欢庆哀悼,都可以用斗歌的方式来表达。

  只要撇开了现代社会的功利性,斗歌是人类最本能,也是最文明的争斗方式了。

  别说打得鸡飞狗跳,光是吵架骂人都不如唱歌优雅好看。

  只要能用唱出来的方式,再凶狠刻薄都到不了什么样。

  更何况这两位还真正是进入到了歌声表达的领域。

  曹菲自己先浑身战栗……

  不是气得,而是快感过电。xǐυmь.℃òm

  她忽然体会到了那种把同一首歌,用不同的情绪跟唱腔,表现出不同心态跟气质的无上妙绝!

  《容易受伤的女人》是首本来比较幽怨的歌曲,曹菲也是从这首歌开始提炼出自己空灵的嗓音特点。

  但这一刻在中森步步紧逼的情绪下,开始质变。

  这首日文原唱叫《口红》,风尘女子的放荡不羁甚至自嘲讽刺口吻。

  在中森的中低音酝酿下,充满特别成熟的韵味。

  有点过来人看小孩子的调侃。

  中森哪里是针对曹菲,她不过是被激吻的两人狗粮塞住,难免会想起自己也这样情动奔放过。

  再来外面的歌曲烘托心情,就忍不住躲避狗粮顺带释放情绪了。

  别忘了,就在三五年前她还是集万千宠爱于一身的绝代歌姬,什么大场面都是以她为中心,都到了割腕自杀的地步,她这种情绪积郁其实非常狠。

  恰恰这首歌又是她熟悉的日文本尊,这一刻情绪上头哪里忍得住。

  直接拦截抢走开唱。

  她唱的时候哪里在乎曹菲是什么情绪。

  表达的是自己,冷嘲热讽甚至鞭挞那种沉迷在堕落情绪中的自己,过去几年你特么的在干嘛,明明知道那是个渣男,还赔上自己的事业、前景乃至一切,那个男人甚至在自己买的房子结婚……

  这种情绪下,她会在意曹菲吗。

  歌曲风格陡变。

  所以曹菲后来反击也是理所当然的,老娘的演唱会,老娘的歌曲,而且老娘正在演唱,你特么的居然敢来打岔?!

  胖翻译之前开玩笑的挑衅,这时候起到了点火作用。

  她也毫不犹豫的换个节点夺回来。

  但恰恰就是这种她以前从未有过的斗歌行为,点燃了她对唱歌的新理解。

  完全不同的情绪。

  这是她以前歌唱时候很罕见的爆发情绪。

  王峰都说过啊,他五岁就开始练小提琴,拉了十年才突然在某天明白了自己拉的音乐情绪,然后哭得不能自已。

  技巧和情绪是两个分离的东西,绝大部分人是空有情绪没有技巧,而对于天赋过人的歌手来说,大多却是习惯了用技巧表达,就没了情绪投入。

  这一刻的曹菲,可以说是个全新的曹菲。

  她晋级了。

  让中森在旁边酝酿了两次,都没能参与夺回歌唱主动权!

  也让她平生以来第一次,有种唱歌被压住的感觉!

  过去十年,她的歌声已经几起几落。

  两年的偶像歌手甜美期,像每个刚出道的少女那样按照公司要求演唱。

  出名之后,才开始寻求自己的风格,失败、冷落、嘲笑之后才找准自己的特点,用偶像女歌手中罕见的中低音杀出一条血路,击落之前的三大女歌手,真正成为风华绝代的昭和歌姬。

  然后在这种高手无敌的状态下,沉迷恋爱、戏耍奖项、轻慢歌迷、厌恶歌唱,地位太高就无所谓呗。

  直到这几年被反噬,愣是能在两三年间跌落低谷。

  说到底,她就是自己恋爱脑作死。

  但这种局面有些人就彻底沉沦下去。

  有些人却能硬生生扛过来。

  上一世的她,后来就从未倒下,虽然再没回到过巅峰,但这个女人愣是从那种深渊里面爬出来了。

  就好比现在的她,拿着麦克风站在曹菲身边,听不懂歌词,但她能听出来那里面蕴含的强势!

  和她昨晚今早听过的粤语版截然不同,也跟他听过的《口红》完全不同。

  这是种能够掌控自己人生的强势。

  也是她从未有过的性格缺陷。

  不得不说曹菲身上那种平京女人才有的大气、混不吝,是HK女歌手里面都绝无仅有的特质。

  感染到中森明莱了,更像电磨轮迸发出来的一大堆火星,直接引燃了满心情绪的她!

  释放!

  勃发!

  中森之前在媒体上更多都是楚楚可怜的形象,其实她内心却坚韧无比的特点。

  在这一回被点燃了。

  焦盆人性格上那种拧巴、牛角尖、甚至有点疯狂的特点。

  这时候被激发出来了。

  充满景仰眼神和姿态的听曹菲唱完这首歌。

  她就拿起麦克风主动挑战:“《Letitgo》?”

  曹菲粤语很差,英语几乎为零。

  但这首歌名她还是能听懂,顿时,哟呵,小样儿的!

  来呀,虎怕虎!

  于是两条母老虎就对上了。

  前奏一起,倒是把前排的陈丹尼给激起了,边个?!我的歌!

  立刻就想起身去后台!

  黑仔他们连忙笑不迭的拉住:“小强拿去泡妞嘛,让他泡,让他泡,终有天会吃到苦头的!”

  陈丹尼更忿忿了:“明天我要去唱……”

  黑仔哄小孩:“好的好的,晚上给小强说。”

  大场面就是这么来的。

  曹菲后来叫苦连连,老娘这是公共厕所迈,一个个的想来就来,想唱就唱,还要唱得漂亮!

  但中森的确唱得漂亮。

  她唱歌的特点本来就是赋情,恋爱撕逼的时候没专心唱,技巧短板就暴露出来。

  上一首可以跟曹菲齐头并进一段,靠的就是情感投入。

  后来根本上则是曹菲把技巧情绪拉满了。

  可《Letitgo》是她现在的心态真实写照。

  草泥马的……蒽,是八格牙路的你们瞧不起我,看我威震八方的时候要你们高攀不起!

  荆小强点燃了她不服输的性子,上首歌把她的强势引爆了。

  冰雪女王啊!

  光会魔法只是掌握了技巧,还要有女王的气势。

  来了来了。

  音乐声中她抬手把头顶盘起来的发髻一散,就带着君临天下的气势朝着前迈步,追光灯不由自主的跟上她。

  明明身高不如曹菲,可这一刻同样在追光灯下的高个子却只见苗条。

  必须顺口提下卢昆仑。

  之前的情歌,他发挥余地不大,也就《Faded》这样的迷幻色彩可以调整下。

  但这首《Letitgo》有魔法属性:“今晚的大雪铺满山川,闪闪发亮……

  这没有脚印的地方,这荒凉孤立的地方

  我是这里的女王……”

  荆小强已经给中森描绘过电影场面是怎样。

  从皇宫上逃出来的女王,悲愤激动,孤独前行!

  中森的动态就是标准的歌舞体现啊!

  “风在咆哮,就像我内心的风暴……”

  全场惊呆了!

  那个子小小的姑娘,居然好像爆发小宇宙一样,在舞台上放声高歌!

  真的像咆哮!

  怒吼!

  陈丹尼都目瞪口呆,这情绪比他还狂烈!

  等到高潮部分,更挥动手臂释放冰雪魔法:“我再也回不去,过去已成往事……为所欲为吧!”

  天啊。

  女王霸气侧漏了!

  “我自由了!

  我随心而动,

  我与风,与天同在……”

  她在高音部分甚至有点破音了,但反而恰到好处的展现出了情绪,狂放奔溢的情绪!

  全场观众都有种自己毛发后飘的临场感!

  可中森明莱却在第一段的爆发之后,转身对听得同样震撼的曹菲,来了个,你请……

  邀战了!

  那就唱呗。

  曹菲拿起麦克风就跟上,当初还是她第一个跟着荆小强他们演唱这首歌呢。

  可她,还是太年轻了。

  她没有那么多悲愤、炸裂的情绪。

  唱出来就显得单薄。

  给人感觉就是暴风雪中一把徒劳挥动的宝刀。

  再厉害,也不过就是一把刀,又能激起什么呢?

  和中森明莱那种每唱一句,就朝着不同方向发火油哏的动态气势差远了。

  观众们那会儿都仿佛看见一座座冰山随手矗立了!

  可曹菲你这,差点意思呀。

  曹菲自己也能感觉到,没把自己震撼住。

  哎哟,小日子的,居然阴我!

  再来!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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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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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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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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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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