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小强没咋公开唱过这首情歌。
当时罗列这首歌是给中森论证不要过于抠细节,用感情演唱,用词句来熏陶情感。
《同桌的你》也能做到,但太简单太极端,太有校园民谣的独特气息。
而《慢慢喜欢你》就是忽略掉演唱者那些过于精细的花招,淡淡的用旋律和歌词来勾勒画面。
这就是荆小强征服中森的论点,真正的高手是去展现,而非表达。
特别是那种矫揉造作的表达技巧,简直就是自得其乐的显摆。
杜若兰恰恰是完全受到荆小强的影响。
从她第一天开始跟着余舒凡学声乐,听到的却都是荆小强的歌声。
就好像她每天打沙袋、扎马步练基本功,但看到的都是顶尖高手的风范,自然眼光就极高,又极为踏实。
现在唱来都是绝无花里胡哨的转音、转调:
“晚餐后的甜点就点你喜欢的吧
今晚就换你去床的右边睡吧
这次旅行我还想去上次的沙滩
球鞋手表
袜子和衬衫都已经烫好
放行李箱
早上等着你起床……”
有些人写歌词,喜欢各种华丽辞藻,让人不明觉厉的感觉好有文化。
殊不知堆砌才是最容易的。
这样用生活中小细节打动人,让人立刻有了画面感。
透过音乐看到了影像,而不是计较几分音符,情感节奏这些专业领域的东西。
每个人都在生活,但能把其中细节精准提取出来,才是高手。
而杜若兰的演唱就符合这种叙事风格,淡淡的不疾不徐。
将情感揉碎,融化在唇齿发音中。
杜若兰还有个最大特点,她唱歌习惯于脱麦。
这是歌舞剧表现的基本要求。
哪有舞台上唱跳还拿着麦克风,甚至戴耳麦的。
所以她的胸腔共鸣从一开始就走的专业路子。
这也是荆小强被启发到的关键点。
普通人,只要没有器官缺陷,不求能够唱咏叹调,起码能用共鸣发声唱歌,那味儿已经超凡脱俗了。
这么好的歌唱方式,没有传播广大人民群众,肯定是哪里出了问题。
看杜若兰这么落落大方的摆出演唱姿态,还有习惯性的双手动作。
慢歌表达感情细水长流嘛。
她的双手就像弹竖琴那样,轻轻在眼前弹跳。
肤若凝脂、粉润唇色、黑亮的发丝束成高高的马尾,露出光洁饱满的额头,那双野生浓眉却带了点忧愁的平顺。
美得不可方物!
哪怕是最简单的黑色圆领T恤加牛仔裤。
都俨然是校园里最让人记挂的模样。
之前荆小强唱歌,全场都肃然起敬的惊叹。
杜若兰唱来却是所有人情不自禁摇头晃脑的沉浸。
“慢慢喜欢你
慢慢的回忆
慢慢的陪你慢慢的老去
因为慢慢是个最好的原因……”
潘云燕开心的摇头晃脑。
汪老师就趁机给旁边的李佶上课:“你才十二岁,已经是超越无数人的优秀演员,舒缓点,多提升些自我感悟和视野,不要太功利的啥都盯着荣誉。”
因为这小女娃眼里放光啊,狼崽子贪婪羡慕的光彩!
写满了恨不得是我站在那的心思!
闻言才飞快的收敛下,但表情又是你个大妈懂什么的不以为然。
她十岁就从地方被选调去了军艺,比兰玲当初十二岁进文工团系统、邹珣是十五岁进艺校,都要早!
属于肉眼可见的那种天赋爆棚。
一路吊打同龄人,早就习惯信奉成名趁早的价值观。
汪茜带过多少孩子了,内心轻叹,交给荆小强想办法吧。
“文工团那边交给我们,却不能成才的话,真是可惜了。”
从电视台出来,汪茜罕见的叫那俩姑娘带着李佶坐后面部车,自己拉了荆小强单独提醒。
整个歌舞团都要去焦盆,除了汪茜要回沪海继续带班。
她才是把那种细水长流的相辅相成陪伴展现,而不是表达。
荆小强伸手帮她把眼角抹抹:“好了好了,操心太多会有鱼尾纹,我这次出国帮你找那种精华素眼霜,花几百几千甚至好几年才能保证紧致有弹性的保湿好看,为她急白了头发,不值得不值得。”
汪茜马上乐不可支的把那孽徒丢在脑后:“好了好了,我知道我不能跟小姑娘们比青春,得开始注意防衰老工程了,哈哈哈!”
因为从小就化舞台妆糊脸,那年代也没那么多讲究卸妆圣品,皮肤伤害颇大。
荆小强也回头看看后面那部车:“能在最青春的年纪,明白自己在做什么,杜若兰已经算是难得了,感谢你这一年多给她做出了最沉稳的榜样,以后就把她交给余老板,我们都不管了,看她自己的造化。”
汪茜就不会像余舒凡那样:“我知道你盼着她们能自己走得好好的,可女孩子在这个年纪遇见同龄的你,很容易把爱情交缠其中,把持住哦,你已经有两个儿子了。”
荆小强哀叹倒下,他实在是搞不明白为什么上辈子老到四五十岁都能常换常新,这辈子怎么就动不动给蜘蛛网罩住。
汪茜哈哈哈。
但杜若兰确实是随着那场十万+的露天演唱会瞬间红遍整个右岸!
荆小强趁热打铁的路子也对,在《当我们年少》的歌舞剧登台之前,杜若兰跟着他去周边大学免费演唱拉热度。
甚至让电视台比康凯文安排的“太平轮”专访节目还先播放!
因为这样的校园女神,真的比什么歌舞剧更有噱头更有传播力。
这个世界终究还是看脸的。
漂亮姑娘只要唱到平均水准之上,再加上来自对岸的噱头,荆小强的名气带动,唱片公司联手狂推。
电视台打歌感觉是最后一棒,把杜若兰清新美丽的形象传递到了千家万户。
哪怕电视机的音响效果只能说是听个响,但还是让无数观众记住了这个来自海峡对岸的俏美少女。
朗朗上口的经典旋律,搭配杜若兰清新娇俏的容颜以及专业水准的嗓音。
特别是她那种气质配合这些歌,简直是人歌合一。
从北市向全省辐射的专辑销售,节节攀升!
这时候又必须提到王大卫,这个沉默寡言的男人才是这两年港台唱片销售冠军。
两三年前他就能达到单张销售在两周内卖五十万张左右!
这可是十白金的成绩!
他也是首开把HK销售拓宽到右岸,接着又推广到整个东南亚的先河。
他身属一家小唱片公司,但有相当多东南亚资源,当时他跟齐小哥一起联手找荆小强拿版权,就想利用自己公司的东南亚资源铺开销售。
就这两三年他们还没把内地市场瞧上,90年荆小强不也伙同歌舞厅经理直接翻唱不给版权费用么。
港台公司在内地赚不到钱就索性不进入。
宁愿开发东南亚,都不做内地市场。
所以在一两个月之内买几十万张专辑已经很了不起了。
结果荆小强出人意料的推出杜若兰,王大卫马上跟着一起上高校演唱会。
这等于外有荆小强这种强横开路,内又有王大卫、李阿宗这几位协助提携。
一周时间,在右岸卖了超过三十万的专辑!
杜若兰真就是站在了风口上。
李阿宗两年前刚刚操刀制作完成了右岸唱片史上首张单年过百万销量的专辑。ωωω.χΙυΜЬ.Cǒm
无论是随身听普及,还是音质更好的CD进入千家万户,盗版光碟和互联网又没出现,几个因素叠加起来。
就这几年是卖专辑最火的时候。
有人评价,恰恰就是李阿宗这一系列的百万销量操作,把右岸唱片业推进到了工业时代。
前面无数歌手铺下的路,恰恰被杜若兰这个形象来爆发。
顺便又带动了荆小强和曹菲的演唱会专辑销售。
相互成就吧。
所以轮到《当我们年少》在大剧院演出的时候,外面人山人海的年轻人,已经是拿着杜若兰的专辑来找她排队签名了。
整个歌舞团成员都有点好奇又意外的看着这个还从未上过女主角的同事,神奇的转职成了歌星。
在百老汇这很常见,好莱坞明星,公告牌歌星,都可能跟百老汇舞者随时转换身份。
这种明星演员和普通百老汇打工人之间是两个阶层的存在。
哪怕后者专业能力可能吊打明星,也知道那是可望不可及的存在。
但在港台绝对是头一遭。
心里面有种微妙变化。
荆小强就指指天海,让大家都学人家的沉稳。
按说背负违约压力在外面演了这么久,她的心理压力才应该是最大的。
可这位才是丝毫不受外界影响。
全新的《当我们年少》她只是在其中客串个配角,也能凭借专注跟实力迅速蹿升到C位,穿上旗袍演贵妇人。
前半截作为上流社会嘲讽嫌弃女主角的惟妙惟肖,后半截在水平舞台上演绎惊惶坠落海中的逼真动态。
为整个剧目都增色不少。
从整个右岸汇集起来的太平轮家属,参加了首演式。
然后连演五场。
场场爆满。
任谁哪一方都看不出来这歌舞剧里有什么影射污蔑,完全摒弃了ZZ元素。
只是通过灾难歌颂爱情和人性而已。
本来只是打算简短的在沪海热热身的剧目,接到了北市大剧院的版权要求。
希望能买下来排练成日常演出。
没事,对荆小强来说,给钱就行。
港币结账……
都能算外汇。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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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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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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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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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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