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他们说着下班去哪里吃饭或者去哪里玩的语言,吴思源感到一种熟悉感。
穿越了那么多次,终于又穿越到了熟悉的祖国家里了。
吴思源看向墙上的时钟,现在时间是下午五点整。
职场下班的时间段。
突然一个瘦瘦的小伙子朝着他嚷嚷道,“老居,老李,老齐明年别忘了,早上十点到我家门口集合。”
“哦。”吴思源楞了一下,然后回了一个“”哦字。
下一秒,记忆像潮水一般,朝着吴思源涌来。
“我叫居安,在江南这座城市已经生活了八年,大学就在江南市上的,大学毕业后就进了江南市的一家外贸企业,这已经是毕业的第四个年头了。”
“从进学校开始,我就见证了江南市的物价一路飞涨,涨得最快的就是房价,从开始还有一点期望,到后来就是绝望了。四年里,唯一保持着坚挺不变,比女人还挺的只有自己的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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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原主二十几年的记忆潮汐里回过神来,吴思源终于明了自己是穿越到哪一个世界了。
【高山牧场】这个小说世界里面。
这本小说讲的是男主角在一次下班回家的时候,路过古玩市场,买到了一个陶瓷小狗。
不想这陶瓷小狗里面另有乾坤,藏着一粒墨家遗珠。
在春秋战国时代,墨子得到了一枚上古的仙石,通过这个仙石就可以达到了一处仙境。
用现代的话语来说,就是这个仙石里面另有洞天,是一个随身小世界。
在这个随身小世界里面,生长着一棵本源之木,碧玉树干,就像翡翠一般。
这棵翡翠树木会不停地流泪,而且还会结果子。
果子成熟的时候,就会变成暗红色,人吃了就可以亲近百兽。
而幼兽养在这个随身小世界里面,就会形体高大,聪明异常。
墨子把一子带入这个随身世界里面,等把他带出来后没多久,他儿子便死了。
原因是因为两者的时间流速不一样。
现实世界和随身小世界的时间流速比例是1:30左右。
也就是说,外界1天,随身小世界就过去了一个月。
而外界1年,随身小世界就过去了三十年。
墨子把儿子放在这个随身小世界里面一两年的话,可能人家在这个随身世界就呆了三十年到六十年。
难怪墨子把儿子带出来现实世界,他很快就死掉了。
而后墨子便在这个随身世界的大树底下造了房子,建了围栏土围子研究学问。
墨子死后这枚仙石,或者说珠子,上面便出现了大树屋子的图案。
它成为了墨家首领巨子的传承之物,前后几代巨子都佩戴这颗珠子,并严格要求自己,使得自己生活很简朴。
到了汉代,汉武帝【独尊儒术】,墨家组建消亡,最后一代巨子便写了这个竹筒,然后带着这个珠子下葬,为了不让别有用心者得到这颗珠子,这个巨子把自己沉入了黄河。
后来可能是黄河几经改道,原来的河道变成了土地,在晚清民国时代,这颗珠子被挖出来了,落到了一个爱国民间义士手里。
这位爱国民间义士灭汉奸,杀洋鬼子,一次冒着必死的决心,与同门兄弟去洋人租界杀鸦片商人,意图威慑西夷,救国救种。
他想把这颗珠子留给自己的儿子,但不知道什么原因,这颗珠子没有到他儿子手里,而是被封在一个陶瓷斗牛犬里面,到了现代,被一个古玩贩子在农村收来放在自己摊子里售卖,最后被这部小说的男主角居安手里。
居安得到这枚墨家遗珠,利用里面的西方名画,在拍卖行里卖了一个好价钱,然后落户美国,买了一个大牧场,从此过上了风生水起,悠闲自在的日子。Χiυmъ.cοΜ
改良牛马,养点猛兽,伴着蓝天,雪山,还有青翠的草场,没事赶赶牛,打打猎,骑骑马,悠闲而自在,不用为上班打卡而烦恼,也不用再看老板的脸色,也不用在管同事间为了升职钩心斗角,迎着清新的空气,温暖的阳光,嗯!下午到了再睡个小午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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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实说,吴思源对原来男主居安这种生活轨迹并没有多大的兴趣。
但是,男主的金手指——那粒墨家遗珠,吴思源的兴趣却是大大的。
反正男主的梦想就是过上财富自主,衣食无忧的日子,不想再成为一头996的社畜,看着房价平地而起,最后只剩下仰望的下场。
这一点,吴思源完全可以满足他,在他离开这个世界之前,给他留下一个庞大的财团。
算算时间。
今天应该就是原主居安得到墨家遗珠的日子。
吴思源怕迟则生变,于是不再耽误,起身离开公司,往公交站走去。
公交站离原主居安的公司一站多路,要穿过江南市的古玩市场才有个直达小区的车。
这所谓的古玩市场不过是一条大巷子,背靠着景天宫的宫墙的一条半大的马路,九十年代的地摊慢慢形成的,到了现代还是以地摊为主。
九十年代的地摊贩子赚到了钱,在附近租了大店铺,在这条道路上倒是留下了种种传说。
小说里,居安就是在这个地方得到了墨家遗珠。
吴思源信步闲庭地走在这座富有历史气息的巷子里,开着【侦测灵光】打量着各个地摊里的东西。
这些小地摊上一堆堆的铜钱,瓷器,甚至还能看见一些小的青铜鼎,在本地江南人嘴里,有着假货市场的【美称】。
这个时段的古玩生意并不好,三三两两的小贩隔着摊子互相之间递个烟聊聊天打发时间,也有一些聚在一块一起打牌的。
突然,一个在【侦测灵光】之下,闪烁着浓郁青光的物体,一下子抓住了吴思源的注意。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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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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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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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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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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