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年前最顶尖的热成像,不如现在最常见的型号,十年前只有少数精锐才有资格使用的热成像,现在只要有钱就能买到。
以前的夜晚是对先进的军队单向透明的,但现在基本上没有单向透明这种事了,高光他们有夜视仪,敌人也有,所以想趁着夜幕的掩护就能靠近敌人的时代,基本上一去不复返了。
但是要想始终处于技术最前沿,光有钱终究是不够的,因为能代表一个国家,一支军队最高端的科技,用钱是买不到的。
就不说侦察机或者战斗机上用的光电吊舱,也不说坦克上的大型热成像,就是特种部队用的单兵小型夜视仪,凡是最先进最高端的,一定是严格封锁,绝对禁止出现在民用市场上的。
高光他们用的夜视器材,比已知的先进水平差一代,属于民用市场不可能出现,在军火市场上花高价可以买到的顶尖货色。
高光能买到的,莫里斯肯定能买到,那么巴沙.库巴就肯定有,而巴沙的别墅里有大型夜视设备,所以在夜间视野这一块,国王防务没有任何优势,反而是处于劣势的。
所以高光他们就不得不在白天靠近,潜伏在敌人的岗哨眼皮子底下,极力缩短攻击距离,然后在干掉敌人的岗哨之后,再对巴沙的别墅发起攻击。
最好的结果是敌人根本没有发现岗哨被端,最坏的结果,也是高光他们准备应对的局面,就是强行干掉敌人的两个岗哨后,对巴沙的别墅强行发起攻击。
凡事总要做最坏的准备嘛。
高光已经休息好了,他吃了东西,喝了水,在石头后面干脆睡了一觉,到了凌晨两点,体力基本上已经完全恢复。
是时候摸哨了。
没有什么动静,高光拔出了手枪,开始往他的M17手枪上面拧消音器了。
消音器不像电影里演的那么安静,或者说那么神奇,其实装了消音器之后,噪音依然很大,但是能有效降低噪音,可以让远在一千米外的堡垒里听不见声音就够了。
既然知道要摸哨,那总要有所准备的,真正的攻击手段不是靠着高光用手枪打过去,而是约翰和保罗手上的两支专用步枪。
两把使用.300BLK子弹的蜜獾步枪,就是专门为夜间摸哨而准备的。
.300BLK子弹是民转军的又一代表弹种。这种子弹原本是美国签枪商为了打猎开发的,枪口初速很低,主要依靠重头弹的强大动能来提供杀伤力,但这种子弹最大的优点,在于配合消音器使用时,枪口噪音能够降到非常低。
但是也就听着很厉害,实际上和苏联开发的VSS微声步枪一个意思,一个套路,只不过是给美国人提供了一個微声武器的新选择而已。
如果能近到可以用刀子的距离就最好了,如果没能近到可以用刀子的程度,那就用微声武器干掉敌人的岗哨,如果过早的被敌人发现,那就只好开火,让四个狙击手加一个精确射手的豪华掩护火力直接把岗哨干掉完事儿。
这世上没有什么事儿是一定成功的,反正多做几手准备肯定没错。
直线距五十米之内,但接近到敌人身边必须经过五十米以上的路,而且是毫无遮掩的,如果敌人的警惕性一直很高,那么几乎没可能悄无声息的靠近。
但是人这种生物是有惰性的,第一天可能会高度戒备,第二天就得有所放松,只要维持三天以上的平安无事,指望几个人整夜瞪大眼睛竖起耳朵,聚精会神的监视着周围的动静,那根本就是不可能的。
不发出任何声音,约翰悄悄的冒头,对着外面观察了片刻,然后他缩回来,开始打手语。
没有看到敌人,那就说明敌人也看不到高光他们,不出意外的话,敌人的岗哨要么睡了,要么歇了,反正绝对没有尽职尽责的盯着山上的动静。
屈指,倒数,当约翰收起最后一根手指,他端起步枪,慢慢的走出了藏身的石头,保罗紧随其后,而等两人走出五米之后,高光单手持枪,左手摸着石头慢慢的走了出去。
最开始出来的时候高度警惕,但是走两步之后,三个人都放下了枪,把全部精神放在了不要发出声音的行进过程。
不要踩到碎石,不要发出声音,至于敌人会不会突然开火不必担心,在高光他们出来之前,四个狙击手外加一个精确射手已经架起了枪。
接下来要么就是暴露转强攻,要么就是静默接近。
约翰双手持枪,但是在靠近敌人的岗哨时,他放下了步枪,左手按住挂在胸口的刀鞘,右手慢慢的把刀拔了出来。
约翰的刀是一把冷钢的SRK,价格便宜量又足,在美国属于真正的低端大路货,而约翰这把刀已经用了很多年,他为自己的刀做过最奢侈的改装,也不过是花三十美元配了个K鞘而已。
不过约翰的刀一直磨的很快是真的。
保罗也放下了他的枪,他同样缓慢而安静的拔出了自己的刀,一把俄国产的基兹利亚尔凤凰战斗刀。
这两年俄国的凤凰刀火了,同样是价格便宜量也足,但是保罗的刀还是费了点劲儿才买到的,不过按照高光的眼光来看嘛,虽然是锋利,而且也确实够结实,但是有些太重了。
约翰和保罗一前一后靠近了第一个哨位,所谓的哨位,也只是用石头垒了不到一米高的圆墙而已,山上的夜里风大,放哨也能躲躲风,但仅此而已了。
石头圈里有三个人,一个躺在毯子上,发出了均匀的呼噜声,一个靠在石头墙上,怀里抱着枪,睡的同样很香,还有一个靠在墙上,身旁放着一个带外显屏的热成像,蜷着腿,似乎在打瞌睡,但是还没有完全入睡。
约翰指了指那个似乎没有睡熟的人,然后他没有跨入石墙,只是站在了石墙外面,然后突然把人的脑袋往下猛的一按,刀子从颈椎接缝处狠狠的刺了下去。
高光第一次见到这种手法,他必须承认有些惊讶,因为他不知道约翰还有这手艺。
无声无息,约翰手下的岗哨不仅没有惨叫,连腿都没有蹬一下。
约翰左手捂着慢慢的拔出了刀,然后他迈腿,蹲在了那个躺在地上睡觉的敌人身边。
这时候保罗才开始动手,他的手艺就很传统了,他左手突然捂住了敌人的嘴,右手猛然在脖子上划过,然后侧身,不至于让急速喷出的血溅到身上。
这时候,约翰捂住了躺着的敌人,快速的一刀刺下,等了一会儿,大约十秒钟,在敌人彻底不动之后,才慢慢的放开了手。
高光站在石圈之外,他听到的声音除了细微的风声,就只有血落下时的沙沙声了,就跟下雨的声音差不多。
约翰和保罗都站了起来,他们还需要走到另一个哨位上去,不远,只是二十米左右,而且看样子,敌人同样睡的很熟。
三个人悄然无声的走了过去。
第二个石头圈有个出口,而且石墙垒的稍高了一些,墙头上摆着一个夜视仪,三个人有足够的空间可以躺下睡觉,而不必像第一个那样只能一个人躺着,另外两个只能坐着。
约翰指了指最里面的一个人,保罗指向了第二个,然后他们两个一起看向了高光。
高光觉得有些突然,他没做好用刀的心理准备。
但是气氛烘托到这儿了,高光也只好拿出自己该有的表现了。
为什么这次就必须让高光也出手,因为这三个人躺的太近了,连落脚的空地都不大,稍微一动就能踩到人,所以这次不能慢慢的动手,必须同时三个人一起出刀。ωωω.χΙυΜЬ.Cǒm
高光拔出了他的刀,一把温克勒K011。
为什么高光用这个刀,因为这个刀比较贵,而他平时不用刀。
三个人各自选定了目标,高光是对付最外面的一个,约翰举起左臂,突然落下,然后他猛然冲进了石圈里。
保罗第二个。
高光盯着他的目标,一个四十来岁的白人,穿着打扮不像中东人,应该是雇佣兵,因为他怀里抱着的是一把HK416,从他的枪来看,他属于有钱的。
高光猛然单膝下跪,他的膝盖压在了敌人身上,左手捂住了敌人的嘴,右手横着猛切了下去。
血突然就喷了出来,喷的高光半张脸上都是,他的夜视仪镜头上同样溅了血,所以他的眼前出现了奇怪的斑点。
高光手下的敌人很快停止了挣扎,敌人不动了,彻底不动了,于是高光缓缓拿开了左手。
因为要用手枪,高光没带手套,这时候,他觉得左手湿乎乎的,应该是沾到了敌人的口水,这让他觉得有些恶心。
起身,收刀,左手在身上使劲儿蹭的时候,高光看到了约翰和保罗都在注视着他。
保罗身上有很多血迹,他满脸无奈的看着高光,而约翰却是对着他竖起了中指。
高光默默的转身,把刀插回了刀鞘,然后他擦了擦夜视仪的镜头,再度拔出手枪。
算不上失手,只不过是血喷的到处都是而已,这真的不能算是失手,约翰和保罗这样有点儿过分了。
有些后悔,早知道根本不会开枪,还不如让弗朗西斯科或者迈克上算了。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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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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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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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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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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