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玄幻小说>我在诸天搜集金手指有声>第十八章 红衣鬼童
  但放河灯只是金华这江浙一带的习俗。

  在其他区域,习俗更有不同。

  如福建地区对中元节祭祀十分看重,家家户户都要备好冥衣纸钱,写上先人名号,然后焚烧祭拜。

  若是出嫁的女子祭祀过世的父母,还要在纸衣、纸钱上面笼上薄纱焚烧,以示区别,谓之“纱箱”。

  在莆田一带,人们于七月十五这天清晨将供品准备周全,然后全家打扮齐整,出门往空中作揖礼让,意为将祖先的亡灵请入家中。

  祭祀完毕,又毕恭毕敬地将亡灵送出家门。

  到了晚上,大家又准备好斋饭、馄饨、纸钱,请巫师在市集上放焰口,施食给无人祭祀的野鬼。

  由于所费颇高,一些青黄不接的穷人家,为了这个一年一度的祭祀仪式,有时要延期至八九月份才能完成。

  与之相比,同一时期的帝都地区,中元节祭祀就简单得多。

  乡民在七月十五这天取葛黍苗、麻苗、粟苗,连根带土地竖着缚于大门的两边,另外再缚三丛立于门外,供奉以面果,称为“祭麻谷”,这就可以了。

  但不管各地习俗有什么差别,重点不在于这个,重点在于,今天是中元节。xǐυmь.℃òm

  故老传闻,中元节是鬼门关大开放假,先亡的亲人回到阳间完成自己生前没能完成的愿望的日子。

  这一天,天地阴气大盛。

  各类孤魂野鬼也会出来。

  居住地人气鼎盛还好一些。

  但野外之地,白天还好,晚上就很危险了。

  别说野外之地了,就是出了镇子不远处,都有可能遭遇不测。

  但崔鸿渐,就住在镇外河边的房子上。

  之前几个住的人,都离奇死亡在水里面,这就是水鬼作祟了。

  镇民只是愚昧,但是不傻!

  一到夜晚都不会轻易外出的。

  罗薇薇也是从小被父母的恐怖故事给吓大的,知道夜晚外面的危险。

  而吴思源就这样孤身外出,善良的她,不免有些担心。

  但吴思源像没听到她的声音一样,就这样走入迷雾之中,身形若隐若现,就这样失去了踪影。

  罗薇薇也是把担心暂时放心里,和另外两个幼童一起,把当铺关好。

  ……………………………………………………………………………………………………………………………………………

  中元节的夜晚迷雾缭绕,视线不清,时不时会传来阴笑和鬼泣声音。

  吴思源回到宿主崔鸿渐在河边的住宅。

  不过他并没有进去房子里,而是站立在河边。

  河水幽黑,像一张蠕动的巨口。

  上面飘着一盏盏河灯,就像一只只眼睛在盯着你。

  伴随着河面上吹来的刺骨冷风,让人有一种身临地府忘川的感觉。

  “呲呲……”

  突然这时,河道里面冒出一团白色的鬼发,朝着河边的吴思源卷来。

  “哦,是上次那只鬼怪……”吴思源看了一眼,就认出来它来了。

  上次不是被拾儿重创,现在就过去几天,就出来觅食了?吴思源心道,眼看着拿白色鬼发距离他越来越近,但吴思源还是面色如常。

  河底下,那只鬼体涣散的白头鬼怪正得意地看着岸边的吴思源,只要鬼发把吴思源卷住,就算吴思源是一头牛,都要被拉进水里面,只要进入水里面,那就是白头鬼怪的主场,吴思源是十死无生。

  他那一身血气虽然不算旺盛,但也帮助白头鬼怪恢复一部分元气了。

  可惜,白头鬼怪终究要失望了。

  那白色鬼发将要缠住吴思源的时候,一双白皙的双手,从吴思源身后冒了出来,轻轻松松就抓住了那鬼发。

  法力包裹着双手,似有无双巨力,白色鬼发根本挣脱不开。

  河底下,白头鬼怪有些慌,想要脱离,却已经逃离不了。

  这时,何佑曼从吴思源的身后走了出来。

  她也是跟着吴思源修习了茅山道决的人,同样也达到了筑基期境界,对于一个白头鬼怪是轻而易举。

  【僵尸叔叔】世界的法术,在这个世界可以毫无障碍地施展出来。

  只见何佑曼空出一只手,拿出一个葫芦夹在腋下,单手掐指念诀,引动【收鬼决】,被祭练过的葫芦口顿时冒出红光,伴随着一股强大的吸引力,先是把白色鬼发吸了进入,顺着鬼发,将藏在河底深处的白头鬼怪给勾了出来,并吸了进去。

  何佑曼盖上盖子,摇晃一下葫芦,被关押在里面的白头鬼怪便被晃的意识迷乱。

  何佑曼这才重新将这个葫芦收好,冲着吴思源点点头。

  吴思源没有任何表示,只是静静看着河面。

  越来越多的河灯从上游飘了上来。

  而目光继续往上探去,停留在某个河边凉亭处。

  不知道过了多久,有两道倩影出现。

  “小霜,你怎么这么傻!有时候,做鬼比做人更惨!”

  “小姐,只要跟你在一块!用不着孤苦伶仃的,我就已经心满意足了!”

  “小霜,我出嫁的头发,还是你帮我梳的。”

  “小姐,我希望你可以再遇上意中人,到时候我会再帮你梳头的!”

  “傻孩子,现在游魂漂泊!也不知道何时可以超生!又怎么敢想呢?”

  “小姐,你知道今天是什么日子吗?”

  “放灯节!放灯寄情,怀念亲人!”

  “小姐,我们也去放个灯,许个愿吧。”

  被称呼为小姐的那道倩影,身着白衣,身材高挑,长相温婉可人,闻言便意动了。

  这时,旁边那个穿着紫色衣服的侍女,突然指着吴思源的方向,“小姐,你看那个书生,是不是一直在看我们?”

  “这个书生居然看得到我们?”小霜惊奇地说道。

  “这个书生真没有礼貌!老是盯着人家看!”白衣女子有些害羞又有几分窃喜地说道。

  “小姐,说不定人家对你有意思呢!”小霜打趣地说道。

  “呵,你这个臭丫头……”白衣女子羊装生气地说道。

  “小姐,我只是开玩笑的……”小霜笑道。

  “你这丫头……”白衣女子话还没有说完,就听到一声诡异的叫声。

  二女脸色顿时就是一变,抬头望去,天边出现了一点红光,红光变得越来越明显,变成了六把首尾相连的红伞,每把红伞的下面,都是一个脸色苍青,身着红衣的鬼童。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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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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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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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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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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