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父准备去田里施肥。
林一说,贫瘠土壤在冬天时抽空润润肥,松松土,来年春天才能有好收成。
一觉醒来,不知怎的,林父总觉得不对劲。
不是往坏处的那种不对,而是以往晨起,他总觉得腰酸、乏力、力不从心、心悸胸闷,虚了吧唧的。可今日,却如吃了什么伟药,腰不酸了,气不喘了,一口气跑三里路,特别得劲。
人逢喜事呐精神爽嘞~
林父的目光时不时飘到小姑娘身上。
一早起来,夏小蛮也不知是否在杂役班里操劳习惯了,非要跟着林父下田。
好端端的大庆长公主,居然被调教成这般模样,天剑门内的每一人,都有责任。
可夏小蛮却浑然不觉别扭,熟练挽起袖子,卷起裤腿,光着白嫩脚丫子走在浅浅水渠里。
“小蛮啊……”
林父亲切地喊着夏小蛮的名儿。
“叔,您说。”
夏小蛮擦了擦额上的汗,笑道。
“娃啊,你今年多大嘞?”
“刚过十六。”
“十六好啊!十六妙啊!”
林父一拍大腿,却忘了他此时满手的泥污,这激动下,在裤腿上拍出了几个泥巴掌。
夏小蛮:“?”
“俗话说,女大三……”
可林父还没说完,身旁林母一看林父开始孟浪,就快要把即将到手的儿媳妇给吓跑了,她二话不说抡起水瓢,咣地一下隔着十几米距离,精准砸在林父后脑勺上。
“哎哟!”
林父痛苦地捂住后脑,怎地这婆娘,今天也格外有劲呢?
而且他和林母生活了几十年,林母眼神好不好,他还不知道么?平日里总是瞧不准,怎么今天就一砸一个准呢?
“瞧你那臭嘴,八字都没一撇,瞎说什么呢!”
“嘿,娘子说得有理、有理、有理!”
林父顿时不敢多言,埋头干活。
夏小蛮一脸懵逼。
可她没多想。
她的注意力,全被这“半自动灌溉系统”给吸引过去。
“叔、婶,我随口问一问,你们说的这‘半什么灌溉什么’,是谁挖的?”
林氏二人一听,心道有戏,在裤子上擦擦手,凑了上来,神秘兮兮地道:“夏姑娘啊,这你就有所不知了,这玩意,可是我家那小子鼓捣出来的哩!”
“啊!?是姓林……咳咳,是师兄整出来的?”
“是啊,我家林一,别的不敢说,这脑瓜子可是好使得很。他不仅教会了村里如何使用这‘半自动灌溉系统’,还教会我们‘活水养鱼’、‘发酵有机肥’,都是林一想出来的叻!不然,我们青牛村,早饿坏许多人咯!”
林母生怕自己孩子嫁不出去,叭叭叭地开始叙说林一的光辉事迹。
从出生就不哭不闹,不肯吃奶,古古怪怪,神神叨叨……一直说到十二岁。
夏小蛮一开始不感兴趣。
林一啊,谁特么对他感兴趣啊。
可林氏二人爱子心切,愣是把林一的事迹添油加醋,形同圣人再世,越吹越神乎。
夏小蛮渐渐地,也听入迷了,边松土边听,不知不觉间,日上高头,雾气散去,初寒料峭,却消不去此处暖意。m.χIùmЬ.CǒM
……
另一边。
伊凛刚洗漱完、褪尽血腥与罪孽,神清气爽地溜村,很快就被一群青春靓丽、粗布麻衣难掩姿色的小姑娘给围住了。
她们纷纷追问,王小虎哪去了。
伊凛一看姑娘们的架势,将他团团包围,一副“你不从实招来就原地打死”的阵仗,他无奈之下,只得如实道来,好让姑娘们快速死心:“我只告诉你们,你们可别说出去啊,我怕他爹妈不开心。你们的小虎哥,出差当和尚去了。”
“我不信!”
“我们都不信!”
“林一你骗人!”
“小虎哥那么帅,”
“他那么壮,”
“他那么招人喜欢,”
“怎么会去当和尚!”
“一定是你林一嫉妒小虎哥的绝代风华!”
得,没读过书的女娃,居然连“绝代风华”四个字都脱口而出,看来是没少听牛大爷吹牛皮。
按理说伊凛摇身一变、衣锦还乡,成为“上仙”,这班姑娘理应又惊又怕才是。可也许是因为她们和伊凛一起长大,而伊凛言行举止间,特别接地气,没像隔壁剑南春那般,从鼻孔的角度便让人感受到拒人于千里之外的气息,所以她们一时间没能改变与伊凛的相处模式。
说得好听些,伊凛与这帮姑娘,都是青梅竹马——是他与小虎共同的青梅竹马。
只是不那么熟、无法发展出狗血故事的那种。
伊凛最后实在顶不住一群姑娘的狂轰炮炸。
他只能吼了一句:“谁不信,自己去庆都大理寺,找王小虎,他就在那里!”
说完,伊凛往自己脚下丢了一个烟雾弹。
Boom!
姑娘们再回过神时,林一消失得无影无踪。
姑娘们的故事到这里,貌似结束了。
据说后来,林一走后,有几位特别痴情的,背起行囊,于乱世中,一路北上,势必要到大理寺。无论是求子也好、问吉凶也好、看面相也好,就是去问个明白。
这是后话。
落日黄昏。
伊凛身边伏着小白猫,伊凛独自坐在林宅屋顶上,如一个透明人似地,看着日出日落,村中人来人往,心情格外宁静。
“上仙可有心事?”
白楚楚斗胆问。
“有,也没有。”伊凛笑了笑,抱着一种对自己宠物倾吐心思般的随意口吻,轻声说道:“人之一生,匆匆而逝,极其短暂。有的人一直在活着,有的人一直为了活着。有时候我在想,要不是我心里有着惦记,在这个地方,活一辈子,似乎也没什么遗憾,也足够了。”
白楚楚静静地听着。
“我从前,以为要活‘一辈子’,很难很难,我甚至看不到未来。对了,我从前有一个叫做欧乐乐的朋友,他总说,想取一个年少娇妻,我当时就想告诉他,他未必能活到那个时候。”
“来了这里,活了十三年,这里的生活,清闲得让我有一种‘再无遗憾’的错觉。是啊,有一种哪怕是现在就入土了,也没什么好可惜的。我是这么想的。”
“有时候我很好奇,‘感受人的悲欢离合、享受时间的安静流逝’,是否也是我来到这里的‘意义’之一。”
“上仙,”猫咪见伊凛话音顿落,忍不住开口:“楚楚活了一百多年,却仍想继续活下去,越久越好。所以,楚楚不懂上仙想死的心情。”
“我什么时候说我想死了?”伊凛揉了揉猫咪的脑袋:“你不懂,你不该懂的。求生欲嘛,很正常,是我,不正常。”
说着,伊凛目光,落在远处。
那里,林父、林母、夏小蛮,三人分别提着水桶、挑着扁担,从田里、鱼塘方向归来,三人有说有笑,在短短两三天内,变得如此相熟,不得不说,这长公主还是有点外交能力的。
落日曦光,将三人影子,拖出两长一短,一直延伸到林宅屋脚。
“该走了。”
伊凛笑笑,拍拍猫屁股,纵身落下,远远朝归家几人,吆喝道:“走,喵儿,吃饭啦!今晚吃火锅~”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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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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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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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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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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