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是,究竟是什么人会跑来挖自己坟呢?
盗墓贼?
第一时间,唐灿就想到了这个可能。
毕竟,唐家在金陵府也算得上是有头有脸的大家族,大公子过世的陪葬品值钱的肯定不少。
只是,这些盗墓贼难道就真的敢这么明目张胆的来挖土盗墓?
不怕被唐家发现后,报官捉拿他们么?
叩叩叩……
挖土声越来越近,而且唐灿屏住呼吸仔细聆听,似乎只有一个铁锹在挖土,还挖得有些吃力的样子。
看来,这个盗墓贼很是业余啊!
就一个人在挖,唐灿也不知道,自己的棺材究竟是埋在地下多少米,可是按照这盗墓贼的挖法,要挖到什么时候啊?
不得不说,这盗墓贼的施工进度的确是有点慢啊!
差不多三四个小时过去,唐灿半躺在棺材里,用一只手撑着脑袋,一边听着挖土声,一边又用bug弄了个奥尔良烤鸡腿堡来吃。
挖土声一直没有停过,而且声音越来越近了。
满打满算,唐灿在考虑到盗墓贼不半途而废的情况之下,大概还有五六个小时,就能挖到自己的棺材了。
而现在唐灿所要考虑的便是……
一会儿见到盗墓贼,自己是诈尸呢!还是诈尸呢!还是诈尸呢!
这是一个很大胆又很有恒心的盗墓贼,唐灿琢磨着,如何和他进行一个友好的第一次会见。
……
两个小时过去!
又三个小时过去!
叩叩叩!
挖土的声音,终于近在咫尺了。
唐灿从昏昏欲睡的状态当中,猛然惊醒了过来。
因为他听到了地面远处传来了一阵震动,好像是……有一群人骑马过来。
“卧槽!该不会是,有人看到盗墓贼在挖墓,偷偷报官来抓他了吧?”
唐灿的心就是往下一沉,“别呀!万里长征就剩下最后一步了。要抓的话,也得将我先挖出去才行啊!”
马蹄声越来越近,挖土声却依旧没有停。
这就让唐灿更加奇怪了,按理说,如果是一般的盗墓贼,听到上面这么大的动静,一定会第一时间赶紧先溜为上。
可是,这个盗墓贼却好像铁了心一般,从开始挖就一直没有停下来过,整整八九个小时,中间不吃不喝连厕所都不上的么?Χiυmъ.cοΜ
唐灿正疑惑间,挖土声终于停了下来。
而且,马蹄声也停在了自己头顶上的位置,一群大概七八个人从马上跳了下来。
“额!看来这个盗墓贼和我的运气,不咋样……”
唐灿在心中默默为盗墓贼祈祷,他还是赶紧跑吧!
盗墓可是重罪,更不用说是盗的唐家的墓,被官府抓到,轻则发配三千里,重则秋后处斩。
好歹人家在自己坟头这么努力了八九个小时,也算是够意思了。
而唐灿自己则是估算了一下剩余的土量高度不会超过半米了,自己只要控制着棺材末日生存仓打开盖子,应该不难出去了。
最怕的是啥……
就是那群吃饱了没事干的骑马的家伙,又把土给填回来。
所以,唐灿一定要趁快趁早从棺材里爬出来。
“启动开关!我看看,在哪儿来着……对了!这个红色的按钮。”
机会稍纵即逝,唐灿按了一下红色的开关键,嗖的一下,棺材板便朝着两边收了进去。
果然,上面还被压着厚厚的土层,差不多一米厚。
之前唐灿也想着,实在熬不下去的时候,就要开始挖土逃生,像肖生克的救赎里面那样,一点一点挖出去。
现在只剩最后的一米,那还不简单么?
尤其是唐灿是从下面往上挖,他掰断了末日生存仓内的一个扳手,吃奶的力气都用出来了,拼命的往上挖土。
硬实的泥土便一块块掉落到了棺材里,唐灿这样挖的速度,显然比那个盗墓贼快多了。
而此时……
地面上,唐家三公子,唐金带着六个仆从,将唐灿墓碑后面的这个大坑给团团围住。
“大胆傻姑!连我唐家大少的墓,你也敢盗?你是吃了熊心豹子胆了么?”
唐金一脸嬉笑地看着大坑里面,有些灰头土脸的一个长得有些壮实,五官比较粗旷的女孩。
“三公子!我觉得这傻姑肯定是想男人想疯了吧?连大公子的尸体都不放过。”
“和她废话什么。三公子,干脆将这傻姑捉去见官好了。”
……
这女孩真名叫什么,大家好像都不知道,四里八乡的人都叫她傻姑。
因为她长得很壮实,一米八的个儿,浑身力气大的出奇,长得还丑,人也是傻里傻气的。
谁也不知道她的父母是谁,从哪个村来的,只知道突然某一天,傻姑就出现在了金陵城内。
一个大姑娘家,竟然像那些长工一样,到处卖力气活吃饭。
在金陵城内到处闲逛,时不时就吆喝的唱一声“姑娘家的力气大如牛嘞!满城的俊儿郎滚粪球咯!”。
许多城里面的小孩都会追着傻姑吐口水丢东西,喊着各种侮辱谩骂的话,然而傻姑却丝毫都不在意,任凭这些小孩围在自己身边。
反倒是因为傻姑破坏了城内的很多潜规矩,导致很多地痞流氓也想要教训傻姑,却被傻姑的力大如牛打得连他妈都不认识。
最骇人的一次,是金陵城内的漕帮老大纠集了十几名武功高手,将傻姑围在了一个巷子里。
结果,十几人全被傻姑抱着大粗柱子砸得七零八落,纷纷重伤溃逃,傻姑本人据说被砍了两刀,背上都血肉模糊了。
在那以后,很长一段时间,金陵城内的人便再也没见过傻姑。
有人说,傻姑失血过多,已经不知道死在哪个荒郊野岭。
更有人说,傻姑昏迷的时候,被某个大户人家好心带回了家,养好伤以后被收为义女,成为那个大户人家的千金大小姐。
更甚者有人还说,傻姑受伤昏迷后,被路过的神仙道长给救了,收为徒弟上山修炼长生不老的仙术去了。
众说纷纭,各种说法,就连茶楼酒馆里的说书先生,都专门为傻姑出了一集【傻姑修仙传】之类的评书,蹭蹭热点博博眼球。
然而……
几个月以后的某天清晨,大部分金陵城内的人都还没有起床,公鸡都才刚刚打过鸣,城里便又响起了那一句熟悉而陌生的“姑娘家的力气大如牛嘞!满城的俊儿郎滚粪球咯!”。
傻姑回来了。
几个月的时间,大家发现她好像变得更高,也变得更壮,以及……更丑了。
从那以后,城里不管什么地痞流氓或者帮派,都不敢再招惹傻姑了。傻姑想干嘛就干嘛吧!没人愿意和这种不要命又力气大的疯子较真。
而今天傻姑来挖唐灿坟的事,也很快传遍了整个金陵城。
毕竟,傻姑早上天不亮就跑来挖了,附近路过的一些村民和商人,不到两个小时就将这个奇闻异事传遍了整个金陵城。
当然,金陵城内的唐家也收到了风声,唐三公子唐金便带着六个家奴火速骑马赶了过来。
面对唐金的斥责,傻姑却是砰的一下,从坑里面就跳了上来,非常理直气壮地对众人说道:
“唐灿没死!他还说,要娶我做他娘子呢!他怎么能死呢?我要把他挖出来,好好问问他……还娶不娶我当娘子了。”
……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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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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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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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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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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