戚廖凤已经几乎不记得八岁以前的事,能模糊有印象的就是在八岁前他从来没有填饱过肚子,整个人面黄肌瘦,个头也远逊于同龄人。他知道自己是被遗弃的孩子,因为在养母与旁人毫不避讳的对话里他多次听到过“野种”“弃子”这样不堪的字眼,久而久之已经习惯,甚至可以在听到这些字时自动代入到自己身上。
他不知道遗弃他的家人究竟给了农妇家多少银两和贵重的东西,但从农妇多次反复提起的情况来看,应该也是给了许多足够他们生计的银两,并且承诺过会回来接他。戚廖凤一直期盼着家人可以来接他,就算是晚一点也没关系。
可到了他八岁那一年,他终于明白家人不会来接他了,他只能生活在这个地方,永永远远做农妇口中的野种。
他开始四处乞讨,京郊那几年的村落也并不富裕,遇到好心人也许能讨到些剩饭剩菜,他就回报以自己的体力,做些力所能及的活计。可他实在太瘦小了,能做的很少。久而久之还是要回到农妇家里,过着食不果腹的日子,还要遭受无端的打骂。
一直到他十二岁,他的身形长得极快,身高已经接近成年人。只是因为长期挨饿瘦弱的如风中残叶,风吹就要动摇。与此同时,周边村落的山贼匪患猖獗。戚廖凤在某天夜里听到农妇与她儿子的对话,才知道还有一件极为珍贵的紫玉凤佩被他们占为己有,原本是想着留下玉佩等来日有人来寻戚廖凤时换取其他的好处。可他们已经不想继续生活在这里,准备带着所有东西离开。
农妇一边小心地把那块紫玉凤佩装好塞在枕下,一边继续收拾行李冷声道,“最近周边都在闹山贼,京郊还比不过西北。他们大户人家的赏赐我是等不到了,就让那个野种自己留在这里,等着有人来接他吧。”
戚廖凤听到这话时,心中无甚波澜。但他一想到家中人还有信物留在农妇手上,而她只想着自己去逃命。多年的积怨顷刻崩塌,心中已腾起对这对母子的杀意。
他一直在夜里守着,等到后半夜所有人都睡着时潜入农妇的房间。他像是一只在黑暗里蛰伏许久的猛兽,小心地接近着,连呼吸都几乎停滞。他的眼神闪着寒光,是黑漆漆的屋子里唯一的光源。他知道农妇把凤佩藏在枕下,如果一切顺利,他可以只取走枕下的凤佩,不取任何人的性命。可当他把手伸到枕头下刚摸到凤佩时,农妇突然惊醒一把抓住了他的手。
戚廖凤浑身的神经都紧绷起来,伸出左手一把掐住了农妇的脖子。他害怕她叫出声来,也不知哪里来的力气,拼命扼住她的喉咙。痛苦的呜咽声在他耳边回荡着,可他心里只想着那块凤佩,他的右手动作迅速地从枕头下抓起凤佩塞进自己怀里。周遭黑暗一片,他看不到农妇此刻的样子,但必然是痛苦的。因为她两只手正用力抓着他的左手,试图挣脱出来。可戚廖凤不在乎这些疼痛,他将这些年所有的恨和委屈都倾泻出来,左手的力气渐渐加重。
也不知过了多久,农妇没有了挣扎,他急忙脱了手,感觉到有什么东西沉重地摔了下去。他不敢去看也不敢去想,逃一样地跑出了房间。夜里突然下起了雨,他就迎着雨一路狂奔,直到身体彻底脱力他才喘着粗气停在一棵树下,背靠树干席地而坐。
他看着左手手背上密布的伤痕,眼泪不受控制地夺眶而出。他用力捂住口,不让自己哭出来,右手从怀里摸出那块凤佩,颤抖着放在眼前端详。
紫玉的光泽在夜里也看得出来极为上乘,可戚廖凤看不出那些,他只能看出玉佩的雕工精细,自己家中一定是非富则贵。他想不通自己为什么会被遗弃在京郊的村落里,到底是出于怎样的原因和际遇,使得他沦落至此。
他一边哭一边用力擦掉眼泪,将凤佩贴身藏好。这是留给他唯一证明身份的信物,不管以后能不能遇到认识这块凤佩的人,他都不会再将此物轻易示人了。雷雨声中,他听到自己的肚子又因饥饿而发出声响,可他累极了,也不知道自己究竟该去往何方,靠着树干沉沉睡了过去。
次日清晨,戚廖凤被人吵醒。发现他的正是来村落里烧杀抢掠的一伙山匪,此刻那首领用一杆长枪指着他,面露凶相的问道,“你是什么人?”xǐυmь.℃òm
十二岁的戚廖凤在经历过昨夜的一切后脱胎换骨,一夜之间长大,他目光冷峻地看着山匪的首领,回道,“无家可归之人。”
被戚廖凤这么一盯,山匪的首领也觉得后脑一凉,收回了长枪继续问道,“是这村子里的人?还是从隔壁村逃难来的?”
“我……”戚廖凤突然自嘲的笑了起来,站起身来自若地回道,“我是没人要被丢弃在这里的野种。”
“既然你无处可去,不如就跟我们走吧。做个山匪寨主,说不定还能混出一条出路。”
“可我什么都不会。”
山匪的首领笑道,“山匪需要会什么?只要你会拿刀,会杀人就够了。”
听到杀人两个字,戚廖凤感觉太阳穴突突的跳了起来,他低头看着自己左手手背还未来得及愈合的几处血痕,冷笑道,“杀人我自然会啊。昨夜,我可是刚刚杀过人。”
“好!那你今年多大年纪,叫什么名字。”
戚廖凤愣了愣,回道,“我今年十二岁,没有名字。”
山匪的首领意识到眼前的少年似乎真的是个无家可归的孤儿,一身落魄也不知遭遇了什么,可他眼里的狠辣与恨是毫不藏匿的。
“我姓戚,你既然跟随了我,就是我的兄弟,便随我也姓戚吧。至于要叫什么名字,你自己想就是。以后随我做了山匪就要好好地替我争抢地盘,有我一日便少不了你的好处。”
他想起怀中揣着的那块紫玉凤佩,回道,“好!从今日起我就叫戚廖凤。”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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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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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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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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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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